上海交大 船舶结构设计第二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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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结构设计》作业2
1.论述船体总强度第二次近似计算的过程。
从折减系数的计算中可以看到,折减系数的大小与总纵弯曲压应力值有关,而总纵弯曲压应力的大小又与构件的折减系数有关,因此总纵弯曲应力的计算必定是个逐步近似的过程。当然,若总纵弯曲压应力均未超过板的临界应力,则不必进行折减计算,可直接按第一次近似总纵弯曲应力值进行强度校核。
在船体板的稳定性检验后,若有构件失稳,则须按前述相应公式计算折减系数,并进行失稳构件的面积折减。接着,进行总纵弯曲应力的第2次近似计算。
对折减构件i的剖面积的修正值为:
式中i需进行折减的剖面积;ϕi-按第1次近似总纵弯曲应力确定的折减系数。于是所有需折减的构件,其折减面积、折减静矩和折减惯性矩总和分别为
折减后剖面总面积、总静矩和总惯性矩分别为:
修正后的船体剖面中和轴至参考轴的距离为:
剖面惯性矩为:
任一构件至中和轴的距离为:
任一构件第2次近似计算总纵弯矩应力为:
如果第2次近似计算的总纵弯曲应力与第1次近似计算值相差不大于5%,则可用第2次近似计算值进行总纵强度校核,否则必须进行第3次近似计算。
此时,可以用第2次近似计算的结果、和作为计算的基础;构件折减系数仍按上述公式确定,但应取第2次近似计算所得的应力作为1A1B1Ciσ;折减构件的面积修正量为)(iiiAϕϕ−′′Δ,其中iϕ′、iϕ分别为按第2次及第1次近似计算结果确定的折减系数;其余各项计算与第2次近似计算完全一样。
2.简述闭式剖面剪应力的计算方法。
为了保证型材有足够的强度,必须使翼板的最大正应力和腹板上的最大剪应力小于许用应力,即:
式中:M,N为作用于剖面的弯矩及剪力,
W1为最小剖面模数,
I 为型材剖面对中和轴的惯性矩,
S为剖面中和轴以上或以下的剖面积对中和轴的静矩,t为型材腹板的厚度。
为此,首先要建立型材剖面要素与剖面几何尺寸之间的关系式设参考轴O’-O’取在小翼板厚度中点的轴线上。利用剖面特性计算的移轴
定律,剖面中和轴至参考轴的距离为:
剖面对中和轴的惯性矩为:
将式(3.1)代入上式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