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集约利用评价与衡量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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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开展这项工作的过程

(一)组织准备

1、成立了工作组和项目组

此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需成立领导小组。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临武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担任,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加山和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友国担任副组长,成员为友林、侯六海、顺明、周继瑜、唐元松、忠勇、骆琦麟,办公室主任由友林担任。

为了确保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顺利完成,按照市国土资源局领导指示,开发区管委会委托技术力量雄厚、专业队伍技术过硬、具有全国土地估价A级资质、土地规划乙级资质的评估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技术工作和具体实施该项目。

2、前期准备

(1)落实设备与工作场地。购买了电脑、扫描仪等设备,并落实了工作场地。

(2)人员培训。为保证调查的资料准确、真实、及时,技术负责人专门给调查人员展开了培训,培训的容包括调查的围、目的、工作对象、工作方法,认真学习《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规程(试行)》(以下简称“《规程》”)及培训教材。在培训过程中,对资料名称、调查容、资料对应时点或时段、调查空间围、数据要求、表格填写要求、以及图件格式、比例尺、容要求等进行了细致的说明。

(3)确定项目围。此次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四至围为包含区块1和区块2,其中区块1东至玉屏村,南至玉屏村,西至玉屏村,北至玉屏村;区块2东至武水大道,南至规划路,西至玉屏村,北至规划隆武路,除去扣除区,两区块的规划面积共为36.23公顷。

(二)资料收集

此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牵涉到的资料广泛,各工作小组根据资料清单和工作表格,到开发区管委会、各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收集资料。在收集资料的过程中,会出现资料缺失或填写表格不完整的情况,调查人员需做耐心解释并进行补充调查。为保证反映的情况客观真实,根据《规程》要求,技术小组专门派技术人员到开发区对典型企业进行了实地拍摄,为开发区的评价工作提供了重要依据。

从2009年2月至4月,历时两个多月,收集到的资料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是到相关管理部门收集已有资料,包括文本及图件资料;其二是对各用地单位培训并填写表格,以获取相关资料;其三是到各企事业单位进行实地抽样调查。技术小组实际收集资料情况见表2-1。

表2-1 资料容及来源

(三)资料整理

资料整理是项目工作的继续,也是后续计算、修正的前提。根据《规程》的要求和开发区实际情况,资料整理工作主要有以下方面的容:

1、批准文件资料的整理

包括开发区的批准设立和升级文件、土地规划、城镇规划、产业规划等资料,为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各指标的权重、理想值的确定提供依据。

2、地籍资料的整理

将评价围的每一宗地的土地使用者、土地坐落位置、土地审批时间、土地供应类型、土地类型、土地使用面积、建筑基底面积及建筑占地面积等进行整理汇总,完成附表C1-C12,这些是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各指标现状值和数据库建立的基础数据。

3、图件资料的整理

第一,将收集到的地籍图(CAD)转换为Mapgis文件。第二,对图像进行矢量化,初步建立评价图的共用图层:现状道路及道路名

称、河流及山体、宗地红线及用地单位名称、其他重要标注、图框、图例、位置图、方向标和比例尺等。第三,在已矢量化的工作底图基础上,编制本次开发区评价所需的图件,并根据规程上要求,建立各评价子图的属性结构,把整理好的宗地资料录入到属性库中。

(四)土地集约利用评价

1、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系的建立

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是直接反映土地集约利用目标、容、程度等不同属性特征的指标按隶属关系和层次关系组成的有序集合。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必须具备解释功能、评价功能及预测预报功能,使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具有动态发展的连续性。

本项目在选择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时,参考《规程》里选择的开发区评价指标体系,按照指标选取的原则及方法,构建了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见图2-1)。

图2-1 临武工业园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体系

2、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现状值的确定

将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的地籍数据的汇总结果,根据各指标的含义和计算公式,计算得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现状值见表2-2。

表2-2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现状值

3、指标权重的确定

在评价土地集约利用程度水平时,各指标的权重大小直接反映了该指标对衡量土地集约水平的相对重要程度,直接影响综合评价的结果。合理确定评价指标的权重系数,客观反映它在综合评价中的重要性,就会直接提高最终评价结果的准确性。

根据《规程》的要求,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权重可以采

用特尔菲测定法、层次分析法、因子成对比较法中的一种或多种进行。本次土地集约利用评价指标权重采用特尔非法确定。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各指标、子目标和目标的权重见表2-3。

表2-3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程度评价指标权重

4、指标理想值的确定

根据《规程》,依照节约集约用地原则,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和地方制定的技术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等要求的前提下,采用目标值法、先进经验法和发展趋势估计法等方法,并根据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文件《关于省级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工作中指标理想值设定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国土资办发[2009]149号),确定临武工业园区的理想值见表2-4。

表2-4 开发区土地集约利用评价理想值确定依据、方法

及造林种草生态建设方面的政策,法规相一致.二是项目实施与项目县土地利用开发总体规划的要求相一致,三是项目建设与自治区,阳县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相一致;符合土地开发整理专项规划的要求,项目区的规划在搞好水土保持的前提下, 始终围绕坚持土地可持续利用,增加有效耕地面积,实现阳县耕地占补平衡, 提高耕地质量的具体要求进行. 四是为了促进阳县经济发展, 该区贯彻"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国土资源管理方针,即促进阳县经济发展,同时保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五在经济建设中不可避免地要占用耕地,所以,制定了耕地补充方案,确保耕地"占补" 平衡,以实现阳县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目标,项目建设主要是滩涂地改造成水平条田,新增农田主要是滩涂地开发,没有毁林毁草和不利于生态建设的现象. 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是《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的基本要求,也阳县红河乡河道土地开发(占补平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基本国策,回族自治区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也要求,对易农荒地,沙荒地,盐碱地进行开发整理,在有灌水条件的地方对旱耕地进行整理,使旱耕地成为旱涝保收的高产田.项目区位于阳县基本农田建设重点地区,有建设基本农田的有利条件.因此,该项目符合国家和土地法律法规. 由于本项目实施,土地得到平整,现有未利用地部分得到耕种利用, 植被覆盖率得到提高, 对于减少水土流失, 提高森林覆盖率有积极作用, 因此,符合《中华人民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等法规. 4.2 新增耕地潜力分析项目区新增耕地主要来自于对项目区的滩涂地的开发整理,项目区现有滩涂地3424.6hm .通过开发将原有滩涂地改造成基本农田,扣除道路和林网占地,可新增耕地84.26hm . 2 2 4.3 水资源平衡分析(1)降水根据阳县气象局提供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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