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方法新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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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方法新探

摘要: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在我国高校法学教育中日益普及,但其教学效果有待提高。我国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之目标应当从单一走向多元,教学形式应当从表演走向实战,实验角色的分配应当由固定走向多变,教师对模拟法庭实验的指导应当从平面走向立体,模拟法庭实验课程的成绩考核应当从重结果走向重过程。

关键词:模拟法庭;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近年来,我国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日益受到重视,越来越多的学校将模拟法庭实验作为独立课程开设。在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日益普及的情况下,其教学效果无疑值得关注。有学者对湖北、河南等地7所高校600名参加过模拟法庭实验课程学习的本科生之问卷调查结果表明,认为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效果好的仅占11.2%,较好的占47.7%,一般的占36.5%,不合格的占4.5%[1]。近四成的学生认为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效果一般或者不合格,说明实验课程能否受到学生欢迎,关键不在于课程的实验性质,而是取决于这门课程的教学方法本身。近年来,笔者在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开设的模拟法庭实验课程受到了学生的欢迎,在历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学生评教中均名列前茅。综观国内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方法,结合笔者从事模拟法庭实验教学的心得体会,笔者认为,我国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方法亟待变革。

一、教学目标:从单一走向多元

我国模拟法庭实验教学早期依附于诉讼法学教学之中,近年来才发展成为一门独立的法学课程。在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依附于诉讼法学教学时,一般将教学目标定位于帮助学生巩固诉讼法学知识、熟悉诉讼流程,如有模拟法庭实验教科书在阐述教学目的与要求时指出:“通过学生扮演法官、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角色进行演练,使学生熟悉开庭、法庭调查程序;法庭调查中7种法定证据的各种举证和质证方法。”[2]随着模拟法庭实验作为独立课程的开设,模拟法庭实验应当成为一门培养法科学生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实践型课程。基于此,笔者认为,我国模拟法庭实验课程的教学目标亟待从定位于服务诉讼法学教学的一元目标走向培养学生法律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多元目标,即应当包括以下六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培养学生运用实体法分析案件的能力。审判的目的是为了解决实体纠纷,而实体纠纷的解决依赖于实体法的规定。在实体纠纷发生后,如何选择相应的实体法规定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或判断当事人的责任并非易事。在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中,指导教师应该抛弃以往模拟法庭只涉及程序法问题的传统做法,有针对性地引导学生根据案情分析实体法律关系,判断实体责任,从而提高学生运用实体法分析案件的能力。

二是培养学生的程序意识和程序操作能力。讲究程序、注重程序已经成为现代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也是法律职业人应有的思维方式。在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中,教师通过要求学生严格地按照诉讼法规定的环节和步骤进行模拟审判,从而让学生在实践中体会程序的价值,感悟程序的真谛,并掌握庭审操作规范,培养程序意识和程序操作的能力。

三是培养证据意识和证据运用能力。证据是诉讼的灵魂,是法院赖以裁判的依据。在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中,要让学生切实地感受到打官司就是打证据,从而

培养强烈的证据意识。不仅如此,还要培养学生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的能力,让学生在案件事实复杂的情况下,能迅速地抓住案件的主要矛盾,明确双方的争论点和共识点,并体会到如何围绕争论点向法庭举证,如何对对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在扑朔迷离之中如何认证,等等。

四是培养学生庭审语言表达能力。法庭语言作为一种专业性很强的语言,除了一般语言表达所要求的准确、流畅外,还有一些特殊的要求,譬如法官的庭审语言必须保持中立,不能带有任何倾向性;公诉人、律师对当事人、证人的庭审询问也有特别的要求,如不能采用诱导性的提问方式,等等。这些庭审语言的技巧和规律,需要在实践中反复的训练才能逐渐地掌握。指导教师在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中,要有意识地根据庭审语言的要求培养学生这方面的能力。

五是培养学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撰写法律文书是法科学生的基本功,也是法律职业人必备的技能。就法律文书的写作而言,从理论上讲并不是很难;然而让学生写出符合要求的法律文书并非易事。在模拟法庭实验中,要求学生根据提供的案卷材料以及所扮演的角色,撰写相关司法文书,这为培养学生法律文书写作能力提供了很好的实战机会。指导教师应该抓住此机会,通过学生自己写作、指导教师批改、点评的方式培养学生的法律文书写作能力。

六是培育学生法律职业伦理。正义是法律的天然属性,诉讼是输送正义的基本方式。法律职业伦理教育,绝非教师空洞的道德说教,而应是让学生实实在在的体验与感悟,诚如学者所言:“法律职业道德教育的独特性决定了法学教育必须寻求一种不同角色交往的教学方法,为学生提供情感体验的情感场,才能使学生将道德认知内化为道德判断和推理能力。”通过不同的角色扮演,使学生亲身体验到法律职业中不同角色的道德要求,有利于其道德认知的内化,即法律职业情感和态度的养成[3]。而模拟法庭实验正好为此提供了环境。

二、教学形式:从表演走向实战

在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依附于诉讼法学教学时,模拟法庭实验呈现的是表演式的模拟审判,其特征是:在学生从事模拟法庭实验之前,指导教师已经为学生准备好了各种诉讼文书和法庭审判的台词剧本;在正式开庭前,学生要做的准备工作便是熟记自己的台词,有时还会根据已有的台词剧本进行排练;在准备工作做好后,模拟法庭实验的主要内容便是所有参与实验的人员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台词完整地模拟法庭审判。总之,在表演式模拟审判中,学生只是按照既定的剧本进行表演的演员,而不参与剧本的创作。

时至今日,越来越多的法学教师意识到,定位于培养法科学生职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的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之目标应该从一元走向多元。然而,从现有的模拟法庭实验教学之实践来看,我国模拟法庭实验教学尚停留在与一元教学目标相对应的表演式模拟审判上,这可以从国内公开出版的模拟法庭实验教材的编写情况得到证明:迄今为止,国内公开出版的模拟法庭实验教材仅有如下五个版本:(1)樊学勇主编《模拟法庭审判讲义及案例脚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2)申君贵主编《模拟法庭教科书》(湘潭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3)陈学权编著《模拟法庭实验教程》(高等教育出版社2009年版);(4)廖永安等著《模拟审判原理、剧本与技巧》(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5)刘晓霞主编《模拟法庭》(科学出版社2010年版)。除笔者编写的《模拟法庭实验教程》之外,其余四本模拟法庭实验教材均针对所有的实验案例为学生提供了详尽的模拟法庭实验台词剧本,学生在使用此教材进行模拟法庭实验时只需按照教材提供的台词剧本进行演练即可。诚然,表演式的模拟法庭审判对于帮助初学者熟悉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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