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稽查业务统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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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稽查业务统计的通知

【标 签】稽查业务统计

【颁布单位】海关总署

【文 号】署稽﹝1996﹞493号

【发文日期】1996-06-14

【实施时间】1996-06-1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规定

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院校:

海关开展稽查工作以来,各关稽查部门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进行稽查业务统计及时报送有关数字材料,为总署和各关领导掌握情况,指导稽查工作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进一步适应形势发展需要,规范稽查业务统计,全面反映稽查工作情况,总署稽查司综合统计司根据业务情况及统计工作要求,研究制订了稽查业务统计报表(即海关业务统计第14号表--关业统字14号表),征求了部分海关意见,并分片召开了两次研讨培训工作会议为做好该项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海关稽查业务统计报表(以下简称报表)包括四个分表,分别为:(一)“稽查工作统计月报表”;(二)“企业报关注册备案统计月报表”;(三)“外商投资企业注册登记统计月报表”;(四)“海关稽查重点商品统计月报表”这些报表作为海关业务统计制度和系统的组成部分,请各关按照要求认真填报

二为便于该项统计工作的过渡和衔接,稽查业务统计年内作为临时项目,暂由各关稽查部门按本《通知》要求负责填制报表,并逐级对口上报至总署稽查司稽查统计经试行后,于明年一月一日起,即纳入海关业务统计常规报表体系由各级统计部门统一负责和管理

三各关须将总署计算中心设计并统一下发的稽查业务统计计算机软件程序,尽快拷贝

到386以上微机,建立专门数据库,将今年1至6月份有关数据,按要求逐月逐表输入计算机,并于7月初一次性上报总署;从7月份开始,统计数据按月报送

四报送数据主要通过海关通讯卫星的传输渠道,实行“海关稽查数据网络传输”月报统计截止日期来当月底传输时间为每月3日至4日(法定节假日顺延,其他节假日不顺延),传输目录为[.JCTJ1]请各关务必于6月28日以前,将稽查业务统计传输帐号结点名结点机地址统一报总署计算中心,以便建立有关传输代理关系具体操作办法,请与本关技术部联系

五稽查统计必须认真准确及时各项报有数据应经关领导审核后,方可上报执行本《通知》后,稽统字(95)96号文件予以废止

以上,请遵照执行

附件:

1. 报表各栏目之间的逻辑关系(略)

2. 报表的有关指标解释;

3. 稽查统计月报表(表式)

附件二:

稽查统计月报表的有关指标解释

(一)表一:稽查工作统计月报表

1.查获违规案数是指通过海关稽查查获并认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案件的起数不包含查出的涉嫌走私并移交调查部门的案件

2.其中:大要案 指稽查查出违反海关监管规定案值在300万元人民币及其以上的案件按有关规定,此类案件的处理应呈报总署审批

3.查获违规案值是指海关稽查查获并认定违反海关监管规定的案件全案的有关货物的总价值(包括在扣货物值及迫缴价款);其“价值”应按稽查查获时,当地国营商业零售价(人民币)计算;无零售价的,由有关主管部门估定

4.应补税款 对于海关稽查查获的案件,经海关审理已制发“违规处罚通知书”或“补税缴款通知书”决定由当事人应该补交的海关关税和代征税款数额

5.补税入库 由案件当事人按照海关制发的“处罚通知书”或“补税缴款通知书”,将有关税款实际补充交纳进入国库的数额

6.违规罚款入库对于海关稽查查获的案件,由海关审理并制发《处罚通知书》由当事人将有关罚款实际缴入国库数额

7.税款保证金 指在海关稽查过程中,按海关有关规定,企业向海关缴纳相当于应补税款总额的一定比例的担保金,或有严重违反海关规定或违法前科的企业,应缴纳相当于税款的担保金或抵压金数额

8.查出其他补税 指通过海关稽查发现企业因种种原因漏交税款,既不具备立案条件,也不属于正常核销范围,海关不予立案而只对企业予以补交税款处理的情事的起数

9.其他补税款 上述情事的当事人补交税款入库的实际数额

10.移交调查案件 指稽查部门通过稽查查获涉嫌走私而移交调查部门处理的案件统计依据以稽查部门向调查部门移交案件的移交手续为准,不以调查部门审理定性为准

11.调查退回案件 指稽查部门移交调查部门的涉嫌走私案件,经调查部门调查审理后认为不属于走私和不由调查部门处理,而退回稽查部门的案件

12.-般贸易 一般贸易指我国境内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单边进口或单边出口的贸易其适用范围,见《报关自动化系统标准化规范》(95-03-01版,第114页)解释

13.加工贸易 这里主要是指进料加工和来料加工两种贸易方式

进料加工贸易是指按照对外签约形式分为“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和“进料加工对口合同”

“进料加工非对口合同”和“进料加工对口合同”的解释见《报关自动化系统标准化规范》(95-03--0l版,第132页)

来料加工贸易即来料加工装配贸易是指:由外商提供全部或部分原材料辅料零部件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必要时提供设备,由我方按对方的要求进行加工装配,成品交对方销售,我方收取工缴费,对方提供的作价设备款,我方用工缴费偿还的交易形式

14.减免税货物 主要指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予以减免关税的进口货物,稽查不同年度的减免税进口货物,要依据当年的有关减免税政策和规定

15.保税仓库货物 保税仓库是经海关核准专门存放保税货物的仓库保税仓库货物即是保税仓库进出境货物,是指从境外直接存入保税仓库的货物和从保税仓库运出境的货物其适用范围,见《报关自动化系统标准化规范》(95-03-0l版)第151页

16.其他 指上述列名以外的贸易方式进口货物

说明:①如果一个案件涉及几类当事人,应以该案的主要当事人作为一案一次性统计,不要分几案重复统计

②如果一案有一种以上走私违规方式,应以本案的主要走私违规方式作为一案一次性统计,不要重复统计

③“案数”“案值”的统计以海关发出的正式生效以后的《处罚通知书》或《补缴税款通知书》为准

④统计币值以人民币计值

⑤对于调查部门退回的案件,应以稽查部门审理并制发“处罚通知书”正式生效后,再将有关情况填报到查处违规情况有关栏目

(二)表二:企业报关注册备案统计月报表

17.报关注册 指由进出口单位及其他报关单位向所在关区海关申请报关注册登记,据以获得报关单位资格的一项手续由注册海关统计(依据为专业自理代理报关单位注册登记证书) 18.报关备案 指已在该单位所在关区办理了报关注册手续的报关单位,为取得从其他关区口岸进出口货物的报关资格而向外并区有关海关履行的一项批准手续由备案海关统计(依据为专业自理代理报关单位备案证书,其中专业代理报关企业的异地备案需经总署批准)

19.专业报关企业 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专业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主要从事接受进出口货物经营单位和运输工具负责人以及他们的代理人的委托,办理进出口货物和进出境运输工具的报关纳税等事宜,具有境内法人地位的经济实体

20.代理报关企业 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代理报关企业的管理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设立,经营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国际运输工具代理等业务,接受本企业承揽货物所有委托,办理通关手续的企业

21.自理报关企业 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经贸管理部门或其授权机构批准有进出口经营权并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自理报关企业注册登记,为本企业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的企业如:专业外贸公司工贸公司技贸公司外商投资企业等

22.外商投资 指自理报关企业项下的外商独资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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