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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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
环评阶段报告书简本
委托单位:深圳市水务局
环评机构:天津市环境影响评价中心
2013年12月9日
目录
一、建设项目概况 (1)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1)
2.建设项目概况 (1)
3.项目政策符合性及规划相容性 (2)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4)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4)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 (5)
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预测及拟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效果 (7)
1.建设项目污染物产生、处理措施及排放情况 (7)
2.评价范围内的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9)
3.主要环境影响及其预测评价结果 (11)
4.对环境敏感目标的主要环境影响和预测评价结果 (12)
5.环境风险分析预测结果、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预案 (13)
6.环境保护措施的技术、经济论证结果 (13)
7.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结果 (14)
8.拟采取的环境监测计划及环境管理制度 (14)
四、公众参与 (16)
五、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17)
六、联系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一、建设项目概况
1.建设项目的地点及相关背景
沙湾河流域属深圳九大水系中的珠江三角洲水系,位于深港两地重要的饮用水水源地——深圳水库上游,该河发源于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以北的牛尾岭,在深圳市罗湖区以南汇纳另一河流——莲塘河后,形成了划分深圳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边界——深圳河。
由于沙湾河流域贯穿于整个南湾街道南部片区,为南湾街道重要的城市排洪通道,而南部地区有“两山一水”的环境优势,靠近沙湾关口,未来十年,南湾街道将依托沙湾河流域治理工程和南湾郊野公园两大工程,加快城市更新,完善市政设施,打造成“山水南湾、生态新城”,并将沙湾河定位为城镇防洪和生态景观休憩廊道。为此,龙岗区政府、南湾街道及当地民众迫切希望加快推进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以满足河道的行洪要求、解决片区内涝、改善流域内的水环境、缓解对深圳水库的水质压力、实现区域水资源的有效利用,同时为区域可持续发展及低碳城的建设提供坚实的基础,以实际行动实现特区内外一体化建设要求。沙湾河流域河道整治刻不容缓。
2.建设项目概况
深圳市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整治范围为深圳水库沙湾河水闸以上的干流及李朗河、东深渠、简竹河、小沥河四条支流,整治河道总长12.983公里,项目总投资34723.27万元,整治内容包括:防洪、截污、生态景观修复等;沙湾河干流、一级支流、二级支流分别按100、50、20 年一遇的防洪标准进行整治,计划主体工程从2014年4月开始,2016年10月底完工,工期为32个月。
项目工程特性表见表1。
表1 工程特性表
3.项目政策符合性及规划相容性
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
根据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和《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本)》的规定“本目录未列明的产业和项
目,除国家、省、市另有规定者外,均属允许发展的产业和项目”。本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鼓励类第二条“水利”第1项“江河堤防建设及河道、水库治理工程”且不属于《深圳市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和产业导向目录(2013年本)》中限制发展及禁止发展类项目。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关于深圳市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深发改【2012】694号内容,项目对于改善河道水质、保障深圳水库水质安全,提升区域人居环境有重要意义,其建设是必要的。
综上,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
2、选线环境合理性分析
(1)与《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的相符性分析该规划明确提出“优化水环境安全格局”——即通过调整取水排水格局,调整和优化各河段水功能,实现高、低用水功能之间的有序协调,确定水环境总量控制目标,确保区域持续性供水安全。本项目建设后将显著改善流域水体水质,为确保区域持续性供水安全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珠江三角洲环境保护规划纲要(2004~2020年)》的要求。
(2)与《深圳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相符性分析
深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深圳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中将沙湾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重点推进项目,市委市政府将沙湾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列为“十二五”期间重点督办实施项目。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深圳市水务发展“十二五”规划》的相关要求。
(3)与深圳市中部物流组团分区规划[布吉、平湖、横岗](2005-2020)相符性分析
根据深圳市中部物流组团分区规划(2005-2020)[布吉、平湖、横岗] 土地利用规划图可知,项目红线范围内用地主要为水域、公共绿地。
(4)项目选线与环境功能区划的符合性
根据《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的通知》(深府[2008]98号)、《关于调整深圳市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划分的通知》(深府[2008]99号),本项目大气环境功能区为二类,声环境功能区为2类及3类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Ⅲ类标准。本工程对环境的主要影响时期为施工期及
运营期的噪声影响,只要严格控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并严格落实施工运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本工程的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的规定。
(5)项目选线与环境敏感区保护的符合性
项目工程用地范围中有291925.42m2(约占总面积45%)处于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其余部分均不在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见图1.5-5)。
根据《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内容,市政府鼓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从事生态保护活动,并且将主干河流、水库及湿地列入基本生态控制线的划定范围内,目的为加强生态保护、水质安全,本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仅施工期污染较大,但是随着施工期结束,污染随之结束,项目运营后水质得到改善、行洪能力加强、生态系统进一步完善,项目建设不违背《深圳市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
《关于调整深圳市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保护区的通知》(深府〔2006〕227号)的规定,项目选址位于深圳水库—东深供水渠流域二级水源保护区内,项目为河道整治工程,本身属于环保工程,截污工程对旱季所有入河污水以及雨季携带面源污染的初期雨水不在进入河流,通过管道引至埔地吓污水处理厂达到标后,其尾水经李朗河湿地生态处理后作为沙湾河生态补水,可以大大改善河流水质,因此本工程建设与水源保护管理规定不冲突。
综上所述,项目选址在环境方面是合理的。
二、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1.建设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现状
监测布置的监测点中的昼间以及夜间噪声监测结果均达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执行的标准要求,项目所在区域声学环境质量较好。
项目区地表水质参数均能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Ⅲ类水域标准。项目建设区域地表水环境质量较好。
场地地下水和土对砼具弱腐蚀性;对混凝土结构中的钢筋具微腐蚀性;对钢结构具微腐蚀性(PH均大于5.5)。
环境空气中的各因子的I i值均小于1,说明其日平均浓度均未出现超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