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五华区关于建立新型社区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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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全面我区社区建设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批转民政部《关于在全国推进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提出以下我区建立新型社区实施方案:
一、目标模式
我区社区建设目标模式定位:以新型社区为平台,通过制度创新,推进区、街道工作社区化,建立政府行政调控机制与社区自治机制相结合,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互补的社区管理模式,有效解决城市居民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实现社会政治稳定、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和投资环境,促进我区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协调发展。
二、划定社区的类型及规模
五华区辖区面积15.96平方公里,现有居民120000户,450000人,86个居民委员会,45个家属委员会。
按照有利于社区自治,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管理的原则,以居民小区为依托,以主要街巷为界限,把社区界定在“经过社区体制改革后作了规模调整的居民委员会辖区”。新社区规模:一般以1000-3000户为1个社区(特殊区域不受居民户数的限制地),但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搞一刀切,在划分社区时,应充分考虑地缘性,认同感,社区资源等要素。各街道办事处在调整后的社区居委会作为构建新型社区组织,并冠名“××社区居民委员会”。
社区划分为三类:1地缘型:以主要街巷、道路为界,形成社区;2、单元型:以整片封闭小区形成社区;3、单位型:以一个单位形成社区。
社区在原有单一居委会的基础上,适当考虑区域内单位及设施情况及适度的人口,实行相邻居委会的合并。同时,要充分考虑社区内教育、文化、科技、卫生、医疗、商贸、民族、分散居民区、单位管辖区等资源的合理配置。
社区居委会人员配置:
社区居委会以居民委员会为工作班子,成员3—7人(150O户以下配4人;1500—2500户配5人;2500—3000户配6人;3000户以上配7人)。社区居民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1人,委员若干。
社区居委会是社区的执行机构,其主要职责:贯彻《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发动社区居民、社区单位及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社区工作,具体组织社区内建设,管理、教育、服务诸项事宜。并根据需要设“社区保障服务工作委员会”,“社区文教卫体工作委员会”、“社区绿化环境工作委员会”、“社区治安调解工作委员会”、“社区人口计生工作委员”等五个工作机构。落实社区居民代表大会及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主动接受社区居民代表会议的指导和监督,努力实现政府有关社区建设管理工作目标。社区居委会应转变以往居委会传统的工作方式,积极探索以居民自治的方式管好社区的新社区管理模式。
在新社区居委会成立前,各街道要完成以下两项调查工作,一是社区基本情况调查,包括总户数、总人口,人员结构,辖区单位数量;二是社区内的居委会情况调查,包括居委会数量及资产评估报告。调查完成后,各街道项将调查结果和社区划分方案报区民政局,新社区确立如涉及地名命名和居委会的撤并,需按程序经报区民政局审批。
各派出所要积极协助街道进行社区居委会的建立,做好户籍资料的调整。
建立社区居民代表大会:
社区居民代表大会是社区的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选举产生社区居民委员会、推选产生社区议事委员会,听取和审议社区议事会和社区居委会年度工作汇报;监督评议物业公司工作,讨论决定社区重大事项和社区主要组织人事变动:听取和反馈社区成员意见、建设,督促社区居委会解决社区问题。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年满18周岁的本社区居民、社区单位组织等方面的代表组成,居民代表由社区居民(每居民组2人)、社区单位、团体推荐社区
代表的形式派代表参加,任期3年。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必须有过半数的代表出席,才能举行,每3年一届召开会议,推荐和选举本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及管理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会议听取本社区管理委员会报告本年度工作及下年度安排,评价管委会及物业公司的工作。年内不定期召开会议,讨论关于社区内建设项目,关于社区内组织人选变动等重要事宜,反馈居民的意见和建议,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首次社区居民代表大会由社区筹备小组召集,之后,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由社区议事会召集和主持。
建立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
社区议事委员会是社区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常设民主议事工作机构。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实行兼职制,由居住在本社区的知名人士、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和辖区单位负责人及关心社区内建设,热爱社区工作,参与能力较强的各方代表组成,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推选产生,一般为7-13人,任期3年,设主任1名,副主任、委员共6-12人,每季度召开1次例会,议事会的常务副主任可以由社区党组织的负责人兼任。其主要职责:每季度召开会议议定社区内阶段性的建设目标;协助和督促社区管理委员会实施诸项目标;协调社区内居民和社区组织的关系;代表业主委员会监督指导社区居委会及物业公司的工作;向社区代表会议反馈情况。
建立社区党组织
社区党组织在各街道党委领导下在社区发挥领导核心作用,对社区总体工作实施领导。以新划定的社区居委会为单位,在社区党员数量达到党章规定人数的前提下,成立社区总支(支部),成员按照党章要求设立。社区总支(支部),由社区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社区总支(支部)书记可兼任社区居委会主任,同时任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常务副主任。按照社区内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民营业者,失业下岗职工,离退休职工中党员数量,分别成立党支部。社区总支(支部)接受街道党委领导,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在社区内强化党的领导核心作用,组织社区内党员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宣传和执行国家法令、法规,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在社区内顺利实施。
(2)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自治组织通过民主议事和居民自治搞好社区内的建设、管理、教育、服务工作,促进社区内两个文明建设的发展。
(3)加强社区内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加强对社区内群团组织的领导。
选聘社区工作者
社区居委会成员由社区工作者组成。社区建设以人为本,要求高度的自我组织性和能动性,要下力气选好人,为社区工作队伍建设打好基础。
1、选好社区居委会成员,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依法选举产生居委会工作班子。向社会公开招聘(以本社区居民为主),经民主选举后产生,任期3年,面向全社会,广纳贤才,充分考虑人选者的政治素养,文化素养,年龄条件,职业经历,管理经验,奉献精神,对社区工作的热爱程度,对政府社区建设总体目标的了解程度,对群众工作的熟悉程度。坚持少而精的原则,通过自荐、推荐、考核、笔试、面试,挑选具有领导经验的合适人选,经过社区代表依法选举产生,并经培训后持证上岗。具体标准是:社区居委会主任原则不超过50岁,党员,大专以上文化;副主任、委员原则上不超过50岁,高中以上文化,社区居委会成员要“老、中、青”相结合,曾为五华区基层组织建设做出过突出贡献者,年龄适当放宽。
2、推荐社区议事协商委员会。要充分考虑委员的代表性,参与能力,个人素养,社会地位,工作能量,群众威望。通过自荐,群众推荐,单位选派,社区居委会提名等方式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