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前景及面临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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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国—东盟自贸区发展前景及面临的挑战
一、东盟概况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于1967年月8月8日在曼谷建立,最初只有五个成员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之后,文莱于1984年1月8日加入,越南于1995年7月28日加入,老挝和缅甸于1997年7月23日加入,柬埔寨于1999年4月30日加入。至此,东南亚十国均成为东盟成员国,人口约5.6亿,总面积约450万平方公里。
1967年8月8日东盟成立时发表的《曼谷宣言》规定了该联盟的宗旨:1.以平等和参与的精神,通过通努力,促进该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从而增强东南亚国家共同体繁荣、和平的基础;2.通过永远尊重正义、法治和忠于联合国宪章的原则,促进该地区的和平与稳定。
1976年2月24日,东盟第一次签署的《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规定了该联盟成员国应遵守的原则:1.相互尊重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所有国家的国家同一性;2.每个国家有领导其国家实体不受外来干涉、颠覆或威胁的权利;3.彼此不干涉内部事务;4.以和平的方式解决分歧和争端;5.放弃威胁或使用武力;6.进行有效的合作。
东盟总部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常务委员会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
1.首脑会议:每年召开一次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
2.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东盟外长还定期举行非正式会议。
3.常务委员会:由当年主持外长会议的东道国外长任主席,其他成员国驻该国大使(或高级专员)任当然委员,不定期举行会议,负责处理东盟日常事务和筹备召开外长会议,执行外长会议的决议,并有权代表东盟发表声明。
4.经济部长会议:是东盟经济合作的决策机构,在区域经济合作方面发挥主导作用,每年不定期地召开一、二次会议。
5.其他部长会议:包括财政、农林、劳工、能源、旅游等部长会议,不定期地在东盟各国轮流举行,讨论相关领域的问题。
6.秘书处:东盟的行政总部,并负责协调各成员国国家秘书处,向部长会议和常务委员会负责。
7.专门委员会:包括9个由高级官员组成的委员会,即:工业、矿业和能源委员会,贸易和旅游委员会,粮食、农业和林业委员会,内政和银行委员会,交通运输委员会,预算委员会,文化和宣传委员会,科学技术委员会,社会发展委员会。
8.民间和半官方机构:包括东盟议会联盟、工商联合会、石油理事会、新闻工作者联合会、承运商理事会联合会、船主协会联合会、旅游联合会和博物馆联合会等。
《东盟宪章》是东盟成立40多年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它确立了东盟的目标、原则、地位和架构,同时赋予了东盟法人地位,对各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2004年11月,东盟领导人签署《万象行动计划》,正式将制订《东盟宪章》列为东盟的一个目标,以加强东盟机制建设。2005年12月,东盟领导人签署《吉隆坡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
人组成的“名人小组”负责为宪章的制订提出建议。2007年1月,东盟领导人确认了“名人小组”提出的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具体建议,同时签署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宪章文本。2007年7月,“高级别特别小组”向东盟外长会议提交宪章草案,同年11月20日,东盟领导人在新加坡签署《东盟宪章》。2008年12月15日,《东盟宪章》正式生效。《东盟宪章》规定,东盟共同体将由东盟经济共同体、东盟安全共同体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组成。东盟基本目标是:维护并加强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保持本地区无核化,支持民主、法制和宪政,为东盟居民提供公正、民主与和谐的和平环境;致力于经济一体化建设,构建稳定、繁荣和统一的东盟市场和生产基地,实现商品、服务和投资自由流动;增强合作互助,在本地区消除贫困,缩小贫富差距;加强人力资源开发,鼓励社会各部门参与,增强东盟大家庭意识。《东盟宪章》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规定就涉及关系东盟共同利益事宜应强化磋商机制,依照东盟条约和国际惯例解决纷争,棘手问题将交由东盟首脑会议协商决定。宪章不包含任何强制性条款或针对成员国的制裁机制,依靠各成员国自觉在宪章框架下增强遵守规则与履行义务的意识。
《东盟之路》(The Asean Way)是东盟盟歌。创作东盟盟歌活动由东盟轮值主席国泰国的外交部发起,反映了东盟文化和民族的多样性,体现了东盟的尊严、合作与团结,表达了东盟国家试图以“一个目标、一个身份、一个声音”,共建东盟共同体的心声。
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贸区的发展背景及基本框架
(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背景
2000年11月,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朱镕基总理首次提出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宏伟构想。时隔一年后,中国和东盟领导人在文莱举行的第五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上宣布决定在10年内建成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正式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这标志着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程正式开始启动。在短暂的两年时间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从宏伟构想到框架协议决非偶然,它是以全球贸易自由化的迅速兴起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周边影响为背景的。
1.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以全球的多边与双边贸易自由化兴起为国际背景:20世纪90年代以来,以贸易自由化为先导的经济全球化进程加速,世界贸易组织的全球多边贸易体系的建立,有力推进了世界贸易的自由化。伴随着世界贸易自由化的浪潮,区域性的多边贸易自由化迅速发展。90年代后,以自由贸易区为目标的区域性协定不断涌现。目前,全球已有240个自由贸易协定,在世界贸易组织的成员中形成了135个自由贸易区。在全球的多边与双边贸易自由化兴起的国际背景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应运而生。
2.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催生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在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前,东盟担心中国加入后将对东盟经济产生较大的冲击。一旦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中国商品将大量涌入东盟市场,在第三地市场的竞争加剧,外国在东盟的投资将大幅下降。2000年11月,朱镕基总理在出席第四次中国—东盟领导人会议时就表示,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不会对东盟各国造成威胁,只有好处。经过短短一年时间,中国与东盟国家就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框架协议。从某种意义上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中国入世前后对外经贸战略重大调整的产物,也是中国为摆脱长期游离于区域和次区域贸易集团之外的不利境遇,而在机制性的区域合作方面迈出的具有实质意义的一步。
3.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是东盟国家调整国内经济结构和重塑国际竞争力的重要措施:亚洲金融危机后,在世界经济周期波动的冲击和国内经济转型与结构调整的拖累下,东盟国家经济急剧波动,国内成本不断上升,国际竞争力有所下降。同时,周边国家的市场开放和低成本竞争,直接影响到东盟国家经济的发展。各国政府为此实施了一系列减低成本和增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