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检验设备管理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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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建立质量控制实验室检验设备的管理规程,规范质量控制实验室检验设备的管理。
2.职责
QC检验员严格执行本文件的有关规定。
3.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本企业质量控制实验室安全检验用仪器设备的管理。
4.内容
4.1.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由公司工程设备部动力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统一管理。
4.2.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4.2.1.精密仪器存放室应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光学系统正常。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
气体、水腐蚀仪器设备。
4.2.2.精密仪器室内应安装空调,保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恒定。
4.2.3.天平及其它精密仪器应设在防震、防晒、防潮、防腐蚀的台面上。
4.2.4.烘箱、高温炉应放在不易燃烧的坚固台面上。
4.2.
5.较大仪器应固定,不得任意搬动,并罩上仪器防尘罩。
4.3.仪器设备的管理
4.3.1.分析用仪器的容量、灵敏度均应与所从事的分析操作适应。如原精密度达不到要求,应及时维修、
更换或报废。
4.3.2.仪器设备安装完好,应按规定经过检定或校准,否则不得使用。
4.3.3.精密仪器应设专人负责维护维修。应注意防潮,经常更换干燥剂。对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除湿并保
证至少每月通电一次。
4.3.4.仪器设备应制定使用、维护与检修SOP,并建立台帐及相应的使用记录。
4.3.
5.使用人应熟悉使用SOP和仪器设备性能,按使用SOP进行操作,做好使用记录。
4.3.6.精密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QC主管,并以工作联系卡的形式与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员取
得联系,作好故障类型记录。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
4.3.7.精密仪器设备搬动后,必须经过校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3.8.属国家强检仪器、量具应到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将计量检定合格证贴于仪器上,方可使用,
否则不准使用。
4.3.9.不得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在其上应挂“停用/待维修”状态标志。
4.3.10.使用前检查有无检定或校准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无合格证或超过有效期限的不得使用。
4.3.11.制订预防性维护维修计划,按计划进行仪器设备的维护维修,并有相应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