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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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报告发病率”指某年某地区每 10 万人口中甲、乙类法定报告传染 病发病数。指标用于描述一定时期内地区传染病的发病状况,是衡量地区传染 病疫情稳定状况和居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指标。
“精神障碍发病率”指在一定期间内,一定人群中精神障碍疾病病例出现的 频率。指标用于描述一定时期内地区精神障碍的发病状况,是衡量地区居民精 神卫生水平的重要指标,一定程度也反映了地区居民的心理健康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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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职业安全状况、劳动关系和谐状况等,包括城镇登记失业率、行业收入比、每 万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职业病发病率、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等 5 个指标; 引入一项主观性指标,即“职业满意度”调查指标。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指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与城镇单位从业人员、城镇单 位中的不在岗职工、城镇私营业主、个体户主、城镇私营企业和个体从业人员、城 镇登记失业人员之和的比。指标用于衡量城镇居民失业状况,反映宏观经济运 行和社会就业形势的变化情况。
2. 健康状况指标: 主要反映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的生理健康情况、心理健康 情况、社会健康情况等,包括人均预期寿命、传染病报告发病率、精神障碍发病 率、食品抽检合格率、每千人口卫生技术人员数等 5 个指标; 引入一项主观性指 标,即“健康状况满意度”调查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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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预期寿命( 岁) ”指 0 岁时的预期寿命,反映新出生人口平均预期可存 活的年数。指标用于衡量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及医疗卫生服务水平,是反映人口 健康状况的一个重要指标。
二、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架构
按照上述原则,参照国内外主要区域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我们认为应 基于人民群众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职业状况、社会状况以及环境条件 等六大方面来构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具体从中遴选出 44 个指标,力求科学、客 观、准确地反映人民群众幸福感。
1. 经济状况指标: 主要反映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地区富裕程度、居民收入 情况、居民消费情况、居民收入差距情况等,包括人均 GDP、城镇居民人均可支 配收入、农民人均纯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PI) 、房价收入比、城乡居民收入 比等 6 个指标; 引入一项主观性指标,即“收入状况满意度”调查指标。
“城镇居民恩格尔系数( % ) ”指城镇居民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 额的比重。指标用于衡量城镇家庭经济富裕程度,反映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变 动。
“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 % ) ”指农村居民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 额的比重。指标用于衡量农村家庭经济富裕程度,反映农村居民生活水平的变 动。
“城镇家庭负担比”是指城镇家庭平均每一就业者负担的人数,即城镇平均 每户家庭人口与平均每户就业人口之比。指标用于衡量城镇家庭就业人口的负 担状况。
5. 可比较性原则。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可比性原则表现在纵向的可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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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与横向的可比性。纵向的可比性方面,必须能动态地反映国民幸福水平发展 进程的历史基础、建设现状和发展趋势。横向的可比性方面,指标体系的构建可 以衡量和评估不同区域人民群众幸福水平发展程度的差异性。
“人均 GDP( 元) ”指一个国家或地区核算期内( 通常是一年) 实现的国内生 产总值与这个国家或地区的常住人口( 目前使用户籍人口) 比值。指标用于衡 量地区经济发展的人均水平,反映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的内在要求。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元) ”指城镇居民家庭在支付个人所得税、财产 税及其他经常性转移支出后所余下的人均实际收入。指标用于测量地区城镇居 民人均收入情况,反映城镇居民生活水平的变化。
关键词: 幸福指数; 指标体系; 构建 中图分类号: C91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 - 1569( 2011) 05 - 0066 - 10
国民幸福指数是关于人民群众幸福感测量与评估的综合指标体系,它是衡 量社会进步发展、监测社会良性运转的评估体系,同时也可以作为社会政策调整 的主要依据。2006 年 4 月,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美国耶鲁大学发表演讲,阐述了 中国政府坚持“ຫໍສະໝຸດ Baidu人为本”的思想,表示要“关注人的生活质量、发展潜能和幸福 指数”、“使 13 亿中国人民过上幸福生活”①。这是我国领导人首次向全世界宣 布中国政府重视和关注国民幸福指数。共产党的最根本宗旨,就是为人民谋幸 福。人民幸福是科学发展的目的、动力和检验标准,人民幸福是科学发展观的出 发点和落脚点。构建幸福指数指标体系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 面广。整个指标体系不仅应反映物质生活方面的情况,而且还涵盖社会建设、政 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生态建设等领域,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物质丰裕、精神充 实、政治清明、社会和谐、生态舒适等幸福感的迫切需要。科学构建国民幸福指 数指标体系,发挥幸福指数对实践科学发展的引领作用,对于纠正“唯 GDP”发 展倾向,落实“发展旨在提高人民幸福水平”的正确政绩观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 意义。
5. 社会状况指标: 主要反映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的个人与外界交往情况、社 会安全情况、社会事业发展情况、政府治理情况等,包括 15 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 育年限、科教文卫体经费投入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全口径社会保障支出占 GDP 的比例、社会保障性住房占本区住宅总量的比例、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民事纠 纷调解成功率、城市人均道路面积、无障碍设施率、建制村客运班线通达率等 8 个指标; 引入一项主观性指标,即“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调查指标。
2. 以科学发展为基础的原则。幸福必须以经济实力为基础。发展才是根 本,发展才是解决农民增收困难、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并存、收入分配差 距拉大、城乡区域发展不协调等系列问题的根本途径。当前不抢抓机遇促发展, 不科学发展,就很难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必须坚持在发展中提升人民群众 幸福指数,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让人民群众得到 实惠、共同富裕、享受幸福。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必须综合反映经济社 会发展实际情况,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需要,决不能使用忽视经济发展客观 现实、过于强调主观感受的指标体系。
作者简介: 黎昕,福建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研究员; 赖扬恩,福建社会学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研究员; 谭敏,福建社会科学院社会学研究所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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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
1. 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人民幸福是科学发 展的目的、动力和检验标准。构建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必须始终坚持“以人 为本”的指导原则,强调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实现社会全面进步,多干群众急需的 事,确实提高城乡居民幸福水平。构建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应着力体现在关 注幸福指数与提升幸福指数的有效结合,体现在把关注幸福指数的热情转化为 执政为民的具体行动。
“职业病发病率( ‰) ”指每千名作业职工中,新发现患有某种职业病的病例 数。指标用于反映一定时期内职业病的发病状况,衡量各种职业对职工健康的 损害情况,也反映了劳动保护工作的质量好坏。
“亿元 GDP 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 % ) ”指每生产出 1 亿元 GDP 过程中,因 生产安全事故导致死亡的人数。指标用于反映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从 业人员的职业安全状况以及社会安全状况。
4. 可操作性原则。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是否科学、是否合理都必 须通过具体实践来检验。这就要求在构建指标体系时,必须充分考虑指标的可 获取性与可考核性,应综合考虑指标的资料来源、指标的认同程度、指标的测评 方法、指标的测评环境等因素。选取的指标通过一定的统计手段可以建立,能通 过利用已有信息资源,从现行统计报表以及相关统计部门获取数据资料,或运用 已有的数据资料加以间接计算可以得到。指标应尽量简单明了,要选取关键变 量,变量不宜过多,便于理解、易于操作。要用有代表性的、尽量少的指标反映尽 量多的内容,既便于收集和计算分析,又可节约人力、物力和财力。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CPI) ”指一定时期内城乡居民所购买的生活消费品价 格和服务项目价格变动趋势和程度的相对数,是对城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和农 村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进行综合汇总计算的结果。指标用于反映与居民生活有关 的产品及劳务价格统计出来的物价变动情况,通常作为观察通货膨胀水平的重 要指标。
“房价收入比”是指住房价格与城市居民家庭年收入之比。指标用于描述 城市家庭收入与房价之间的关系,通过年度比较,衡量城市居民购买住宅的支付 能力。
3. 全面性原则。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应充分考虑借鉴国际通行标 准、立足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新特征、体现地方特色等综合因素,力求做到 内容与结构的两个全面。内容的全面是指构建指标体系要尽可能涵盖与幸福感 有关的因素,大致可归纳为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职业状况、社会状况、 环境条件等六大方面。结构的全面是指构建指标体系要注意层次性要求,注意 地区与整体之间、不同地区之间、同一地区不同层次之间的区别与联系,确保对 人民群众幸福水平发展全过程及效果作全方位的、多角度的、综合性的评估。此 外,全面性原则还体现在指标体系的构建既要有客观指标,又要有主观指标。通 过引入一些必要的主观指标,让人民群众对一些难以用客观指标测度的指标进 行定性评价,通过客观反映与主观感受的比较,真实测评人民群众幸福水平发展 程度。
“农民人均纯收入( 元) ”指农民人均各种收入( 包括实物按市价折算) 之和 扣除各项生产性支出后的收入。指标用于衡量地区农民人均收入情况,反映农 民生活水平的变化。
“城乡居民收入比”是指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之比。指 标用于衡量城乡居民收入的协调发展状况,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监测指标。
“农村家庭负担比”指农村家庭平均每一劳动力负担的人数,即农村平均每 户家庭人口与平均每户劳动力人口之比。指标用于衡量农村家庭劳动力人口的 负担状况。
“粗离婚率( ‰) ”指当年离婚对数占年平均人口的比重。指标用于反映某 时期婚姻解体状况,也是评估婚姻和谐程度与家庭离散趋势的重要依据。
4. 职业状况指标: 主要反映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就业状况、职业收入状
3. 家庭状况指标: 主要反映影响人民群众幸福感的家庭稳定状况、家庭经济 富裕程度、家庭负担状况、家庭居住状况等,包括粗离婚率、城镇居民恩格尔系 数、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城镇家庭负担比、农村家庭负 担比等 6 个指标; 引入一项主观性指标,即“家庭满意度”调查指标。
“城镇人均住宅建筑面积( 平方米) ”是指按城镇居住人口计算的平均每人 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指标用于衡量城镇居民住房水平,反映居民居住条件的 变动状况。
“行业人均收入比”指一定时期内,人均职工工资最高行业与最低行业的工 资比率。指标用于反映地区行业职工工资收入的差距状况。
“每万人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 件) ”指每万人口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 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劳动争议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审查,符合受理条件而正式立 案、准备处理的劳动争议案件数。指标用于反映劳动人事争议纠纷的发生率,衡 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矛盾争议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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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民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构建
黎 昕 赖扬恩 谭 敏
摘要: 大力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指数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然选择,是新时期推进 科学发展的根本目的与出发点。立足于人民群众经济状况、健康状况、家庭状况、职业状况、 社会状况以及环境条件等基础上的 44 项指标,构成了幸福指数指标体系的核心内容。新时 期应以发展民生经济带动内需增长、加强社会事业建设、推进生态环境建设、注重社会善治、 把幸福指数评估体系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重要范畴等方面入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 和满意度。
“每千人口卫技人员数”指地区卫生技术人员总数与千人口数的比值。指 标用于衡量地区每千人口拥有的卫生技术人员数量,反映地区卫生技术人员健 康服务水平的变化。
“食品抽检合格率( % ) ”指重点食品安全项目的检测抽查的综合合格率,即 食品抽验合格数占总监督抽样数的百分比。指标用于反映地区市场上食品质量 和安全的总体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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