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政府扶持养殖产业的发展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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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施行

《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施行

《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正式公布施行
作者:暂无
来源:《江西畜牧兽医杂志》 2013年第3期
2013年4月24日江西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3年5月6日以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05号公布施行。

该《办法》是我省贯彻落实畜牧法的地方性配套规章。

《办法》的公布施行对于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办法》主要对我省畜禽养殖场和养殖小区的设立、登记备案和畜禽养殖档案管理进行了规范,对饲养人员、饲养生产、投入品使用、畜禽免疫、疫病控制、无害化处理等畜禽养殖各环节做了全面规定,明确了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法律责任。

《办法》明确规定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设立应当具备的条件;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选址条件、生产条件、技术条件、环保条件和管理作出要求,规范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备案的规模标准、备案程序和备案内容;规定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内容包括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和进出场日期,饲料、饲料添加剂等投入品和兽药的来源、名称、规格、批号、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情况,检疫、免疫、消毒情况,畜禽发病、诊疗、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畜禽标识代码等,明确了养殖档案的保存时间。

关于《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解读

关于《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解读

关于《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西省政府法制办公室•【公布日期】2013.03.13•【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关于《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解读一、制定《办法》的必要性畜禽养殖业是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省委、省政府对畜禽养殖业十分重视,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全省畜禽养殖量稳步增长。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全省有各类畜禽养殖场427个、畜禽养殖小区1693个、畜禽规模养殖户24万余个。

但是,随着我省畜牧业快速发展,畜禽养殖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一是有些地方养殖区域布局不合理,畜禽养殖产生的大量粪便及废弃物日益增多和集中,对周围环境和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

二是有些地方畜禽防疫设施简陋,防疫意识淡薄,防疫条件差,给畜禽疫病防控带来很大困难。

三是有些畜禽养殖者违规使用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畜产品质量安全存在隐患,严重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

因此,为切实规范畜禽养殖行为,加强畜禽养殖管理,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有必要制定本办法。

二、关于几个主要问题的说明(一)关于畜禽养殖业发展区域规划加强畜禽养殖业规划管理,有利于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此,《办法》规定,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完善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和区域优势,制定完善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第六条)。

(二)关于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设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与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自然生态环境密切相关。

为此,对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的设立,《办法》主要从四方面作出了规定。

一是设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符合畜禽养殖业区域规划,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生产场所和配套的生产设施,有与其饲养规模相适应的畜牧兽医技术人员,有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的设施(第八条)。

江西省关于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江西省关于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

江西省关于畜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1、重点扶持5个超10亿元的加工型畜牧业龙头企业。

建立健全加工企业与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养殖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发展订单畜牧业。

2、加快优势畜产品基地建设。

以赣中和浙赣、京九沿线为重点,建设上高县、东乡县等20个优质商品猪生产加工基地。

3、支持引进设施先进、管理规范、带动力强、辐射面广的加工销售型畜牧业企业。

重点打造出口型企业,积极参与国际贸易,发展外向型畜牧业。

依托出口加工企业建立一批符合出口质量要求的原料生产基地,推动畜牧业标准化生产。

4、扶助大户发展。

对养殖大户优先审批建栏用地,减免临时用地使用税,免费提供技术培训5、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定额补贴按不超过我省市场平均价格30%测算,单机补贴限额不超过5万元。

血防疫区手扶拖拉机、耕整机和微耕机执行“以机代牛”约50%的补贴政策;插秧机在血防疫区和工厂化育秧项目点按约50%进行补贴,在非血防疫区(工厂化育秧项目点除外)利用省财政资金实施累加补贴。

水果分级机、挤奶机、贮奶罐、粮食烘干机等单机补贴限额10万元。

6、畜牧业政策性保险政策部分补贴标准详见下表:7、税费优惠政策。

今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系列政策,“对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对生猪养殖户不征收生猪增值税”;“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免征使用税”,“对国家级、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从事农产品初加工业取得的所得暂免企业所得税”。

省内许多县市在政府出台的文件中还明确规定,畜禽规模养殖场和畜牧小区建设用地为农业用地,实行免收土地规费、林地占用费、建筑规费等政策。

8、加大信贷支持。

扩大农户小额到户贷款的审批权限,市分行由10万元扩大到50万元,县支行由5000元扩大到2万元”等。

省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产业化资金,用于农业龙头企业贴息贷款。

9、增加经费投入。

省里每年安排100万元,用于畜牧小区建设和无公害畜产品示范。

全省有50多个县市财政安排了生态畜牧小区建设资金,每个县市的资金20-200万元不等。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促进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规模养殖场建设项 目申报工作 , 尽快立项并组织实 加强我省生猪 良种繁育能力建设 , 稳定提高全省生 施 。省财政继续安排生态畜牧小 区( 规模养殖场) 猪 良种供应水平 ,0 1 2 1 年起省财政畜禽 良种繁育
省政 府办 公厅 文件 补贴专 项 资金重 点 用 于生 猪 原 种 场 和省 一 级 扩 繁 60元提高到 80 0 0 元。对病死生猪不准宰杀 、 不准 场优质 种猪 更新 和扩 群 。按照 省农业 厅 、 省财 政厅 食用 、 不准出售、 不准转运, 必须依法进行无害化处
作方案 :
一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沼气工程 以奖代补资金 , 促进养殖场可持续发展 。 ( ) 二 落实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2 1 年 01 继续实施能繁母猪饲养补贴政策 , 每头能繁母猪补 贴 10元 , 0 补贴资金 中央财政负担 6 % , 0 省级财政
负担 2 % , 0 县级财政负担 2 %。其 中: 0 省直管养殖
( 此件 主动 公 开 )
江 西 省 促 进 生 猪 生产 和 价 格 稳 定 工 作 方 案
根据《 国务 院办公厅关于促进生 猪生产平稳 健康持续发展防止市场供应和价格大 幅波动 的通 知》 国办发明电 [0 1 2 ( 2 1 ] 6号 ) 要求 , 结合 我省实 际, 现就促进我省生猪生产和价格稳定制定如下工
展, 改善生猪饲养和防疫条件 , 提高粪污处理能力 , 例负担。各地要按照省农业厅 、 省财政厅 《 关于印 01 ( 确保本地区生猪生产能力不下降。畜牧兽医部门 发 2 1 年能繁母猪 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赣农 要积极开展生猪标准化示范创建活动 , 逐级建立和 计字 [0 1 8 2 1 ]6号) 在今年 9月 2 , 5日前将补贴资 完善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项 目储备库。省 金发放到养殖场( ) 户 。 发改委 、 省农业厅要抓紧组织 2 1 年生 猪标 准化 0 1 ( 加强生猪 良种繁 育体 系建设。要进一步 三)

政府对养梅花鹿的扶持政策

政府对养梅花鹿的扶持政策

政府对养梅花鹿的扶持政策梅花鹿养殖是一项高效益、高收入的产业,也是实施产业扶贫的一条有效路径。

日前,江西省赣州市定南县出台了《关于推动定南县梅花鹿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促进全县梅花鹿产业发展壮大,加快群众脱贫致富步伐。

下面了解一下政府对养梅花鹿的扶持政策。

(一)资金扶持。

县整合涉农资金对梅花鹿规模养殖、圈舍建设、培训基地建设、龙头企业发展等给予资金扶持。

对农户和规模养殖户新增引进梅花鹿的(须存栏饲养6个月以上),公鹿每头补助2500元,母鹿每头补助1500元。

按照梅花鹿的专用标识进行登记补助,每个专用标识标记的梅花鹿只能补助一次。

新建梅花鹿圈舍的,参照老城镇繁育基地的规范要求建设,每平方米一次性补助100元(封顶20万元)。

对梅花鹿养殖专业合作社,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合作社成员达到60户以上,数量600头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对建成投产年产值达5000万元以上鹿产业龙头加工企业,县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企业除全面享受我县招商引资优惠政策外,自投产后第二年起,每年按企业纳税县实得部分的50%返还企业,连续返还3年。

对建设梅花鹿养殖技术培训中心,建设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每平方米补助150元,最高补助不超过200万元。

同时,将梅花鹿养殖机械纳入农机具购置补贴范围予以补助;县供电和物价部门对梅花鹿养殖用电要按照农业生产用电价格执行。

(二)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助扶持。

按照农村规模经营贷款担保基金和农村规模化经营风险基金的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梅花鹿养殖户给予贷款担保贴息和风险补助,并列入“财政惠农信贷通”贷款扶持范围。

(三)技术扶持。

县林业局、县农粮局组织开展梅花鹿产业发展宣传、养殖技术培训、外出参观学习等。

(四)项目扶持。

各相关单位大力配合支持,协助梅花鹿养殖规模企业申报国家、省、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优先帮助梅花鹿规模养殖企业申报有关项目,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

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县扶贫和移民办制定帮扶政策,鼓励扶贫对象积极参与梅花鹿养殖产业。

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

《江西畜牧兽医杂志》2013年第4期·政策法规·《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已经2013年4月24日第3次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省长鹿心社2013年5月6日第一条为了规范畜禽养殖行为,保障畜禽及畜禽产品质量安全,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畜禽养殖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畜禽,是指依法列入国家公布的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畜禽。

第三条畜禽养殖工作应当坚持市场引导、政府扶持、合理布局、规范发展、生态循环、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规模化养殖和标准化生产。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畜牧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措施加强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现代畜牧业发展。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发展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林业、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质量技术监督、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促进畜禽养殖业发展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省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牧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编制完善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全省畜禽养殖布局规划,结合本地生产实际和区域优势,制定本行政区域的畜禽养殖布局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畜禽养殖规划应当充分考虑当地农业生产、畜产品加工等实际情况,科学划分畜禽养殖区域,优先扶持发展生态循环养殖。

第七条畜禽养殖按照养殖场、养殖小区和分散养殖户实行分类管理。

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畜禽养殖。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中,属于设施农用地的,按农业用地管理。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提升我省生猪产业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加快提升我省生猪产业发展水平的指导意见
款贴 息等 方面 给予 支持 。 各 地要 切 实 加强 组织 领 导 ,履 行 规 划 指导 、 政 策落 实 、 协调 服务 职能 , 扎 实推进 各 项工 作落 实 。着
工线建设和运营。 通过市场引导 、 政策扶持 、 加工企 业与养殖场联台等措施 , j 3 F I , I 央 畜产品加工线投产运
设、 生猪调 出大县奖励 、 “ 蒂篮子 ” 产品生产等项 目 资金 , 强 力推行畜禽清洁生产 , 加大标准化改造 力
度, 实现粪 污 减 量 化 、 无 害化 、 资源 化 。严 格 执行 养 殖 污 防治 法 律法 规 , 将 建 设配 套 完 善 的粪 污处 理 设 施作 为准 入条 件 , 严格 执行 环 境影 响评 价制 度 。
为适应我国信息化建设需要,扩大作者学
强化 责 任意 识 , 落 实养 殖场 户 第 一 责任 人 的 主
体 责任。依法规范登记备案 和养殖档率 , 严格规范 饲料 、 兽药等投入品使用和防疫监 督行为 , 严格 执 行怖药期 , 控制药物残留。 加强质量检测体系建设 , 完善检测设备 , 改善检测手段 , 提高生猪产品质量
检测 水 平 。加 大 生 猪产 品 质 量监 督 巡 查 力度 , 加 强
术交 流渠道, 本刊已 加入“ 中国 学术期T U ( 光盘
版) ” 和“ 中国期刊网” ; 万方数据——数字化期
刊 群” ; “ 中国 农网 L o g o ” ; 博 看网。 作 者著作权
使用费及稿酬一次性给付。如作者不同意编入
《 江西畜牧兽 医杂 ̄} 2 0 1 3 年第 5 期
四、 大 力发 展绿 色健 康 养殖
・ 政策潮 — 霓・
力度 , 严 厉 打击 违 法添 加 和违 规 使 用 行 为 , 保 障 生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2.06.20•【字号】赣府厅发〔2022〕21号•【施行日期】2022.06.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运行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林下经济是指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遵循可持续经营原则,以开展复合经营为主要特征的生态友好型经济,包括林下种植、林下养殖、相关产品采集加工、森林景观利用等。

发展林下经济,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动建立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促进山区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是纵深推进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的重要任务。

为促进我省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聚焦“作示范、勇争先”目标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推进江西现代林业产业示范省建设为引领,围绕“扩规模、优品种、调结构、提质量、强品牌、拓市场”,以保护生态环境为前提,以提高林地综合效益为核心,以促进农民增收为目的,进一步释放林地资源潜力,优化资源管理制度,科学规划产业布局,切实加大政策引导力度,全面推动林下经济向规模化、产业化、市场化、高效化发展,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

正确处理森林资源保护、培育与利用的关系,坚持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有机统一,协同推进生态保护和绿色富民。

在确保森林生态功能不下降的前提下,推进林下经济绿色发展,建立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的林下经济发展体系。

坚持市场导向、政策引导。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21.09.24•【字号】赣农字〔2021〕49号•【施行日期】2021.09.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农业农村局、赣江新区社会发展局: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农渔发〔2021〕13号)要求,为有效发挥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对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的引领带动作用,提升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我厅制定了《江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1年9月24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创建示范和考核验收程序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附则江西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省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以下简称“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和监管工作,根据农业农村部《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管理办法(试行)》(农渔发〔2021〕13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应突出绿色发展理念、完善基础设施和健康养殖模式、依法规范管理。

引导各地在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基础上创建国家级示范区,带动全省全面推进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推动渔业健康养殖标准化、服务体系社会化、行业管理制度化,提升水产养殖业高质量发展水平。

第三条国家级示范区的创建示范主体,为符合《国家级示范区基本条件》(见附件1)的水产养殖生产经营单位或县级人民政府。

第四条省农业农村厅负责全省国家级示范区的创建备案、考核验收、择优报送、日常监管等工作。

有关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国家级示范区创建示范的组织申报和具体实施工作。

畜牧业的养殖补贴政策了解养殖业相关的补贴政策和支持措施

畜牧业的养殖补贴政策了解养殖业相关的补贴政策和支持措施

畜牧业的养殖补贴政策了解养殖业相关的补贴政策和支持措施在现代农业发展中,畜牧业作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不仅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肉类和奶制品,还为农村地区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

为了促进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和提高农民的收入,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的养殖补贴政策和支持措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畜牧业的养殖补贴政策以及相关的支持措施。

一、畜牧业的养殖补贴政策畜牧业的养殖补贴政策是指政府为畜牧业发展提供的经济和财政支持,以帮助农民减轻经营成本、提高养殖效益和推动畜牧业可持续发展。

这些补贴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财政补贴:政府每年设立一定资金用于补贴农民的畜禽养殖,包括购买饲料、药品、兽医服务等方面的费用。

补贴金额根据畜牧业的发展规模和区域差异而有所不同,一般由相关部门根据市场需求和农民的实际情况进行核定。

2. 信贷支持:政府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优惠的信贷政策,为农民提供低息贷款和灵活的还款方式,以促进畜牧业的发展。

农民可以利用这些贷款购买养殖设备、扩大养殖规模和改善养殖环境,提高养殖效率和产品质量。

3. 资金扶持:针对农村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等农民较为困难的地区,政府会给予额外的资金扶持,用于改善当地的畜牧业环境和基础设施,提高农民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水平。

4. 税收减免:为鼓励畜牧业发展,政府会对从事畜牧业的农户进行税收减免,例如减免土地使用税、养殖设备购置税等。

这些优惠政策可以降低农民的经营成本,增加畜牧业的盈利空间。

二、畜牧业的支持措施除了养殖补贴政策外,政府还采取了一系列的支持措施,以帮助畜牧业提高养殖效益和推动可持续发展。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支持措施:1. 科技支持:政府加强与畜牧业科研机构的合作,鼓励研发和推广先进的养殖技术和管理方法。

农民可以通过培训和技术指导,提高养殖技能,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环境污染和动物疾病的风险。

2. 市场保障:政府积极引导和扶持畜牧业企业建立健全的市场体系,为养殖企业提供市场信息、销售渠道和品牌宣传等支持。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

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农业厅•【公布日期】2016.09.14•【字号】赣农办字[2016]117号•【施行日期】2016.09.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江西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赣农办字[2016]117号各市、县(区)农业(畜牧水产)局: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5〕11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降低动物疫病发生传播风险,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准确把握国家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是国家的一项重要惠农政策。

2011年农业部、财政部下发了做好生猪规模化养殖场无害化处理补助相关工作的通知,将规模养殖场(小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纳入财政补助。

2014年为适应形势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14〕47号)规定,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范围由规模养殖场(区)扩大到生猪散养户,并包括各日龄的所有病死猪。

各级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广泛宣传,通过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单、明白纸等方式,将国家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宣传到场到户,充分发挥政策在推动我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江西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全面落实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国家对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给予每头80元的财政补助,其中:中央承担50元/头,省、市、县各承担10元/头。

补助经费按照“谁处理、补给谁”的原则,严格按照审核确认的对象和数量,据实发放。

2015年3月-2016年2月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经费已拨付至各县(市、区)财政,请市、县(区)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与财政部门联系,及时落实配套资金,在接到资金拨付文件两个月内,将中央补助经费和地方各级财政补助经费拨付到位,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提供切实保障。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赣府厅发[2014]36号【发布部门】江西省政府【发布日期】2014.08.25【实施日期】2014.08.2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14〕36号 2014年8月25日)各市、县(区)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643号)和《江西省畜禽养殖管理办法》精神,加强我省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保护和改善全省生态环境,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九次全会精神,以保障农村环境安全和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为目标,以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为主线,实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激励引导、综合治理,加强技术指导,强化执法监督,建立和完善畜禽养殖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切实解决畜禽养殖污染问题,推进农村生态文明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环境安全保障。

(二)基本原则。

统筹兼顾、实现双赢。

坚持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发展并重,在加强环境保护的同时,兼顾保障畜禽养殖健康发展的需要,通过转变畜禽养殖生产方式,走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发展路子,实现环境保护与畜禽养殖发展双赢。

防惩并举、标本兼治。

通过制定和落实经济激励措施,引导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和综合利用,同时完善行业规范标准、监督执法等约束手段,加大畜禽养殖污染惩处力度。

从产业规划布局入手,严格环境准入,加强生产过程监管,从源头上控制畜禽养殖污染。

突出重点、分类指导。

以“五河一湖”流域为重点区域、以畜禽规模养殖场为重点对象、以生猪养殖污染为重点突破口,开展畜禽养殖污染整治。

因地制宜、因场施策,针对不同地区、不同畜禽类别和不同规模的畜禽养殖场,采取不同的污染防治模式,提出差异化管控措施,提高防治成效。

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2009]99号)

关于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治理促进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赣府厅[2009]99号)
湖 和 东 江 源 头 保 护 区 以及 畜 禽 养 殖 主 产 县 为 重 点 区域 , 污 染最 为 严 重 的 生 猪 产 业 为 突 破 口 , 粪 以 以
污 无 害化 处 理 与废 弃 物 资源 化 利 用为 关 键 , 快 畜 加
禽 养 殖 方 式 转 变 。 进 标 准 化 生 产 , 范 畜 禽 养 殖 推 规
f 基 本原 则 。 二1

二、 严格规范畜禽养殖行为
( 对 现 有 畜禽 规 模 养殖 场 要落 实 污 染防 治措 一)
施。
是坚 持 发 展与 保 护 并 重 。统 一规 划 。 合理 布
局 , 学建 设 。 态优 先 。 筹 经 济发 展 与 生态 文 明 科 生 统
建 设 。把 节 能减 排 要 求贯 穿 到 畜禽 生 产 全过 程 , 提
风与 保 温 的矛 盾 , 证 鸡 舍 温 度 不 发 生 骤 变 , 保 保 确
鸡 群 有适 宜 的生长 环境 。 53 预 防继 发 感染 -
54 积 极救 治 重症鸡 .
对 痰 液严 重 阻 塞 呼 吸道 、 吸极度 困难 的濒 临 呼 死亡 鸡 只 . 打开 口腔 。 察 喉头 。在其 吸气 时用 滴管 观 向喉头 内滴 人 1 2滴 碘 酊 ,碘 酊刺 激 喉 头气 管 , 病 鸡 剧 烈 咳嗽 甩 头 , 大 多 数 病 鸡 能 咳 出 痰 液 , 吸 绝 呼
提高 土地 利 用率 。
( 发 展 目标 。 三)
f 指 导思想 。 一)
以邓 小平 理 论 和 “ 三个 代表 ” 重要 思 想 为指 导 。
全 面 贯彻 落 实科 学 发 展观 。 按照 鄱 阳湖 生态 经 济 区
建 设 规划 要 求 。 持科 学 规 划 , 坚 合理 布 局 , 以五 河 一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1〕37号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畜禽产业发展的决策部署,调整优化畜禽产业结构,充分发挥我省禽业资源优势,着力补齐补强短板弱项,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推进全省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发展目标。

按照“规模养殖、产业融合、品牌打造、绿色发展”的思路,加强地方家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大新品种培育,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发展家禽屠宰加工,壮大一批产加销一体化大型龙头企业,培育家禽产品知名品牌,加快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家禽产业高质量发展。

到2025年,家禽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全省禽肉产量达到95.5万吨,禽蛋产量达到75万吨,家禽出栏量达到6.3亿羽;规模化养殖水平进一步提高,家禽规模养殖比重达到75%以上;屠宰加工水平显著提升,屠宰加工能力达到3亿羽;家禽育种取得明显成效,力争培育2-3个家禽新品种、新品系;家禽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升,禽肉、禽蛋抽检合格率均保持在98%以上。

二、做大家禽种业。

坚持保护与开发并重,坚持本品种选育与新品种培育同步推进,建立健全良种繁育体系,提升种业创新能力,夯实家禽产业发展基础。

加强地方家禽遗传资源保护,建立完善保种场、原种场和扩繁场,加大品种选育力度,提升家禽供种能力和性能水平。

加强地方家禽遗传资源开发利用,引导支持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联合家禽企业开展联合育种攻关,实施家禽遗传改良计划,培育我省家禽新品种、新品系。

国家对养殖户的政策和补贴的标准

国家对养殖户的政策和补贴的标准

国家对养殖户的政策和补贴的标准养殖业是我国农村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改善农民生活的重要途径之一。

为了支持和促进养殖业的发展,国家实行了一系列有关补贴和政策,其中包括了诸多的标准。

本文将重点讨论国家对养殖户的政策和补贴的标准。

一、国家养殖政策1. 养殖土地政策养殖土地可以用于种植粮食和蔬菜等农作物,此外,还可以用于林果、养殖等多种用途。

政府采用的土地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保障养殖土地的稳定供应;(2)优先保护耕地保护区内合规养殖的土地;(3)鼓励利用荒地、沙地等不适宜种植粮食、蔬菜的土地开展养殖。

2. 养殖业扶持资金政策国家以各类扶持资金支持养殖业的发展,包括政府投资、银行贷款、担保保一等方式。

具体政策和资金的分配标准如下:(1)政府投资支持农户和农村合作社养殖业发展,投入资金包括科技成果转化、现代化养殖场改建等方面。

(2)经营规模较大的养殖户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具有法人资格的养殖企业还可以向股权投资基金等申请资金扩大经营规模。

(3)对于有一定信用等级的养殖户,政府支持农业保险、定向扶贫信贷等,扩大了其发展的经济空间。

3. 养殖保健政策养殖保健政策是保障养殖业安全的重要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实行严格的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提高种禽、种畜、种鱼等动物的疫病防控能力。

(2)实施检验检疫制度,加强对入境动物的检疫工作。

(3)卫生部门加强对动物乳汁等液态食品的质量检测,确保农产品安全。

二、国家养殖补贴标准1. 养殖户补贴标准为了促进养殖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国家实行了一系列补贴标准,主要为养殖户提供以下支持:(1)补贴养殖企业采购和配备新的养殖设备;(2)补贴养殖中各阶段的农药、饲料等农资,也可以给予生产技术培训;(3)优先享受政府购买和储存的农产品,促进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发展;(4)对于荒山、荒地、沙地、沼泽地等因自然因素不适宜种植粮食、蔬菜的土地,国家优先补贴养殖业发展。

政策扶持企业领头打造绿色生猪养殖产业

政策扶持企业领头打造绿色生猪养殖产业

项 目, 耕地 质 量得 到进 一步 改善 。
的科技 成果 快速 转 化长 效机 制 。五 是 实 施 病 虫害绿 色 防控和 专业 化 统 防统治 技
术。 加大病 虫害 监 测预警 , 扶持 专业 化统 防统治 组织 , 导病 虫 害 防治 , 指 有效地 把
五、 培植 产业 , 进产业 化经 营。 推
展 ◆
范 县项 目和 有 机质 提 升
型. 困
业 , 资金额 3亿 元港币 :0 9年 ,格林 投 20 “ 米特 ”绿 色猪 肉在 深圳 各 大超市 上市 销 售 ,并与 中水 集 团远洋 股份 有 限公 司签
司 出资 2元、 财政 配套 1元 ” 的标 准 建立
5 与标 ; 养 猪 场 ( 、 区 ) 合 、 隹化 户 小 联 发展 “ 林 美 特 ” 色生 猪 产 业 , 格 绿 为其 提 供猪 场 建 设 选址 、 划设 计 , 规 提供 猪 苗 、
政 扶持 资金 共计 6 5万余 元。 3 业务部 门技术服 务 、 县 农业局 、畜 牧 水产 局作 为畜 牧业
下订单 , 林美特 ” 色猪 肉走进 北京市 “ 格 绿
用 工业 的理 念 抓粮 食 ,培育 ; l 士大优质 米
产 业 ,使 之成 为 了惠及 全 县农 民最 多最
广 的主 导产 业。 通过 培 育 , 奉新 县碧 云米 业 有 限公 司、新 叶 有 限公司成 为 了省级
病 虫害 损失 降到 最低 限度 ,挽 回粮食 损 失, 实现 了“ 口夺 粮 ” 虫 。
( 港 )现代 农 业产 业对 接 洽谈 会上 , 香 银 河 杜 仲开 发有 限公司 与香 港东 进牧 业 有 限公司 合作 发 展 “ 格林 美特 ” 色生 猪产 绿

江西禁养野生动物补偿方案

江西禁养野生动物补偿方案

江西禁养野生动物补偿方案第1篇江西禁养野生动物补偿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生态文明建设的不断推进,保护野生动物已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责任。

江西省为积极响应国家关于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的决策部署,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维护生态平衡,决定对禁养野生动物相关事宜制定补偿方案。

二、目标1. 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禁养野生动物的相关政策,确保政策落地生效。

2. 合理补偿受影响的养殖户,减轻其经济损失。

3. 引导养殖户转型发展,实现产业可持续发展。

4. 加强野生动物保护,维护生态安全。

三、补偿范围及标准1. 补偿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江西省内合法养殖的野生动物,具体品种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目录为准。

2. 补偿标准:根据野生动物的种类、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补偿金额。

具体补偿标准由各级林业、农业农村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

四、补偿程序1. 养殖户申报:符合条件的养殖户向所在地林业部门提交补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公示:林业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官方网站或养殖户所在地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3. 补偿发放:经审核无误的养殖户,按照补偿标准发放补偿款。

4. 转型引导: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为养殖户提供转型发展指导,协助其解决转型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五、转型发展措施1. 支持养殖户转产发展其他养殖业,如家禽、水产等。

2. 鼓励养殖户发展林下经济,开展中药材、经济林等种植。

3. 引导养殖户发展生态旅游、休闲农业等产业。

4. 提供技术培训、市场信息等支持,助力养殖户转型发展。

六、保障措施1. 财政支持:各级政府应安排专项资金,确保补偿政策落实到位。

2. 政策宣传:加大禁养野生动物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知晓率。

3. 监督管理:建立健全野生动物保护监管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行为。

4. 部门协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补偿工作。

七、附则1. 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具体解释权归江西省林业部门。

江西省渔业条例(2013修正)

江西省渔业条例(2013修正)

江西省渔业条例(2013修正)【法规类别】渔业管理【发布部门】江西省人大(含常委会)【发布日期】2013.11.29【实施日期】2012.07.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江西省渔业条例(2012年5月25日江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2013年11月29日江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养殖业第三章捕捞业第四章渔业资源的增殖和保护第五章水产品质量安全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渔业资源的保护、增殖、开发和合理利用,发展人工养殖,维护渔业生产者的合法权益,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渔业生产以及与渔业有关的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把渔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水域、滩涂的统一规划和综合开发利用,加强渔业资源、渔业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水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加大渔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扶持规模化、特色化养殖,发展水产品加工,促进渔业产业化发展。

第四条省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渔业工作。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渔业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可以在重要的渔业水域、渔港设渔政监督管理机构,配备渔业行政执法人员。

发展改革、财政、水利、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环境保护、卫生、商务、工商、公安、安全生产监督、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检疫、城乡规划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渔业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五条渔业的监督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

江河湖泊等水域的渔业,按照行政区域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跨行政区域的,由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商管理,或者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渔业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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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江西省政府扶持水产养殖产业的发展政策第一章 2012年上半年水产养殖行业发展态势分析 1
第一节水产养殖业市场发展概况分析 1
一、2012年一季度中国水产品加工业发展状况 1
二、美国水产品及水产业市场发展分析 1
三、全球渔业市场发展状况分析 2
四、越南水产品市场发展分析 3
第二节我国主要地区水产养殖业市场发展状况分析 3
一、我国主要水产品批发市场发展状况分析 3
二、我国水产品批发市场发展形势分析 5
三、我国主要地区市场发展分析 5
第二章 2012年上半年水产养殖行业运行情况 7
第一节 2012年上半年我国渔业发展状况分析 7
一、2012年上半年我国渔业发展情况 7
二、2012年上半年广东省渔业市场发展分析 7
三、2012年上半年安徽省渔业市场发展分析 8
第二节水产养殖业“十二五”规划分析 9
一、渔业“十二五”规划分析 9
二、“十二五”政策规划分析 9
第三章 2012年上半年水产养殖行业供需分析 11
第一节 2012年上半年水产养殖业市场运行分析 11
一、国际水产品发展与养殖业的供求作用分析 11
二、2012年上半年我国水产品出口市场分析 11
第二节我国水产品价格运行分析 12
一、海鲜市场价格与供需状况分析 12
二、2012年1月中国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13
三、2012年2月中国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14
四、2012年3月中国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14
五、2012年4月中国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变动情况 15
六、深圳市场水产品价格运行情况分析 15
七、2012年3月浙江省水产品批发市场价格分析 16
第四章水产养殖行业重点企业竞争分析 18
第一节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8
一、公司介绍 18
二、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分析 18
三、竞争优势分析 19
四、公司战略发展分析 19
第二节好当家海洋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
一、公司及产品介绍 20
二、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分析 20
三、竞争优势分析 21
第三节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
一、公司介绍 21
二、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分析 22
三、竞争优势分析 23
四、公司发展情况 23
第四节山东东方海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4
一、公司介绍 24
二、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分析 24
三、竞争优势分析 25
第五节中水集团远洋股份有限公司 26
一、公司介绍 26
二、公司主要财务状况分析 27
三、竞争优势分析 28
第五章水产养殖行业发展预测 29
第一节我国水产养殖业发展趋势分析 29
一、我国水产品贸易发展潜力和优势分析 29
二、我国水产品发展趋势分析 29
三、渔业可持续发展趋势分析 30
第二节我国地区水产养殖业战略发展分析与建议 32
一、山东水产养殖战略发展分析 32
二、四川水产养殖战略发展分析 33
三、水产养殖业战略发展建议 33
一、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院简介
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始创于1956年,原为林业部中南林业勘测设计院,是集工程咨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施工和工程总承包于一体的国家综合性勘察设计单位。

本院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改委颁发的工程咨询甲级资格证书, 住建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工程设计农林行业甲级、建筑工程甲级、市政道路、风景
园林工程和商物粮工程甲级,工程设计公路行业乙级资格证书,以及工程监理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农林工程甲级。

湖南省建设厅颁发的城市规划编制资质证书。

由本院出资组建的湖南省汇林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湖南省华林建筑装饰工程公司为国家二级建筑装饰施工企业。

二、公司资格认证
三、本院技术力量雄厚,拥有总体规划、林业、农业、土壤、生态环境、种植、养殖、畜牧、食品、木材加工、人造板、林产化工、机械、建筑、结构、风景园林、环艺、道路、桥隧以及各类公共专业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工程测量、计算机等专业技术人员480余人,其中高级工程师121余人,工程师263余人。

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5人、一级注册结构师11人、注册岩土工程师8人、规划设计师5人。

四、本院从2000年起贯彻实施GB/T19001-ISO9000标准,已通过ISO9001标准2008版质量认证。

五、
六、农业与商务粮工程
七、(一)、业务范围:
八、现代设施农业及农业科技园:各类现代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示范园区规划设计咨询
九、种植业工程: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生产示范基地的规划设计咨询
十、畜牧水产工程:各类畜牧养殖工程、水产养殖工程的规划设计咨询
十一、
(二)、农田水利工程:土地整理、标准粮田、基本口粮田、沃土工程、耕地
质量监测工程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咨询
(三)、农机装备工程:各类农机补贴、农机装备示范工程等项目规划设计咨询
(四)、农村能源与环境工程:各类小水电站、沼气工程等农村可再生能源工程、有机肥工程、各类植保工程、湿地保护生态利用
十二、工程、农村环保工程等的规划设计咨询
十三、(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各类农产品检疫、质量安全检测工程规划设计咨询
十四、(二)、粮油食品加工工程:粮食工程、油脂工程、饲料工程,水果、蔬菜、茶叶、食用菌等农副产品加工工程的规划设计咨询
十五、(三)、畜禽屠宰、肉蛋奶制品及水产品加工工程:各类畜禽屠宰、肉蛋奶制品及水产品加工工程的规划设计咨询
十六、(四)、农业物流工程:各类农产品仓储物流及交易信息中心工程的规划设计咨询
联系人:蒋先生
联系地址:湖南省农林工业勘察设计研究总院,长沙市城南中路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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