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规程20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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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师教字〔2010〕36号
浙江师范大学关于印发教育实习规程的通知
各学院,校行政各部门(单位):
现将《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规程》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六月十九日
浙江师范大学教育实习规程
第一章总则
教育实习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重要环节,是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成为合格师资的综合性、实践性必修课程,是全面检查并进一步提高教师教育质量的必要措施。为了保证教育实习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师资培养质量,结合我校教师教育改革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条教育实习的目的
1.通过教育实习,使实习生认识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当一名人民教师的光荣感和责任感,进一步热爱教育事业。
2.通过教学工作实习,使实习生将所学的教学理论、教学知识和基本技能综合运用于教学实践,培养从事学科教学的独立工作能力。
3.通过班主任工作实习,使实习生了解班级管理的各种常规工作,熟悉班主任工作的技能与方法,增强班主任工作的经验,从而培养独立开展班级活动的能力。
4.通过教育科研实习,引导实习生实践教育研究方法,熟悉教育研究基本程序,探索教育规律,为造就研究型教师打下良好的教育科研基础。
5.通过教育实习,加强我校与基础教育的联系,使实习师生深入了解中小学实际情况,及时获得反馈信息,不断推进我校教学改革,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第二条教育实习的任务
1.教学工作实习。要求实习生完成一定的教学任务,包括备课、说课、试讲、上课、评课等教学环节,熟悉教学的全过程,掌握教学的重要环节,学习先进的教学方法,培养从事教学工作的能力。教学工作实习是教育实习最主要的任务。
2.班主任工作实习。要求实习生完成一定的具体任务,如拟定实习期间班主任工作计划,开展调查研究、主题班会、团队活动、课外活动、进行家访和转化后进生的工作等,认真学习优秀班主任的先进经验和工作方法,熟悉中小学德育的一般过程、基本原理及其规律,掌握班主任工作技能和方法。
3.教育科研实习。实习生要充分利用教育实习的有利条件,调查研究中小学教育发展现状、教育改革和基础教育特征、素质教育的开展、落实及其对策等问题,撰写教育课堂实录、教育日志、教育教学案例、教育教学反思以及调查论文或专题报告,为探讨基础教育教学规律提供资料和依据。
第三条教育实习的形式
教育实习主要采用编组实习(单一专业编组和混合编组)、自主实习等形式。采用混合编组方式进行教育实习,原则上编组专业数不超过3个。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各实习组织单位对教育实习形式进行改革探索。
第四条教育实习的时间
根据学校教学计划统一执行。四年制本科教育实习时间为10—12周(含本校准备、试讲),原则上统一安排在第七学期前半学期进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
第五条教育实习的组织机构
学校教育实习委员会、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实习学校教育实习领导小组为教育实习的主要组织机构。
1.学校教育实习委员会
学校教育实习委员会由分管教学工作的校领导及各相关学院、职能部门分管领导组成,办公室设在教务处。其主要职责是:(1)制定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指导性意见,审批全校性的教育实习改革方案。
(2)全面负责实习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审查各学院教育实习工作计划和教育实习经费预算。
(3)实习期间,检查工作,听取汇报,研究和处理实习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4)协调学校各部门共同做好实习有关工作;及时组织开展每学期教育实习的总结和评优工作。
(5)负责教育实习基地建设,与中小学建立密切合作关系,为各学科落实教育实习学校提供帮助。
2.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
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在学校教育实习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由学院分管教育实习工作领导、专业主任、骨干教师及教务办有关人员组成,全面负责本学院相关教育实习工作。
(1)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审查实习生资格。
②联系实习学校,选派学科教学论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③制定纳入管理的各专业的实习计划,于实习前1个学期的期末报教务处审核。
④组织校内模拟训练。
⑤进行教育实习动员,制定实习工作的具体计划,做好经费预算,监督经费使用。
⑥监督检查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有计划地到实习学校巡查、指导各专业的实习工作。
⑦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收集反馈信息,及时改进各专业的教育实习工作。
⑧根据各实习小组的总结,全面总结本学院教育实习情况。
⑨评定教育实习学生的调查报告、论文及专业考察报告,做好教育实习的各项评价工作。
⑩配合学校教育实习委员会,做好全校教育实习的总结和优秀评比工作。
(2)纳入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实习管理的各专业学院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学生教育实习报名。
②推荐并联系部分本专业教育实习学校。
③推荐专业教师担任教育实习指导教师。
④监督检查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有计划地到实习学校巡查、指导各专业的实习工作。
⑤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收集反馈信息,及时改进各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3)未纳入教师教育学院教育实习管理的各专业学院教育实
习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
①组织本学院师范生教学技能考核,审查实习生资格。
②联系实习学校,选派优秀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③制定各专业的实习计划,于实习前1个学期的期末报教务处审核。
④组织校内模拟训练。
⑤进行教育实习动员,制定实习工作的具体计划,做好经费预算,监督经费使用。
⑥监督检查实习的各项准备工作,有计划地到实习学校巡查、指导各专业的实习工作。
⑦加强与实习学校的联系,收集反馈信息,及时改进各专业的教育、教学工作。
⑧根据各实习小组的总结,全面总结本学院教育实习情况。
⑨评定教育实习学生的调查报告、论文及专业考察报告,做好教育实习的各项评价工作。
⑩配合学校教育实习委员会,做好全校教育实习的总结和优秀评比工作。
3.实习学校教育实习领导小组
实习学校教育实习领导小组由实习学校领导、学科教研组长、指导教师及有关行政、后勤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可以吸收教育实习小组人员参加。
其主要职责是:
(1)制定本校指导实习工作计划,确定实习班级,选聘指导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