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管理办法

出租车管理办法

1.

出租车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出租车行业,保障乘客的

安全和权益,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促进城市交通运输的发展。本文档详细阐述了出租车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 出租车资质认证

2.1 出租车司机资质

所有出租车司机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良好的驾驶

记录。

出租车司机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包括交通法规、服务规范

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2.2 出租车车辆认证

出租车车辆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通过相关认证

机构的审核。

车辆年限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且需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3. 出租车服务规范

3.1 服务态度和礼仪

出租车司机应友好、有礼貌地对待乘客,并尽量提供周到的服务。

司机应严禁抽烟、接打

等干扰乘客的行为。

3.2 车内环境

车辆内应保持整洁,座椅、地板等不得有污渍或破损。

车内空调或加热设备应正常运行,保证乘客的舒适度。

3.3 价格和计价器

出租车计价器应具备准确性和可信度,且计价规则应公示清晰。

价格应按照规定执行,不得乱收费或进行欺诈行为。

4. 公共安全和紧急情况处理

4.1 紧急状况报警

出租车司机需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并了解相关报警

流程。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司机应迅速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

乘客的安全。

4.2 乘客安全

司机应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严禁侵犯乘客的权益。

如发现乘客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危险行为,司机有权采取措

施维护公共安全。

5. 投诉处理和监督机制

5.1 投诉渠道和接受投诉

乘客可通过

、网站等向相关部门投诉出租车服务问题。

出租车公司应建立投诉处理部门,并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

5.2 监督机制

相关部门应对出租车行业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规范执行。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的出租车司机和车辆,应进行相应的处罚。

6.

出租车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对于提升城市交通运输质量,增强乘客对出租车服务的信任和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各相关部门和出租车从业人员应共同努力,积极遵守管理规定,营造良好的出租车服务环境,为乘客提供安全、便捷、高质量的出行体验。

注:本文档中的规定和要求仅为示例,实际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精选10篇) 出租公司管理制度篇1 1、安全职责 1.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企业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制度。 1.2履行出租车客运生产过程安全管理责任,保证出租客运生产安全。 1.3参加安全教育、培训和活动。 1.4落实“四防”工作措施。 1.5履行应急处置预案职责。 1.6接受各级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和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 1.7做好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1.8做好驾驶员上岗把关考核工作。 1.9做好安全基础管理工作。 1.10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危害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进行检举,拒绝执行。。 2、安全标准 2.1按照“四防”工作要求做好本职工作。 2.2做好安全管理台账、记录、报表等档案资料的收集、保存和上报等工作。 2.3参加应急预案的学习、培训和演练。 2.4组织驾驶员参加安全教育、培训,配合安全管理部门开展专项活动。

2.5通过多种形式对驾驶员、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 2.6做好驾驶员上岗前资质审查、技能考核工作。 2.7做好出租车辆保险入保、理赔工作。 2.8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及时报告,执行上级命令 2.9做好出租车辆二级维护落实,完善二级维护档案。 2.10做好安全工作记录。 3、安全考核 3.1安全工作记录不健全,扣10分。 3.2不参加应急预案演习或者不参加安全培训、活动,扣20分。 3.3未履行“四防”安全职责,扣20分。 3.4未按照《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通知书》要求整改问题和隐患,扣50分。 3.5车辆入保、理赔不及时,扣50分。 3.6未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扣20分。 3.7驾驶员上岗考核把关不严,扣30分。 3.8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不足100%,扣30分。 3.9未落实生产安全过程监督管理抄告制度,扣50分。 3.10遇到冰、雪、雾、恶劣天气等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时,安排运行任务,扣100分。

出租车管理办法

出租车管理办法 1. 出租车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和管理出租车行业,保障乘客的 安全和权益,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促进城市交通运输的发展。本文档详细阐述了出租车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2. 出租车资质认证 2.1 出租车司机资质 所有出租车司机需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具备良好的驾驶 记录。 出租车司机需接受相应的培训,包括交通法规、服务规范 等方面的知识培训。 2.2 出租车车辆认证 出租车车辆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并通过相关认证 机构的审核。 车辆年限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且需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

3. 出租车服务规范 3.1 服务态度和礼仪 出租车司机应友好、有礼貌地对待乘客,并尽量提供周到的服务。 司机应严禁抽烟、接打 等干扰乘客的行为。 3.2 车内环境 车辆内应保持整洁,座椅、地板等不得有污渍或破损。 车内空调或加热设备应正常运行,保证乘客的舒适度。 3.3 价格和计价器 出租车计价器应具备准确性和可信度,且计价规则应公示清晰。 价格应按照规定执行,不得乱收费或进行欺诈行为。

4. 公共安全和紧急情况处理 4.1 紧急状况报警 出租车司机需具备处理紧急情况的能力,并了解相关报警 流程。 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司机应迅速报警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 乘客的安全。 4.2 乘客安全 司机应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严禁侵犯乘客的权益。 如发现乘客有违反法律法规或危险行为,司机有权采取措 施维护公共安全。 5. 投诉处理和监督机制 5.1 投诉渠道和接受投诉 乘客可通过 、网站等向相关部门投诉出租车服务问题。 出租车公司应建立投诉处理部门,并及时处理乘客的投诉。

2023修正版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一、引言 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运输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人们提供便捷的 出行服务。为了保障出租汽车行业的有序发展,提高服务质量和行 业管理水平,制定了《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本文将从出租车司机、车辆管理、安全要求等方面进行详细介绍,并对违规行为和处罚进 行说明。 二、出租车司机管理 1. 出租车司机的资格要求: - 必须具备合法驾驶证; - 必须通过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 - 必须具备良好的身体健康状况。 2. 出租车司机的行为规范: - 服务态度必须友善和热情; - 禁止吸烟、喝酒或使用方式等影响安全的行为; - 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和道路交通安全法规。

三、车辆管理 1. 出租车车辆的标准: - 车辆必须满足相关的车辆技术标准要求; - 必须安装计价器和运营记录仪; - 车身标志、颜色和出租车牌照必须符合规定。2. 车辆检验和维护: - 车辆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 出租车公司必须建立完善的车辆维护管理制度; - 故障车辆必须及时修理并报备相关部门。 四、安全要求 1. 安全设施: - 出租车必须配备紧急报警装置和应急安全锤; - 车窗必须安装防护膜; - 座椅必须固定可靠,并配备安全带。 2. 乘客安全: - 禁止搭载超员的乘客; - 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 对于残疾人乘客,出租车司机应提供协助。 五、违规行为和处罚 1. 违规行为包括: - 拒载、议价或乱收费; - 不按规定运营或擅自更改路线; - 超载、超速或违反交通规则等。 2. 处罚措施: - 根据违规行为轻重,对出租车司机处以罚款、暂扣驾驶证或吊销执照等; -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六、总结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实施,将提升出租车行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出租车司机必须严格遵守规定,确保乘客的安全和舒适;车辆管理必须加强,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技术标准;对违规行为和处罚必须加强,以维护行业的良好形象和秩序。通过统一管理和规范,出租车行业将更好地为人们提供便捷的交通服务。

出租汽车行车安全管理制度(6篇)

出租汽车行车安全管理制度 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牢固树立文明行车,安全第一的思想。基本要求做到如下; 1、规范遵守交通规则;(1)不无证驾车。 (2)不酒后驾车。 (3)不吸烟驾车。 (4)不违章超车。 (5)不压线,骑线行车。 (6)不穿托鞋、高跟鞋、长摆裙、带耳机、耳塞驾车。 (7)不熄火、空档滑行。 (8)不逆行驶。 (9)不在禁鸣区鸣号。 (10)不驾驶车身不洁的车。 (11)不乱停乱摆车。 (12)不故意挤逼相邻车。 (13)不疲劳驾车。 (14)不穿插,超越警车及护卫车队。 2、服从交警的管理、指挥、严禁在主道及副车道上刹开快车、乱停靠、乱调头、乱洗车。 3、自觉做到一树、二严、三勤、四慢、五知、六不、七禁、八防确保行车安全,行车文明。 一树: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二严:严格遵章守纪,严格操作规范。

三勤:勤清洁、勤检查、勤保养车辆。 四慢:情况不明、视线不良、起步会车、通过交叉路口危险地段及繁华地段慢行。 五知:知情况、知路况、知气象变化、知人车动态、知乘载规定。 六不:不开英雄车、不开霸道车、不开赌气车、不开带酒车、不开急躁车、不开麻痹车。 七禁:禁止酒后开车、禁止吸烟开车、禁止谈笑开车、禁止饮食开车、禁止违章超载、禁止争道抢行、禁止超速行车。 八防:让车防里档、会车防车后、跟车防急刹、超车防车前、路口防突然、车站防横窜、道口防小孩、下雨防横滑。 出租汽车行车安全管理制度(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吉林省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实施办法》,健全诚信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依法行政,文明服务、廉洁自律、秉公办事,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树立运管机构的良好形象,现制定《延吉市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制度》: 一、诚信考核领导小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1、负责领导全市出租汽车诚信考核的工作。 2、监督各科室依法行政的行政行为,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行政职权的责任。 二、法制科工作职责及工作制度 1、负责出租汽车诚信考核工作培训和指导工作。 2、负责接待受侵害自身合法权益投诉举报案件,及时上报诚信考核领导小组,按规定反馈给投诉人。

2023年出租车管理规定

2023年出租车管理规定 引言: 出租车是城市交通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管理对于保障市民出行安全、优化城市交通环境至关重要。为了适应城市发展需要,提升出租车管理水平,我国将于2023年出台新的出租车管理规定。 一、出租车司机资格管理 1. 司机准入条件:凡年满18周岁,身心健康,具备驾驶相关车辆的驾驶证、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良好的道德品质和服务意识的人员,可申请从业。 2. 从业培训:出租车司机必须参加由交通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文明驾驶和服务规范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3. 从业年限要求:出租车司机应具备一定的从业经验,初次从业者应至少具备一年的驾驶经验。 4. 考核评价机制:建立出租车司机综合素质评价机制,对司机的服务态度、驾驶技能、道路安全等方面进行定期考核。 二、车辆管理 1. 车辆准入条件:出租车车辆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年限不得超过8年;新购车辆必须采用新能源或清洁能源。 2. 安全维护:出租车车辆要按时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安全性能达到相关要求,同时加强车辆维护保养,保持车况良好。

3. 信息化管理:出租车车辆应配备必要的信息化设备,包括定位导航、新能源车能源管理等,实现车辆运营的精细化管理。 4. 车辆定期更换:对于达到年限的出租车车辆,将实施逐年淘汰制度,推动更新换代。 三、违规行为管理 1. 严禁拼车和非法营运:出租车司机不得擅自拼载乘客或从事非法营运活动,如发现将立即注销从业资格。 2. 不得随意拒载:出租车司机不得随意拒载,对于有拒载行为的司机将严肃处理,并加大处罚力度。 3. 强化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对于出租车驾驶员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将追究其责任,并注销从业资格。 4. 司机和乘客争吵、斗殴行为:对于司机和乘客之间发生争吵、斗殴等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并依法追究责任。 四、服务质量管理 1. 提升服务质量:出租车司机应加强对乘客的服务意识,提供礼貌规范的服务,积极接受乘客的合理要求。 2. 加强投诉处理机制:建立健全乘客投诉处理机制,对于乘客的合理投诉要及时跟进处理,并对投诉情况进行跟踪分析,提升管理水平。 3. 乘客权益保护:对于乘客的合法权益如财产安全、人身安全等要进行保护,司机不得有任何损害乘客利益的行为。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客运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车行业的规范管理对于维护城市公共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至关重要。为此,国家自主研发《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规范出租车行业管理,保障群众安全和权益。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起草背景 随着出租车数量的不断增加,出租车行业管理问题也日益凸显。出租车管理涉及到车辆、驾驶员、服务等多个方面,尤其是出现一些违规操作,导致车内治安不规范,乘客的人身安全也难以保证。为此,国家相关部门制定了《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加强安全监管,保障乘客的安全和权益。这部办法于2018年5月1日正式实施,将对出租车行业的管理和监督产生重大影响。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车辆标准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对客运出租车的车型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车辆外部标识明显、车门密闭性好、安装车载GPS定位设备等。 2.驾驶员管理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要求出租车驾驶员必须持有《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对其进行教育、培训和考核,

以提高驾驶员素质和服务水平。同时,驾驶员在驾驶出租车时要服从交通规则,不得违章驾驶或涉嫌危险驾驶,以确保乘客的安全。 3.服务质量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强制出租车公司和驾驶员通过网络或其他形式向用户提供出租车的服务。要求服务质量必须高,包括合理的收费标准、有序服务和提供纯净舒适的车内环境等。 4.安全管理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要求对出租车进行定期安全检查,确保车辆安全稳定以及各种安全设备和预防措施的有效性。驾驶员在从事出租车行业时要严格遵守《公安机关治安管理处罚法》,禁止窃听、窃照、诈骗和贩卖毒品等违法犯罪活动。 《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实施后的成效 自实施《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以来,城市客运出租车的管理已经明显改善,乘车安全得到了更好的保障。驾驶员的素质和服务意识方面得到了明显提高,服务品质上升。同时,部分城市推行了以车主为主体的新型的网约出租车服务模式,为从业人员和消费者创造了更便捷、优质的出行服务。 总而言之,《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颁布实施,方便了百姓的出行,同时保障了乘车安全,打造了和谐、文明的城市出租车文化。出租车行业经过这样的规范管理,更为规范和文明,对保护公民权利和社会公共利益以及驾驶员和乘客的知

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一」 第一条目的 为贯彻实施《消防法》,全面提升出租小汽车营运车辆火灾防控水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乘客与驾驶员生命财产安全及公司资产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 本规定适用于新乐小汽车出租公司(以下简称“xx”)全体营运车辆驾驶员(以下简称“驾驶员”)及全体营运管理人员。 第三条机构及责任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小组。 新乐小出主持日常营运管理的副总经理任组长,主要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计划、组织、控制和领导。 工作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安技部门、营运部门、车队。 安技部门负责统筹消防安全管理日常工作,制定总体消防规划,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和重大防范措施及方案;并组织驾驶员贯彻学习消防法规及有关安全的管理办法制度及操作规程等,做好车辆安全消防检查、督促、整改工作,并作好记录和安全相关的情况汇报。每年至少要组织和开展四次以上的消防安全培训、演练。 营运管理部门会同车队结合车辆月检,落实消防灭火器材及车辆电子系统安全查验,并组织整改。 车队应结合驾驶员例会,结合典型案例落实对驾驶员日常教育,使之掌握辆安全、消防常识,提高应急技能。 驾驶员应自觉搞好车辆安全消防工作,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及制度,相互监督,发现影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报告;发现消防隐患或火灾事故,要积极配合整改或积极参加施救,并配合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原则 预防为主,防消结合;谁主管、谁负责。

第五条基本规范 安全防范。严禁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禁品乘车,严禁在车辆上吸烟或燃放烟花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 车辆性能与维护。车辆电子系统损坏、发生油、电路故障,应及时修复,严禁给车辆直接供油。维修或保养车辆时,应断开总电源,严格维修操作技术规范。 车辆消防器材和相关设施。车用灭火器材必须按规定配置到位,并安放在车上便于取用的位置;车用灭火器材只限于随车紧急施救,严禁私自调换灭火器材或自行换装灭火器材。驾驶员负责该定期对器材、设备进行检查保养或更换,确保器材、设备齐全良好、无丢失或损坏,保证100%完好实用性。 第六条奖励与处分 凡违反《消防法》或省市交通及安全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符合行业各类检查要求规范的,一经查实,按新乐小出岗位绩效考核规定对消防安全管理直接责任(含监管部门)部门、岗位人员予以相应处分;按“千分制”考核管理规定给予当事驾驶员相应处分。但,由于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原因,导致情节特别严重,进而使公司在经济、声誉生蒙受重大损失的,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给予直接责任人相应处分,同时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未时转达集团公司总部或深圳市政府交通及安全主管部门、辖区政府消防管理指令、政策、部署,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应对紧急突发状况,被其给予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罚金等处罚的,视情况追究组长及成员单位、直接责任人工作责任,可给予其通报批评、岗位/薪资降级、留岗查看、调离岗位、除名等处分,并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刑事责任的权利。 模范遵守本规定,年内未因工作不力导致消防安全事故,上级及行业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或优秀,可酌情给予绩效加分奖励。受省市政府正式表彰的,可经集团公司总部批准,给予嘉奖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处置紧急突发事故,能够及时避免司乘人员生命财产安及公司资产全损失扩大,成效显著的,可经集团公司总部批准,给予嘉奖并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其他情形,由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公司总部批准。 第七条附则 本规定由安技部门负责维护、修订、解释。报集团公司总部法务管理部门审核,并经集团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出租车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篇二」

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

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 城市出租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出租车行业的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保障 乘客合法权益,维护交通秩序,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出租车经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出租汽车运输经营许可, 并在许可经营范围内履行经营活动。 第三条出租车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当按照《出租汽车行业质量服 务规范》要求执行。 第四条出租车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投诉和纠纷调解处 理制度,及时处理消费者投诉和纠纷,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第五条出租车经营单位应当对其出租车驾驶员进行管理和教育,提高其服务意识和安全意识。 第六条市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城市出租车行业开展培训和指导,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章出租车运营 第七条出租车的运营车辆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备法定的机动车行驶条件;

(二)车辆符合国家、行业技术标准; (三)车辆配备安全设备,安装行业规定的车载终端设备,并载有公司标识、公告牌、许可证等。 第八条出租车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车辆管理制度,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保养,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状态。 第九条出租车经营单位应当对驾驶员进行培训和考核,并建立管理制度,对驾驶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十条出租车经营单位应当确保其车辆和驾驶员在运营过程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第三章出租车服务 第十一条出租车经营单位应当遵守诚信经营原则,提供文明、规范、安全、高效的服务。 第十二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使用计价器,在车内明显位置张贴计价器费率标准并告知乘客。 第十三条出租车驾驶员应当礼貌接待乘客,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行车,不得拒载、议价、超载、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出租车经营单位应当组织驾驶员进行业务培训和道路安全知识学习,提高服务质量和安全意识。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指为了规范城市出租汽车运营行业的经营行为和提高服务水平,保障出租汽车乘客的安全和合法权益,而政府部门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城市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城市经济的重要支柱和城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城市交通的重要方面。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保障出租汽车的乘客的合法权益,通过规范管理来提高服务水平,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保证乘客和司机之间互相信任、互相尊重的良好关系。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制定也有助于打击非法出租车、黑车等行业,从而提高出租汽车行业的竞争力。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是市场化经济秩序的重要组成,有利于培养和提高公民的文明乘车观念,促进市民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维护城市和谐发展。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主要内容包括车辆标准、运营管理、司机资格、服务管理、投诉处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首先,车辆标准是保证出租车运营质量的重要方面,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规定出租汽车必须具有特定的车辆标准,包括车身尺寸、车门数量、车辆颜色及车辆内部配置等。其次,运营管理是保障出租汽车经营良好运营的必要保证,包括规范出租车的运营时间、路线、计价等内容,保障其运营安全和合法性。第三,司机资格也是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重点内容,规定司机必

须持有效驾驶证和从业资格证,且没有犯罪记录及运营不良记录。第四,服务管理包括出租车的服务态度、语言文明、车内卫生等方面,提高出租汽车的服务水平和形象。第五,投诉处理是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内容,保障消费者权益,避免市场出现乌烟瘴气现象。最后,安全管理是保障乘客安全的必要措施,包括安全设施、车辆检查、规范行车、合法运营等方面。 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实施需要政府部门、出租车企业、司机和乘客的共同配合。政府部门应该要加强对出租车行业的监管力度,提高执行力度,加强行业管理;出租车企业要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妥善管理车辆、保障司乘安全;司机要得到相应的从业资格证和驾驶证,提高出租汽车服务意识,提高驾驶技能和服务技能;乘客也应该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乘车,有序排队,不占用公共资源等。 总之,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是城市发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制定实施是必需的。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需要政府加强监管,企业规范服务行为,司机提高服务水平和安全意识,乘客文明乘车。城市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有助于提升城市整体文明程度,维护城市交通秩序和生态文明,促进社会和谐。

出租车管理办法

出租车管理办法 一、概述 出租车是城市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商业车辆。为了保证出租车司机 和乘客的安全,加强出租车的管理,保证城市的交通安全和秩序,本 文对出租车的管理办法进行说明。 二、出租车的注册和管理 1.出租车司机必须持有合法驾驶证和出租车经营许可证,才 可注册成为出租车司机。 2.出租车必须符合城市交通委员会和市公安局的要求,才可 注册上路运行。 3.出租车必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保持良好的车辆状况和 车身清洁度。 4.出租车必须配备合法的计价器,计价器必须在规定时限内 定期校准。 5.出租车必须在车内显著位置展示计价器、服务电话和投诉 电话。 三、出租车的服务规定 1.出租车司机应为每一位乘客提供公道、礼貌和周到的服务。 2.出租车司机不得无故拒载以及不得随意更改乘车路线。

3.出租车司机应遵守交通规则,保持安全驾驶,不得违法行驶。 四、乘客的权利和义务 1.乘客有权在车内检查计价器,确保被收取的费用合理。 2.乘客不得在车内吸烟、吃东西或喝饮料等,以保证车内环境清洁。 3.乘客在出租车发生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协助司机处理相关事务。 五、投诉和监督 1.公安部门应加强对出租车的监管和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应及时处理,维护市民的安全出行。 2.市民可以通过拨打服务电话或者投诉电话来进行出租车司机的投诉,若存在投诉必须进行处理,保障市民合法权益。 六、处罚和奖励 1.出租车司机如果无证、无照经营,或者存在违法行为,将被罚款,并吊销出租车许可证。 2.出租车司机在服务中出现优秀表现,如捡到丢失物品、帮助遗失儿童回家等,应得到市民和政府的表彰和奖励。

七、结论 本文对于出租车的管理办法进行了梳理,并提出了相关的服务规定和乘客权利和义务,以及投诉和奖励等。出租车的管理需要政府和市民共同参与,保障市民的出行安全以及城市的交通秩序。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一、引言 近年来,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和交通需求的提升,出租汽车在城市出行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重要。为了有效管理出租汽车行业,保障乘客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本文将就出租汽车管理办法进行探讨。 二、出租汽车经营许可 1.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申请经营许可,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等。 2. 经营许可的审批机关应按照程序进行审核,并针对经营者是否具备经营条件、车辆是否符合要求等进行全面考察。 3. 出租汽车经营许可的有效期限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设定,同时可以加强对经营者的监管和考核。 三、出租汽车运营管理 1. 出租汽车经营者应按照相关规定对车辆进行定期维护,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测。 2. 出租汽车运营过程中,车辆应保持干净整洁,内部设施设备应良好运作,并提供适当的服务设施,例如空调、GPS导航等。 3. 出租汽车行驶过程中,应遵循交通规则,保证行车安全,并接受乘客的合理要求。

四、出租汽车乘客权益保障 1. 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对乘客要有礼貌,主动提供必要的服务帮助。 2. 对于有特殊需求的乘客,出租汽车经营者和驾驶员应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帮助,例如老年人、残疾人等。 3. 对于乘客投诉,相关部门应建立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调查并做出合理的处理意见。 五、出租汽车市场监管 1. 相关部门应加强对出租汽车市场的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经营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2. 对于存在严重违规经营行为的出租汽车经营者,应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吊销经营许可证等。 3. 鼓励出租汽车经营者积极参与市场竞争,提高服务质量,为乘客提供更好的出行体验。 六、结语 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乘客权益、维护交通秩序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完善出租汽车管理办法,我们能够促进出租汽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提升城市居民的出行便利程度,为城市交通建设贡献力量。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背景及目的 为了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的经营管理行为, 切实保障乘客和驾驶员的合法权益, 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 加强行业监管和服务监督。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第二章出租汽车公司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注册登记 出租汽车公司应当依法在工商部门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交相关报告以进行监管。 第四条经营规范 出租汽车公司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并制定和实施内部管理制度, 加强对驾驶员的培训和管理。

第三章驾驶员的管理要求 第五条驾驶员资格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取得相应的驾驶证件和从业资格证件,并通过相关考试和培训合格。 第六条道路交通安全 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提高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 不得违法驾驶或者故意危害乘客安全。 第四章乘客权益保护和服务质量要求 第七条价格公示 出租汽车公司应当向乘客公示明码标价, 不得随意涨价或者私下议价。 第八条服务质量 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应当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服务,并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 第五章监管和处罚 第九条监管机构职责

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出租汽车行业的监管, 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和处罚。 第十条驾驶员违法行为 驾驶员若出现违法行为, 监管机构将依法进行处罚, 包括罚款、暂扣驾驶证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一条法律适用 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的出租汽车公司和驾驶员,适用法律法规包括《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二条生效日期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出租汽车管理办法》的,共计1500字。 (本文仅供参考,具体内容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出租车管理办法

出租车管理办法 出租车是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其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市民出行的便利程度和城市形象的提升。因此,完善出租车管理办法是保障城市出租车良好运营的重要举措。 一、出租车企业管理 1、注册经营 出租车企业必须取得工商登记、派发车辆经营许可证,按照规定到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并取得营运证,方可从事出租车服务业务。同时,出租车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保证车辆的诚信经营,合法合规运营。 2、车辆管理 出租车企业应当按照标准装备、维保管理和检验检测等规定,对车辆进行管理和维护。车辆应当具有行驶证、运营证、车辆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等车辆标识和证件。同时,加强车辆装饰和文件管理,明确车辆使用范围和服务标准,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效率。 3、司机管理 出租车企业应当按照规定招聘、登记、培训和管理驾驶员。驾驶员应当取得驾驶证,同时应当具备服务礼仪、交通法规等相

关知识,遵守职业道德和服务秩序。 二、出租车运营管理 1、计价器使用 出租车运营过程中,应当使用计价器明码标价,确保公平合理计价。计价器应当具有准确、稳定和可靠的性能,司机和乘客应当按照实际行驶里程和时间购买服务。 2、服务质量 出租车服务应当以客户满意度为核心,提供高品质、高效率、高安全的服务。司机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保证安全驾驶,同时提高服务态度和专业技能,加强车内清洁和环境卫生,确保乘客舒适和安全。 3、运营监管 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出租车运营进行监管,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格处罚,同时保证司机和乘客的合法权益。交通管理部门还应当制定运营管理制度和监管标准,完善出租车服务监管体系,提高服务质量和运营管理水平。 三、出租车行业发展 1、技术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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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管理办法 本文是关于出租车管理办法,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最新出租车管理办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出租汽车服务质量,保障乘客、用户和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城市客运交通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城市出租汽车的规划、经营、管理和服务。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经主管部门批准的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务,并且按照行驶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客车。 第四条出租汽车是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组成部分。出租汽车的发展,应当与城市建设和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并与其他公共交通客运方式相协调。 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由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报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出租汽车行业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原则。 城市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可以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 第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出租汽车行业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和有计划地引进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出租汽车管理科学技术水平。 第七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城市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出租汽车的管理工作。出租汽车的具体管理工作可以委托客运管理机构负责。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经营场所; (三)有符合规定要求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配套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九条出租汽车个体工商户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 (三)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常住户口或者暂住证; (二)有当地公安部门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并有二年以上驾龄; (三)经客运服务职业培训,并考核合格; (四)遵纪守法。被取消营运资格的驾驶员,从取消之日起的一定年限内不得从事客运服务。不得从事客运服务的具体年限由城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出租汽车经营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经营者),应当向客运管理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书面申请; (二)经营方案及可行性报告; (三)资信证明; (四)经营管理制度; (五)有关经营场地、场所的文件和资料;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文件。 客运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上述申请文件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根据出租汽车的发展计划及申请者的条件作出审核决定。核准的,发给许可凭证;不核准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十二条经核准允许的经营者,应当持客运管理机构核发的许可凭证,向有关部门办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车辆牌照等手续。 已按前款规定办妥手续的,由客运管理机构发给经营资格证书,并发给车辆营运证和驾驶员客运资格证件后方可营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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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城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提高客运出租汽车服务质量, 保障乘客、用户和客运出租汽车经营企业、个体业户(以下简称经营者) 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 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的出租汽车,是指按照乘客和用户意愿提供客运服 务或者车辆租赁服务的客车。客运服务是指按照乘客意愿提供运送服务, 并且按照里程和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车辆租赁是指向用户出租 不配备驾驶员的客运车辆,并且按照时间收费的出租汽车经营活动。 第三条本条例适用于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管理。 第四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城区客运出租汽车的行政主管 部门,其所属的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负责本市城区出租汽车的监督、 管理,依法查处违反本条例的行为。公安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城区客运 出租汽车的治安管理。交通、工商、物价、技术监督、城建、规划、税务、环保、财政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应当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并 根据实际需要,对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发展规模、数量和车型实施宏观控制。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客运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的数量、乘 降点及停车场(站)的年度发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定额和税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管理,秉公办事,依法维护经营者、乘客、用户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营者所取得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正式营运半年后,经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批准,方可有偿转让。经营权使用期满,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使用期限、有偿出让、转让的方式、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和经营场所;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个体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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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车经营管理规定最新 为加强出租车的经营管理,《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已经第9次部务会议通过,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出租车经营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出租车经营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保障乘客、驾驶员和出租汽车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出租汽车是城市交通的组成部分,应当与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与公共交通等客运服务方式协调发展,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需要。 第四条出租汽车应当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优质服务。 第五条国家鼓励出租汽车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公司化经营。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负责指导全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内的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含出租汽车管理机构,下同)负责具体实施出租汽车管理工作。 第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出行需要,按照出租汽车功能定位,制定出租汽车发展规划,并报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八条申请出租汽车经营的,应当根据经营区域向相应的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机动车管理要求并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或者提供保证满足以下条件的车辆承诺书: 1.符合国家、地方规定的出租汽车技术条件;

2.有按照第十三条规定取得的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 (二)有取得符合要求的从业资格证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四)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停车场地。 第九条申请人申请出租汽车经营时,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出租汽车经营申请表》(见附件1); (二)投资人、负责人身份、资信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 (三)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证明及拟投入车辆承诺书(见附件2),包括车辆数量、座位数、类型及等级、技术等级; (四)聘用或者拟聘用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及其复印件; (五)出租汽车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文本; (六)经营场所、停车场地有关使用证明等。 第十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第十一条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出租汽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出具《出租汽车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见附件3),明确经营范围、经营区域、车辆数量及要求、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期限等事项,并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发放《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当地出租汽车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市场实际供需状况、出租汽车运营效率等因素,科学确定出租汽车运力规模,合理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第十三条国家鼓励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 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运营方案、服务质量状况或者服务质量承诺、车辆设备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因素,择优配置出租汽车的车辆经营权,向中标人发放车辆经营权证明,并与中标人签订经营协议。第十四条出租汽车车辆经营权的经营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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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办法 (经典版) 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人: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编制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序言 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文档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谢谢! 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类型的经典范文,如总结计划、党团报告、合同协议、策划方案、演讲致辞、规章制度、条据文书、教学资料、作文大全、其他范文等等,想了解不同范文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 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is 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it, it can help you 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 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 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 actual needs, thank you! Moreover, our store provides various types of classic sample essays, such as summary plans, party and youth league reports, contract agreements, planning plans, speeches, rules and regulations, doctrinal documents, teaching materials, complete essays, and other sample essays. If you would like to learn about different sample formats and writing methods, please stay tun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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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控制。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客运出租汽车的发展规划以及客运出租汽车的数量、乘降点及停车场(站)的年度发展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六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应当实行统一管理、合法经营、公平竞争、方便群众的原则。客运出租汽车的营运定额和税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市公用事业行政管理部门、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及工作人员应当依法管理,秉公办事,依法维护经营者、乘客、用户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经营资质管理 第八条本市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实行有偿出让和转让,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并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从事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经营者所取得的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在正式营运半年后,经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机构批准,方可有偿转让。经营权使用期满,由市人民政府无偿收回。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使用期限、有偿出让、转让的方式、标准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第九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数量和质量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和经营场所;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管理人员和驾驶员; (四)有与经营方式相适应的经营管理制度; (五)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六)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条取得客运出租汽车经营权的个体业户,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客运车辆和相应的资金; (二)有符合规定要求的停车场地; (三)有达到规定标准的驾驶员; (四)符合其他有关规定的条件。 第十一条客运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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