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反垄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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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协议垄断的表现
(一)横向限制竞争协议 (二)纵向限制竞争协议
(一)横向限制:处于同一生产或流通环 横向限制: 节的经营者所进行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节的经营者所进行的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限定价格协议。(固定价格) 。(固定价格 1、限定价格协议。(固定价格)是指竞争 者之间通过签订价格协议等形式,共同 者之间通过签订价格协议等形式, 确定其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标准, 确定其产品或服务的价格标准,以避免 相互之间价格竞争的行为。 相互之间价格竞争的行为。 限制市场供应协议。(限制数量) 。(限制数量 2、限制市场供应协议。(限制数量)是指 竞争者之间以签订有关商品生产或销售 数量协议的方式间接控制商品价格、 数量协议的方式间接控制商品价格、规 避相互间竞争的行为。 避相互间竞争的行为。
• 《反垄断法》第十六条规定,行业协会 不得组织本行业的经营者从事本章禁止 的垄断行为。
协同行为: 协同行为:是指经营者之间没有达成具 体的协议,但是通过行为形成了事实的 体的协议, 合作。 合作。
案例: 案例:焦油染料案
焦油染料案
• 1967年8月,来自德国、瑞士、英国的几个
欧洲大染料生产者在瑞士巴赛尔聚会,会 议的目的是交换生产经验和市场信息。瑞 士G公司向与会者通告说,从1967年10月16 日起,该公司产品的价格将提高8%。其他 公司接着也表态说,它们对焦油染料的生 产成本和收益状况也感到十分忧虑,从而 也在考虑涨价问题。在以后几周内,这些 公司先后向社会发布公告,将其焦油染料 的价格从1967年10月16日起上涨8%。上述 这些企业在德国的焦油染料市场上共同占 有80%的市场份额。
(二)纵向限制:是指市场上处于同一产 纵向限制: 业链上下环节的经营者所为的联合限制 竞争行为。 竞争行为。 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 1、固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价格。企业向 批发商、零售商提供商品时, 批发商、零售商提供商品时,要求他们 必须按照自己所定的价格销售商品。 必须按照自己所定的价格销售商品。 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2、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 3、国务院反垄断执法机构认定的其他垄断 协议。 协议。
四、反垄断协议的基本原则 反垄断协议的基本原则
• 美国 • 本身违法原则(per se rule) 本身违法原则 • 合理原则 合理原则(rule of reason)
• 由于它们是从相同的时间起而且是以相同 的幅度进行涨价,德国联邦卡特尔局便认 定它们之间存在着秘密价格协议,遂依据 《反对限制竞争法》第38条第1款的规定向 这些企业征收了罚款。被罚款的企业不服, 遂向法院提出了抗告。德国联邦法院驳回 了联邦卡特尔局的裁决,理由是反对限制 竞争法第1条所指的合同与一般合同一样, 是指订约人在意思表述一致的基础上达成 的一致意见。由于该案不能认定秘密协议 的要约和承诺,从而不能认定当事人存在 着一致意见,从而也不能认定它们之间存 在着合同关系。
3、市场划分协议。(分割市场)是指两个或 市场划分协议。(分割市场) 。(分割市场 两个以上的销售者为避免竞争而达成协议, 两个以上的销售者为避免竞争而达成协议, 划分彼此销售的区域、顾客及产品的行为。 划分彼此销售的区域、顾客及产品的行为。 限制购买新技术、 4、限制购买新技术、新设备或者限制开发新 技术、新产品。 技术、新产品。 联合抵制协议。 5、联合抵制协议。经营者之间协议对特定竞 争对手实行共同拒购拒销。 争对手实行共同拒购拒销。
小案例:方便面涨价事件
• 自2006年年底以来,面对方便面原材 料价格的不断上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 分会会为缓解行业压力,召开三次工作 会议,参会的主要方便面企业代表共同 商议了涨价问题。
• 国家发改委认定:方便面中国分会多次组织、策划、 协调企业商议方便面涨价幅度、步骤、时间;印刷会 议纪要在《中国面制品》杂志刊发,向全行业传递龙 头企业上调价格的信息;通过媒体发布方便面涨价信 息,致使部分地区不明真相的群众排队抢购。上述行 为,严重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阻碍了经营者之间的 正当竞争,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此外,方便面中 国分会在被调查过程中,没有提供完整的会议纪要文 本;接受调查后,通过媒体发表不实言论,否认串通 涨价事实。
第三章
反垄断法
主要内容: 主要内容:
• 反垄断法概述 • 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 垄断行为的法律规制: 限制竞争协议的法律规制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法律规制 经营者集中反垄断法规制 行政性垄断的法律规制 • 反垄断法执行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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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欧共体竞争法通论》许光耀著 武 1.《欧共体竞争法通论》 2007年 汉大学出版社 2007年 • 2.《美国反垄断法原理与典型案例研究》 2.《美国反垄断法原理与典型案例研究》 作者: 作者:沈四宝 刘彤 法律出版社 2006 • 3. 《反托拉斯法(第2版)》(美)波斯 反托拉斯法( 纳 著,孙秋宁 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 社 • 4. 中国竞争法网 http://www.competitionlaw.cn/defaul t.asp
• 方便面中国分会和相关企业的行为,违反了 《价格法》第七条“经营者定价,应当遵循公 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十四条“经 营者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第十七 条“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 价格自律”的规定,以及国家发改委《制止价 格垄断行为暂行规定》第四条“经营者之间不 得通过协议、决议或者协调等串通方式统一确 定、维持或变更价格”的规定,已经构成相互 串通、操纵市场价格的行为。
•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自觉对应原则 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 • 委员会认为几家企业在价格方面的默契构 委员会认为几家企业在价格方面的默契构 成同谋, 成同谋,当各方知道并期待他方做出同样 的举动而对应地行动时, 的举动而对应地行动时,他们实际上已经 达成了一项协议, 达成了一项协议,并且这种协议与通过公 开串通而达成的协议相比, 开串通而达成的协议相比,在效果上是完 全相同的。根据该原则, 全相同的。根据该原则,如果指控方无法 提供直接证据证明某协议存在,可以推断, 提供直接证据证明某协议存在,可以推断, 被指控人之间在行为上的紧密对应可以证 明这种行为是先前的某协议的结果。 明这种行为是先前的某协议的结果。
一般来讲,协同行为须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一般来讲,协同行为须符合下列几个条件: • a)有关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合 a)有关企业之间形成了一种事实上的合 作; • b)此类合作是通过企业之间的作为和不 b)此类合作是通过企业之间的作为和不 作为,有意识地形成的; 作为,有意识地形成的; • c)此类合作没有明确的协议和法律上的 c)此类合作没有明确的协议和法律上的 义务,但同样起到限制竞争的作用。 义务,但同样起到限制竞争的作用。
协同行为
三、构成条件 主体是经营者和经营团体。 1、主体是经营者和经营团体。 客观方面是合同、协议、 2、客观方面是合同、协议、决议或其他 协同一致的行为。 协同一致的行为。 主观上具有合意、共谋。 3、主观上具有合意、共谋。 4.企业的行为在客观上限制或者妨碍竞 4.企业的行为在客观上限制或者妨碍竞 争。
第一节
反垄断法概述
本节内容: 一、垄断的含义与特征 二、反垄断法的含义 含义和理论基础 含义 三、反垄断法调整的对象 四、我国反垄断立法
一、垄断的含义与特征
(一)垄断的含义 • 经济学含义: 经济学含义: 完全竞争市场 市场结构 不存在竞争市场(垄断) 寡头垄断 不完全竞争市场 垄断竞争
垄断的法律含义 : 指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从事排除或限制 竞争的违法行为。 竞争的违法行为。 特征: 特征: (1)垄断的客观方面是垄断行为而非垄断 结构 (2)垄断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 (3)垄断的主观方面是牟取超额利益 (4)垄断的后果是排除或限制竞争 (5)垄断具有违法性
第二节 垄断协议的规制
• “进行同一种贸易活 动的人们甚至为了娱 乐或消遣也很少聚集 在一起,但他们聚会 的结果,往往不是阴 谋对付公众便筹划抬 高价格。” -亚当斯密《国民财 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 究》 本节内容: 一、垄断协议的概念 二、垄断协议的危害 三、构成条件(认定) 四、垄断协议的具体表 现 五、垄断协议的豁免 六、法律责任
(二)反垄断法产生的理论基础
1.经济理论基础 2.社会伦理基础 3.法学理论基础
三、反垄断法立法目的
•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 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 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 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 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市场经济健康发展。
一、垄断协议的概念
垄断协议又称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垄断协议又称联合限制竞争行为, 是指经营者为了排除、限制竞争而 是指经营者为了排除、 达成协议、 达成协议、决定或其它协同一致的 行为。 行为。
二、垄断协议的危害性
1.妨害市场经济本质: 1.妨害市场经济本质:自主决定 妨害市场经济本质 2.估算结果表明, 2.估算结果表明,垄断协议的定价比市场 估算结果表明 价格定价高25% 价格定价高25% 3.损害消费者利益 3.损害消费者利益
• 由于德国联邦卡特尔局不同意联邦法院 的判决,该案被交付欧共体法院。 的判决,该案被交付欧共体法院。由于 这些企业在1964年至1967年期间, 1964年至1967年期间 这些企业在1964年至1967年期间,曾三 次统一地大幅度涨价, 次统一地大幅度涨价,欧共体法院根据 欧共体条约第85条第1 85条第 欧共体条约第85条第1款对它们征收了数 目很大的罚款。法院指出, 目很大的罚款。法院指出,这些企业分 散在欧洲五个国家, 散在欧洲五个国家,各自有着不同的价 格结构和成本,因此, 格结构和成本,因此,如果它们相互间 不存在合作, 不存在合作,焦油染料便不可能同时在 这些国家都涨价。最后, 这些国家都涨价。最后,该案以德国卡 特尔局的胜诉而结束。 特尔局的胜诉而结束。
四、我国反垄断立法
•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国务院关于经营者集中申报标准的规定
彩电峰会同盟
• 2000年6月,康佳、TCL、创维、厦华、 海信、乐华、熊猫、金星、西湖等九大 彩电生产商召开“彩电峰会”,会议宣 布将限产,同时公布最低限价。长虹没 有参加这次峰会。事后第二天就有成员 降价而使同盟遭受挫折,随后当时的国 家计委价格处宣布9家企业达成的价格联 盟违反《价格法》涉嫌垄断。彩电巨头 价格同盟很快在质疑声中瓦解。
二、反垄断法的含义 含义和理论基础 含义
(一)含义: • 反垄断法是调整在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 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反垄断法调整的对象 • 反垄断法调整的对象是在国家规制垄断 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 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即反垄断关 系。它又可分为垄断行为规制关系和反 垄断体制关系。 垄断体制关系。
• 欧共体对协调行为的规制比美国更为严 格,只要存在协调行为和限制竞争的后 果,即可对被告的行为禁止,不必探求 他们之间是否有协议 。
• 法院在判决理由中指出,欧共体有关竞争 法院在判决理由中指出, 条款的核心内容强调每一个经济 每一个经济实体应该 条款的核心内容强调每一个经济实体应该 独立地制定其在共同市场内运作的政策。 地制定其在共同市场内运作的政策 独立地制定其在共同市场内运作的政策。 尽管法律并不剥夺任何经济实体根据其竞 争者的政策作出必要的调整, 争者的政策作出必要的调整,但这种调整 必须是独立的 自主的作出, 独立的, 必须是独立的,自主的作出,法律禁止经 济实体之间旨在影响其他竞争者政策的任 何直接或间接的接触, 何直接或间接的接触,法律也禁止任何经 济实体为影响竞争而故意泄露自己的政策。 故意泄露自己的政策 济实体为影响竞争而故意泄露自己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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