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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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
知识点关税的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
(一)关税纳税人
关税纳税人为进口货物收货人、出口货物发货人、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如推定为携带人、收件人)。
(二)征税对象
准许进出境的货物(贸易性)和物品(个人)。
(三)税率
进口关税税率:
1. 种类:进口关税分为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关税配额税率共五栏税率,一定时期内可实行暂定税率。
2. 计征办法:进口商品多数实行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选择税、滑准税。
3. 税率运用:一般为申报进口、出口之日税率。
(1)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或者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2)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3)进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指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进口之日实施的税率;货物运抵指运地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抵达指运地之日实施的税率。
(4)出口转关运输货物,应当适用启运地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出口之日实施的税率。
(5)经海关批准,实行集中申报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每次货物进出口时海关接受该货物申报之日实施的税率。
(6)因超过规定期限未申报而由海关依法变卖的进口货物,其税款计征应当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
(7)因纳税义务人违反规定需要追征税款的进出口货物,应当适用违反规定的行为发生之日实施的税率;行为发生之日不能确定的,适用海关发现该行为之日实施的税率。
(8)已申报进境并放行的保税货物、减免税货物、租赁货物或者已申报进出境并放行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有下列情形之一需缴纳税款的,应当适用海关接受纳税义务人再次填写报关单申报办理纳税及有关手续之日实施的税率:
①保税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的;
②保税仓储货物转人国内市场销售的;
③减免税货物经批准转让或者移作他用的;
④可暂不缴纳税款的暂时进出境货物,经批准不复运出境或者进境的;
⑤租赁进口货物,分期缴纳税款的。
(9)补征和退还进出口货物关税,应当按照前述规定确定适用的税率。
(四)特别关税
1.包括: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2.征收特别关税的货物、适用国别、税率、期限和征收办法,由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负责实施。
知识点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一、关税完税价格
(一)一般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1.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货价+采购费用(包括货物运抵中国关境内输入地起卸前的运输、保险和其他劳务等费用)
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2.实付或应付价格调整规定如下:
【考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应当计入进口货物关税完税价格的有()。
A.由买方负担的购货佣金
B.由买方负担的境外包装材料费用
C.由买方负担的境外包装劳务费用
D.由买方负担的与进口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
『正确答案』BCD
『答案解析』购货佣金是为买方单方利益而支付的佣金,不计入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知识点进口货物运保费的计算及出口完税价格
(二)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计算
1. 按实际发生:
2. 按估算确定:无法确定的应估算,其中:
(1)运费:按货物进口同期正常运输成本
(2)保险费:按照“货价加运费”的3‰估算。
3.运输工具作为进口货物,利用自身动力进境的,海关在审查确定完税价格时,不再另行计入运输及相关费用
4.邮运进口货物:邮寄费
(三)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1.包括:成交价格、货物运至我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2.不包括:
(1)出口关税税额;
(2)售价中包含离境口岸至境外口岸之间的运费、保险费,可以扣除。
二、应纳税额计算(掌握)
——与进口消费税、增值税结合
【考题.计算题】
某实木地板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7月从国外进口原木12000立方米,每立方米购买价款0.07万元,支付购买价款共计840万元,支付运抵我国海关入境前的运输费70万元,装卸费用10万元,保险费用15万元。
已知关税税率为10%。
要求:计算进口原木应缴纳的关税税额和增值税税额
『正确答案』
关税=(840+70+10+15)×10%=93.5(万元)
进口增值税=(840+70+10+15+93.5)×13%=133.71(万元)
知识点进口货物海关估价方法
进口货物的成交价格不符合规定条件或者成交价格不能确定的,海关经了解有关情况,并且与纳税义务人进行价格磋商后,依次以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倒扣价格估价方法、计算价格估价方法及其他合理方法审查确定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纳税义务人向海关提供有关资料后,可以提出申请,颠倒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和计算价格估价方法的适用次序。
【提示】所谓“规定条件”是指:
①对买方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不予限制,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施的限制、对货物销售地域的限制和对货物价格无实质性影响的限制除外。
②进口货物的价格不得受到使该货物成交价格无法确定的条件或者因素的影响。
③卖方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因买方销售、处置或者使用进口货物而产生的任何收益,或者虽然有收益但是能够按照《完税价格办法》的规定做出调整。
④买卖双方之间没有特殊关系,或者虽然有特殊关系但是按照规定未对成交价格产生影响。
(1)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是指海关以与进口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相同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提示】上述“相同货物”,是指与进口货物在同一国家或地区生产的,在物理性质、质量和信誉等所有方面都相同的货物,但是表面的微小差异允许存在。
“大约同时”,是指海关接受货物申报之日的大约同时,最长不应当超过前后4 5 日。
(2)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
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是指海关以与进口货物同时或者大约同时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类似货物的成交价格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3)倒扣价格估价方法。
倒扣价格估价方法,是指海关以进口货物、相同或者类似进口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为基础,扣除境内发生的有关费用后,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按照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下列各项应当扣除:
①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在境内第一销售环节销售时,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以及通常支付的佣金;
②货物运抵境内输人地点起卸后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
③进口关税、进口环节海关代征税及其他国内税。
(4)计算价格估价方法。
计算价格估价方法,是指海关以下列各项的总和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①生产该货物所使用的料件成本和加工费用;
②向境内销售同等级或者同种类货物通常的利润和一般费用(包括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③该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前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
(5)合理方法。
合理方法,是指当海关不能根据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相同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类似货物成交价格估价方法、倒扣价格估价方法和计算价格估价方法确定完税价格时,海关遵循客观、公平、统一的原则,以客观量化的数据资料为基础审查确定进口货物完税价格的估价方法。
海关在采用合理方法确定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时,不得使用以下价格:
①境内生产的货物在境内的销售价格;
②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
③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
④以计算价格估价方法规定之外的价值或者费用计算的相同或者类似货物的价格;
⑤出口到第三国或者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
⑥最低限价或者武断、虚构的价格。
知识点关税减免和征收管理
一、关税减免
(一)类型
分为法定减免税、特定减免税和临时减免税。
(二)决定权
根据《海关法》,除法定减免税外的其他减免税均由国务院决定。
(三)关税减征
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之后以最惠国税率或者普通税率为基准。
(四)重点关注法定减免,如:
免征关税: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等。
二、关税征收管理(熟悉)
1.申报时间: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2.纳税期限:关税的纳税义务人或其代理人,应在海关填发税款缴纳证的之日起15日内向指定银行缴纳。
3.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经海关总署批准,可延期缴纳,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4.征收关税滞纳金:
关税滞纳金金额=滞纳关税税额×滞纳金征收比率(万分之五)×滞纳天数
知识点船舶吨税
(一)征税范围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
(二)税率:定额税率
【提示】拖船和非机动驳船分别按相同净吨位船舶税率的50%计征税款。
(三)税收优惠:分为直接优惠、延期优惠。
重点是直接优惠,如:
1.应纳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船舶;
2.自境外以购买、受赠、继承等方式取得船舶所有权的初次进口到港的空载船舶;
3.非机动船舶(不包括非机动驳船);
4.捕捞、养殖渔船;
5.军队、武装警察部队专用或者征用的船舶等。
(四)征收管理: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应税船舶进人港口的当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