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第六章安全疏散(三)

第二篇第六章安全疏散(三)
第二篇第六章安全疏散(三)

6.2安全出口与疏散出口

一、安全出口

安全出口是供人员安全疏散用的楼梯间、室外楼梯的出入口或直通室内外安全区域的出口。

(一)疏散楼梯

1.平面布置

(1)疏散楼梯宜设置在标准层(或防火分区)的两端,以便于为人们提供两个不同方向的疏散路线。

(2)疏散楼梯宜靠近电梯设置。

(3)疏散楼梯宜靠外墙设置。

2.竖向布置

(1)疏散楼梯应保持上、下畅通。

(2)应避免不同的人流路线相互交叉。

(二)疏散门

1.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但人数不超过60人的房间且每樘门的平均疏散人数不超过30人时,其门的开启方向不限(除甲、乙类生产车间外)。

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

房间的门

首层外门

首层楼梯间的门

中间层楼梯间的门

地下楼梯间的门

通向屋面的门或窗应向外开启。

2.民用建筑及厂房的疏散门应采用平开门,不应采用推拉门、卷帘门、吊门、转门和折叠门;但丙、丁、戊类仓库首层靠墙的外侧可采用推拉门或卷帘门。

3.当门开启时,门扇不应影响人员的紧急疏散。

4.公共建筑内安全出口的门应设置在火灾时能从内部易于开启门的装置;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观众厅的疏散门不应设置门槛,其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且紧靠门口内外各1.40m范围内不应设置踏步。

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室外疏散通道的净宽度不应小于3.00m,并应直接通向宽敞地带。

5.高层建筑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上方,应设置挑出宽度不小于1.0m的防护挑檐。区分防火挑檐

(三)安全出口设置基本要求

每座建筑或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每个防火分区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每个房间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0m。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并应有明显标志。

【借道疏散】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当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全部直通室外确有困难时,符合下列规定的防火分区可利用设置在相邻防火分区之间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作为安全出口

【借道疏散】

1.实体防火墙

2.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1000㎡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2个;该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1000㎡时,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数量不应少于1个;

3.该防火分区通向相邻防火分区的疏散净宽度不应大于其按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的30%,建筑各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总净宽度不应小于按照本规范第5.5.21条规定计算所需疏散总净宽度。

(四)公共建筑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公共建筑一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的数量经计算确定,且≥2个。可设置1个特殊情况:

1.【除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外的公共建筑,删除】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1)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建筑、多层建筑的首层。

(2)除医疗建筑、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和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等外,符合表规定的2、3层建筑。

表2-6-14公共建筑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的条件

(3)一、二级耐火等级【增加:多层】公共建筑,当设置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高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不大于200㎡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一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

(3)……

但至少应另设置一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要求。

(4)相邻两个防火分区(除地下室外),当防火墙上有防火门连通,且两个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之和不超过规范规定的一个防火分区面积的1.40倍的公共建筑。【规范已删除该条文】(5)公共建筑中位于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60㎡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0.9m;公共建筑中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当其建筑面积不超过75㎡时,可设置一个门,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删!规范已大改动,后面有文图详解】

(五)住宅建筑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理解到:可以设1部楼梯间的充分条件。与教材不同

住宅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且两个安全出口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符合下列条件时,每个单元每层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

3.建筑高度大于54m的建筑,每个单元每层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2个。

1.建筑高度不大于27m,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650㎡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15m时;住宅单元每层可设1个安全出口。

2.建筑高度大于27m且不大于54m,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650㎡且任一套房的户门至安全出口的距离≤10m;每个单元每层是否可设置1个安全出口,继续看条件:

4.建筑高度大于27m,但不大于54m的住宅建筑,每个单元设置一座疏散楼梯时,疏散楼梯应通至屋面,且单元之间的疏散楼梯应通过屋面连通,户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当不能通至屋面或不能通过屋面连通时,应设置2个安全出口。

住宅建筑

小于等于54m的住宅建筑,当每个单元任一层的建筑面积不大于650m2,或任一户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大于10m,每个单元可以设置1个安全出口时,可以通过将楼梯间通至屋面并在屋面将各单元连通来满足2个不同疏散方向的要求,便于人员疏散;对于只有1个单元的住宅建筑,可将疏散楼梯仅通至屋顶。此外,由于此类建筑高度较高,即使疏散楼梯能通至屋顶,也不等同于2部疏散楼梯。为提高疏散楼梯的安全性,本条还对户门的防火性能提出了要求。

(六)厂房、仓库安全出口设置要求

厂房、仓库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相邻2个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符合下列条件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甲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0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5人;

2.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1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10人;

3.丙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250㎡,且同一时间的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

4.丁、戊类厂房,每层建筑面积不超过400㎡,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

5.地下、半地下厂房或厂房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

6.一座仓库的占地面积不大于300㎡或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7.地下、半地下仓库或仓库的地下室、半地下室,建筑面积不大于100㎡。

需要特别提出的是,地下、半地下建筑每个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由于地下建筑设置较多的地上出口有困难,因此当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防火分区相邻布置时,每个防火分区可利用防火墙上一个通向相邻分区的甲级防火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但每个防火分区必须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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