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吕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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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类别】人事管理

【发文字号】宿政发[2013]151号

【发布部门】宿迁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11.26

【实施日期】2013.11.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吕娟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宿政发〔2013〕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经研究决定:

吕娟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市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龚显梅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免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杨小勇同志任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市农业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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