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概念的解释与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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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文明概念的解释与分析
田军,倪钢
(宁波大学法学院浙江宁波 315211)
摘要:生态文明是对传统文明观的理性批判,它以一种整体的视角来审视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本文从多维的视角对目前已有的生态文明的概念进行解释,并主要从共同性与差异性两方面对生态文明的概念进行分析。
关键词:生态文明;视角;差异性
建设生态文明是十七大提出的一个全新的理论观点,同时这又是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建设生态文明的实质就是要建设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基础,以自然规律为准则,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的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此首先要准确理解生态文明的概念,这对于全面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生态文明概念解释:多维的视角与理解
目前国内外关于生态文明的概念有很多论述,在这些论述中,有些含义较为接近或相同,有些含义又彼此不同,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视角:第一,人、自然与社会的视角。例如潘岳提出生态文明就是指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指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1]有学者也认为“生态文明强调人的自觉与自律,强调人与自然环境的互相依存、互相促进、共处共融。”在这一概念解释中着重强调生态文明产生于人、自然、社会之间的和谐发展,是围绕着三者之间关系产生的物质与精神总和。
第二,文明形态的视角。俞可平教授认为生态文明就是人类在改造自然以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2]有学者也认同这种定义,并认为
“当生态文明因子逐渐发展壮大并最终成为人类文明的主导因素时,人类文明也就实现了从工业文明向生态文明的过渡。”这种界定主要强调生态文明是在人与自然之间产生的所有成果,而且是一种新的,更为高级的文明形态。
第三,生态学的视角。著名生态学家叶谦吉教授在1987年全国生态农业问题讨论会上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观点。他认为“所谓生态文明就是人类既获利于自然,又还利于自然,在改造自然的同时有保护自然,人与自然之间保持着和谐统一的关系。”[3]这种理解主要是从生态学及生态哲学的视角来定义生态文明的。因此也有学者把生态文明也称作绿色文明、环境文明,认为生态文明是再生太自然平衡基础上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全球化协调发展的文明。
第四,广义与狭义的视角。有学者从广义和狭义两个角度对生态文明进行解释。广义的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新型文明形态;狭义的生态文明是指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一种文明。这两种生态文明是紧密联系的,广义的生态文明要以狭义的生态文明为基础,而狭义的生态文明又可以衍生出广义的生态文明。[4]有学者也赞同这一界定,并指出如果说以工业生产为核心的文明是工业文明,那么以生态产业或产业生态化为主要特征的文明就是生态文明。
第五,国外学者的理解。根据已掌握的有限资料,国外学者似乎没有直接提出这一概念,但是形成了一系列类似的概念和思想。[5]如美国学者罗伊莫里森认为生态文明(Ecological civilization)是为了各种形式的生态民主制的建立和共同发展。这不仅对我们生存来说必要的,而且对持久的和平和繁荣也是必须的,并且经济增长肯定意味着生态的改善,而不是生态遭到破坏。这是对可持续性做出的切合实际的解释。生态文明的目的是为了长远的生态恢复,所以可持续的文明是建立在整体行动之上的,在全世界都关心生态的时候人类能更好地从事生产活动。[6]
生态文明概念分析:共同性与差异性并存
关于生态文明概念的论述还有很多,现在也仍然有人在不懈地探索着新的界定。这里列举的只是从理论层次上具有普遍性的几种,然而上述每一种理解都无
法看作是关于生态文明唯一的或标准的界定。为了得出“合理”的答案,我们必须要尊重以往的历史经验,然后再对各种不同的界定加以分析、比较,以进一步理解生态文明的概念。
(一)关于生态文明概念界定的共同性
第一,生态文明概念的包容性。从俞可平教授对生态文明概念的定义中我们可以看出生态文明包含了人在处理与自然关系的社会实践中所做的全部努力和取得的全部成果。它既包含人类保护自然环境和生态安全的意识、法律、制度、政策,也包括维护生态平衡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技术、组织机构和实际行动。[7]第二,生态文明概念的发展性。生态文明是为了谋求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共同发展。恩格斯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曾指出:“我们这个世纪面临的大变革,即人类同自然的和解以及人类本身的和解。”[8]这里的“和解”在生态文明概念中就集中体现在了它的发展性上,表现在生态文明是为了人、自然、社会的和谐发展。
第三,生态文明概念更强调人与自然的平等统一性。在上述诸多关于生态文明的概念中,“人”不是生态文明中的单一参与主体,生态文明认为,不仅人是主体,自然也是主体;不仅人有价值,自然也有价值;不仅人有主动性,自然也有主动性;不仅人依靠自然,所有生命都依靠自然。因而人类要尊重生命和自然界,人与其他生命共享一个地球。无论是马克思主义的人道主义,还是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还是西方的可持续发展,都说明生态文明社会是一个人性与生态性全面统一的社会形态。这种统一不是人性服从于生态性,也不是生态性服从于人性,而是二者的和谐统一。
(二)关于生态文明概念界定的差异性
第一,主体和成果上的分歧导致前两种概念解释的不同界定。
从发生的主体讲,潘岳认为生态文明产生于人、自然、社会三者之间,而俞可平认为生态文明是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从成果上来讲,潘岳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总和,而俞可平认为生态文明是人类取得的全部进步成果,它包括意识、法律、制度、技术、实际行动等等。
生态哲学观认为世界是“人——社会——自然”复合生态系统,这是一个活的有机整体,人的社会关系和生态关系是相互联系的。[9]因此我们认为生态文明产生于人、社会、自然之间,是全部进步成果的总和是比较合理的。
第二,界定依据不同致使生态文明概念产生了多种广义与狭义的界定。
以内容为依据,广义生态文明囊括了整个社会的各个方面,这不仅要求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而且也要求实现人与人的和谐,它是全方位的和谐,尤其追求社会公正;狭义的生态文明,一般限于经济方面,即要求实现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10]也有学者认为从狭义的角度来生态文明可以理解为生物间的和谐共生共存状态,而广义的理解则指一切自然存在物(这既包括大气、水、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等等,同样也包含人)具有的协调平衡状态。
以时间为依据,广义生态文明是人类社会继原始文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后的新型文明形态。它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经济发展模式、健康合理的消费模式及和睦和谐的人际关系为主要内涵,倡导人的自觉与自律,倡导人与自然环境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共处共融。从狭义角度来看,生态文明是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并列的现实文明形式之一,着重强调人类在处理与自然关系时所达到的文明程度。[11]也有学者认为生态文明是物质文化进步的最高形态,与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构成一个逻辑体系。[12]第三,学者的背景和关注点不同使得对生态文明概念界定的范畴不同。
生态文明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态等等各个方面的内容,因此也必然存在着从多种角度对生态文明概念理解。
从经济学角度来讲生态文明是相对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的一种社会经济形态,是人类文明演进的一个新阶段,是比工业文明更进步更高级的人类文明新形态。生态文明是指人类的主流价值取向和社会实践已能自觉地把自然生态效应(正效应和负效应)纳入一切社会经济活动之内。本质要求是实现人与自然和人与人的双重和谐目标,进而实现社会、经济与自然的可持续发展及人的自由全面发展。[13]
从生态学上的生态文明是指人类在社会生产和社会生活中以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核心目标,按照自然规律科学地开发环境和合理地利用自然资源,从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