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心理学教案 第七章 社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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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心理学教案

第七章社会态度

本章学习目标

态度的定义及其特性

态度的构成要素

态度理论

态度改变三阶段理论

态度的测量

态度的形成

态度的改变

偏见

社会心理学的目的是解释、预测和控制人们的社会行为,而社会心理学家一直认为,态度是行为的决定因素,也是预测行为的最好途径。因此,社会心理学研究从来就很关注态度问题的研究。早期的著名学者托马斯认为“社会心理学就是态度的科学” 。1936年,盖洛普民意测验不到1%的误差成功地预测了罗斯福总统的当选,更强化了态度课题在社会心理学中的地位。有史以来最有影响的社会心理学家之一的奥尔波特(G.W.Allport)1968年指出,态度的概念可能是美国社会心理学中最有特色、最不可缺少的概念。

第一节态度概述

一、态度的定义及其特性

现代语言词汇中,“态度”(attitude)被用来指示一种社会生活中常见的社会心理现象,但在19世纪中叶以前这一词汇的概念涵义是多重的。英语中的attitude源于拉丁语Aptus,其含义一般包含两种:一是“适合”或“适应”,指行为的主观的或心理的准备状态。二是指在艺术领域中,雕塑或绘画里人物的外在和可见的姿态。前一种具有心理学上的涵义。而在现代意义上使用态度涵义

的是赫伯特•斯宾塞(H.Spencer),他在《第一原理》中提出在有争议的问题上的判断依赖于所具有的态度和保持正确的态度。在心理学中,涉及态度最早的实验是朗格(nge)的有关反应时间的实验。20世纪初,伴随着托马斯(R.U.Thomas)等人的移民研究和实验社会心理学的兴起,态度的研究迅速发展起来,并已成为社会心理学中重要的研究领域。

(一)态度的定义

尽管态度的研究在社会心理学的诸多研究领域中有着很长的历史,但态度的概念依然是众说纷纭。在社会心理学中有关态度的定义不下几十种,总的来说可分为这样几类:

1.将态度视为认知和评价组织或倾向,如罗佩奇(M.Rokeach),他认为“态度是个人对于同一对象数个相关联的信念的组织”。

2.偏重于情绪情感的态度定义,如爱德华(A.L.Edwards)将态度视为“与某个心理对象有联系的肯定或否定感情的程度”。把态度看作是情感的标志,衡量态度就是衡量赞成与不赞成、好与恶。

3.把态度看作是行为反应的准备状态,强调的是态度的行为意向方面,如G.奥尔波特、格根(K.Gergen)等人。奥尔伯特认为,态度是这样一种心理的神经的准备状态,它由经验予以体制化,并对个人心理的所有反应过程起指导性的或动力性的影响作用。这是态度的经典定义。

4.把认知、情感和行为都平行地纳入态度中,试图包容上述三类定义的内容,如弗瑞德曼(G.Fridman)、梅尔斯(D.G.Myers)、安德鲁(H.Anderw)。弗里德曼等人指出:“态度对任何给定的客观对象、思想或人,都是具有认识的成分、表达成分和行为倾向的持久体系。”这一定义为当前社会心理学界所主要采用的定义。

5.偏向社会学的定义,即强调组成群体的每一位成员所采取的普遍态度。这是为社会群体成员所普遍接受的一种看法,对社会生活所取作用越大,个人在社会生活中越会发展和体现这一态度。社会学取向的态度涉及的是社会文化的主观层面,而不是个人层面。

根据态度在实际生活中对人们的心理作用以及之前的社会心理学家们的研究,我们将态度定义为:所谓态度指个体自身对社会存在所持有的一种具有一定结构和

比较稳定的内在心理状态。对此界定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理解:

1.态度的对象是社会存在。社会存在是指与个体有关联的他人、他事、他物以及个体自身等具有社会意义的存在物。

2.态度的构成具有一定结构。态度作为一种心理状态不仅由多种成分组成,而且呈一定的结构。正因为如此,态度才具有一定的职能,对人的内潜心理和外显行为起着动力作用。

3.态度具有比较持久的稳定性,能够持续一定的时间而不发生改变。态度的这种稳定性是相对而言的,指的是在一定的时间内和在一定的程度上态度是稳定的。

4.作为态度的心理状态是内在的,存在于个体自身内部的,是难以直接观察到的。人们通常所表露于外的意见、看法、观点、主张等,虽然反映和体现了个体所持有的对某事物的内在态度,但这只是态度的表达或态度外化的产物,而不是态度本身。

(二)态度的特性

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心理现象,态度具有如下几种特性:

1.态度的社会性。态度不是生来就有的,而是个体在后天的社会生活中通过学习而获得的。个体在其后天长期的社会生活中,通过与他人的交往和相互作用,通过接受周围生活环境和社会文化的不断影响和习染而逐渐形成其对他人、他事、他物的一定态度。态度本身所包含的内容及其变化充分体现了态度的社会特性。

2.态度的主观经验性。个体的意识世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观念的世界,它是在后天社会生活中不断积累各种经验的基础上形成的,其中包括以一定的观念形态而存在的信仰、价值观、人生观及其他各种思想观念;另一种则是经验的世界,它是个体在与周围环境的直接相互作用中形成的,其中包括以一定的经验形态而存在的认识、判断、评价及各种体验和感受。态度则介于这两者之间,一方面它与个体的观念世界尤其是其中的信仰和价值观保持有密不可分的联系,常常反映个人所持有的各种思想观念;另一方面它又包含了相当大的经验成分。因此,态度本身就具有了主观经验性。

3.态度的动力性。态度对个体自身内潜的心理活动和外现的行为表现都具有一

种动力性的影响,同时对个体与他人的相互作用和个体对社会生活环境的适应也具有着这种影响,表现为一种激发、始动和调整、协调的作用。

二、态度的构成要素

作为一种具有认知基础的心理反应倾向,态度兼具认知、情感和行动三种成分,并且这三种成分是彼此相互关联的。

态度的认知成分是指人们作为态度主体对于一定态度对象或态度客体的知识、挂念、意象或概念,以及在此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倾向性的思维方式。充分理解是人们对一个事物、一个现象形成一定态度的一个前提,如果没有一个清晰的、全面的认知,那么态度的形成也会是模糊的,可信度较低。态度的认知成分具有倾向性和组织性,这种倾向性和组织性会成为一种头脑中的既定模式或刻板印象,使人倾向于按照类属思维的轨道类认识态度对象,并对其进行思考。因此,态度的认知成分区别于一般的事实认知,有时会带有偏见的性质。

态度的情感成分是指个体对态度对象所持有的一种情绪体验,如尊敬和鄙视、喜欢和厌恶、同情和嘲讽等。态度的情感成分与认知成分紧密相关,社会心理学家认可态度具有认知成分的观点,但同时他们又相信,通常人们以肯定或否定、赞成或反对、接受或拒绝、选择或不选择为典型的态度反应方式,并属于情感反应。不过,态度的反应或选择并不单纯是情感的反应,而是兼具有认知和情感因素的综合性的态度反应。一切态度的反应即便是看起来是情感的反应,其也必定有认知成分的积极参与。

态度的行为成分是指个体对态度对象所持有的一种内在反应倾向,是个体做出行为之前所保持的一种准备状态。一般地说,尤其是从理论上来看,态度构成中的这三种成分之间是协调一致的,如果出现了矛盾和不协调,则个体会采用一定的方法进行调整,重新恢复其间的协调一致。但在现实生活中,这三者之间的关系的问题就并不如此简单,在一定程度上往往存在着不协调和不一致。

此外,认知、情感、行为倾向这三种成分相互之间的关联程度也不尽相同。研究结果表明,情感和行为倾向的相关程度高于认知与情感和认知与行为倾向的相关程度。由此可见,在三种成分中,认知成分的独立程度要更高些,与其他两种成分之间的相互影响也相应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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