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重要知识点整理讲解学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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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关系的确认: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10条)
➢ 劳动关系调节的手段:
✓ 劳动法律法规;劳动合同;集体合同;职工大会或职代会;企业内部劳 动关系管理规则;劳动争议仲裁等
4
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的概念:

企业根据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企业实际,为协调企业劳动关系,并使之稳定运行,
➢ 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责任及处理:
用人单位不签 劳动者拒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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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法》第82条)
应当:
➢ 用工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否则:
➢ 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从第2个月开始支付2倍工资,补订合同; ➢ 满一年,视作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违反规定不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每月支付2倍工资
劳动者
劳动者

劳动者 √
劳动者

公务员
×
非公务员
非工作人员 √
工作人员 ×
劳动者

工勤人员

其他劳动者 √
工作人员
×
非工作人员 √
6
劳动合同法适用——适用范围
企业职工 √
农村劳动者 经商的农民

务农的农民 ×
现役军人
×
外国人
享有外交特权 × 和豁免权的 企业就业的 √
7
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
➢ 订立 ➢ 履行 ➢ 变更 ➢ 解除 ➢ 终止 ➢ 赔偿责任 ➢ 新旧法连接问题

职工参与:劳动者通过职工大会、职代会或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企业应当听取员工意见

正式公布:以合法有效的形式公布,让全体员工和各个部门都了解。例如,以企业法人代表签署
、加盖公章的正式文件。
5
劳动合同法概述——适用范围
用人单位
各种类型企业 民办非企业 个体经济组织 国家机关
社会团体 企业化管理 事 业 比照公务员制度
合理组织劳动,进行劳动管理而制定的办法、规定的总称。
➢ 劳动关系管理的基本内容:(多项选择题)

劳动合同管理制度(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
✓Leabharlann Baidu
劳动纪律(考勤、请假等)

劳动定员、定额规则(人员编制、工时、产量等)

劳动岗位规范制定规则(岗位职责、标准等)

其他制度(培训、考核、福利等)
➢ 劳动关系管理制度制定程序
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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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内容(《劳动合同法》第17-25条)
➢ 法定条款(必备条款) ➢ 约定条款(可备条款)
✓ 试用期 ✓ 培训 ✓ 保密协议
15
订立——合同内容( 《劳动合同法》第17条)
➢ 法定条款(必备条款)
✓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 劳动合同期限 ✓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 劳动报酬 ✓ 社会保险 ✓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法》重要知识点整理 讲解
劳动合同法概述
劳动合同法概述 ➢ 劳动关系 ➢ 适用范围
3
劳动合同法概述——劳动关系
➢ 劳动关系的概念:
✓ 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 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 劳动关系的确立:
✓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 第7条)
➢ 约定服务期的条件( 《实施条例》第16条)
✓ 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培训费、差旅费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 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 进行专业技术培训;
➢ 服务期的附加条件:
✓ 服务期较长的,按照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间的劳动 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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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培训条款 (《实施条例》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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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19-21条)
➢ 试用期期限
✓ 3个月 < 合同期 ≤ 1年
试用期 ≤ 1个月
✓ 1年 < 合同期 ≤ 3年
试用期 ≤ 2个月
✓ 3年 < 合同期 (无固定期限)
试用期 ≤ 6个月
* 试用期只能有一次;包含在合同期内,不能单独设立
➢ 试用期工资
✓ 试用期工资 ≥ 岗位最低档工资/80%正式工资≥ 最低工资标准
视作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立即 补订劳动合同,不再支付2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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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合同种类(《劳动合同法》第12-15条)
➢ 固定期限
✓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 无固定期限
✓ “单十”条款:劳动者已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无需单位同意) ✓ “双十”条款: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到10年
➢ 试用期解除:说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理由
➢ 违法约定 ( 《劳动合同法》第83条)
✓ 违法约定试用期的,责令改正(取消);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按照试用 期满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部分,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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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培训条款( 《劳动合同法》第22条)
➢ 培训协议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 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实施条例》第九条:连续工作满10年的起始时间,自用人单位用工之日起计算,包括劳动合同 法施行前的工作年限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续订第三次劳动合同 “无效转无限”条款: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 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完成一定工作任务

《实施条例》第22条: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因任务完成而终止的,用人单位应
•补充:《实施条例》第6-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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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劳动者拒签(《实施条例》第5-7条)
➢ 用人单位书面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拒绝情形的处理:
1个月内
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 支付经济补偿金
满1个月,不满1年 满1年
用人单位给予2倍工资补偿后,书面 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 济补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7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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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订立原则(《劳动合同法》第3条)
➢ 合法(主体、内容、程序、形式) ➢ 公平 ➢ 平等自愿 ➢ 协商一致 ➢ 诚实信用
补充:亲自、当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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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立——签订时间(《劳动合同法》第10条)
➢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订立书面合同,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合同。 补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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