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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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览表_8_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览表_8_

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览表(8)·53·2015 年 1 月(总第 339 期)序号 文号 规则名称 实施日期 1 中铁认函〔2014〕232号 CRC C-13W -014: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扣钢轨伸缩调节器》(V1.1) 2014-06-12 2 中铁认函〔2014〕363号 CRC C-10W -028: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电线电缆》(V1.2)2014-07-193 中铁认函〔2014〕367号 CRC C-10W -002: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制动控制装置》(V 1.1) 2014-08-114 中铁认函〔2014〕367号 CRC C-10W -008: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网络控制系统》(V 1.1) 2014-08-115 中铁认函〔2014〕381号 CRC C-06W -059: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客车单元制动缸》(V 1.3) 2014-08-156 中铁认函〔2014〕381号 CRC C-06W -064: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客车用车轴》(V1.2)2014-08-157 中铁认函〔2014〕381号 CRCC-06W -065: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客车滚动轴承润滑脂》 (V 1.1) 2014-08-15 8 中铁认函〔2014〕403号 CRC C-06W -057: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客车制动阀》(V1.3)2014-08-269 中铁认函〔2014〕437号 CRCC-08W -001:2014《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路机车车辆总风软管连接器总 成》(V1.0) 2014-09-19 10 中铁认函〔2014〕437号 CRCC-08W -002:2014《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路机车车辆制动软管连接器总 成》(V1.0) 2014-09-19 11 中铁认函〔2014〕474号 《机车车载安全防护系统(6A 系统)产品认证实施规则》(V1.3) 2014-10-10 12 中铁认函〔2014〕418号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产品认证实施规则》(V2.2) 2014-10-15 13 中铁认函〔2014〕494号 《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产品认证实施规则》(V1.2) 2014-10-30 14 中铁认函〔2014〕524号 《道岔外锁闭装置产品认证实施规则》(V1.1)2014-11-0615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 C-05W -018: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电力机车受电弓》(V 1.2) 2014-11-21 16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5W-024:2012《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真空主断路器》 (V 1.3) 2014-11-21 17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5W -025:2012《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高压电压互感器》 (V 1.2) 2014-11-21 18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5W -028: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流传动机车网络控制系统》(试 行第1次修订) 2014-11-21 19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5W -029:2012《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交流传动机车中央控制单元》 (试行第1次修订) 2014-11-21 20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3W-001:2012《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圆柱螺旋弹簧》 (V 1.2)2014-11-21 21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 C-03W -005: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车轮》(V 1.5) 2014-11-21 22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 C-03W -006: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车轴》(V 1.4) 2014-11-21 23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 C-03W -007: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路机车滚动轴承》(V1.3) 2014-11-21 24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 C-03W -008: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用橡胶堆》(V1.3)2014-11-2125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3W-011:2012《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基础制动装置》 (V 1.2) 2014-11-21 26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3W-013:2012《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用制动控制器》 (V 1.2) 2014-11-21 27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3W-015:2012《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用紧急放风阀》 (V 1.2) 2014-11-21 28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 C-03W -017: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车钩》(V 1.3)2014-11-21通报与公告 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览表(8)续表· 54 ·序号 文号 规则名称 实施日期 29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 C-03W -018: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缓冲器》(V1.3) 2014-11-21 30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 C-03W -021: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用闸瓦》(V1.2)2014-11-2131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3W -022:2012《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电力机车受电弓滑板》 (V 1.2) 2014-11-21 32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3W -024:2012《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路机车用牵引电机轴承》 (V 1.3) 2014-11-21 33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C-03W -034:2012《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用空气制动系统》 (V 1.2) 2014-11-21 34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 C-03W -038: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用制动盘》(V1.0) 2014-11-21 35 中铁认函〔2014〕549号 CRC C-03W -039:2012《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铁道机车用闸片》(V1.0) 2014-11-21 36 中铁认函〔2014〕568号 《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V2.1) 2014-11-26 37 中铁认函〔2014〕548号 《液压复轨器产品认证实施规则》(V1.1) 2014-11-27 38 中铁认函〔2014〕530号 《铁路贯通地线产品认证实施规则》(V1.1) 2014-11-28 39 中铁认函〔2014〕552号 《W 300-1型扣件系统产品认证实施规则》(V 1.0)2014-11-30 40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01: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受电弓》(V 1.2) 2014-12-03 41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01: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碳滑板》(V 1.3) 2014-12-03 42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02: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车体》(V1.2) 2014-12-03 43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03: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转向架》(V 1.2)2014-12-0344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C-09W-004: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转向架构架组成》 (V 1.2) 2014-12-03 45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05: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轮对组成》(V1.2) 2014-12-03 46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06: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车轴》(V1.2) 2014-12-03 47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07: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车轮》(V1.3) 2014-12-03 48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08: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制动盘》(V 1.3) 2014-12-03 49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09: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齿轮箱组成》(V1.3) 2014-12-03 50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10: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轴箱轴承》(V1.3)2014-12-0351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11: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轴箱体及端盖》(V 1.2) 2014-12-03 52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12: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轴箱定位节点》(V 1.3) 2014-12-03 53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13: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制动夹钳单元》(V 1.2) 2014-12-03 54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14: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闸片》(V1.2) 2014-12-03 55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15: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轴箱弹簧》(V1.3) 2014-12-03 56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16: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空气弹簧》(V1.2) 2014-12-03 57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17: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油压减振器》(V1.2) 2014-12-03 58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18: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高度阀》(V 1.2) 2014-12-03 59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19: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差压阀》(V 1.2) 2014-12-03 60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20: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抗侧滚扭杆》(V1.3)2014-12-0361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21: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牵引拉杆组成》(V 1.3) 2014-12-03 62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22: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万向轴》(V 1.3)2014-12-0363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C-09W -023: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联轴节(鼓形齿式)》 (V 1.3)2014-12-03铁道技术监督第 43 卷 第 1 期续表· 55 ·序号 文号 规则名称 实施日期64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02: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制动控制装置》(V 1.1) 2014-12-03 65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03: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供风单元》(V1.3)2014-12-0366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C-09W-024: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车钩及缓冲装置》 (V 1.3) 2014-12-03 67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25: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前端开闭机构》(V 1.2) 2014-12-03 68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04: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牵引变压器》(V1.3) 2014-12-03 69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05: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牵引变流器》(V1.2) 2014-12-03 70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06: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牵引电机》(V1.2)2014-12-0371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C-10W -007: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牵引电机冷却风机》 (V 1.2) 2014-12-03 72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08: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网络控制系统》(V 1.2) 2014-12-03 73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09: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空调机组》(V1.2)2014-12-0374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10: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空调控制装置》(V 1.2) 2014-12-0375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C-10W -011: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空调系统废排装置》 (V 1.2) 2014-12-0376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C-10W -012: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空调系统换气装置》 (V 1.2) 2014-12-03 77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26: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塞拉门》(V 1.3) 2014-12-03 78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27: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司机登车门》(V1.2)2014-12-0379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28: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内置式侧拉门》(V 1.3) 2014-12-03 80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29: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餐车上货门》(V1.2) 2014-12-03 81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30: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内风挡》(V 1.2) 2014-12-03 82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09W -031: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外风挡》(V 1.3) 2014-12-03 83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13: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充电机》(V 1.3)2014-12-0384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C-10W-014: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电器柜、控制柜》 (V 1.2) 2014-12-03 85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15: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辅助变流器》(V1.2)2014-12-0386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16: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轴温报警系统》(V 1.3) 2014-12-03 87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17: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真空断路器》(V1.2) 2014-12-03 88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18: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隔离开关》(V1.2) 2014-12-03 89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19: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高压电器箱》(V1.2) 2014-12-03 90 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20: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避雷器》(V 1.2) 2014-12-03 91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21: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司机控制器》(V1.2)2014-12-0392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C-10W-022: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高压电压互感器》 (V 1.2) 2014-12-0393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C-10W-023: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高压电流互感器》 (V 1.2) 2014-12-03 94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24: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前照灯》(V 1.2)2014-12-0395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C-10W-025:2013《CRC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自动过分相装置》 (V 1.2) 2014-12-03 96中铁认函〔2014〕573号 CRC C-10W -026:2013《CRC C 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动车组电阻制动装置》(V 1.2) 2014-12-03通报与公告铁 道 技 术 监 督 第 43 卷 第 1 期Vol.43 No.1中铁检验认证中心认证公告2014 年第 37 号(总第 184 号)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 )是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 理委员会批准,具有第三方公正地位的产品认证机构,批准 号为 CNCA-R-2002-102。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接触网零部件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接触网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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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29 软横跨连接装置(200km/h 及以上)材料及零部件清单 .................................... 20 附件 2-30 软横跨悬吊装置(200km/h 及以上)材料及零部件清单 .................................... 20 附件 2-31 附加导线通用零件(200km/h 及以上)材料及零部件清单 ................................ 21 附件 2-32 隧道支撑及定位装置(200km/h 及以上)材料及零部件清单 ............................ 21 附件 2-33 隧道下锚补偿装置(200km/h 及以上)材料及零部件清单 ................................ 21 附件 3-1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必备生产设备 ............................................................... 22 附件 3-2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必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手段 ....................... 33 附件 4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生产企业人员要求 .......................................................... 34 附件 5 电气化铁路接触网零部件检验项目 .......................................................................... 35
批准文号:中铁认函[2013]401 号
编号:CRCC-15W-002:2013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RCC产品认证流程

CRCC产品认证流程

CRCC产品认证流程申请与受理一、申请铁路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申请铁路产品认证的企业及其产品应符合下列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2、申证产品在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可开展铁路产品认证的目录范围内;3、受审核方须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或者国外申请人按所在国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和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4、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认证用标准或铁道部发布的技术条件要求;5、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生产、检验条件和手段;6、对申证产品具备研发、设计能力(需要时);7、产品在铁道行业有成功应用的供货经历,必要时经铁道行业鉴定或技术评审;8、能正常批量生产,产品质量稳定,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供应;9、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要求。

二、申请程序1、申请铁路产品认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CRCC编制的统一格式的《铁路产品认证申请书》报CRCC业务部,并按相关产品认证规则要求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企业情况调查表3)申请认证的产品与认证用标准的符合性型式检验报告4)受控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清单5)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指国家规定产品)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6)有关技术资料(企业标准、使用说明书、必要的装配图等)7)铁道行业供货经历证明8)产品标识代码及其它。

2、CRCC业务部在收到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后,进行初步审查,确认填写内容是否准确、相关材料是否齐全,若申请材料不全或填写不符合要求,应向申请方发送《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

若申请方未能按要求在30天内补充/完善所需的材料并未作任何解释和说明,则认为申请方撤销本次申请。

3、申请方提交的申请书和相关材料齐备后,报送CRCC相关技术专家对供货经历进行评价、组织合同评审,并于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申请的决定。

什么是CRCC产品认证

什么是CRCC产品认证

什么是CRCC产品认证一、CRCC产品认证简介:提高铁路产品质量,保证铁路运输安全,依据相关的技术规范、标准和技术要求,经铁路产品认证机构确认,并通过颁布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证明某一产品为认证产品的活动。

通过产品认证的企业,允许在认证的产品及其包装、说明书、合格证及广告宣传中使用认证标志。

未列入国家强制性认证产品范围的铁路重要产品,由管委会发布认证产品目录,中铁认证中心实施认证;此类产品须通过铁路产品认证方可在铁路上使用。

二、申请铁路产品认证的基本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境外企业应持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2、申证产品在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可开展铁路产品认证的目录范围内;3、受审核方须按照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标准、或者国外申请人按所在国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和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建立质量管理体系;4、产品质量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认证用标准或铁道部发布的技术条件要求;5、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必备生产、检验条件和手段;6、对申证产品具备研发、设计能力(需要时);7、产品在铁道行业有成功应用的供货经历,必要时经铁道行业鉴定或技术评审;8、能正常批量生产,产品质量稳定,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供应;9、符合国家、行业法律法规要求。

三、申请流程辅导要点:1、申请铁路产品认证的企业应按要求填写CRCC编制的统一格式的《铁路产品认证申请书》报CRCC业务部,并按相关产品认证规则要求提供相关附件及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组织机构代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企业情况调查表3)申请认证的产品与认证用标准的符合性型式检验报告4)受控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清单5)生产许可证、强制认证(指国家规定产品)及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7)铁道行业供货经历证明8)产品标识代码及其它。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铁路桥梁支座CRCC-13W-0032006-第2-次-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铁路桥梁支座CRCC-13W-0032006-第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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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验试式型行进上础基求要术技的”号 59]7002[ 基技科“加增在并元单的应相入归别分应�时件锻或板钢轧热度强高金合低 543Q 用采件钢要 主座支③�磨对板钢锈不与板烯乙聚子分高超性改 edilX 用采②�胶橡然天用采块胶橡①当�2 。行执定规 6002-3581T/BT 按�标指术技的定规未图计设座支和文号 54、文号 101�1�注备 �为改修”注备“4 表 5 件附、六
图计设
。aPM5.0 过超不低降力压 �nim01 压保 、aPM52 验试压保�油漏不�时 mm8 到 达量升顶�座支 ZPGT�mm2±差偏度 厚板垫高调�验试料材充填�图计设
条 2.1.6 和条 7.2.5 文号 54�图计设
A
�验试力 载承�验试料 材及验试高调
92
注 备
款条 及准标行 执

圈封 密、板压承胶橡 称 名件部零
件胶橡 别类件部 零
单清 件部零和料 材原要主座 支胶橡式盆 �为改修 1-2 件附、三 ”0638�7002�桥通、0618�7002�桥通“ �加增线专运客、线共货客按别分中据依证认元单各.4 ”号 59]7002[基技科“加增中据依证认 在并元单的应相入归别分应�时件锻或板钢轧热度强高金合低 543Q 用采件钢要主座支③�磨 对板钢锈不与板烯乙聚子分高超性改 edilX 用采② �胶橡然天用采块胶橡①为座支胶橡式盆当.3 。 �外除的求要加增出提构机证认�同不应供料材原因�验检 复重行进不可般一验检�板氟四和件铸�料材原�时元单座支胶橡或元单座支钢个多证认时同.2 。行进号图按应均验检能性座支�时座支的号图同不且计设位单计设同不含包果如中元单个一.1:注备 �为改修”注备“1 件附、二
图装安 座支胶橡式盆梁支简度跨用常路铁线专运客 0638�7002�桥通 图装安 座支梁 T 支简度跨用常路铁线共货客 0618�7002�桥通 纸图计设座支钢面曲双型 ZMQS 纸图计设座支高调面柱圆线专运客 纸图计设座支面柱圆线专运客 纸图计设座支胶橡式盆高调型 ZPGT 纸图计设座支胶橡式盆型高调梁桥线专运客 纸图计设座支胶橡式盆梁桥线专运客 纸图计设座支钢�面柱�面柱圆 纸图计设�板滑轴铰�轴�辊�摇�座支钢铸梁桥路铁 纸图计设座支胶橡式板梁桥路铁 纸图计设座支胶橡式盆梁桥路铁 �为改修条 2.2 第 5 件附、五 定规充补件条术技行暂座支胶橡式盆梁桥线专运客 号59]7002[基技科 件条术技行暂座支胶橡式盆高调型ZPGT 号54]6002[基技科 件条术技行暂座支钢面曲双型ZMQS 号54]6002[基技科 件条术技行暂座支钢面柱圆梁桥线专运客 号101]5002[基技科 件条术技行暂座支胶橡式盆梁桥线专运客 号101]5002[基技科 �座支板滑轴铰 、座支面柱、座支面柱圆、座支轴辊、座支轴摇含准标本�注� 》座支钢梁桥路铁《6002�3581T/BT 》件条术技座支胶橡式板梁桥路铁《6002�3981T/BT 》座支胶橡式盆梁桥路铁《4002�1332T/BT �为改修条 1.2 第 5 件附、四

铁路产品质量认证基础知识

铁路产品质量认证基础知识
• 自暂停之日起一个月以后、三个月以内可提出恢 复申请。
5.4认证证书暂停、注销和撤销
• 撤销: • 1、暂停整改期满后未申请复查或复查不合格 • 2、获证产品导致铁路交通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或一
年内发生三起以上B类及以下事故。 • 3、证书有效期内,连续2次认证监督检验不合格 • 4、不接受监督检查或监督抽样检验 • 5、转让证书标志或违反有关规定,严重损害CRCC
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 4.1认证申请:申请单元、条件、文件见 《特定要求》
• 4.2初始工厂检查:文件审查+工厂质量保 证能力审查
• 4.3产品抽样检测 • 4.4认证结果评价 • 4.5获证后监督 • 4年有效期。第一次监督:8-10个月。
5认证证书
• 5.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 5.2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铁路产品认证证书和铁路认证标志使用管理 办法
• 审查依据:办法(2002-11-20,CRCC发布 )+协议
• 审查结论准则:实施规则5
5.2认证证书暂停、注销和撤销
• 暂停: • 1、监督检查发现获证产品及其生产状况不符合认
证要求 • 2、获证产品导致铁路交通一般B类、C类事故 • 3、不能接受监督检查和/或监督抽样检验 • 4、未获证产品使用认证证书或标志 • 5、其它违规情况
产品质量认证基础知识
• 一、合格评定、认可、认证的基本 概念
• 二、产品质量认证的发展及主要模 式
• 三、铁路产品认证的基本概念
合格评定定义
• 合格评定是指对产品、过程或管理体 系满足规定要求的程度所进行的系统 检查和确认的活动。
• 为证明符合相关技术法规或标准而进 行的第一方声明、第二方验收、第三 方认证以及认可的活动。(WTO/TBT)

CRCC 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_V1.3版

CRCC 认证实施规则 特定要求_V1.3版
3) 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总公司标准或标准性技术文件要求,且关键零部件 和材料应受控(详见附件2)。
4)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手段(详见附件3); 5) 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具备研发、设计能力,具备可持续保证产品质量的工艺技术人 员、生产操作人员和产品检验人员,相应人员培训、人员资质等需满足认证产品质量保证 需求;具备能够保证正常生产和产品质量的技术人员;具有材料、机电类及相关专业技术 人员5人以上,具有大学本科、3年及以上专业工作经历或工程师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 于3人; 6) 初次申请认证的产品应按下列顺序满足条件之一:
2
时间或公里数、运用/试用情况、运用/试用评价意见及结论等); (3)行业或主管单位有其他规定的,提供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证据。 (4)当申证企业需办理产品试用证书时,应同时提供试装车运用考核试验大纲建议,
考核期间的安全及质量承诺。 9)企业关于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近3年内无因该产品质量造成铁路运输一般B类及以
---并随附以下文件各1份: 1) 组织机构代码、《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2) 企业情况调查表; 3) 申请认证的产品(按单元)与认证用标准或标准性技术条件符合性型式试验报告 (按产品标准规定时限); 4) 质量手册(受控文本)及程序文件清单; 5) 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若已获得); 6) 有关技术资料(认证产品的企业标准/产品技术条件、产品使用说明书,装配图、 技术转让文件[适用时]等); 7) 同一申请单元内申请的各规格或型号产品之间差异的技术说明; 8) 应提交下列文件之一: (1)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2)铁路总公司/机车车辆主机厂/铁路局(集团公司)的铁路动车组装车运用/试用 证明文件(内容包括运用/试用产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装车的车型和台数、运行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览表_6_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览表_6_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览表(6)通报与公告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一览表(6)续表·62·第42卷Vol.42第2期No.2铁道技术监督R A IL W A Y Q U A L IT Y C O NT R O L通报与公告C IR C UL A R B ULLET IN A ND P U BL IC N O T ICE铁路标准化工作征文通知为适应我国铁路发展需求,促进铁路标准化工作,中国铁道学会标准计量委员会、《铁道技术监督》编辑部定于2014年开展铁路标准化工作征文。

征文活动将聘请专家评审,出版《铁道技术监督》铁路标准化工作专辑,评选优秀论文,颁发获奖证书,望广大铁路工作者和读者积极投稿。

1.征文选题范围(1)国际、国外铁路最新标准、技术法规等信息介绍(如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 C,国际电信联盟ITU,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 TC256、CEN/CENEL EC,欧洲电信标准化协会ETSI,国际铁路联盟UIC,北美铁道协会AAR等组织)。

(2)国内外铁路产品技术现状及其标准对比研究。

(3)国内外铁路行业管理标准、工作(作业)标准介绍。

(4)标准研究工作(前期研究、技术性能、试验方法)。

(5)铁路国家标准和铁路行业标准介绍、解读。

(6)铁路标准实施经验交流。

(7)政企分开后铁路行业标准化管理工作探讨。

2.征文截止时间征文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3.投稿网址投稿网址为http://tdjj.c bpt.c nki.ne t。

4.稿件格式请作者在投稿网址中注册后根据“投稿格式模板”规范稿件,投稿时在“稿件特殊要求”栏注明“标准化工作征文”字样。

中国铁道学会标准计量委员会《铁道技术监督》编辑部2014年1月续表注:各审证企业可向中铁检验认证中心索取文本。

(编辑范庆平)2014年2月(总第328期)·63·。

crcc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crcc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

crcc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CRCC(中国铁路总公司认证中心)是中国铁路行业重要的产品认证机构之一。

为了确保铁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CRCC制定了一系列通用要求,对于产品的认证提供了指导和规范。

以下是CRCC铁路产品认证的通用要求:1. 产品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铁路行业有专门的标准和技术规范,产品必须符合这些规定。

CRCC要求产品制造商在认证申请时提供相关的标准和技术规范文件,明确产品的合格性。

2. 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产品制造商应具备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质量管理人员、设备和工艺确保以及相关的检测设备。

CRCC将评估制造商的质量控制能力,以确保产品的一致性和可靠性。

3. 严格的性能测试:CRCC要求产品在各种条件下进行严格的性能测试。

测试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产品的强度、耐磨性、防火性、电气性能等。

只有通过这些测试并满足相应要求,产品才能获得CRCC认证。

4. 完备的技术文档和信息:制造商需要提交详尽的技术文档和信息,包括产品的设计图纸、制造工艺、材料清单、产品说明书等。

这些文件将被用于评估产品的安全性和可行性。

5. 责任和服务承诺:CRCC要求认证产品制造商提供产品质保期内的维修和售后服务。

制造商必须提供完整的维修手册、维修部件和维修人员培训计划。

此外,制造商还需提供认证产品的质保承诺书。

6. 可追溯性:制造商必须能够提供产品的可追溯性,包括生产过程的记录、材料来源等。

这样可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生产过程的透明性。

通过遵循以上CRCC铁路产品认证的通用要求,制造商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CRCC认证将为铁路产品提供权威认证,为用户带来更高的信任度和安全保障。

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CRCC认证细则资料精

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CRCC认证细则资料精

批准文号:认管委秘【2006】1号 编号:CRCC—11 W—003:2004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铁路数字信号电缆(第一次修订)2004-11-05发布 2006-01-11第一次修订 2006-01-11实施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录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认证的基本过程3.1 认证的申请3.2 初始工厂审查3.3 型式检验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 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申请4.2 初始工厂审查4.3 型式试验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 获证后的监督5.认证证书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5.2 认证产品的变更5.3 认证产品的扩项5.4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6.认证标志的使用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2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6.3 加施方式6.4 标志位置7.收费8.规则批准附件1 产品认证申请单元划分附件2 关键零部件清单附件3 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手段 附件4 数字信号电缆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附件5 铁路数字信号电缆产品认证检验规则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铁路数字信号电缆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铁路数字信号非内屏蔽电缆产品,包括:塑料护套、综合护套、铝护套铁路数字信号电缆。

2.认证模式初始工厂审查+产品型式检验+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过程3.1 认证的申请3.2 初始工厂审查3.3 型式检验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 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申请4.1.1 申请单元划分4.1.1.1 原则上按产品品种、型式规格、工作原理、安全结构和对产品性能有重要影响的零部件(见附件2)的不同划分申请单元(见附件1)。

4.1.1.2 同一申请认证单位,同一产品型号规格、不同地域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1.2 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申请认证产品。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钢轨整修机械)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钢轨整修机械)

批准文号:编号:CRCC—14 W—003:2005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钢轨整修机械2005年10月10日发布2005年10月10日实施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适用范围 (3)2 认证模式 (3)3 认证的基本过程 (3)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3)4.1 认证申请 (3)4.2 初始工厂审查 (4)4.3 型式检验 (5)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6)4.5 获证后的监督 (7)5 认证证书 (8)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8)5.2 认证产品的变更 (8)5.3 认证产品的扩项 (8)5.4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 (8)6 认证标志的使用 (9)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9)6.2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9)6.3 加施方式 (9)6.4 标志位置 (9)7 认证收费 (9)8 规则批准 (9)附件1 钢轨整修机械产品认证申请单元的划分 (10)附件2-1 钢轨/道岔打磨机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12)附件2-2 液压钢轨刨边机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12)附件2-3 切轨机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12)附件2-4 钢轨钻孔机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13)附件2-5 组合式作业机械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13)附件2-6 液压直轨器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14)附件2-7 钢轨低接头平轨机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14)附件2-8 液压轨缝调整器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14)附件2-9 液压长轨拉伸机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15)附件2-10 轨距调整器关键零部件和主要原材料清单 (15)附件3 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测手段 (16)附件4 CRC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7)附件5 钢轨整修机械产品认证检验规则 (24)1 适用范围 (24)2检验依据:见下表1 (24)3 抽样 (25)4 检验条件 (25)5 检验内容及检验方法 (25)6 检验程序 (26)7 数据处理 (29)8 检验结果的判定 (30)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钢轨整修机械1 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铁道线路用钢轨整修机械产品认证。

浅述CRCC 铁路产品认证简

浅述CRCC 铁路产品认证简
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 ( 铁科技 [ 2 0 1 2 ] 9 5号 , 以下 简称“ 办法 ” ) , “ 办 法” 规定 , 国家对铁路产 品认证 采取强制性产 品认证 与 自愿性产 品认证相结合的 方式。纳人强制性产 品认证管理和列入采信 目录 的铁路产品, 依法取得认证后 , 方可在铁路领域使
品认证采信 目录 , 产 品的种类 由原来 的 7 5种增加 到2 4 2种。 目录中有关机车 的产 品共 5 6 种, 其中
柴油机 6 种、 制动系统关键部件 9 种、 辅助机组/ 辅 助系统 1 0种、 钩缓系统关键部件 2 种、 转 向架系统 关键部件 7种、 其他与电相关的产品 2 2种。
用。
2.CR CC产 品认证实施规则要点
2 0 1 2 年7 月2 0日, 中铁铁路产品认证 中心发
布了 C R C C一 0 0 W 一0 0 1 : 2 0 1 2 ( C R C C产 品认 证实
施规则 铁路产 品认证通用要求 ( V 1 . 0 ) 》 ( 以下简
称“ 通用要求 ” ) , 该“ 通用要求 ” 与各《 产品认证实 施规则 特定要求》 ( 以下简称 “ 特定要求” ) 共同组 成铁路产品认证规则 , 适用于采用通用认证模式的
加 4个记 录 : 原 材料检 验/ 验 证 和确认 检 验记 录 、 产
核模式 , 其 中 A是指 G B / T 1 9 0 0 0 族质量 管理体 系 标准各要素的审查 , B是指“ 通用要求” 附件 1中针 对产品认 证补充要求和特殊要求的审查 。审查范
围覆盖 巾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 E 场所。 企业在通过了现场审查之后 , 通常由审查组代 为抽取申请 认证的产品, 并由企业负责将样品送达 C R C C指定的榆验机构 , 按照产 品标准进行全项检 验, 以证实产品符合其标准的全部要求。 认证结果为 C R C C作出的综合评价结论 , 该结 论是 由 C R C C组 织认证 决定人 员 , 通 过对 初始 工 厂 检查结果、 产晶抽样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而得 出 的。综合评价结论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 品抽 样检测均合格 且符合发证条件 , C R C C向申请方颁

CNAS-CC21:2006 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CNAS-CC21:2006 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

CNAS—CC21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ISO/IEC Guide 65:1996)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Bodies Operating Product Certification System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二〇〇六年六月目 录1 范围 (2)2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3)4 认证机构 (3)4.1基本规定 (3)4.2组织 (3)4.3运作 (5)4.4分包 (5)4.5质量管理体系 (5)4.6批准、保持、扩大、暂停和撤销认证的条件和程序 (6)4.7内部审核和管理评审 (7)4.8文件 (7)4.9记录 (8)4.10保密 (8)5认证机构人员 (8)5.1总则 (8)5.2资格准则 (8)6 认证要求的变更 (9)7 申诉、投诉和争议 (9)8 认证申请 (9)8.1程序信息 (9)8.2申请 (10)9评价准备 (10)10评价 (11)11评价报告 (11)12认证决定 (11)13 监督 (12)14 许可证、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 (12)15对供方的投诉 (13)产品认证机构通用要求1 范围1.1本文件规定了运作产品认证制度的第三方机构应满足的通用要求,以获得对其能力和可信性的承认。

在本文件中,“认证机构”是指运作产品认证制度的机构;“产品”是广义的,包括过程和服务;“标准”包括其他规范性文件,如规范或技术法规。

1.2 认证机构采用的认证制度可包括下列一种或多种模式,如ISO/IEC导则53所述,这些可以与生产监督和(或)与供方质量管理体系的评审与监督结合使用。

a) 型式试验或检验;b)从市场和(或)供方仓库抽取样品的检测或检查;c)对新的或在用的每个或某一特定产品的检测或检查;d)批次检测或检查;e)设计评价。

注1:ISO/IEC导则28可作为第三方产品认证制度中的一种模式。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文件的引用而成为本文件的条款。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的通知-铁总运[2013]44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的通知-铁总运[2013]44号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的通知正文:---------------------------------------------------------------------------------------------------------------------------------------------------- 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印发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的通知(铁总运〔2013〕44号)按照原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铁科技[2012]95号)、《关于公布<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第二批)>的通知》(铁科技[2012]187号)规定,为做好动车组零部件的认证工作,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制定了铁路产品认证采信目录内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现予印发,请按照执行。

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名称及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清单见附件1。

附件1: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名称及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清单附件2:动车组转向架类技术条件(另发)附件3:动车组车体及车上部件类技术条件(另发)附件4:动车组制动类技术条件(另发)附件5:动车组电气类技术条件(上)(另发)附件6:动车组电气类技术条件(下)(另发)中国铁路总公司2013年6月8日附件1动车组零部件技术条件名称及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清单序号产品类别技术条件名称标准性技术文件编号1转向架类动车组车轮(暂行)TJ/CL 275-20132动车组车轴(暂行)TJ/CL 276-20133动车组齿轮箱组成(暂行)TJ/CL 277-20134动车组抗侧滚扭杆(暂行)TJ/CL 278-20135动车组空气弹簧(暂行)TJ/CL 279-20136动车组联轴节(鼓形齿式)(暂行)TJ/CL 280-20137动车组轮对组成(暂行)TJ/CL 281-20138动车组牵引拉杆组成(暂行)TJ/CL 282-20139动车组万向轴(暂行)TJ/CL 283-201310动车组油压减振器(暂行)TJ/CL 284-201311动车组轴箱弹簧(暂行)TJ/CL 285-201312动车组轴箱体及端盖(暂行)TJ/CL 286-201313动车组轴箱轴承(暂行)TJ/CL 287-201314动车组转向架(暂行)TJ/CL 288-201315动车组转向架构架组成(暂行)TJ/CL 289-201316动车组轴箱定位节点(暂行)TJ/CL 290-201317车体及车上部件类动车组餐车上货门(暂行)TJ/CL 291-201318动车组车钩及缓冲装置(暂行)TJ/CL 292-201319动车组车体(暂行)TJ/CL 293-201320动车组空调废排装置(暂行)TJ/CL 294-201321动车组空调换气装置(暂行)TJ/CL 295-201322动车组空调机组(暂行)TJ/CL 296-201323动车组空调控制装置(暂行)TJ/CL 297-201324动车组内风挡(暂行)TJ/CL 298-201325动车组内置式侧拉门(暂行)TJ/CL 299-201326动车组前端开闭机构(暂行)TJ/CL 300-201327动车组塞拉门(暂行)TJ/CL 301-201328动车组司机登车门(暂行)TJ/CL 302-201329动车组外风挡(暂行)TJ/CL 303-201330制动类动车组差压阀(暂行)TJ/CL 304-201331动车组高度阀(暂行)TJ/CL 305-201332动车组供风单元(暂行)TJ/CL 306-201333动车组闸片(暂行)TJ/CL 307-201334动车组制动夹钳单元(暂行)TJ/CL 308-201335动车组制动控制装置(暂行)TJ/CL 309-201336动车组制动盘(暂行)TJ/CL 310-201337电气类动车组避雷器(暂行)TJ/CL 311-201338动车组充电机(暂行)TJ/CL 312-201339动车组电线电缆(暂行)TJ/CL 313-201340动车组电阻制动装置(暂行)TJ/CL 314-201341动车组辅助变流器(暂行)TJ/CL 315-201342动车组高压电流互感器(暂行)TJ/CL 316-201343动车组高压电器箱(暂行)TJ/CL 317-201344动车组高压电压互感器(暂行)TJ/CL 318-201345动车组隔离开关(暂行)TJ/CL 319-201346动车组牵引变流器(暂行)TJ/CL 320-201347动车组牵引变压器(暂行)TJ/CL 321-201348动车组牵引电机(暂行)TJ/CL 322-201349动车组牵引电机冷却风机(暂行)TJ/CL 323-201350动车组牵引系统地面组合试验(暂行)TJ/CL 324-201351动车组前照灯(暂行)TJ/CL 325-201352动车组受电弓(暂行)TJ/CL 326-201353动车组司机控制器(暂行)TJ/CL 327-201354动车组碳滑板(暂行)TJ/CL 328-201355动车组网络控制系统技术规范(暂行)TJ/CL 329-201356动车组真空断路器(暂行)TJ/CL 330-201357动车组轴温报警装置(暂行)TJ/CL 331-201358动车组自动过分相装置(暂行)TJ/CL 332-201359动车组电器柜、控制柜(暂行)TJ/CL 333-2013——结束——。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编号:CRCC—07 W—001:2003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客车电连接器2003-10-14发布 2003-10-14实施铁路产品认证管理委员会发布目 录 1.适用范围2.认证模式3.认证的基本环节3.1 认证的申请3.2 初始工厂审查3.3 型式检验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 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申请4.2 初始工厂审查4.3 型式试验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 获证后的监督5.认证证书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性5.2 认证产品的变更5.3 认证产品的扩项5.4 认证证书的暂停、注销和撤销6.认证标志的使用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6.2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6.3 加施方式6.4 标志位置7.收费附件1 产品认证申请单元划分附件2 关键零部件清单附件3 必备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手段 附件4 CRC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通用本) 附件5 电连接器产品认证检验规则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客车电连接器1.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铁路客车电连接器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初始工厂审查+产品型式检验+获证后监督。

3.认证的基本环节3.1 认证的申请3.2 初始工厂审查3.3 型式检验3.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5 获证后的监督4.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认证申请4.1.1 申请单元划分4.1.1.1 原则上按照产品型式、结构、电流、可拆线与不可拆线等划分电连接器产品申请单元(见附件1)。

4.1.1.2 结构相同、功能相同、所用材料相同的同一类产品可以作为一个申请单元。

4.1.1.3 不同生产场地生产的产品为不同的申请单元。

4.1.2 申请必须具备的条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应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认证产品,境外企业应持有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2)企业的质量体系符合国家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标准及相关产品认证规则,或者外国申请人所在国等同采用ISO9000系列标准及相关产品认证规则的要求;3)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行业颁布的产品认证用标准或铁道部发布的技术条件要求;4)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计量器具和检验手段(详见附件3);5)企业对申请认证的产品具备研发、设计能力;6)企业申请认证的产品必须具备同类产品在铁道行业或国家其他行业的供货经历;7)企业能正常批量生产,产品质量稳定,有足够的供货能力,具备售前、售后的优良服务和备品备件的供应。

CRCC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通用要求

CRCC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通用要求

CRCC产品认证实施细则通用要求CRCC产品认证是指中国铁路总公司(China Railway Corporation,简称CRCC)对列车、动车组及相关产品进行的一项认证工作,旨在保障铁路行车的安全和可靠性。

为了确保认证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CRCC 制定了产品认证实施细则的通用要求。

首先,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和资质,包括具备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等相关证书,并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研发能力和生产能力,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其次,产品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CRCC制定了一系列的技术标准和产品规范,对产品的设计要求进行明确。

产品的设计必须满足铁路行车的安全要求,包括结构强度、耐久性、防火性能等方面的要求。

同时,还需要考虑产品的可维护性和可追溯性,以便后期的维护和管理。

第三,产品的制造过程必须符合相关的工艺规范和质量要求。

生产企业必须制定和执行一套完整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从原材料的采购到生产工艺的控制,再到产品的检验和测试,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规范和程序。

生产企业还必须配备一支技术过硬、经验丰富、训练有素的生产人员,确保产品的质量和稳定性。

第四,产品的试验和检测必须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除了生产企业自行进行的检测和试验外,CRCC还会指定专门的检测和试验机构对产品进行检测和验证。

检测和试验的内容包括产品的安全性能、功能性能、环境适应性等方面的要求。

只有通过相关的测试和检测,产品才能获得CRCC的认证。

第五,产品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必须得到充分的重视。

生产企业需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和售后服务承诺书,并按照相关的要求对产品进行必要的保修和维修。

企业还需建立健全的售后服务体系,及时解决用户的问题和反馈,并对产品进行有效的跟踪和管理。

最后,CRCC对产品认证的实施进行监督和管理。

CRCC会定期对已认证的产品进行复查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认证要求。

CRCC铁路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RCC铁路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CRC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0.范围本文件是CRC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要求,包括对认证产品的检验要求及工厂质量体系的要求,以保证其生产的认证产品符合认证标准并与型式检验的样品在规定程度内的一致性。

本文件第4~10章规定了“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的7个要求,是CRCC根据铁路产品认证的特性而对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所作的进一步要求,包括对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5个要素的补充要求及2个产品认证的特殊要素。

本文件采用针对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5个要素的具体条款提出补充要求与增加2个特殊要求的编排方式,故前5个要素的章节号是不连续的,且标明了对应于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章节号。

在实施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审查时,本要求与GB/T1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同时使用,即采用A+B的审核模式。

其中:A是指GB/T19000族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各要素的审查,B是指本文件中针对产品认证补充要求和特殊要求的审查。

本文件是产品获得产品认证证书和允许使用认证标志应具备的条件,是可接受的最低标准,适用于对所有申请CRCC产品认证的受审核方的工厂产品质量保证能力审查,需与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同时使用。

1.引用标准下列标准包括的条文,通过在本文件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文件的条文。

在本文件发布时,所列标准均为有效版本。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文件的各方应使用下列标准的最新版本。

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idt ISO9000:2000)GB/T1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要求》(idt ISO9001:2000)2.定义本要求使用GB/T1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中的术语及定义。

3.总则3.1总要求工厂应建立满足本文件第4~10章所要求的文件化质量体系并使之有效地运行,且具备批量生产符合认证标准要求的产品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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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中铁认函[2012]78号编号:CRCC-00W-001:2012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铁路产品认证通用要求2012-05-07发布2012-05-07实施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发布本规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

本规则由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编制并负责解释。

本规则版权归中铁铁路产品认证中心所有,任何单位未经许可不得擅自用于商业用途。

1适用范围 (1)2认证模式 (1)3 认证的基本过程 (1)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1)4.1认证申请 (1)4.2初始工厂检查 (1)4.3产品抽样检测 (2)4.4 认证结果评价 (3)4.5获证后的监督 (4)5认证证书 (5)5.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 (5)5.2认证证书暂停、注销和撤销 (5)6 认证变更 (6)6.1 变更的申请 (6)6.2 变更的评价 (6)6.3 变更的认可 (6)7 认证扩项或范围缩小 (7)7.1 扩项程序 (7)7.2 样品要求 (7)7.3 认证范围缩小 (7)8 认证标志的使用 (7)8.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7)8.2 变形认证标志的使用 (7)8.3 加施方式 (7)8.4标志位置 (8)9 收费 (8)10 规则批准 (8)附件1 CRC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9)CRCC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铁路产品通用要求(试行)1适用范围本规则与各项《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共同组成铁路产品的认证规则,适用于采用通用认证模式的铁路产品认证。

本规则不适用于其他认证模式的铁路产品认证。

2认证模式铁路产品通用认证模式为:初始工厂检查+产品抽样检测+获证后监督。

3 认证的基本过程3. 1认证的申请3.2初始工厂检查3.3产品抽样检测3.4认证结果评价3.5获证后的监督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认证申请4.1.1申请单元划分见《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

4.1.2申请条件见《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

4.1. 3申请文件见《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

4.2初始工厂检查4.2.1检查内容初始工厂检查的内容包括申请材料的文件审查和企业现场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

4.2.1.1 文件审查文件审查由CRCC制定的检查员对申请方提交的申请材料惊醒审核。

申请认证企业通过体系认证并取得认证证书时,质量体系文件的审核主要针对CRCC的补充要求进行;否则,应全面审核。

必要时(如对申请企业的组织结构存在疑问等),由CRCC将安排初访或预审。

4.2.1.2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由CRCC派检查员对生产企业现场按照《CRC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1)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

企业现场检查工作由CRCC指定的审查组长负责。

4.2. 2检查范围文件审查应至少覆盖质量体系文件、必备设备、企业标准等申请材料中的关键文档。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应覆盖申请认证的所有产品和加工场所。

4.2.3检查时间一般情况下,申请方申请认证的要求经CRCC评审并签订认证合同后,进行初始工厂检查,检查时间包括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一般以人口数计算。

文件审查和现场检查时间根据所申请认证产品的认证模式、产品复杂程度、单元数量、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场地布局,以及产品风险等级等确定,以人口数计算。

4.2.4检查结果检查员文件审查结束后应编写文件审查报告,并提出以下审查结果:a)文件审查合格,进行下一步工作。

b)文件审查不合格,停止后续工作,由申请方对不合格项进行补充和完善,然后重新审核。

审查组在企业现场检查结束前向企业通报检查结果,对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中确认的不符合项开具不合格(观察)报告。

检查结束后,检查组按4.4.2条款规定时限向CRCC提交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报告。

当现场检查结论为具备或基本具备保证能力时,企业应在1个月内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措施,由检查组长或其指定的检查员对纠正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验证,确认其符合规定要求。

4.3产品抽样检测4.3. l产品抽样检测由经CRCC公告的具有认证产品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负责,抽样方案、检验项目详见《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

4.3.2 样品发送抽样检测的样品由申请方负责按认证机构的要求送达,并对样品的完整性和安全送达负责。

4.4 认证结果评价4.4.1 认证结果评价由CRCC负责组织认证决定人员对初始工厂检查结果、产品抽样检测结果进行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结论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抽样检测均合格、且符合发证条件的,由CRCC向申请方颁发认证证书;综合评价结论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不合格或产品抽样检测不合格、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由CRCC向申请方发出《铁路产品认证结果通知书》,并说明原因。

4.4.2 认证时限认证时限是指自受理认证之日起至颁发认证证书时止认证活动实际发生的工作日。

包括正式答复申请时间、安排企业现场检查时间、整改时间、产品抽样检测时间、提交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报告时间、认证结论评定时间以及证书制作时间,通常不超过150个工作日。

收到申请材料10个工作日内,应发出《受理通知书》或《不受理通知书》。

需要补充材料时,可发《申请材料补充通知书》,材料符合要求后10个工作日内发出《受理通知书》。

自受理之日起40个工作日内应完成初始工厂检查。

申请认证单位未签订合同或未按合同要求交纳认证费用时,从收到认证费用时间起计算;超过《受理通知书》有效期仍未签订合同的或未交纳认证费用的、申请自动失效。

整改验证时间一般从现场检查结束起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初始工厂检查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报告。

产品检测时间为30个工作日,当产品的单项试验、关键零部件或材料检验所需时间超过30天,检测时间以最长时间为准,不计入认证工作时限。

检测时间从收到样品和检验费之日起计算。

认证结论评定时间不超过40个工作日,15个工作日内制发认证证书或认证结果通知。

特殊认证模式的认证时限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4.5获证后的监督4.5.1监督频次获证后的8~10个月内应进行第1次监督检查。

证书有效期内每年至少对企业及产品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并根据产品特性增加监督检查频次。

若发生下述情况之一可增加监督检查频次:1)获证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或用户提出投诉,经查实为持证人责任的;2)认证机构对获证产品与认证标准要求的符合性提出质疑时:3)企业因变更组织机构、生产条件、质量管理体系等,可能影响产品符合性或一致性时。

4.5.2监督的内容获证后的监督包括企业现场的“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审查”和“产品抽样检测”两部分。

证书有效期内,每12个月至少进行1次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审查,高风险的1类产品每年至少进行1次抽样检测,其他类产品至少进行1次抽样检测。

对企业现场“工厂质量保证能力监督审查”由CRCC派检查员进行,至少覆盖《CRCC产品认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附件1)规定的第7.4、7.5、8.2.4、9以及认证证书与认证标志的使用、顾客投诉/产品质量抽查、上次审核提出的不合格项或监督检验不合格产品的处置、认证产品的变更等内容,其他项可结合选查。

现场监督检查的时间,比照初始工厂检查确定,一般为初始工厂检查时间的1/2。

4.5.3产品抽样检测需要时,对获证产品进行抽样检测,抽样检测的样品应在企业生产的合格品中随机抽取,包括生产线、仓库和用户的产品。

抽样检测由经CRCC公告的具有认证产品检验资格的检测机构负责,具体抽样方案和要求按《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执行。

检验依据所规定的项目均可作为抽样检测项目。

认证机构可针对不同产品的不同情况,以及其对产品性能的影响程度,进行部分或全部项目的检测。

4.5.4 结果评价监督检查合格的,由CRCC向获证方发出《维持铁路产品认证证书通知书》,可以继续保持认证证书并使用认证标志。

监督检查不合格的,由CRCC向申请方发出《暂停铁路产品认证证书通知书》或《撤销铁路产品认证证书通知书》,说明原因,并对外公告。

5认证证书证书持有者必须遵守CRCC《铁路产品认证标志管理办法》的规定。

5.1认证证书的有效性5.1. 1本规则覆盖产品的认证证书有效期为四年,证书有效性依赖认证机构组织的获证后年度监督获得保持。

特定认证模式的证书有效期详见《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

5.1.2认证证书期满后,愿意继续认证的企业,应在认证证书有效期满前6个月重新提出认证申请,CRCC按本规则进行受理和组织重新检查。

5.2认证证书暂停、注销和撤销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CRCC将暂停持证人使用CRCC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

1)监督检查发现已认证的产品及其生产状况不符合认证要求;2)由于己认证产品的质量原因,导致铁路交通一般B类、C类事故;3)不能接受监督检查和/或监督抽样检测;4)未获证产品超范围使用认证证书或认证标志,误导用户;5)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持证人可以向认证机构申请暂停、注销其持有的认证证书。

因工厂停产等可以接受的原因申请暂停认证证书的,证书暂停期限最长为12个月。

暂停期限超过12个月而未能恢复的,CRCC将注销该认证证书。

被暂停认证证书的,持证人应在自暂停之日的1个月以后、3个月以内提出恢复申请并接受重新监督检查,逾期将撤销被暂停的认证证书。

在暂停期间,所生产的该产品不得使用认证标志,不得就其认证资格做出误导性的声明;属产品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被暂停认证的,企业不得将确认的缺陷产品和事故产品预期交付使用或投入市场,己交付使用的应主动召回,并向现有的和潜在的所有相关采购方告知其认证状态。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CRCC将撤销持证人持有的认证证书,并禁止其使用认证标志:1)暂停使用认证证书整改期满后,未申请复查或经复查仍不能达到认证要求;2)已认证的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导致发生铁路交通一般A类及以上事故,或一年内发生三起以上铁路交通一般B类及以下事故;3)认证证书有效期内产品连续2次认证监督检验不符合认证标准要求;4)不接受监督检查和/或监督抽样检测;5)转让认证证书、认证标志,或违反有关规定、严重损害认证标志信誉;6)其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形。

CRCC将采取适当方式对外公告被注销、暂停、撤销的认证证书。

被撤消认证证书的,一年内CRCC不再受理该企业该产品的认证申请。

6 认证变更6.1 变更的申请当获证企业的获证产品需要变更《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特定要求》中附件2列出的关键零部件(或元器件或材料)、附件3列出的必备生产或检测设备,或者产品结构设计、企业组织机构、关键生产场所时,证书持有者应在批量生产前提出认证变更申请并经CRCC确认;当获证企业的申请人或生产厂名称、注册及生产地址名称、产品名称或型号(结构未变)、质量管理体系等发生变更时,证书持有者应在变更的一个季度内向CRCC提出认证变更申请与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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