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的思路_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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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胡塞尔现象学的观念的思路
现象学由德国犹太裔哲学家胡塞尔创立,它最重要的贡献是揭示出了一种新的哲学思考方法的可能,或一个看待哲学问题的更原初的视野。胡塞尔(Edmund Husserl, 1859-1938)23岁时在维也纳大学获得数学博士,并从事过短期的数学方面的工作。1884年至1886年,他在维也纳听到了F. 布伦塔诺(Brentano, 1838-1911)的课,后者关于‚意向性‛的讲述使得他的思路大开,从此决定献身于哲学事业。1891年他发表了《算术哲学》一书,对数学和逻辑的基础从意识心理的角度进行分析。它的‚心理主义‛倾向受到了现代数理逻辑的创始人弗雷格的批评。1900年至1901年,胡塞尔发表了两卷本的《逻辑研究》,对逻辑研究中的心理主义、包括他自己的一些过去的思想进行了多方面的清理;而且,更重要的是,他用‚意向性‛这个居于主体和(感觉经验)对象之间的更本源的思路来理解‚意义‛的纯构成,并以此为基点,论述了现象学的一些基本思想和方法。此书标志着二十世纪现象学运动的开始。
1901年,胡塞尔到哥廷根大学任教。其后,他经历了某种思想危机,最后以1913年发表的《纯粹现象学和现象学哲学的观念》第一卷(以下行文中简称《观念1》)一书作结,完成了从‚描述现象学‛到‚先验现象学‛的过渡。这之后,他对于意向性构成的思想又有更丰富的论述。1916年,胡塞尔受聘于弗莱堡大学,接替新康德主义者李凯尔特的教席,并与海德格尔相识。1928年,发表了《内在时间意识的现象学讲座》(海德格尔编辑)。1929年出版了《形式的和先验的逻辑》。在他生命的最后十年中,他更多地关注‚主体间性‛问题,而且提出了‚生活世界‛的学说,撰写了《笛卡尔的沉思》和《欧洲科学的危机与先验现象学》。由于纳粹对于犹太人的迫害,胡塞尔晚景凄凉,1938年去世时弗莱堡大学哲学系只有一人参加他的葬礼。下面让我们来看一下胡塞尔现象学的基本思路。
胡塞尔认为哲学从一开始就想要成为一门严格的科学,但不幸的是,一直到他那时为止,
哲学还根本不是这样一门严格的学问。虽然有过苏格拉底、柏拉图、笛卡尔和康德等人的努力,但哲学一直未找到一个真正严格的起点。所以,‚作为科学它还没有开始‛。[1] 为什么会这样呢?在胡塞尔看来,其原因在于哲学家们还未能真正摆脱根深蒂固的‚自然主义‛的思想方式。采取这种思想态度的人将我们认识的对象和认识的可能性都视为现成给予的和不成问题的。所以,这样的认识和思考从一开始就已经处在某种前提规定的框架中,而缺少一种体验的和反思的彻底性。在这个意义上,这种思维和它所依据的经验不是一个真正的起点,也不可能有一个内在严格的构成机制。因此,对于胡塞尔来说,找到一个‚无(现成)前提的开端‛就成为一切抱有严格科学‚理念‛的哲学探索的最重要的任务。而这个‚理念‛或‚观念‛(Idee)只有在一门‚纯粹的现象学‛或‚现象学的哲学‛中才能实现。
1.胡塞尔为何看重布伦塔诺的意向性理论?
胡塞尔从布伦塔诺的讲课中获得了什么灵感、以至他一生的学术事业都被其改变了呢?简言之,这就是布伦塔诺关于意向性(Intentionalitaet)的思想,而它的提出则出于区分物理现象与心理现象的需要。在布伦塔诺看来,说心理学是一门关于‚心灵‛的科学是不合适的,既含糊又带有形而上学的味道。他认为心理学只能是关于‚心理现象‛的科学,而将真正的心理现象与物理现象区分开就是获得一个科学的心理学概念的关键。什么是心理现象呢?布伦塔诺写道:‚每一个呈现在感觉和想象中的表象(Vorstellung)都是心理现象的一个实例;这里的表象不是指被表象的东西,而是指表象活动本身。‛[2]
这样,听一种声音,看一个有色的对象,感到冷或暖,想象这些感觉,乃至思考、判断、回忆、期望、怀疑、相信等,都是心理现象的实例。此外,每一种感情,比如高兴、愤怒、失望、喜爱、厌恶等,也是心理现象。那么,什么是物理现象的实例呢?按照布伦塔诺的看法,它们包括我看到的某种颜色、某种形状和某种景观,我所听到的某种音乐和声音,我所
感觉到的冷、热和气味,还有在我的想象中对我显现的类似现象。
可以看出,在布伦塔诺这里,这两种现象的不同在于心理现象指的是表象活动本身,而物理现象则仅是被表象的东西。这样,如果心理现象是听和看,相应的物理现象就是被听到的声音和被看见的色彩或形状。所以,按照这思路,物理学要研究的乃是纯粹的物理现象之间的关系,完全不必考虑对于这些现象的表象过程。而心理科学则应研究心理现象即表象活动本身。从以上的说明中还可以看出,心理现象是将物理现象包含于自身之内的更复杂的一种现象。没有哪个心理现象可以是一个纯粹的表象活动而不含有被此活动表象出来的东西,‚表象‛这个词的动词(vor-stellen)即具有‚将某物臵于面前‛的意思。所以,任何一种心理现象或表象活动必然有一种物理现象所没有的内在的双层结构,即表象过程、被表象的东西以及两者之间的关系,而不管这种被表象者是否实际存在。于是,布伦塔诺选择了一个中世纪经院哲学中使用过的词,即‚意向性‛,来刻划所有表象活动和心理现象都具有的这一特性。他写到:‚每一心理现象可以用中世纪经院哲学家所说的对象的意向性的(亦即心灵的)内存在(Inexistenz),以及我们略为含糊地称之为对一内容的的指称、对一对象(不一定指实在的对象)的指向、或内在的客体性这样的东西来刻划。‛[3]
这也就是说,任何心理现象都是一种意向性的活动,即对某个内在对象的指向和提现。这种指向和提现的方式,如前面的那些例子所显示的,可以很不同;但这个基本的意谓-被意谓的构造是存在于一切心理或意向性活动中而不存在于物理现象中的。在知觉中总有某物被知觉,在判断中总有某物被肯定或否定,在爱、恨、怀疑、相信中总有某物被爱、被恨、被怀疑、被相信,等等。根据这样一种考虑,布伦塔诺断言:‚这种意向性的内存在是为心理现象所专有的。没有任何物理现象能表现出类似的性质。所以,我们能够为心理现象下这样一个定义,即它们都意向性地把某个对象包含于自身之中‛。[4]
这样一种对于心理现象的刻划为什么能给胡塞尔的现象学提供一个‚阿基米德点‛、从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