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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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认定
标签:法律律师
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如何变更?如何才能有效的保持企业控制权?就让本文来解决以上所有问题。
全文目录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定义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
(一)控股股东认定依据
(二)控股股东认定的几种情形
(三)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四)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几种情形
(五)实际控制人认定方法
(六)夫妻共同持股及一致性行动人分析
三、实际控制人认定的相关案例
(一)有两个控股股东
(二)有控股股东无实际控制人
(三)公司无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四)二股东被认定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五)认定夫妻为共同实际控制人
(六)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确认为公司的共同控股股东及共同实际控制人
(七)父亲和儿子是实际控制人
(八)实际控制人为家族
(九)认为是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但未被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十)持股低但实际控制公司
(十一)同为第一大股东但单独认定为实际控制人
(十二)经委托投票权取得控制权
(十三)股权分散签署非一致行动声明
(十四)将国有资产授权管理公司认定为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十五)控股股东为VIE公司
(十六)合伙企业作为控股股东
(十七)开曼公司作实际控制人
四、实际控制人变更的相关问题
(一)实际控制人是否可以变更
(二)实际控制人变更的认定
(三)股转公司反馈问题
(四)如何回复反馈
(1)回复之实际控制人变更原因
(2)回复之关于股权明晰、没有潜在争议问题
(3)回复之不影响持续经营能力
(五)反馈回复典型案例
五、如何保持企业控制权
(一)一致行动人协议
(二)定向增发
(三)资产重组
(四)管理层收购(MBO)
(五)修订公司章程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定义
目前,现行法规对于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内涵做出了如下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项、第(三)项
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第四十八条(六)(七)(五)控股股东:指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股本总额50%以上的股东;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50%,但依其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据以从该公司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挂牌公司控制权:
(1)为挂牌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可以实际支配挂牌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通过实际支配挂牌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依其可实际支配的挂牌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中国证监会或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认定的其他情形。
值得注意的是,《公司法》强调实际控制人不是公司的股东,但实务中这一点已经被淡化,即控股股东是自然人的情况下,除非该控股股东与其他人存在特别的协议,一般控股股东同时就是实际控制人。
当然也不能就此认为《公司法》的规定,存在矛盾或者错误之处。因为《公司法》对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表述重点是不一样的。只是在资本市场的实务中,一般均将实际控制人做最基本的理解,即谁能实际控制公司,谁就是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可能通过股权关系对公司实施控制,也可能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对公司实施控制。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如何认定
(一)控股股东认定依据
《公司法》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对于控股股东的认定是统一的,有两个标准:持有股权50%以上(通常称之为绝对控股股东)或虽未持有50%以上股权,但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通常称之为相对控股股东)都可以认定为公司控股东。
对控股股东的认定采取的是股份和表决权的双重标准。对于股份的认定较为简单,从数量上判断即可;而如何认定股东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则必须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二)控股股东认定的几种情形
实务中,公司控股股东可以有以下几种情形:
(1)第一大股东为控股股东;
(2)前几大股东为控股股东;
(3)不存在控股股东。
(三)实际控制人的认定依据
“实际控制人”的认定需要从公司的实际控制权入手。实际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
在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只要认定了公司实际控制权掌握在谁手中,谁就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认定实际控制人应一直追溯到自然人、国资管理部门或集体企业等特殊主体。
(四)实际控制人认定的几种情形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通常会存在以下三种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