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估算办法及安装费、基础费、调试费测算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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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估算办法
1通用非标准设备概述
1.1通用非标准设备含义
通用非标准设备是指通用设备中不定型,不成系列,并需先进行单体设备设计再进行单台或小批量制造的设备。

1.2通用非标准设备设计项目分类
1.2.1根据非标准设备复杂程度,可按下列分类:
a)简单类:
单体非标准设备:槽、罐、池、箱、斗、架、台等,常压容器、换热器等;
干燥室类:油漆干燥室、红外线干燥室、热风循环干燥室等。

b)一般类:
机械运输线设备:一般单机非标设备、起重及机械化运输线、提升设备、清洗机、喷漆室、板材、型材加工设备、压力机等;
窑炉类:倒焰窑等;
工业炉类:冲天炉、加热炉、室式加热炉、电炉、热处理炉、精铸设备等。

c)复杂类:
压力容器设备:中低压容器设备、高温高压设备等;
大型复杂专用设备:组合机床、数控机床、精密机床及其他专用机床等,机械化、自动化、半自动化生产线、装配线等各类生产线,涂装及表面处理生产线。

1.2.2按工艺及设备类别划分时,可按下表分类:
1.3 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组成
通用非标准设备原价应由下列部分组成:
a)直接材料:包括设备制造所消耗的主、辅材料,外购件;
b)燃料和动力:指直接用于设备制造的外购和自制的燃料和动力费;
c)直接人工:指设备制造所直接消耗人工的工资及福利费;
d)制造费用:包括生产单位(如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和福利费、折旧、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劳动保护费、专用
模具、专用工具费等;
e)期间费用分摊:包括管理费用、财务费用、销售费用等;
f)利润和税金;
g)非标准设备设计费。

2 通用非标准设备价格估算方法
2.1 适用范围
在编制初步设计概算时,当通用非标准设备无法查找价格并无法询得价格时,可按本办法估价。

2.2 估价方法
根据估价时所具备的不同条件,可采用下面相应的估价方法进行估价:
a)综合估价法:是在初步设计阶段有较详细总图而无详细零件图,可得到主要材料消耗量和主要外购件消耗量时,以主要材料费为基础,根据其与成本费用的关系指标估算出相应成本,另外考虑一定的利润、税金和设计费,从而求得该设备价格的方法。

b)类比估价法:这是当尚无非标准设备图纸或虽具备图纸但不宜或难以按综合估价法估价时可采取的办法。

其方法是和类似标准设备类比,考察非标准设备与标准设备在直接成本及生产制造上的主要差异和复杂程度,以同期标准设备的价格调整为非标准设备价格。

2.3综合估价法计算公式及参考指标2.
3.1综合估价法计算公式:
P=(C
m1÷K
m
+C
m2
)×(1+K
p
)×(1+Kt)×(1+K
d
÷n)
式中:p—非标准设备价格
C
m1—
主材费(不含主要外购件费)
K
m—
不含主要外购件费的成本主材费率
c
m2—
主要外购件费
K
p—
成本利润率
K
t—
销售税金率
K
d—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n—非标准设备产量
a)主材费C
m1
主要材料的确定:主要材料的确定是根据设备的具体构造、物理组成以及在设备重量或价值中的比重所确定的一种或几种主材。

主材费C
由工艺设备专业人员提出或按图纸估算出主要材料的净消耗量(如:重量、面积、体积、个数等),根据各种主要材料m1
的利用率求出各种材料的总消耗量,然后按照当时当地的材料市场价格(不含税价)计算主要材料费用,其费用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
算:
C
=∑[(某主材净消耗量÷该主材利用率)×含税市场价格÷(1+增值税率)]
m1
b)主要外购件费c
m2
系数中考虑,而不再单列为主要主要外购件的确定:主要依据其构成及在设备价格中的比重确定。

价值比重很小者,已综合在K
m
外购件。

外购件价格按不含税的市场价格计算。

主要外购件费可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
=∑[某主要外购件数量×含税市场价格÷(1+增值率税)]
C
m2
指增值税、营业税及相应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c)销售税金K
t
对于一般销售的非标准设备,其k
为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而承包建造的炉窑等非标准设备则为营业税、城市
t
维护税和教育费附加。

2.3.2 部分常用非标准设备估价参考指标
本办法对部分常用的并较难询价的通用非标准设备测算了综合估价法的有关参数(指标),供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参考使用(详见
本办法表1)。

当生产多台非标设备时,表1中的“成本主材费率”适当取高值;生产台数越多,固定成本越低,取值越高。

2.3.3 使用举例
某非标准三室清洗机,其主材(钢材)净消耗量3.8吨,估价时该主材不含税的市场价为3800元/吨,设备所需主要外购件(泵、
阀、风机等)不含税的费用为21470元。

现行增值税率K
V =17%,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则销售税金率K
t

18.7%。

查本办法表1估价号1402,其主材利用率为90%,成本主材费率K
m 取47%,成本利润率K
p
批取16%,设计费率取15%。

产量2
台。

则:
主材费C
m1
=3.8÷90%×3800=16044(元)
价格P=(C
m1÷K
m
+ C
m2
)×(1+ K
p
)×(1+ K
t
)×(1+K
d
÷n)
=(16044÷47%+21470)×(1+16%)×(1+18.7%)×(1+15%÷2)
=82307(元)
2.4类比估价法计算公式及参考指标
2.4.1类比估价法计算公式:
P=P
s ×K×(1+K
d
÷n)
式中:P—非标准设备价格
P
s
—为同期类似标准设备价格
K—类比系数,反映非标准设备加工制造复杂程度
K
d
—非标准设备设计费率
n—非标准设备产量
2.4.2 部分常用非标准设备估价参考指标
本办法对部分常用的并较难询价的通用非标准设备测算了类比估价法的有关参数(指标),供投资估算或设计概算参考使用(详见本办法表2)。

2.4.3使用举例
某非标准四柱万能液压机(不需非标准设计),其类似标准设备型号Y32-2001A,市场价格115万元。

查本办法表2估价号0202,K=1.2~1.55,该设备重量大,结构复杂,K取1.55。

则:P=P
s
×K=115×1.55=178.25(万元)
表1 通用非标准设备估价参数表(1)
引进技术、进口设备费用计算办法
1费用内容及划分
1.1费用内容
1.1.1本办法所称“引进技术、进口设备费用”的内容应包括进口设备、备品备件、材料、配套件、专用工具等硬件及引进专利使用权、专有技术(或称技术秘密、技术决窍)、工程设计、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软件的购置费用;不包括引进技术、进口设备其他费用。

1.1.2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应由货价、从属费用(或称进口费用)及国内运杂费三部分组成。

1.1.3.货价
1.1.3.1货价指引进硬件、软件的的原币价格,其采用根据依次为:
a)货价应采用与外商签订的合同价或协议价;
b)如未签订合同或协议,可向外商询价,根据外商报价资料,经分析研究后确定;
c)如无上述价格资料,也可根据已进口类似设备价格资料或搜集国际市场类似设备价格资料,经分析研究,作适当调整后选
定;但应尽量避免这样做,以提高概算的准确性。

1.1.3.2货价应具备明确的价格条件。

价格条件是指进口货物价格的构成和买卖双方有关手续费用、风险责任划分的界线。


国际贸易中,常用的价格条件有:
a)FOB(Free On Board)——离岸价(…指定装货港口),指装运港船上交货的价格,卖方负责支付货物出口税款,买方负
担货物越过船舷后的一切费用和风险。

b)CIF(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到岸价(…指定港口),指离岸价加海运费、海运保险费的价格,卖方代办运输
和保险,装船后一切风险仍由买方负担。

c)CFR(即C&F)(Cost and Freight)——离岸价加海运费(…指定港口)的价格。

1.1.4从属费用
从属费用亦称进口费用,应包括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或称公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购置附加税等。

1.1.5国内运杂费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应指由买方从我国港口、车站、机场等地接货后,将货物运到建设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堆放所发生的港口费用、装卸、运输、保管费用及国内运输保险费用等各项运杂费,不包括超限设备运输的特殊措施费。

其中港口费用指进口货物从卸货至运离港口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港口建设费、港务费、驳运、倒垛、堆放保管费、报关、转单、监卸、联系运力劳务费等。

1.1.6汇价
人民币对外币的汇价应采用编制概算时近期国家公布的人民币市场汇价(中间价)。

注:按国家规定,进口货物计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时,汇价要采用中间价;按外贸部门规定,计算货价、国外运费和运输保险费时,汇价应采用卖出价;为简化计算,在编制概算时均采用中间价。

1.2费用划分
1.2.1按费用项目划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硬件及软件费用应按具体内容分别划入工程费用、其他费用或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相应的费用项目中;
b)进口硬件的货价中包括配套软件费在内时,宜一并列入硬件费所在的费用项目内;引进软件的货价中包括配套硬件费在内
时,宜一并列入软件费所在的费用项目内。

1.2.2按费用使用币种划分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a)用外币支付的的费用有:引进硬件、软件的货价,国外运输费,国外运输保险费。

b)用人民币支付的费用有:进口关税、消费税、增值税、银行财务费、外贸手续费、海关监管手续费、车辆购置附加费、国
内运杂费等。

2 引进技术、进口设备费用计算方法
引进技术、进口设备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货价+从属费用+国内运杂费
2.1 FOB价格条件时的计算方法
2.1.1货价
货价人民币数=货价原币数×人民币市场汇价(中间价)
式中:货价原币数:内资项目一律以美元表示,其他外币均折算为美元.合资及外资项目,一律以确定的记帐外币币种表示,其他外币均折算为记帐外币。

2.1.2从属费用
a)国外运费
1)采用运费率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海运费(外币)=货价原币数×海运费率
式中:海运费率:近洋可取3%~4%,远洋可取5%~2%,但进口二手设备时,海运费率应视情况调整提高。

2)采用运费单价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海运费(外币)=货物净重×毛重系数(1.15~1.25)×运费单价。

式中:运费单价:参照中国技术进出口总公司执行的海运运价表计算。

注:软件不计算运费。

b)国外运输保险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运输保险费(外币)=(货价原币数+海运费)÷(1-保险费率)×保险费率
式中:保险费率:海运可取0.4%,必要时可按保险公司规定的进口货物保险费率计算。

注:软件不计算运输保险费。

c)关税
硬件、软件的进口关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关税(元)=关税完税价格×进口关税税率
式中:关税完税价格(元)=到岸价人民币数=(货价原币数+海运费+运输保险费)×人民币市场汇价(中间价)
进口关税税率:按国家发布的进口关税税率计算。

注:1)进口税率分为优惠和普通两种,当进口货物来自与我国订有关税互惠条款的贸易条约或协定的国家时,按优惠税率征税。

我国与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日本、瑞士、奥地利、澳大利亚、丹麦、瑞典、芬兰、挪威、意大利、荷兰、西班牙、葡萄牙、比利时、加拿大、俄罗斯、匈牙利、罗马尼亚等国都签订了关税互惠条约,从这些国家进口的货物均适用优惠税率。

2)以租赁(包括租借)方式进口的货物以货物的租金作为完税价格。

3)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应包括为了在境内制造、使用、出版或发行目的,而向境外支付的与该进口货物有关的专利、商标、著作权以及专有技术、计算机软件和资料等费用。

4)进口货物的减、免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代征税,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d)消费税
仅在进口应纳消费税货物时,才计算本项费用,其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消费税(元)=(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式中:消费税税率:按国家颁发的税率计算。

e)增值税
硬件、软件的增值税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增值税(元)=(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增值税税率
式中:增值税税率:按国家颁发的税率计算。

注:减、免征收进口关税的货物,同时减、免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

f)银行财务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银行财务费(元)=货价人民币数×银行财务费率
式中:银行财务费率:一般为0.4%~0.5%。

g)外贸手续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外贸手续费(元)=到岸价人民币数×外贸手续费率
式中:外贸手续费率:一般为1.5%。

h)车辆购置附加税
仅在进口车辆时,才计算本项费用,其费用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车辆购置附加税(元)=(到岸价人民币数+关税+消费税+增值税)×进口车辆购置附加税率式中:进口车辆购置附加费率:
1)从独联体及东欧五国进口为10%。

2)从其他国家进口为15%。

2.1.3国内运杂费
国内运杂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国内运杂费(元)=到岸价人民币数×国内运杂费率
式中:国内运杂费率:按《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执行。

2.2 CIF价格条件时的计算方法
由于货价中已经包括了海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因此当货价为CIF价时,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除去不计算海运费和运输保险费外,其他计算方法与本办法2.1节相同。

2.3 C&F价格条件时的计算方法
由于货价中已经包括了海运费,因此当货价为C&F价时,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除去不计算海运费外,其他计算方法与本办法2.1节相同。

2.4其他价格条件时的计算方法
其他价格条件使用较少,其计算方法可按实际情况参照2.1节的费用内容进行适当调整计算:
a)FAS价、FCA价与FOB价格条件基本相同,可参照FOB价格条件的计算方法适当调整计算。

b)工厂交货价除应由买方支付出口税款、其国外运费及运输保险费按下列方法计算外,其余与FOB价格条件的计算
方法基本相同:
1)陆运费: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询价,或按照该公司执行的《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办法》及有关现行的运价表计算。

2)空运费:向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所属中国航空货运代理公司询价,或按照该公司现行的《国际航空空运运价表》计算。

3)运输保险费:参考本办法附录B中有关外贸公司的运输保险费率计算,空运可取0.45%~0.6%,陆运可取0.4%~
0.5%。

必要时可按保险公司规定的进口货物保险费率计算。

c)目的地交货价可参照FOB、CIF及C&F价格条件的计算方法计算,货价中已包括的从属费用不再计算。

2.5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计算程序表
以FOB价格条件为例,设定记帐外币为美元,硬件及软件购置费可按本办法表1所列程序进行计算。

表1 引进硬件、软件购置费计算程序表
摘自:《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
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1 指标使用说明
1.1 指标内容
1.1.1 设备安装工程内容应包括:各种机械和电气设备的装配、安装工程,锅炉砌筑工程,与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等的安装工程;附属于设备的管线敷设工程,被安装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的绝缘、防腐、油漆、保温等工程。

为测定安装工作质量所进行的单机试运转和系统联动无负荷试运转。

1.1.2 设备安装费用内容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费)、机械费及全部取费。

1.2 指标的计算方法
1.2.1 国内设备安装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设备安装费=设备原价×设备安装费率
1.2.2 进口设备安装费可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计算:
a)进口设备安装费=类型相似的国产设备原价×该设备所在车间的国内设备安装费率
b)进口设备安装费=进口设备到岸人民币数×进口设备安装费率
1.3 其他有关说明
1.3.1 有吊车的车间设备安装费计算指标未包括吊车轨道制安费用。

当土建工程费未包括吊车轨道制安时,所在车间设备安装费率可增加70%~100%,或另行计算。

1.3.2 本办法表1中所列各种工艺设备车间的安装费指标,凡有上、下限幅度的,设备机械化、自动化程度高的取下限、反之取上限,具体由设计人视所选用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以及高精度设备在车间内的比例,确定选用指标值。

上述安装费指标中已包括了机械化运输设备的安装费,因此在设备原价中必须包括机械化运输设备的价格。

1.3.3 汽车库指标的计算基础“设备原价”指汽车维修设备的价格,不包括汽车本身的价格。

1.3.4 变配电所的指标适用于10kV以下的室内变配电所,变配电所的设备安装费中不包括室外电缆及室内照明。

1.3.5 锅炉房、空压站、乙炔站、煤气站、氧气站的指标中,均包括站房内部的管道安装工程费。

1.3.6 各类型锅炉房的指标,适用于安装2~4台锅炉的锅炉房。

1.3.7 各车间的设备安装费指标均不包括电梯安装费,如需要安装电梯应另行计算。

1.3.8 各行业所特有的车间设备安装费指标,应由各设计单位自行测算确定。

2 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2.1 国内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详见本办法表1国内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2.2 进口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进口设备安装费率可在进口设备所在车间国内设备安装费率的30%~70%之间选用。

其选用方法是:进口设备与国内同类型设备相比,进口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越高的,取值越低;反之取值越高。

特殊情况(当设备价格很高而安装很简单或设备价格很低而安装较复杂等),应低于或高于本指标,视具体情况酌定。

表1 机械行业国内设备安装费概算指标
注:利用原有设备的拆迁费一般按该设备原价计算的安装费的50%。

摘自:《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1995年
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1 指标使用说明
1.1 指标内容
1.1.1 本指标中设备基础的工程内容不包括下列部分内容:
a)本办法表1《设备基础与构筑物划分表》中列入构筑物范围的部分。

B)设备基础地基的特殊处理,如打桩、矽化处理等。

1.1.2 设备基础费的费用内容应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全部取费。

1.2 指标的计算方法
1.2.1 国内设备基础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国内设备基础费=设备原价×设备基础费率
1.2.2进口设备基础费可选择下列方法之一进行计算:
a)进口设备基础费=类型相似的国产设备原价×该设备所在车间的国内设备基础费率b)进口设备基础费=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数×进口设备基础费率
1.3 其他有关说明
1.3.1 铸钢车间、铸铁车间的设备原价仅指工艺设备价格,不包括机械化设备价格在内。

1.3.2 本办法表1中列入构筑物的部分均需单独提出资料,另行计算其费用。

对需要特殊处理地基的设备基础,如打桩、矽化处理等,其处理的费用指标内不包括,应单独计算。

1.3.3 各行业所特有的车间设备基础指标,应由各设计单位自行测算确定。

2 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2.1 国内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详见本办法表2国内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2.2 进口设备基础费概算指标
进口设备基础费率可在进口设备所在车间国内设备基础费率的30%~70%之间选用。

其选用方法是:进口设备与国内同类型设备相比,进口设备的机械化、自动化程度越高的,取值越低;反之,取值越高。

特殊情况(当设备价格很高而基础很简单或设备价格很低而基础较复杂等)应低于或高于本指标,视具体情况酌定。

摘自:《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1995年)
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1 指标使用说明
1.1 指标内容
1.1.1 国内设备运杂费应包括设备从生产厂或供应地到建设单位工地仓库所发生的装卸、运输、采购、保管及期他有关费用。

当需委托设备成套公司承包供应时,可按规定计算设备成套费。

1.1.2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应包括进口设备由买方从我国港口、车站、机场等地接货后,将货物运至建设单位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所发生的港口费、保险费、装卸费、运输费、保管费及其它有关费用,不包括超限设备运输的特殊措施费。

1.2 指标计算方法
1.2.1 国内设备运杂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国内设备运杂费=设备原价×设备运杂费率
1.2.2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率按下列公式计算:
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进口设备到岸价人民币数×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率
1.2.3 设备成套费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设备成套费=设备原价×设备成套费率
2 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2.1 国内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详见本办法表1国内设备运杂费概算指标。

2.2进口设备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
详见本办法表2进口设备海运方式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及表3进口设备陆运方式国内运杂费概算指标。

2.3 设备成套费概算指标
设备成套费率可按下列数值选取:a)机电设备 1%~1.5%
b)电气设备 1.5%~2%
c)仪表控制系统 3.5%~4.5%
摘自:《机械工业建设项目概算编制办法及各项概算指标》(199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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