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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学法笔记

领导干部学法笔记

领导干部学法笔记
领导干部学法笔记是记录领导干部学习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的重要工具。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笔记内容:
1.学习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原则和基本制度,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核心内容和
主要特点。

2.关注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如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掌握其适用范围、实施程
序和具体要求。

3.注重学习与自身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4.关注社会热点问题和典型案例,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处理方式,提高对法律问题的敏感
度和应对能力。

5.定期总结所学知识和经验,形成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加深对法律的理解和应用。

6.注意与其他领导同志交流学习心得,相互启发,共同提高。

通过学习笔记的方式,领导干部可以更好地掌握法律知识,提高法治素养,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贡献力量。

学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学法常考知识点总结

学法常考知识点总结学法是指学习方法论的科学性和系统性,通过学习合理有效的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

在学习过程中,掌握一些常考的知识点是十分重要的。

本文将对学法常考知识点进行总结,帮助读者更好地掌握学习技巧。

一、时间管理时间管理是学习的基础,合理安排时间可以提高学习效率。

以下是一些常考的时间管理知识点:1. 制定学习计划:合理规划每天的学习时间,将学习内容划分成小块,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

2. 设置学习目标:明确每天学习的目标,让自己有明确的方向和动力。

3. 制定优先级:根据学习的重要性和紧急性,给任务排序,优先完成重要的任务。

4. 避免拖延:学会克服拖延症,及时开始学习并保持专注。

二、记忆与复习技巧记忆和复习是学习的重要环节,以下是一些记忆与复习技巧的常考知识点:1. 制定复习计划:合理分配复习时间,适当安排复习内容。

2. 分步记忆法:将复杂的知识点拆分成简单易记的部分,逐步记忆。

3. 制作复习卡片:将要重点记忆的知识点写在卡片上,随时拿出来复习。

4. 多种记忆方式:结合视听、图像、联想等多种方式进行记忆,提高记忆效果。

三、阅读与理解阅读与理解是学习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以下是一些常考的阅读与理解技巧:1. 主旨概括:在阅读一篇文章后,能够准确把握文章的主旨,并进行概括。

2. 标注与摘录:在阅读过程中,及时标注关键信息和不理解的地方,并进行摘录和总结。

3. 推断推理:根据文章的信息进行推断和推理,提高对文章的理解能力。

4. 题目分析:针对阅读理解题目进行分析,找出问题关键词,辨别选项中的干扰信息。

四、思维与思考思维与思考是学习的高级层次,以下是一些常考的思维与思考技巧:1. 批判性思维:对学习内容进行批判性思考,形成自己的观点和见解。

2. 归纳与演绎:通过归纳总结和推理演绎,深入理解学习内容。

3. 提问和解答:在学习过程中,积极提问和解答问题,加深对知识点的理解。

4. 联系实际:将学习内容与实际生活和实际问题联系起来,提高应用能力。

法学课堂笔记

法学课堂笔记

法学课堂笔记宝子们!这是咱法学课堂上记的一些笔记哈,可都是精华,咱一起来瞅瞅~。

一、法的概念。

咱得知道哈,法这玩意儿可不是随便来的。

它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以权利和义务为主要内容的,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社会行为规范及其相应的规范性文件等的总称。

就好比一个大管家,管着咱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谁要是不听话,那它可就不客气啦,国家强制力会让你知道知道厉害的 。

二、法的特征。

1. 国家意志性。

这就是说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者认可的。

国家就像个大老板,它说啥就是啥,它制定的规则咱就得遵守。

比如说宪法,那可是国家制定的根本大法,谁都得照着办。

2. 国家强制性。

要是有人不遵守法的规定,那国家可不会惯着他。

国家会通过军队、警察、法庭、监狱等暴力机关来强制他遵守。

就像有人犯了罪,警察就会把他抓起来,法庭会审判他,监狱会关着他,让他知道法可不是闹着玩的。

3. 规范性。

法给咱的行为定了个框框,告诉咱啥能做,啥不能做。

比如说交通法规,规定了咱开车得系安全带,不能闯红灯,这就是在规范咱的行为,让咱的生活更有序。

4. 普遍性。

法对所有人都有效,不管你是高官还是平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没有人能搞特殊,都得遵守法律。

就像那句老话说的:“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

三、法的作用。

1. 指引作用。

法就像个指南针,指引着咱该怎么做。

比如说合同法告诉咱签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咱照着做就能少走很多弯路。

2. 评价作用。

法还能评价咱的行为是对是错。

比如说有人偷东西,咱根据法律就能知道这是不对的,是违法的行为。

3. 预测作用。

咱可以根据法律预测自己的行为会有啥后果。

比如说咱知道杀人是要偿命的,那咱就不会随便去杀人,这就是法律的预测作用在起作用啦。

4. 教育作用。

法律还能教育咱,让咱知道啥是对的,啥是错的。

比如说通过宣传法律知识,让咱明白不能酒驾,酒驾不仅会害了自己,还可能害了别人。

5. 强制作用。

要是有人违法犯罪了,法律就会强制制裁他。

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笔记

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笔记

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笔记法制宣传教育学生笔记一、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种不良行为:(1)旷课、夜不归宿;(2)带管制道具;(3)打架斗殴、辱骂他人;(4)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5)偷窃、故意毁坏财物;(6)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7)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8)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9)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要从预防未成年人不良行为开始(1)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小抓起,从现在做起。

良好习惯,良好行为的养成要经过一个长期的培养训练。

预防不良行为必须从小抓起;(2)预防不良行为要从具体的小事抓起。

小事不小。

小时不抓,就演变成大错。

教育无小事;从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习惯,使不良行为得到及时的制止和矫治,起到防微杜渐的作用,抓好两“小”,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关键环节。

三、结合法制讲座,谈谈自己将如何去做?我们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纪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是小学生行为的准则,应努力做到。

我们每一个同学都要做到:自尊自爱,注重小学生仪表,真诚友爱,礼貌待人,遵规守纪,勤奋学习,勤劳俭朴,孝敬父母,严于律己,遵守公德。

将来我们才能成为一名遵纪守法,对社会有用的好公民。

四、阐述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1)犯罪呈低龄化趋势(2)社会闲散青少年犯罪突出(3)在校学生作案逐年递增(4)犯罪的类型复杂五、总结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1)社会的因素(2)家庭的因素(3)学生的心理因素六、请你举例说说哪些是未成年人不能做的事情:旷课、夜不归宿,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偷窃、故意毁坏财物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打架斗殴、辱骂他人,携带管制刀具等等。

七、正确对待父母和学校的教育随着年龄的增长,未成年学生的独立自主意识逐渐增强。

基层学法笔记2023

基层学法笔记2023

基层学法笔记2023基层学法笔记2023应由本人根据自身实际情况书写,以下仅供参考,请您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撰写。

2023年基层学法笔记一、学习背景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深知学法的重要性。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需要了解法律法规,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同时,法律法规也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保障。

因此,我决定在2023年加强自己的学法工作,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

二、学习内容在2023年的学法工作中,我主要学习了以下几个方面:1. 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必须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以便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2. 行政法行政法是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

作为一名基层干部,我们需要了解行政法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3. 民法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在基层工作中,我们经常需要处理一些民事纠纷,因此需要了解民法的相关规定。

4. 刑法刑法是规定犯罪和刑罚的法律。

在基层工作中,我们需要了解刑法的相关规定,以便更好地维护社会治安。

三、学习体会通过一年的学法工作,我深刻认识到学法的重要性。

学法不仅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履行职责,还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增强我们的法治意识。

同时,我也意识到学法需要持之以恒、不断深入。

只有不断学习、不断思考,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继续加强自己的学法工作,不断提高自己的法律素养,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服务。

同时,我也希望广大基层干部能够重视学法工作,加强自身的法律素养,共同推进法治社会建设。

教师法学法笔记及心得

教师法学法笔记及心得

教师法学法笔记及心得
教师法学法笔记及心得示例如下:
1. 教师法学法的定义及作用
教师法学法是指有关教师权利、义务和责任的法律法规。

其作用是保护教师的合法权益,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育质量。

2. 教师法学法的核心内容
教师法学法的核心内容包括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职业道德、学生的管教和处分、教师的法律责任等。

其中,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是重点内容之一,包括: (1) 教师享有教育教学权,包括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培训等权利。

(2) 教师享有教育自主权,包括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评价等方面自主选择的权利。

(3) 教师享有人格尊严权,包括对学生尊重、公正对待学生、保护学生合法权益等权利。

(4) 教师享有职业道德权,包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教学行为、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等义务。

3. 教师法学法的学习方式
学习教师法学法的最佳方式是阅读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了解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掌握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要求。

此外,还可以通过参加培训课程、听取讲座、阅读专业书籍等方式提高对教师法学法的理解和掌握。

4. 教师法学法的实践应用
教师法学法在教师实践中具有重要的应用价值。

教师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应
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同时,教师还应当具备职业道德意识,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规范教学行为,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学习教师法学法是作为一名教师的必备条件,有助于加强教师的法制意识,提高教师的法律素养,保障教育的健康发展。

学法笔记内容

学法笔记内容

学法笔记内容2011年一月(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在本质上同普通法律一致。

但因为它是根本法,又与普通法律有所不同,具有其特殊属性,表现在下列4个方面。

宪法规定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有的国家因此就把宪法称为根本法或基本法。

宪法除规定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外,还规定国家政权机关组织和确认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是一切组织和个人的根本活动准则。

由于宪法所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则和制度,宪法就成为立法机关进行日常立法活动的法律基础。

因而宪法又被称为“母法”、“最高法”,普通法律则被称为“子法”。

但是宪法也只能规定立法原则,而不能代替普通立法。

2011年二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关于农村村民自治的法律。

它于1987年11月24日经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形式通过并公布,于1988年6月1日起试行。

1998年11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10年10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委员会是建立在农村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不是国家基层政权组织,不是一级政府,也不是乡镇政府的派出机构。

村民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情况,可以给予适当补贴。

补贴标准原则上与本村人均收入挂钩或略高,由全体村民充分讨论决定,报批乡、镇人民政府批准。

要做到既不增加群众负担,又能使所筹集的经费落到实处2011年三月(农业法)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基本目标是:建立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农村经济体制,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提高农业的整体素质和效益,确保农产品供应和质量,满足国民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生活改善的需求,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缩小城乡差别和区域差别,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逐步实现农业和农村现代化。

教师学法笔记摘抄

教师学法笔记摘抄

教师学法笔记摘抄
教师学法笔记摘抄
教师学法是指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运用各种教育学原理、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以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质量的一种学习过程。

以下是我在学习教师学法过程中的一些笔记摘抄:
1. 尊重学生个体差异:每个学生都是独特的个体,他们具有不同的学习风格、兴趣爱好和学习能力。

作为教师,要尊重每个学生的个体差异,采用多样化的教学方法来满足不同学生的需求,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和主动性。

2. 激发学生内在动机:学生的学习动机对于学习效果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教师可以通过创设积极的学习环境、提供个人化的学习目标、给予及时的正向反馈等方式,激发学生的内在动机,使他们更加主动地参与到学习中。

3. 活跃课堂氛围:课堂氛围是学习的重要环境因素之一。

教师可以通过多样化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如小组合作学习、角色扮演、实地考察等,使课堂变得更加生动活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4. 创设情境化学习:情境化学习是指将学习内容与实际生活和社会
情境相结合,使学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教师可以通过案例分析、问题解决、讨论等方式,创设情境化学习的场景,让学生在真实的情境中探索和应用知识。

5. 灵活运用评价方式:评价是教学的重要环节,能够对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反馈和指导。

教师可以根据学习目标和学生的特点,灵活运用不同的评价方式,如口头表达、书面作业、项目展示等,全面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调整教学策略。

在教师学法的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不断地反思和总结教学实践中的经验和教训,不断探索适合自己的教学方式和方法。

通过不断提升自身的教学能力和教学素养,我们可以更好地引导学生,提高他们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法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法笔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学法笔记一、刑法是啥?可不是闹着玩的!刑法啊,就像咱们社会的紧箍咒,专门用来约束那些调皮捣蛋、做坏事的家伙。

比如说,有人偷了邻居家的东西,这就触犯了刑法里关于盗窃罪的规定。

你想啊,人家辛辛苦苦攒的钱买的东西,就被这么不声不响地拿走了,多让人气愤!这就好比是在一个游戏里,大家都遵守规则,突然有个人作弊,破坏了整个游戏的公平性,那能行不?肯定不行啊。

所以刑法就是要把这种破坏公平、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给管住。

二、犯罪的构成要件得搞清楚犯罪可不是随随便便就能定的,得符合好多条件呢。

这就像是做菜,少了一种调料,那菜的味道就不对了。

比如说故意杀人罪,首先得有杀人的故意,不能是不小心碰了一下人就说是杀人。

就像我有个朋友,他和别人吵架,推了对方一下,结果对方摔倒磕破了头。

这虽然是他的错,但绝不是故意杀人,因为他没有那个杀人的心思。

而且还得有杀人的行为,光想不做那也不能算犯罪。

这就好比你想中彩票,天天在那想啊想,可你没去买,那肯定中不了奖,也不会有什么违法的事儿。

三、刑法中的从轻和从重处罚有时候啊,同样的犯罪,处罚却不一样。

这就很有趣了。

从轻处罚就像是给犯错误的人一个机会,让他知道自己错了,还能改正。

比如说一个小偷,他是因为家里实在太穷了,饿了好几天才去偷了一块面包。

这种情况下,法官可能就会从轻处罚他,因为他有值得同情的地方。

这就好比你在学校里,一个同学不小心弄坏了你的文具,他马上跟你道歉,而且他也是因为不小心,你可能就不会太责怪他了。

而从重处罚呢,那就是那些犯的错特别恶劣的。

像那种故意杀害很多人的罪犯,简直就是恶魔,必须从重处罚,让他们为自己的罪行付出沉重的代价。

这就像在一个团队里,有个人老是破坏团队的团结,而且还做了特别坏的事,大家肯定都不会轻易原谅他,要重重地惩罚他。

四、正当防卫是个好东西正当防卫啊,这可是咱们保护自己的法宝。

你想想,如果有人突然拿着刀要伤害你,你难道就只能乖乖地被砍吗?当然不!这时候你就可以正当防卫。

学法笔记内容

学法笔记内容

1 学法笔记内容 1、什么样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投票选举在什么情况下有效《选举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3、法律规定对破坏选举行为如何处理《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学法笔记_精品文档

学法笔记_精品文档

学法笔记1. 引言学习是人类获取知识和提升能力的重要方式之一。

然而,如何高效地学习是一个值得探讨的话题。

在本文中,将介绍一些有效的学习方法和技巧,帮助读者提升学习效果。

2. 分段阅读法分段阅读法是一种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阅读和理解文章的方法。

它的基本原理是将较长的文章分成若干个段落或部分进行阅读,从而提高我们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记忆。

使用分段阅读法时,可以先快速浏览全文,了解文章的结构和主旨。

然后,按照段落逐段阅读,并适当标注关键词或摘录重点句子。

这样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文章的内容,并有助于记忆。

3. 主动学习法主动学习法是指通过主动参与学习过程,提高学习效果和深度。

相对于被动地接受知识,主动学习更加注重学习者的积极参与和思考。

在实践主动学习法时,我们可以尝试以下几种策略:•主动思考:在学习过程中,提出问题并思考答案,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讨论学习:与同学、老师或专家进行讨论,分享学习心得和观点。

•实践应用:将学到的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

4. 多元化学习法多元化学习法是指通过多种不同的学习方式和方法来学习,以提高学习效果和兴趣。

在使用多元化学习法时,我们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学习方式:•阅读:通过阅读书籍、文章、论文等获取知识。

•视听:通过观看教学视频、听讲座、音频学习等方式来获取知识。

•实践:通过实际操作、实验、项目等方式将知识应用到实际问题中。

通过多元化学习法,我们可以利用不同的感官和学习方式来加深对知识的理解和记忆,并提升学习效果。

5. 时间管理技巧合理的时间管理可以帮助我们充分利用时间,提高学习效率。

以下是一些时间管理技巧,供大家参考:•制定学习计划:在学习前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目标和时间安排。

•分解任务:将任务分解成小的可完成的部分,并设立合理的时间限制。

•避免拖延:尽量及时开始学习,避免拖延和浪费时间。

•制定优先级:根据重要性和紧急程度,制定任务的优先级,先完成重要且紧急的任务。

法律常识笔记

法律常识笔记

一、常识概述一)、学习重点1、法律宪法、行政法2、政治时政3、管理行政管理、公文4、经济市场经济二)、解题技巧1、学会两种思维1)、法律思维—严谨2)、政治思维—符合(大政方针)2、掌握基本的解题方法——排除法二、法律一)、法理学1、法是什么(特征)相对于道德(道德是随人类社会产生而产生的、法律是随国家产生而产生的)1)、阶级统治的工具2)、法是国家制定(→立法;我国法律主要产生方式)或认可(辅助)立法:①法律议案的提出,审议②法律草案、审议(读)③法律草案的通过(过半数)——(关键→成为国家意志)④法律的公布(法律生效的前提)3)、国家强制力(以国家暴力机器为后盾)4)、权利与义务的统一(道德只有义务)5)、行为规范(道德管的宽)6)、具有普遍约束力(国家主权所及的范围内都有效)7)、本质:统治阶级意识集中体现→社会主义法本质:工人阶级领导广大人民意识的集中体现一个国家的法和主流道德的本质是一样的都是由国家经济基础所决定的。

从根源上说:法律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生产方式:生产力,生产关系地理环境:人口因素:2、法系1)、大陆法系:基本制定法,法典审问方式→究问式(法官主导)2)、英美法系:制定法,判例法(特点)审问方式→控辩式(法官权力大)我国是社会法系中华法系(封建法系)3、法的渊源1)、宪法(最高地位)——全国人大→制定和修改人大常委会→解释(人大不解释)2)、法律——人大→基本法律人大常委会→普通法律基本法律>普通法律3)、行政法规(也是法)——国务院地位尽次于法律,全国范围内有效4)、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常委会→(省级,市级(省会市,较大市(国批市41个),经济特区市))4级人大/3级常委会(乡镇没有常委会,平时由主席团主持工作)到2009.8法律229件;行政法规大概7000件;地方性法规大概2万多件5)、规章:部委规章——由国务院下属各部委制定政府规章——地方政府制度→(省级,市级(省会市,较大市(国批市),经济特区市))法律效力:地方性法规——部委规章→不可比较(报请国务院裁决→只可以纠正部委规章;地方性法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地方:人大>政府下级服从上级6)、法律解释:立法解释→全国人大常委会(核心→最高地位)司法解释→两高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行政解释→国务院和国务院部委人大从来不解释法律包括不解释宪法7)、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的人大→没有常委会(3级→自治区(报全国常委会批准)、自治州、自治县(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备案→先生效,后撤销批准→先不生效8)、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基本法(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9)、国际条约、公约、惯例国内服从国际法4、法的体系(一个国家内)→法律部门法系(全世界)1)、宪法部门2)、行政法(许可法、处罚法、复议法、公务员法)3)、刑法4)、民商(民法统治、物权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担保法)5)、经济法6)、诉讼法(行政、民诉、刑诉)7)、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8)、国际法分类:公法:不允许私了私法:私法公法化实体法:国家对权力、义务的规定为主程序法:程序为主5、法的作用1)、法的规范作用(法的功能)A、指引(模范)→授权性规范;【禁止性规范;义务性规范】→(强行性规范)B、预测C、评价(最低标准)D、强制E、教育(教育对象→所有人)2)、社会作用(法的职能)A、维护阶级统治B、管理社会公务事物6、法的运行1)、法的制定——立法(前提、法的运行基础)2)、法的遵守——守法3)、法的执行——执法(行政)4)、法的适用——司法(法院、检察院)7、法律关系(学习法律的基础)法律加以规范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是社会关系的一种)三要素:1、主体公民/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国家2、内容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义务3、客体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人身、行为、智力成果、行为结果)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消灭的事实→法律事实1、行为(合法;非法)2、事件8、违法:1、危害行为2、具有社会危害性(本质)3、违反法律(关键)4、具有责任能力民事违法→民事责任:财产刑事违法→犯罪→刑事责任:刑罚行政违法→行政责任:(内部)行政处分;(被管理者)行政处罚伟宪→机关,领导人→违宪:(机关)撤销;(领导人)罢免9、社会主义法治(→人治)/法制依法治国主体:党领导下的人民对象:国家税务依据:宪法、法律途径:逐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基本要求:有法可依(前提),有法必依(中心环节)→依法办事、执法必严(关键)、违法必究(保障)二)、宪法1、特点1)、内容:根本制度/任务2)、效力(最高):A、是立法依据B、最高活动准则3)、程序(最严):A、启动:常委会或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联名B、表决:2/3以上多数(其他法律:过半数)→法律上以上、以下包括本数2、历史发展:54,75,78,82(四部)82(四次修改)88,93,99,0404修正案内容A、尊重、保障人权B、私产保护国家为了公共利益(可以征用,补偿征收)赔偿→因为违法才赔偿C、戒严→加入紧急状态(国务院,常委会)D、国歌E、人大委员任期一律五年F、三个代表入宪G、三个文明3、国家制度1)、根本制度——社会主义制度2)、国体(国家性质、国家的阶级本质)——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3)、政体(根本政治制度/国家政权组织形式)——人大代表大会制度(选举制度)原则:A、平等选举B、普遍选举(18周岁;中国公民;具有政治权利)C、秘密选举()D、直选〔乡(镇),县(区)〕与间接选举相结合E、差额选举4)、政党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十六字方针(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主要职能是:对国家的大政方针、地方重要事务、政策和法律的贯彻、群众生活和统一战线的重大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

法学书籍摘抄笔记初中(3篇)

法学书籍摘抄笔记初中(3篇)

第1篇一、引言法理学是法学的基础学科,研究法律的基本概念、原理、方法和价值。

本书以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为背景,对法理学的基本理论进行了系统阐述。

以下是对本书的摘抄笔记。

二、法的基本概念1. 法律的定义法律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 法的特征(1)法是国家意志的体现;(2)法是普遍适用的行为规范;(3)法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4)法是具有明确性的行为规范。

3. 法的要素(1)法律关系主体;(2)法律关系内容;(3)法律关系客体。

4. 法律关系法律关系是指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社会联系。

三、法的起源与发展1. 法的起源法的起源有三种观点:神权说、自然法说、契约说。

2. 法的发展法的发展经历了从氏族习惯到成文法、从习惯法到成文法、从奴隶制法到资本主义法、从资本主义法到社会主义法等阶段。

四、法的价值1. 法的价值概念法价值是指法对人的意义,是法对人的需要的满足。

2. 法的价值类型(1)秩序价值;(2)自由价值;(3)正义价值;(4)效率价值。

3. 法的价值冲突与解决(1)价值冲突的概念;(2)价值冲突的类型;(3)价值冲突的解决方法。

五、法律关系1. 法律关系主体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和国家。

2. 法律关系内容法律关系内容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3. 法律关系客体法律关系客体包括物、行为、智力成果等。

六、法律规范1. 法律规范的定义法律规范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为规范。

2. 法律规范的分类(1)按照调整对象的不同,分为实体法规范和程序法规范;(2)按照调整方式的不同,分为强制性规范和任意性规范;(3)按照适用范围的不同,分为一般性规范和特殊性规范。

3. 法律规范的效力法律规范的效力包括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对人效力。

七、法律责任1. 法律责任的概念法律责任是指法律关系主体因违反法律规定而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学法笔记摘抄内容

学法笔记摘抄内容

学习法律不仅需要掌握理论知识,还需要通过大量的案例和实践来提高自己的应用能力。

下面是我在学习法律过程中的一些笔记摘抄,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 法律的基本概念: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具有普遍约束力和强制力的规范。

它规定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违反法律规定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类。

公法主要调整国家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如宪法、刑法、行政法等;私法主要调整公民与公民之间、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关系,如民法、商法等。

3. 法律的原则:法律原则是指在法律体系中起指导作用的基本准则。

常见的法律原则有法治原则、平等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罪刑法定原则等。

4. 法律的效力:法律的效力是指法律在时间、空间和对象上的适用范围。

法律效力可分为时间效力、地域效力和主体效力。

5. 法律责任: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违反法律规定,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根据责任的性质和程度,法律责任可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违宪责任。

6. 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是调整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诉讼程序等内容。

7. 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调整刑事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诉讼程序等内容。

8. 行政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是调整行政诉讼活动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和义务、诉讼程序等内容。

9. 合同法:合同法是调整合同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方面的法律规定。

10. 物权法:物权法是调整财产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物权的种类、取得、转让、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11. 侵权责任法:侵权责任法是调整侵权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

它规定了侵权行为的认定、责任承担方式、赔偿范围等方面的内容。

12. 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法是调整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

学法笔记内容

学法笔记内容

学法笔记内容1、什么样的公民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举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投票选举在什么情况下有效?《选举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

每一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代表人数的有效。

《选举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选区全体选民的过半数参加投票,选举有效。

代表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选民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时,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代表候选人的人数超过应选代表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

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再次投票,以得票多的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当选代表的人数少于应选代表的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根据在第一次投票时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法第三十条规定的差额比例,确定候选人名单。

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二人。

依照前款规定另行选举县级和乡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于选票的三分之一;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另行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获得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3、法律规定对破坏选举行为如何处理?《选举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为保障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破坏选举,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以金钱或者其他财物贿赂选民或者代表,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二)以暴力、威胁、欺骗或者其他非法手段妨害选民和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三)伪造选举文件、虚报选举票数或者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四)对于控告、检举选举中违法行为的人,或者对于提出要求罢免代表的人进行压制、报复的。

普法笔记

普法笔记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学习笔记: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一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第三节国务院第四节中央军事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六节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第七节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学习笔记: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超额累进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四十五●普法知识问答1、行政许可有哪些特征?答:行政许可的特征包括:1、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管理性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对社会实施的外部行政行为。

3、行政许可是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产生的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准予行政相对人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2、什么是预算调整?答:预算调整,是指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中央预算和经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的本级预算,在执行中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支出或者减少收入,使原批准的收支平衡的预算的总支出超过总收入,或者使原批准的预算中举借债务的数额增加的部分变更。

●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习笔记: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家庭保护第三章学校保护第四章社会保护第五章司法保护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三条未成年人享有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等权利,国家根据未成年人身心发展特点给予特殊、优先保护,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未成年人享有受教育权,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

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精选笔记

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精选笔记

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精选笔记ImageImage引言大家好!在当今复杂的社会中,法律知识成为了每个人都应该了解的一部分。

无论你是一名专业律师、一名普通公民、还是一名企业主,了解法律常识都能帮助你更好地应对各种问题和挑战。

然而,法律体系庞杂,很多人常常觉得学习法律知识难以入门。

本文将与大家分享一些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精选笔记,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了解法律的基本概念1.1 什么是法律?法律是由政府或法庭制定的规则和规定,旨在管理社会行为并保护公民的权益。

它是一种社会秩序的体现,通过规定权利和义务的边界,维护社会的正常运行。

1.2 法律的分类法律可以分为民法和刑法两大类。

民法主要涉及民事纠纷,例如合同、财产、遗产等;刑法则关乎犯罪和刑事责任。

此外,还有行政法、商法、劳动法等。

1.3 法律适用于谁?法律适用于每一个生活在特定国家或地区的人。

法律和法律制度各不相同,因此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法律的应用也有所不同。

二、法律常识的重要性了解法律常识的重要性不可忽视。

以下是几个理由:2.1 维护自身权益当我们面临法律问题或纠纷时,了解法律常识能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知道自己的权益和义务,可以更好地与他人交涉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2.2 遵守法律规定了解法律常识能帮助我们更好地遵守法律规定。

这样不仅可以避免违法行为,还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少可能的法律风险。

2.3 防范法律陷阱有些人利用法律的漏洞或不了解法律的人来实施诈骗或其他不法行为。

了解法律常识能帮助我们更好地防范法律陷阱,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方法3.1 阅读法律资料阅读法律资料是学习法律常识的重要途径之一。

可以阅读相关法律法规、法律案例和专业书籍,获取准确的法律知识。

3.2 参加法律培训课程参加法律培训课程是另一种快速掌握法律常识的方法。

可以选择参加线下培训班或线上学习课程,由专业人士教授法律知识,并提供实践案例进行学习。

3.3 咨询专业律师当面临复杂的法律问题时,最好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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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法笔记篇一:学法笔记学法笔记----学法、知法、用法、守法今天上午,街道司法所黄所长,邀请到市司法局领导和律师事务所郑大律师,来我社区开展“律师进社区”座谈活动,宣传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通过社区开展系列的学法和普法工作,充分提高了我们社区干部的法律观念,在实际工作中,我更加认识到要真正做到学好法用好法,体会到: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学法用法的重要意义,增强使命感,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前提。

法为国之本,学法用法,提高全民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重大而长期的工作。

自觉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关键是要提高思想认识。

首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和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的核心是法治,必须依靠法律手段,来确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纠”方针的落实。

其次,本职工作的需要。

作为一名社区干部,要充分掌握国家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干好本职工作。

第三,自身建设的要求。

党员干部首先应该是国家法律带头的执行者和遵守者,学法用法这个头带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工作的成败,关系到社区形象。

四是广大群众的愿望。

通过多年来法制教育,广大群众要求社会依法行政,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呼声越来越高,作为一名合格的社区干部,学习法律不是可学不可学的事情,而是非学好不可。

二、坚持与时俱进,讲究学习方法,是学好法、用好法的重要基础。

学法是知法、用法、守法的重要基础。

在学法上,我坚持紧贴实际,持之以恒,与时俱进,扎实高效,法律素质得到不断提高。

通过学习,我更加明确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与民主法制的关系,提高了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三、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严格依法办事,是学好法、用好法的关键。

只有将学法与用法有机结合,才能推进事业健康发展。

为此我坚持学用结合、学以致用,做到“三个坚持”:即坚持依法进行决策;坚持依法推动工作;坚持依法解决问题。

四、解决好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认真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充分体现法制宣传为人民的要求,用事实对广大群众进行法制教育,坚持从实际出发,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维护好社会稳定,做到了学法用法的和谐统一。

篇二:普法学习笔记普法学习笔记(摘抄)第一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概述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思想的统一体一、定义【一】它具有四个鲜明特征:(一)它具有人民性。

(二)它具有政治性。

(三)具有法律性。

(四)它具有先进性。

【二】它的基本内涵:(一)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依法治国(二)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执法为民(三)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公平正义(四)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服务大局(五)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党的领导【三】本质特征(一)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反映了社会主义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人民民主。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党的领导原则。

(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原则。

【四】必须做到:1.依法治国理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

要求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不断提高法律素养,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坚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自觉接受监督,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2.执法为民的理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

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政法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各项政法工作中真正做到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3.公平正义的理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价值追求。

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生命线,是和谐社会的首要任务,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首要目标。

要求政法干警必须秉公执法、维护公益、摒弃邪恶、弘扬正气、克服己欲、排除私利,坚持合法合理原则、平等对待原则、及时高效原则、程序公正原则,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4.服务大局的理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

要求各级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必须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大局开展工作,立足本职,全面正确履行职责,致力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努力创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的法治环境。

5.党的领导的理念。

这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要自觉地把坚持党的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起来,把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严格执法统一起来,把加强和改进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与保障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统一起来,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

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科学的,先进的法治理念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马克思主义法学理念为指导,在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实践经验,继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优秀成果,吸收和借鉴西方法治文明合理因素基础上形成的。

它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并随着时代的变化和实践的发展而不断更新和深化,包括对世界现代法治文明成果的吸收和借鉴,符合法治国家建设规律和人类社会发展规律,是先进的、科学的法治思想和理念。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为根本指导思想。

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研究了社会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关系,指出法律是以现实物质生活为基础的,即经济决定法律,法律又反作用于经济。

这一根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法学的核心,也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理论基础。

马克思主义法学还认为,法律并不是超阶级的,而是统治阶段意志的体现。

一定阶级的国家和法都是实现阶级统治的工具。

国家是有阶级性的,马克思主义所制定的法也是有阶级性的。

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与法的学说,深刻地揭示了法的阶级本质,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奠定了思想基础。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以新中国民主法制的实践为基础。

1978年召开的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樗着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在经历了一个艰难曲折甚至被中断的过程后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立法体制不断完善,立法程序日益健全,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物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基本形成,我国政治生活、经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等方面基本上实现了有法可依。

建国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法治建设的实践,给我们带来许多有益启示,提供了重要的经验。

实践表明,推进法治化进程,必须要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下,把加强党的领导、发扬人民民主、严格依法办事紧密结合起来,在不断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之下,从实际出发有步骤地进行。

3、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和西方法治文明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思想源泉。

从总体上看,我国古代法制是为巩固历代帝王的王权统治服务的,人治的色彩相当浑厚;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是为维护资产阶级统治服务的,有其阶级性和虚伪性的一面。

但是,我国古代法律文化也包括了不少民主性的内涵,是可以合理继承的。

如法家提出的以法治治国,礼乐刑政,综合为治;援法断罪,罪刑法定;治法治吏,相辅相成等。

中国数千年的法律文化遗产中的有益成份,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思想源泉。

西方资产阶级在几百年的反对封建主义和巩固资本主义制度方面,也积累了不少法治实践经验,有的较为成熟,已经制度化。

他们在法治理念方面也积累了大量的思想资料,如公平正义的思想、尊重人权的思想、规范和监督公权力的思想、尊崇法律权威的思想等。

这些,也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形成提供了丰富的源泉。

我们可以从我国当前的国情和社会制度的特点出发,对我国古代法律文化和西方资本主义法治思想和法治经验进行甄别、吸收,为我所用,丰富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内容。

总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在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指导下,坚持从我国国情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全局出发,认真总结我国法治建设实践经验,批判继承和吸收古今中外一切法治文明优秀成果基础上形成思想体系,是科学、先进的法治理念。

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重要意义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立法的思想前提。

2.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执法和司法的重要保障。

3.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是会注意守法的必要保证。

4.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社会主义法律监督的科学指导。

第二讲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树立依法治国的理念,就是在全社会和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中养成自觉尊重法律、维护法律权威、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使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的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1997年,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确立为治国基本方略;在1999年3月召开的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又被写入了宪法修正案。

依法治国方略的最终确立,在我们篇三:教师法学习笔记政治学习笔记主持人:李延敏学习者:学习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学习时间:3月19日交笔记时间:3月19日1、《教师法》共九章四十三条,重点对教师的权利和义务、教师的资格和任用、教师的培养和培训、教师的待遇、教师的考核与奖励等方面作出了规定。

2、《教师法》总则第2条规定适用范围:“本法适用于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

”这里所指的“教师”是指在学校中传递人类文化科学知识和技能、进行思想品德教育,把受教育者培养成社会主义社会需要的专业人员。

3、教师的权利与义务是基于教师的特定的职业性质而产生和存在的。

4、《教师法》第7条对我国教师的权利作出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教育教学权。

②、科学研究权。

③、指导评价权。

④、获取报酬权。

⑤、民主管理权。

⑥、进修培训权。

5、《教师法》第8条对教师的义务作出了规定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的义务。

②、完成教育教学工作的义务。

③、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义务。

④、关心爱护学生,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的义务。

⑤、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义务。

⑥、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水平的义务。

6、教师的资格和任用制度是教师管理制度的重要内容。

《教师法》在第三章对教师的资格条件、认定办法、过渡办法、职务制度、聘任制度等几个方面作了规定。

7、教师资格的构成要件。

(1)国籍。

(2)品德。

(3)学历。

(4)业务。

(5)认定。

8、教师聘任制度必须遵循双方地位平等的原则。

聘任双方在平等地位上签订的聘任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对聘任双方都有约束力。

9、教师考核的内容:《教师法》第22条规定考核的内容是“政治思想、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工作成绩”四个方面。

10、教师的待遇是指教师的工资、津贴、住房、医疗、退休等方面的总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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