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为其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投保一切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根据平等、自愿、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保险合同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的所有财产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材料、设备、固定装置、机械设备、工程中的第三者责任等。
具体的保险范围和财产价值应详细列明在保险合同中。
二、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给甲方或其指定方时止。
如建筑工程提前竣工或延期开工,应及时通知乙方调整保险期限。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根据甲方的实际财产价值和工程规模,双方商定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期限,双方商定保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
甲方应在保险合同生效前支付全额保费。
四、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承担以下责任:1. 对因火灾、爆炸、雷电、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2. 对因建筑物工程中的意外事故导致的人身伤亡进行赔偿;3. 对因建筑工程引起的第三者责任进行赔偿;4. 对其他在本合同中列明的风险进行赔偿。
五、赔偿处理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在合理期限内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2. 在保险期限内,如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或存在重大风险隐患未告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收取的保费。
3. 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或终止:(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解除本合同;(2)发生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3)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七、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建筑工程一切险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承保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风险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或损害。
2. 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室内外装修、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
具体范围由甲、乙双方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二、保险期间1. 本保险的保险期间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2. 若工程期间发生延期,需书面通知乙方并征得乙方同意后,相应延长保险期间。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约定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元整)。
2. 保费:甲方应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相应的保险费用。
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在保险合同中约定。
四、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等)、意外事故(如盗窃等)造成的物质财产损失或损害承担保险责任。
2. 若因第三方责任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在赔偿甲方损失后,有权向第三方追偿。
五、免赔额与赔偿限额1. 本保险合同设定免赔额,具体数额在合同中约定。
2. 乙方对甲方的赔偿以保险金额为限,超过保险金额的部分,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的风险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3. 甲方在保险期间如有重要事项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
七、保险公司义务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支付赔偿。
3. 乙方应对甲方进行风险管理,提供必要的安全建议。
八、争议解决1. 本保险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保证建筑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指甲方投保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械设备、建筑材料等。
二、保险责任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电、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构筑物倒塌或损坏;4. 机械设备损坏或故障;5. 其他意外事故。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甲方应按照建筑物的实际价值及机械设备等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乙方。
2.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及保险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金额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五、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建筑工程项目的风险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2. 甲方应按时支付保费。
3. 甲方应采取合理的防范措施,降低风险。
六、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应在接到报案后及时进行查勘、定损。
3.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险赔款。
七、赔偿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查勘、定损,并与甲方协商确定赔偿金额。
3. 乙方应按照约定及时向甲方支付保险赔款,赔偿金额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八、合同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均应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
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签订书面协议。
3. 本合同在保险期限届满时自动终止。
九、争议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建筑工程活动,为确保建筑工程期间可能面临的风险得到合理保障,特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保险合同: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的所有财产及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机械设备、材料、人员等。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建筑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限以双方约定并在保单中载明。
三、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自然灾害(如火灾、爆炸、暴雨、洪水等)或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工程质量缺陷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3.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工程停工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4. 乙方对甲方在建筑工程期间因第三者责任导致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双方根据工程规模、风险程度等因素,共同约定保险金额,并在保单中载明。
2. 保费: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保费支付方式、时间等具体事项在保单中载明。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间,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3. 赔偿范围、标准等具体事项在保单中载明。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限届满时终止。
2. 在保险期限内,如甲方未按时支付保费或违反本合同约定,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不再承担保险责任。
七、其他条款1. 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的约定,如因违约导致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本合同的修改、补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
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业主):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承保,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涉及的建筑工程为甲方投资建设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的工程。
2.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场地等均属于保险标的。
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内外装修、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空调系统、消防系统、电梯及其他配套设施等。
二、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建筑物本身的结构问题等。
2. 乙方不承担因甲方过失或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赔偿责任。
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错误、施工疏忽、使用不当等。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方自定保险金额,并在投保时告知乙方。
保险金额应足以覆盖工程全部成本及预期利润。
2. 保费:双方根据保险金额及风险等级共同商定,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
四、保险期限1. 本保险合同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止。
2. 如工程在保险期限内未完工,甲方需在保险到期前办理续保手续。
五、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全力协助乙方进行现场勘查和定损工作。
2. 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完整索赔资料后,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实和理赔。
3. 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根据实际损失确定。
但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4. 如涉及第三方责任,乙方将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追偿或代位求偿。
六、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保险标的已全部竣工并验收合格。
2.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终止:保险期限届满;甲方按照约定履行完毕所有义务;乙方按照约定完成全部保险责任。
七、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照约定支付保费,乙方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3篇)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通用3篇)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
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3.被保险工程名称4.被保险工程地点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_免赔额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1)工程承包价(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安装项目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5.3费率5.4总保险费6.保险期限6.1建筑期:__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2累计赔偿限额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7.4费率及保险费8.工程详细情况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8.2地基施工方法及其起止时间8.3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起止时间8.4拆除项目9.工地及附近的自然条件9.1地形特点9.2地质及底土条件9.3地下水水位9.4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9.5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9.6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记录10.工程承包人是否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或同类施工方法的经验及工程承包人专业等级专业等级11.工程监理人的名称和地址12.建筑工地附近他人财产的分布情况13.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保险公司保险种类保险金额14.特别条款15.备注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2)承保金额明细表(3)工程设计书(4)工程进度表(5)工程地质报告(6)工地概图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精选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精选3篇)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1.建筑工程一切险投保单保单号本投保单由投保人如实地、尽可能详细地填写并签章后作为向本公司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依据。
本投保单为该工程保险单的组成部分。
1.工程关系方的名称和地址工程所有人承包人工程分包人其他关系方2.被保险人名称和地址:3.被保险工程名称4.被保险工程地点5.被保险项目、保险金额/赔偿限额及每次事故*免赔额5.1物质损失项目投保金额每次事故免赔额建筑工程(包括永久和临时工程及所用材料)(1)工程承包价(2)工程所有人提供的材料或设备安装项目每次事故指不论一次事故或一个事件引起的一系列事故施工用机具及设备(详见所附清单)清除残骸费用灭火费用专业费用其他费用总保险金额5.2特种危险赔偿限额危险种类赔偿限额(不超过保额80%)地震、海啸洪水、风暴、暴雨每次事故免赔额(不低于损失的20%)5.3费率5.4总保险费6.保险期限6.1建筑期:______个月,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包括__天的试用期6.2有限责任保证期: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须与工程合同规定的保证期一致)7.否投保第三者责任如是,请列明7.1每次事故赔偿限额7.2累计赔偿限额7.3每次事故物质损失免赔额7.4费率及保险费8.工程详细情况8.1建筑面积、高度、地下施工深度、跨度、层数、建筑结构、建筑材料8.2地基施工方法及其起止时间8.3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起止时间8.4拆除项目9.工地及附近的自然条件9.1地形特点9.2地质及底土条件9.3地下水水位9.4最近的河、湖、海的名称、距离和以往最低、一般和最高水位9.5以往最大降雨量记录9.6以往遭受自然灾害(如洪水、台风)记录10.工程承包人是否有同类工程的施工经验或同类施工方法的经验及工程承包人专业等级专业等级11.工程监理人的名称和地址12.建筑工地附近他人财产的分布情况13.工程关系方中的任何一方是否已向其他保险公司投保与本工程有关的保险保险公司保险种类保险金额14.特别条款15.备注请随同本投保单提供下列文件(1)工程合同(2)承保金额明细表(3)工程设计书(4)工程进度表(5)工程地质报告(6)工地概图投保人及被保险人兹声明所填上述内容属实,对贵公司就安装工程一切险条款及附加内容(包括责任免除部分)的说明已经了解,同意按照该条款和附加内容投保安装工程一切险。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3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第一部分:保险合同基本条款甲方:投保人(建筑工程所有权人或施工总承包单位)乙方:保险人第一条缔约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以下简称“本险”)。
第二条保险标的:保险标的为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土地、设备、人员等),范围详见投保单。
第三条保险金额:本险保险金额为__________元整(大写金额)。
保险金额以实际保险单为准。
第四条保险期间:保险期间为自__年__月__日零时起至__年__月__日零时止。
第五条保险费用: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和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保险费支付方式见投保单。
第六条保险责任:1、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发生的意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修复、重建、赔偿等。
2、乙方不承担由于甲方故意破坏、操作不当、违反合同约定等导致的损失。
第七条索赔程序:1、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报案,并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2、乙方在收到索赔申请后将立即组织查勘,并在确认索赔事实后按照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
第八条保险合同解除:1、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内可以解除,但需提前书面通知对方。
2、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未使用的保险费。
第九条合同变更:本合同在签订后如有需要变更,需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第二部分:特别约定1、保险标的中如有高危设备或特殊施工项目,需另行约定保险金额和费率。
2、临时保险标的如需保险,需另行投保。
3、保险事故发生后如需使用保险金,需提供完整的相关证明文件。
4、本合同如与其他约定存在冲突,以本合同为准。
(以下空白无正文)以上为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双方请仔细阅读并确认无误后签署生效。
感谢您的合作!篇2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甲方(保险人):乙方(被保险人):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相关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投保的工程项目中的建筑、水电设施、管道以及相关设备材料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例
合同编号:__________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保险范围1.1本保险合同所称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对_______(工程名称)在建设过程中因遭受意外损失而依法应当由乙方承担的经济责任,由甲方负责承担赔偿责任的保险。
1.2保险范围包括:(1)建筑工程本身的损失;(2)施工机具、设备、材料及其他临时设施的损失;(3)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4)依法应当由乙方承担的其他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3.2保险费为人民币_______元整。
第四条保险赔偿4.1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采取必要的措施减少损失。
4.2甲方接到乙方通知后,应立即派员进行现场查勘,并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4.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赔偿请求后_______个工作日内,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计算赔偿金额,并支付给乙方。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双方同意,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协议,并经双方签字盖章确认。
5.2在保险期间内,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乙方不得解除合同。
第六条合同的转让6.1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保险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保险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他约定8.1本保险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8.2本保险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乙方(投保人):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注意事项:1.明确保险范围:确保双方对保险范围的理解一致,特别是建筑工程本身的损失、施工机具、设备、材料及其他临时设施的损失,以及施工过程中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等。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标准版)6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标准版)6篇篇1保险单号码:_________被保险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工程名称:_________工程地点:_________施工期限:_________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之日止保险金额:_________保险费:_________投保人:_________地址: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一、保险责任本保险在保险期间内,对被保险人因下列原因遭受的损失,保险人按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 火灾、爆炸;2. 自然灾害;3. 意外事故;4. 恐怖活动;5.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二、赔偿限额和免赔额(率)1. 赔偿限额:本保险的赔偿限额为保险金额。
2. 免赔额(率):每次事故免赔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或损失金额的_________%。
三、保险人的义务1. 承担保险责任: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准确地履行保险责任。
2. 赔偿损失:保险人应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请求后,及时核实损失情况,并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3. 及时处理索赔申请:保险人应在接到被保险人的索赔申请后,及时处理,并尽快支付赔偿金。
4. 保密义务:保险人应对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和资料保密,不得泄露给无关人员。
5. 其他义务:保险人应承担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四、被保险人的义务1. 投保义务:被保险人应按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及时、准确地投保,并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2. 通知义务:被保险人应及时向保险人通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如工程名称、地点、施工期限、工程量等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保险人。
3. 防损义务:被保险人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的发生或扩大,并在事故发生后积极配合保险人进行查勘、定损等工作。
4. 其他义务:被保险人应承担本保险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五、争议处理1. 争议解决方式:本保险合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范本2024年通用
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范本2024年通用合同编号:__________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鉴于投保人拟进行(项目名称),为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减少因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投保人自愿向保险人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双方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保险范围1.1 本保险合同所称建筑工程一切险,是指对(项目名称)在建设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以及在此期间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承担的赔偿责任,由保险人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
1.2 保险范围包括:(1)建筑工程物的建造、修复、加固、拆除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2)建筑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施工设备、材料等的损失;(3)建筑工程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投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第二条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保险期间开始日期)至(保险期间结束日期)。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 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3.2 保险费为人民币(大写):____元整(小写):_____元。
3.3 投保人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第四条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4.1 保险人负责赔偿的范围包括:(1)建筑工程物的建造、修复、加固、拆除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2)建筑工程所需的临时设施、施工设备、材料等的损失;(3)建筑工程期间,因意外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投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
4.2 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的情况包括:(1)战争、军事行动、恐怖活动、核事故、放射性污染等造成的损失;(2)投保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损失;(3)保险合同明细表列明的免赔额以内的损失;(4)保险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的;(5)法律、法规规定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其他情况。
第五条保险事故的报案和理赔5.1 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指定时间)内书面通知保险人。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
建筑工程一切保险合同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就其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保险,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承保,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是甲方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机械设备、原材料、半成品等。
二、保险期间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保险期间可根据工程进展情况和双方约定进行调整。
三、保险责任(一)自然灾害:地震、水灾、火灾、爆炸、暴风雨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二)意外事故:建筑物施工过程中的意外事件造成的损失;(三)第三者责任:因甲方的施工工程导致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四)其他保险责任: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保险责任。
四、保险金额与保费(一)保险金额:本保险合同的保险金额按照工程成本计算,具体金额由双方约定;(二)保费:根据保险金额和保险费率计算得出,甲方应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保费。
五、赔偿处理(一)发生保险事故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乙方收到甲方索赔请求后,应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进行核实、理赔;(三)赔偿金额按照保险金额与损失程度比例计算,但不得超过保险金额。
六、免责条款(一)因甲方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二)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等导致的损失;(三)核辐射、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导致的损失;(四)本合同约定的其他免责情形。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一)本保险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二)甲方有权在保险期间内提出解除本保险合同,解除时须向乙方说明理由并支付未了保费;(三)乙方在发现甲方存在欺诈行为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时,有权解除本保险合同。
八、争议解决因本保险合同产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
建筑工程保险合同范本8篇篇1甲方(投保人/建筑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保险公司):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建筑工程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所承包的建筑工程项目及其相关财产和利益。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建筑材料、机械设备、人员意外伤害等。
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对甲方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 火灾、爆炸;2. 雷击、暴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 建筑物结构上的意外事故;4. 人员意外伤害。
三、保险金额及保费1. 保险金额:甲乙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保险需求,共同确定保险金额。
2. 保费: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费。
保费金额根据保险金额、风险等级及其他相关因素确定。
四、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具体保险期间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1. 乙方在接到甲方提供的索赔请求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处理。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甲方因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付。
3. 甲方应提供真实、完整的索赔材料,协助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六、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战争、敌对行动、军事政变、恐怖活动;2. 核辐射、核爆炸、核污染及其他放射性污染;3. 地震及其次生灾害;4. 甲方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在保险期间届满时自动终止。
2. 在保险期间,若甲方发现乙方存在违约行为,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 本合同其他情况下需要解除或终止的,应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
八、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关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保险合同编号:【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发生的各类风险进行保险约定,现就如下条款签订本保险合同。
第一条保险标的1. 本合同保险标的为甲方在建筑工程项目中的建筑工程及其相关设备、材料等一切风险。
2. 建筑工程项目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调试及其他与建筑工程相关的工作。
第二条保险责任1. 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开始至保险期间结束,乙方承担保险标的中的一切风险,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盗窃、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财产损失。
2. 在保险期间内,如发生保险事故,甲方需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保险合同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及信息。
3. 乙方对保险标的中的风险和损失进行鉴定核定,确定赔偿金额并及时给予赔偿。
第三条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保险费用,并在缴费期间内足额支付。
2. 保险费用的支付方式为一次性支付,支付方式包括现金、转账等。
第四条保险期间及保险金额1. 本合同保险期间为_______年/月/日至_______年/月/日,合计______天。
2. 本合同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乙方不得超过该金额对保险标的进行赔偿。
第五条保险合同变更和解除1. 双方一致同意变更本合同内容时,应签订书面变更协议,并按照协议约定执行。
2. 在保险期内,若有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或无法继续执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保险合同,并按照解约协议执行。
第六条其他事项1. 本合同的附表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受承保人(以下简称“保险人”)委托,我们(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与保险人订立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保险人确认,现将保险的马先生最喜欢看的云上多云网内容说明如下:第一条保险范围1. 本合同适用于保险人承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
2. 除特别约定外,本合同的保险责任包括保险事故发生前工程施工阶段、工程施工阶段和工程竣工阶段。
3. 本合同的保险责任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施工中发生的火灾、爆炸、倒塌、地震、风灾、水灾等意外事故。
第二条保险金额及费率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以下简称“元”)贰拾万元整。
2. 保险费率为每万元保险金额按叁分壹角贰厘上保险额度计算。
3. 保险费用由保险人在签署本合同时支付给保险公司。
第三条保险期限及保险起止时间1. 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自保险单生效之日起至建筑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止。
2. 保险责任的起始日期为工程实际开工之日。
3. 保险责任的终止日期为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之日。
第四条索赔及理赔程序1. 保险事故发生时,保险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
2.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应尽快采取必要措施进行抢险和防范。
3. 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保险公司书面报告,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索赔申请。
4. 保险公司在接到索赔申请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对索赔进行审核,并支付合理的保险赔偿金额。
第五条合同变更1. 本合同的条款和内容如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在书面形式上进行补充变更。
2. 未经书面变更的合同条款和内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抵押。
第六条争议解决方式1. 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2. 若协商不成,双方当事人可提交相关争议至保险行业协会或仲裁机构进行调解或裁决。
3. 忠实履行合同是双方的法定义务,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范本(最新版)
建筑工程一切险合同范本(最新版)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条保险范围1.1 本保险负责赔偿因下列原因造成的工程损失:(1)自然灾害:如地震、海啸、雷电、飓风、台风、龙卷风、暴风雨、洪水、地陷、山崩、雪崩、冰凌、泥石流等;(2)意外事故:如火灾、爆炸、空中运行物体坠落、碰撞、盗窃、抢劫、欺诈、故意行为等;(3)其他意外风险:如工程质量问题、设计缺陷、施工错误、机械故障、原材料缺陷等。
1.2 本保险不负责赔偿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1)战争、敌对行动、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2)核事故、放射性污染及其他类似事件;(3)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4)保险责任范围以外的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二条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自工程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止。
第三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3.1 本保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3.2 保险费率为__________%。
3.3 保险费计算如下:保险费 = 保险金额× 保险费率 = 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元。
3.4 乙方应在收到保险费后____个工作日内向被保险人出具保险单。
第四条保险责任和赔偿方式4.1 乙方在本保险期限内负责赔偿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造成的工程损失。
4.2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并在____小时内通知乙方。
4.3 乙方接到报案后,应立即派员赴现场进行查勘,确认保险事故性质和损失程度。
4.4 经乙方查勘确认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乙方应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
4.5 赔偿方式为:(1)现金支付;(2)转账支付;(3)其他双方约定的方式。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5.1 合同的变更或解除应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5.2 变更或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正规范本2024年通用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正规范本2024年通用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保险合同当事人1.1 投保人信息1.2 保险公司信息1.3 保险合同效力第二条保险标的2.1 建筑工程概述2.2 保险范围与限制第三条保险责任3.1 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3.2 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3.3 除外责任事项第四条保险金额与保险费4.1 保险金额确定4.2 保险费计算与支付4.3 保险费退还与调整第五条保险期限5.1 保险期限起止时间5.2 保险期限延长与终止第六条保险理赔6.1 理赔申请流程6.2 理赔资料要求6.3 理赔金额与赔付方式第七条合同变更与解除7.1 合同变更条件7.2 合同解除条件第八条争议解决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诉讼解决第九条合同的成立、生效与终止9.1 合同成立条件9.2 合同生效时间9.3 合同终止条件第十条保险合同的履行与监督10.1 投保人的义务10.2 保险公司的权利与义务10.3 合同履行监督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1.1 投保人违约责任11.2 保险公司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不可抗力12.1 不可抗力的定义12.2 不可抗力导致的合同效果第十三条合同的附则13.1 合同的解释13.2 合同的附件13.3 合同的修订历史第十四条合同的签署与生效14.1 合同签署时间与地点14.2 合同生效条件14.3 合同副本数量与分发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保险合同当事人1.1 投保人信息1.1.1 投保人全称:_______1.1.2 投保人地址:_______1.1.3 投保人联系人:_______1.1.4 投保人联系电话:_______ 1.2 保险公司信息1.2.1 保险公司全称:_______1.2.2 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1.2.3 保险公司联系人:_______ 1.2.4 保险公司联系电话:_______1.3 保险合同效力1.3.1 本保险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范本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隧道、管道、设备及其他相关设施。
二、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间因下列原因造成的保险标的的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火灾、爆炸;(2)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3)建筑物、构筑物因设计错误或施工缺陷导致的意外事故;(4)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或外界物体的猛烈撞击等意外事故。
2. 乙方对甲方因保险事故导致的以下损失承担保险责任:(1)保险标的的直接损失;(2)为抢救保险标的或减少损失所支出的必要、合理的费用;(3)因保险事故导致停工、停产等间接损失。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甲乙双方根据保险标的的价值及风险程度,约定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
2. 甲方应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及保险费率向乙方支付保险费。
3.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保险费后,应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保险标的情况,如地址、建筑结构、施工方法、风险状况等。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 乙方应对甲方的投保信息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承保及保险费率。
4. 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在约定时间内支付保险金。
六、赔偿处理1. 甲方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及相关证明和资料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进行赔偿。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
有关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5篇篇1合同编号:XXX-XXXXXX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公司):中国XX保险公司地址:中国XX市XX区XX路XX号XX大厦XX层电话:XXX-XXXXXXX鉴于甲方就其建筑工程项目向乙方申请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乙方同意承保,双方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达成如下协议:甲方委托乙方承保其位于_____________的建筑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物主体结构、配套设施及施工现场内的建筑材料等财产的安全风险。
二、保险责任与除外责任1. 保险责任范围包括由于火灾、爆炸、雷电、暴雨等自然灾害及意外事故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乙方将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2. 除外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战争、核辐射、放射性污染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此外,甲方或其关联方故意行为导致的损失或损害亦不在保险责任范围内。
三、保险金额与费率1. 甲方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具体金额根据甲方提供的工程预算书及双方协商确定。
2. 保险费率按照乙方规定的费率表执行,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整。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保险费。
本保险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保险期限根据甲方工程进度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双方书面确认为准。
五、赔偿处理1. 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乙方将根据事故情况,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进行赔偿处理。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在合理期限内对请求进行审核。
如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保险金。
如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乙方应在审核完毕后三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发出拒赔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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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QC/RE-KA2995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范
本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the parties protected by the contract shall use the contract to apply for arbitration to solve the disputes and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正式协议示范文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署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合同标准范本
使用指南:本协议文件适合在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组织之间设立的各方可以执以为凭的契约/文书,作用于他们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同时明确参与合同的各方对应的权利和义务。
文件可用word任意修改,可根据自己的情况编辑。
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
第一条责任范围
本公司对承保的建筑工程,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和费用,根据保单明细表规定,负责赔偿:
(1) 洪水、潮水、水灾、地震、海啸、暴雨、风暴、雪崩、地崩、山崩、冻、冰雹及其他自然灾害;
(2) 雷电、水灾、爆炸;
(3) 飞机坠毁、飞机部件或飞行物体坠落:
(4) 盗窃;
(5) 工人、技术人员缺乏经验、疏忽过失、恶意行为;
(6) 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引起的事故;
(7) 除本条款第二条除外责任规定以外的其他不可预料和突然事故。
发生上述损失事故后,现场的必要清除费用,本公司也可赔偿,但以不超过附表列明的保险金额为限。
第二条除外责任
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责赔偿:
(1) 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行为和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2) 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没收、征用、罢工、爆动引起
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3) 核反应、辐射或放射性的污染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4) 自然磨损、氧化、锈蚀;
(5) 错误设计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6) 换置、修理或矫正的本身原材料缺陷或工艺不善所支付的费用;
(7) 非外力引起的机械或电器装置的损坏或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失灵;
(8) 全部停工或部分停工引起的损失、费用或责任;
(9) 各种后果损失如罚金、耽误损失、丧失合同:
(10) 文件、账簿、票据、现金、有价
证券、图表资料的损失;
(11) 保单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2) 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的损失;
(13) 盘点货物当时发现的短缺;
(14)本公司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规定的责任范围和除外责任。
第三条保险期限
本保险在保单列明的建筑期限内自投保工程动工日或被保险项目被卸至建筑工地时起生效,直至建筑工程完毕验收时终止。
但本保险的最晚终止期应不超过保单中所列明的终止日期。
保险期限的扩展,必须事先获得本公司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保险金额
建筑工程应为保险标的建筑完成时的总价值,包括运费、安装、关税等。
建筑用机器、设备、装置应按重置价值计算。
其他承保项目应按投保人和本公司商定的金额。
第五条被保险人的义务
一、被保险人应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避免投保工程工地发生意外事故,对本公司代表提出的合理化防损建议应认真考虑,并付诸实施。
二、发生本保险单承保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用书面提供详细经过。
三、为便于调查,被保险人在检验损
失前应保护事故现场。
四、为防止损失扩大,被保险人应采取一切必需的措施将损失减少至最低限度。
对有益的合理措施费用,本公司可予偿付。
但本项费用和赔款总额以不超过受损的补保险项目保额为限。
五、保险内容如有变化(如保险项目有增减、工程期限缩短或延长、保险金额应调整等),被保险人应及时书面通知本公司,办理批发手续。
六、被保险人及其代表对上述规定的义务,如故意不执行,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
第六条索赔和赔款
一、被保险人向本公司索赔时,应提
供必要的有效的证明单据,作为索赔依据。
二、本公司的以恢复投保项目受损前的状态为限,受损项目的残值应予扣除。
三、赔款可以现金支付,也可以重置受损项目或予以修理代替之。
总赔款金额不得超过保单规定的保险金额。
四、保险金额如低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的数额,其差额视为被保险人所自保,本公司仅按保险金额与本条款第四条规定数额的比例赔偿。
五、本公司赔付损失后,如需恢复原保险金额,该恢复部分应交原保险费率按日计算的保费。
六、本保险单负责赔偿的损失、费用
或责任,如另有别家公司保险的存在,不论为被保险人或他人所投保,或不论该保险赔偿与否,本公司仅负责按比例分担赔偿的责任。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本合同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
协商不成的,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天津国际经济金融仲裁中心仲裁。
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建筑工程第三者责任险条款
第八条本保单所保的建筑工程,在保险期限内,因发生意外事故,造成在工地及邻近地区的第三者人身伤亡、疾病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负责时,以及
被保险人因此而支付的诉讼费用和事先经本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的其他费用,均可由本公司负责赔偿。
第九条本公司对每一事故赔偿金额以根据法律或有关部门裁定的应由被保险人偿付的数据为准,但不能超过本保单列明的赔偿限额。
被保险人或其代表未经本公司的书面同意,不能作出任何承诺、出价,约定、付款或赔偿。
第十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
(1) 明细表列明的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2) 被保险人和其他承包在现场从事工
正式协议示范文本协议编号:QC/RE-KA2995程有关工作的职工的人身伤亡和疾病;
(2) 被保险人及其他承包人或他们的职工所有的或由其照管、控制的财产的损失;
(3) 由于震动、移动或减弱支撑而造成的其他财产、土地、房屋的损失或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4) 领有公区运输用执照的车辆、船舶和飞机造成的事故;
(6) 被保险人根据与他人的协议支付的赔偿或其他款项。
本条款为本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的附加条款。
此处可填写公司名称/地址/位置
Company name / address / location can be filled in this loc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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