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新购商品房实行购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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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励及补贴方案

县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励及补贴方案

县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奖励及补贴方案尊敬的居民: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县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同时满足广大居民对新建商品住房的需求,我们决定推出一项奖励及补贴方案,鼓励居民在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

首先,针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我们将给予购房补贴,具体数额将根据购房面积和房价进行测算。

购房补贴将直接发放给购房居民,让您在购房过程中能够得到实实在在的资金支持。

其次,为了鼓励更多居民投资购房,我们承诺在新建商品房交付后的一年内,将给予购房居民一定比例的购房奖励。

购房奖励将根据购房面积、房价等因素来决定,以确保购房者能够真正享受到购房的红利。

同时,为了提高居民购房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我们还计划在购房后对居民进行一系列的购房服务。

包括免费提供装修咨询服务、免费提供家庭维修服务等。

我们将全力为购房居民提供便利和支持,确保您的购房体验更加顺畅和愉快。

此外,为了让大家更好地了解购房政策和新建商品房情况,我们还将举办一系列购房政策宣讲会和新房开放日活动。

您可以通过参加这些活动,深入了解相关政策和房屋情况,为自己做出更加明智的购房决策。

同时,我们还将组织购房团队,为有意购房的居民提供专业的购房咨询和指导,确保购房过程顺利进行。

我们希望通过这项奖励及补贴方案,鼓励更多的居民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

县政府将一直致力于为居民提供更好的购房环境和优惠政策,让居民在购房过程中能够得到最大的实惠和支持。

最后,我们诚挚地邀请大家积极参与购房活动,享受购房的红利,为县的发展和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谢谢大家!县政府日期尊敬的居民:在上一封信中,我们介绍了县政府针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推出的奖励及补贴方案。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相关政策的具体内容和优势,希望能进一步为您解答疑问,鼓励您积极参与购房活动。

首先,针对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居民,我们将给予购房补贴。

该购房补贴将直接发放给购房居民,以资金形式返还购房款项的一定比例。

购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购房补贴标准和政策

购房补贴标准和政策购房补贴是指政府向购房者提供一定金额的补贴,用以减轻购房者购房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购房补贴标准和政策因地区、时间、个人身份等因素的不同而异。

下面将就购房补贴的标准和政策进行详细讨论。

一、购房补贴标准:1.购房补贴的金额一般由政府根据相关政策制定,并不固定不变。

通常情况下,购房补贴的金额与购房者购房的地区、房价、房屋面积等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

2.在中国,购房补贴常见的形式包括首付贷款补贴、贷款利息补贴和购房税费减免等。

首付贷款补贴的金额一般在购房总额的5%至20%之间,贷款利息补贴则是按照购房者实际贷款金额的一定比例进行补贴,购房税费减免通常是指免征房产税或减半缴纳契税等。

3.在国外许多国家,购房补贴主要以直接补贴的形式发放。

例如,澳大利亚的购房补贴标准为一次性发放7500澳元,新西兰的购房补贴标准为一次性发放5000新西兰元。

4.不同地区的购房补贴标准也会存在差异。

一线城市一般购房补贴标准较高,二线城市次之,三线城市较低。

这是因为一线城市的房价较高,购房负担较重,为了吸引人才和提升城市发展,政府会相应提高购房补贴的标准。

二、购房补贴政策:1.购房补贴政策也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异。

中国多个城市陆续推出了购房补贴政策,主要包括购房首付贷款补贴、购房贷款利息补贴和购房税费减免等。

这些政策旨在减轻购房者的经济压力,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推动经济增长。

2.很多国家也有类似的购房补贴政策,以刺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

例如,澳大利亚的首次购房者补贴政策为首次购房者提供一定金额的补贴,帮助他们更容易购买自己的第一套房屋。

新西兰的购房补贴政策也是为了支持首次购房者,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提供一定金额的补贴。

3.除了购房补贴政策,一些国家还实行限购政策。

限购政策是指对购房者的购房行为进行限制,以控制房价上涨和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发展。

限购政策的具体内容也因国家和地区的不同而异。

4.另外,购房补贴政策还包括对购房者的税收优惠政策。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8〕10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8〕10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益政办发〔2018〕10号赫山区、资阳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4月18日益阳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国务院实施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攻坚计划的要求,加快推进我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心城区范围内的棚户区改造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是指在中心城区内,简易结构房屋较多,建筑密度较大,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建筑安全隐患多,使用功能不完善,配套设施不健全的住宅区域。

城市危房、城中村、旧住宅小区改建(扩建、翻建)工程纳入城镇棚户区范围。

本办法所称棚户区改造,是指根据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对中心城区内的棚户区进行综合改造,以改善居住条件,完善城市功能,优化城市生活环境的行为。

第四条棚户区改造应当坚持“政府主导、尊重民意、让利于民、货币安置、集中连片、整体推进”的原则。

第五条棚户区改造工作由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

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统筹安排、组织、协调、督导棚户区改造有关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棚改办)设在市房管局,负责市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的项目申报、统计、督查、考核、协调等具体事务。

第六条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棚改责任主体。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政策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政策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政策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6.21•【字号】益赫政办发〔2019〕14号•【施行日期】2019.06.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赫山区政策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益赫政办发〔2019〕1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区直及驻区有关单位:《赫山区政策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赫山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6月21日赫山区政策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全区住房市场体系和保障体系,推进政策性住房加快建设、规范管理,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棚户区改造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被征收(拆)人等群体住有所居,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国务院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国发〔2013〕2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政策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向本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居民、棚户区改造和省市重点工程项目被征收(拆)人出售、具有保障性质的住房。

第三条政策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坚持区政府指导、区住建局主导、统一规划、市场运作、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项目建设第四条区住建局在区人民政府指导下,做好政策性住房市场需求分析和预测。

第五条政策性住房可采取区城投公司直接建设、政府与开发企业合作建设、开发企业自行建设等多种模式。

第六条政策性住房套型建筑面积主要在90—120平方米,最大套型建筑面积不超过135平方米。

第七条区住建局根据政策性住房需求量,确定项目建设规模。

区人民政府根据住房需求量,组织区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拟建政策性住房项目用地进行核实。

已办理出让手续的土地,经批准可申请列入政策性住房项目计划。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31•【字号】益政办发〔2022〕12号•【施行日期】2022.06.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益政办发〔2022〕12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5月31日关于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以及“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要求,促进我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政策措施。

一、实行契税补贴。

在市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人,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可享受购房财政补贴:1.仅限于购买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开发新建的商品住房(不含商业门面、车位、车库、杂物间、安置房和二手房);2.在本政策有效期内办理网签备案,并缴纳契税。

对于符合上述两项条件的购房人,由财政部门按其所缴纳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赫山区人民政府、资阳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二、加大住房公积金使用支持力度。

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由35万元调整为45万元。

提高纯公积金贷款比例,贷款额由不高于房价的70%,提高到不高于房价的80%。

放宽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面积限制,单元建筑面积由180平方米(含)以内提高到200平方米(含)以内。

调整家庭贷款次数认定,借款申请人家庭的贷款次数,以在益阳行政区域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异地住房公积金贷款合并计算,个人住房商业贷款记录不计入借款申请人家庭贷款次数。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
【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益政办发[2016]2号
【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1.13
【实施日期】2016.01.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继续实施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的
通知
(益政办发〔2016〕2号)
资阳区、赫山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满足广大群众合理的住房需求,市人民政府决定,继续实施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

一、继续支持回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和棚改安置房建设
(一)鼓励资阳区政府、赫山区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和市直棚改实施单位及各类工业园区购置适当面积的普通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和棚户区安置房,并优先纳入2016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享受国家、省、市保障性安居工程有关资金补助。

(二)购置普通商品房用于保障房的,套型面积不超过60平方米;用于棚户区安置房的,套型面积原则上在90平方米左右,超出应安置面积部分,由安置户以政府采购价购买。

购买普通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和棚户区安置房的,原则上实行整栋购买。

(三)中心城区资阳区、赫山区、益阳高新区回购商品房用于保障房和棚改安置房的,其回购的商品房由市财政按每套1.5万元的标准补助给三区政府(管委会),补助资金从下年度市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安排。

二、继续实行购房补贴和税收优惠,促进住房消费
(一)市财政对新购商品房者给予补贴。

2024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细则

2024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细则

2024年购买新建商品房补贴实施细则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23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工作方案〉的通知》,为确保“购房补贴工作”落实落细,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贴范围和标准(一)三孩家庭购房补贴:对三孩家庭在市范围内购买首套或首次购买改善性新建商品住房(改善性商品住房是指仅有一套商品住房且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0平方米,无法满足住房需求,购买第二套商品住房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间(且在30日内完成备案)的,市财政一次性给予购房总价的1.5%,最高不超过3万元的购房补贴。

(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契税补贴:对购买市范围内新建商品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时间在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3月1日期间(且在30日内完成备案)的购房人,按购房人购买商品房缴纳契税在市本级地方留存部分的50%给予补贴。

(三)以下情形不在补贴范围:1.非自然人购房的;2.购买独院式住宅、联排式住宅、商铺、车库、车位、储藏间、二手房等的;3.2023年9月1日前已经购买,在2023年9月1日后以补办、换签方式办理合同网签备案的;3.2023年9月1日前已办理合同网签备案,通过撤销或变更备案,在2023年9月1日后由购房者本人或直系亲属为同一房源重新办理或变更网签备案的。

二、资格认定三孩家庭申请购房补贴应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庆妻至少有一方为市户籍,且第三孩已落户市的家庭;(二)孩次计算应符合《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三)以下情形均不计入子女数:1.已死亡的子女或失踪且经法定程序宣告死亡的子女;2.婚姻存续期间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子女。

三、申请补贴办理程序申请补贴受理时限:自本实施细则实施之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以购房合同网签和备案时间以及成功缴税时间为有效时间,超期未提交申请视为自动放弃补贴资格。

2024年购房补贴工作细则

2024年购房补贴工作细则
2024年购房补贴工作细则
2024年购房补贴工作细则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为确保购房补贴工作落 实落细,更好满足购房者的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促进我区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制定本实施细则 。
一、实施购房补贴的交易标的
(一)新建商品房:是指区内的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车库、定向商品房、拆迁安置 房(含扩购)、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商品厂房。
(二)新建商品住房:是指区内的新建商品住宅,不包括定向商品住房、拆迁安置住房(含扩购)、经济适用 住房、限价商品住房。
(三)二手住房:是指区内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上市进行交易的住宅(不含法拍房、抵债房)。
(四)二手房:是指区内已办理不动产权属登记后上市进行交易的房产,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车 库、商品厂房。
(四)人才购房补贴。在市就业且在已缴交社保满6个月的人才购买首套商品住房的,还可按以下标准享受学历 (职称)购房补贴(只享受其中一种,就高不重复):
.双一流大学(以教育部最新公布的名单为准)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本科学历补贴1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 L5万元/套;其他大学全日制毕业的大学生:大专及本科学历补贴0.5万元/套、研究生学历补贴1万元/套;
年月日
填表说明:1.根据并填写申请人信息;3.同购房人中既有户籍又有非户籍的,就高适用非户籍的补贴标准;4.选择 对应的补贴类别填写,其余补贴内容留空。
.购买二手住房补贴:自本实施细则印发之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二手住房完成转移登记的,可申 请补贴。
.“卖旧买新”补贴:自本实施细则印发之日(含)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二手房完成转移登记后,新建商品房 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的(需在文件印发之日(含)后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并在2023年12月 31日前完成合同备案),可申请补贴。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发[1995]18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发[1995]18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益政发[1995]1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驻益单位:《益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审查同意,报省住房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批准(湘房改字(1995)第42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由于前段抗洪救灾的原因,推迟了本方案的出台时间,市人民政府决定,将1994年售房价格年度的期限由1995年6月30日延至l995年12月31日。

1996年8月23日益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为积极推进我市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力争到本世纪末,初步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的住房制度,使全市居民住房达到小康水平,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和《湖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1994]3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全面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全市所属各区.县(市)的所有行政和企事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均应按照“个人存储、单位资助、统一管理、专项使用”的原则,从l995年1月1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

2、住房公积金由在职职工个人及其所在单位,按照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纳。

1995年单位和个人住房公积金的缴交率各定为5%。

有特殊困难的单位,经区、县(市)人民政府房改办批准,可暂缓交纳住房公积金或适当降低公积金的缴交率。

2024年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的实施方案

2024年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的实施方案

2024年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发放与管理的实施方案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个人购房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更好地满足广大市民的住房需求,政府决定实施个人购房财政补贴政策。

本文将针对2024年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的发放与管理制定实施方案。

二、政策目标1. 增加住房供给,促进居民居住权益的稳定和提高;2. 促进经济稳定增长,推动住房市场健康发展;3. 降低普通居民购房负担,提高居民购房能力;4. 提升居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补贴资格和条件1. 购房补贴资格:凡是在申请前三年内无房且居住证明在本市的合法居民均可享受购房补贴。

2. 购房补贴面积:按居住人口数量和所在区域划定的住房面积标准进行补贴,标准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确定并公布。

3. 购房补贴额度:购房补贴额度根据购房人购房面积和所在区域划定的补贴标准确定,具体额度由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根据市场价格确定。

四、补贴资金来源1. 财政拨款:市财政将在预算中拨款用于个人购房财政补贴资金。

2. 盈余利用: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将捐赠部分盈余用于购房补贴资金。

3. 社会资金支持: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吸引社会资金的参与,增加购房补贴资金来源。

五、补贴资金发放及管理1. 申请条件:符合购房补贴资格的居民可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购房补贴,申请时需提供购房合同、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2. 申请材料审核: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3. 补贴资金发放: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获得购房补贴资金,购房补贴资金直接发放至购房人指定的个人银行账户。

4. 资金使用管理:购房补贴资金仅限购房人用于购房支付首付款和偿还住房贷款等与住房相关的费用,购房人需按规定用途使用补贴资金。

5. 资金使用监督: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加强对购房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六、补贴资金信息公开及查询1. 信息公开: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定期公布购房补贴资金的发放情况,公开信息包括补贴资金总额、发放对象及金额等相关信息。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益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益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益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7.20•【字号】益政办发〔2023〕17号•【施行日期】2023.07.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市场监管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益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益政办发〔2023〕1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关于促进益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7月20日关于促进益阳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进一步调整优化全市建筑业产业结构,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科技创新,促进全市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鼓励企业资质升级。

由企业所在地财政设立专项奖励资金,对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为一级的施工企业,每项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施工总承包资质晋升为特级的施工企业,给予5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晋升为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监理单位,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二、大力引进优质企业。

将建筑业企业产业化项目、总部、资质迁移列入招商引资范围,支持市外建筑企业采取整体迁入、分立资质、新办企业、与本地建筑企业重组等多种方式在益注册。

对具备建筑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外地企业迁入我市注册满一年的,由企业所在地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1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三、扶优扶强骨干企业。

在全市范围内连续三年每年纳税额度达到2000万元,且未发生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和亡人事故的建筑业企业,授予“益阳市建筑强企”称号,并在金融机构授信、项目对接、人才引进、评奖评优推荐方面予以支持和倾斜。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3.03.01•【字号】益政办发〔2023〕6号•【施行日期】2023.03.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其他规定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益政办发〔2023〕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2023年第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3年3月1日益阳市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若干政策措施为贯彻落实《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打好经济增长主动仗实现经济运行整体好转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政办发〔2023〕4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1.加大促消费活动和消费补贴力度。

举办“益阳市乡村振兴农产品展销会”“预制菜产业发展大会”“味道湖南益阳味道”等主题促消费活动,对承办省级节会主题活动、市级专题促消费活动的区县(市),市级统筹相关资金按其实际支出的20%给予补贴,单场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鼓励有条件的社会经营主体承办市政府相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季季有主题、月月有活动、期期有亮点”促消费活动,市级统筹相关资金按其实际支出的20%给予补贴,单场活动补贴最高不超过10万元。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消费,促进市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对购买通过公开招拍挂取得国有土地开发新建的商品住房,且于2023年12月31日前办理网签备案、缴纳契税的购房人,由财政部门给予契税的50%补贴。

联合金融机构、平台企业发放惠民消费券500万元。

支持各单位工会根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发放福利消费卡。

(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市中心支行、市总工会等分工负责)2.鼓励支持购车消费。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0.31•【字号】益政办发〔2019〕17号•【施行日期】2019.10.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中心城区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中心城区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实施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0月31日益阳市中心城区引进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中心城区棚户区改造,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参与棚户区片区改造和开发(以下简称棚改开发,拟改造和开发的棚户区片区简称棚改片区),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37号)、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委《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建保〔2012〕91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14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中心城区益阳大道东片区、会龙山片区、桃花仑东片区、资阳城区东片区、大码头片区5个棚改开发项目(以实施合同约定的范围为准)。

其它棚改开发项目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可参照本办法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棚改开发,是指纳入国家、省、市棚户区改造计划,通过引进社会力量参与,依法实施棚改片区征收拆迁、居民补偿安置、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以及相应的腾空土地开发利用等系列工程。

第四条棚改开发应当坚持“政府主导、规划引领、依法依规、惠民利民、市场运作、企业参与、严控债务、自求平衡”的原则,通过棚户区改造与片区产业开发的紧密结合,确保棚改开发收益自求平衡,不违规新增政府隐性债务。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意见的通知-益政办发[2000]5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意见的通知-益政办发[2000]5号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意见的通知正文:---------------------------------------------------------------------------------------------------------------------------------------------------- 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体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意见的通知(益政办发[2000]5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属农场、市直机关各单位:市体改委《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2000年4月24日关于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的意见益阳市人民政府:近年来,我市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大多数城镇职工已拥有住房产权。

同时,随着职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建立、住宅小区的开发建设和住房货币化分与方案的启动,城镇住房商品化程度有了很大的提高。

为进一步拓展住房消费,加快住宅商品流通,促进房地产业发展,现就进一步放开搞活住房二级市场提出如下意见:一、取消房改房上市交易的限制性规定。

房改房住户可凭《房屋所有权证》直接到国土部门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凡取得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的房改房均可上市交易。

二、住房二级市场交易的当事人,不受户籍、职业或其他条件的限制。

三、住房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由当事人协商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行进行价格评估。

四、交缴了住房公合金的城镇职工,在购买住房时可向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申请组合委托贷款。

贷款最高限额5万元,最高期限20年,可采取多种方式还款。

五、缴交了住房公积金又未申请购房组合委托贷款的城镇职工,在装修住房时可向住房资金管理机构申请住房装修委托贷款。

贷款最高限额3万元,最长期限5年。

六、在住房二级市场进行住房交易,一律按照《益阳市房改房上市交易实施细则》规定的税费标准缴纳税费,对住房装修部分的附随交易,免征各种税费。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益阳市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益阳市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益阳市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6.01•【字号】益政发[1999]7号•【施行日期】1999.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益阳市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的通知(益政发[1999]7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属农场,市直机关各单位:《益阳市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已经市人民政府1999年第三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请遵照执行。

1999年6月1日益阳市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稳步推进住房商品化、社会化,逐步建立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城镇住房新制度,加快住房建设,不断满足需镇居民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

根据《湖南省人民敢府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湘政发[1998]23号)、《湖南管职工住房货币分配实施办法》(湘房发[1998]00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实行住房货币分配,旨在通过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增加职工工资收入中住房消费基金含量,提高职工自行购买、租赁商品房或经济适用住房的支付能力,促进住房投资、建设、分配、管理、融资、流通等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职工住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的分配,住房公积金制度按原有规定执行。

第三条实行住房货币分配,贯彻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保障职工基本居住需求为前提,根据职工的工作年限、职务职称,合理分配个人住房消费资金。

第四条从1999年1月l曰起,全市城镇增量公有住房,除廉租房外,一律停止实物分配,实行货币分配,只售不租。

本实施细则所称增量公有住房,是指1999年1月1日后动工新建的公有住房,1998年12月31日职工交付使用的公有住房称存量公有住房。

1998年12月31日前已动工建设,1999年12月31日前交付使用的公有住房,可视为存量公有住房,也可称为增量公有住房,经产权单位确认。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11.04•【字号】益政发〔2016〕20号•【施行日期】2017.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专项资金管理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益政发〔2016〕2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益阳高新区管委会,大通湖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益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6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益阳市人民政府2016年11月4日益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商品房预售管理制度,加强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维护预售商品房交易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1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经市级房地产主管部门颁发预售许可证的商品房开发项目,其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预售人,是指预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本办法所称预购人,是指购买预售商品房的单位和个人。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办理预售许可证后至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由预购人按合同约定向预售人支付的购房款(包括首付款、分期付款、一次性付款和银行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等)。

本办法所称监管银行(即开户银行),是指与预售人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银行。

本办法所称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户,是指预售人在监管银行设立的专门用于缴存商品房预售资金的账户。

第四条市级房地产主管部门负责监管本市城市规划区商品房预售资金,具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组织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工作;(二)负责益阳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以下简称监管协议)的备案工作;(三)受理商品房预售资金收缴使用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四)在监管银行的配合下,核实预售人在预售资金收支中的异常情形。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益阳市市区原售房政策与新售房政策衔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益阳市市区原售房政策与新售房政策衔接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益阳市市区原售房政策与新售房政策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房地产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益政发[1996]18号【发布部门】益阳市政府【发布日期】1996.10.15【实施日期】1996.10.15【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对部分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宣布失效和重新公布的决定(2012)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益阳市市区原售房政策与新售房政策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益政发[1996]18号)资阳区、赫山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市区单位:市人民政府同意市房改办制定的《益阳市市区原售房政策与新售房政策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1996年10月15日益阳市市区原售房政策与新售房政策衔接工作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做好市区原售房政策与新售房政策的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1994]43号)、《湖南省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的实施意见》(湘政发[1994]34号)和《益阳市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益政发[1995]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市区房改售房工作的具体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范围为资阳、赫山两区所辖单位、市直单位和中央、省属驻市区单位。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原售房政策”为《益阳行署关于加快我区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益署发[1993]8号)及《益阳市公有住房出售管理暂行规定》(原益阳市人民政府益市政发[1993]15号]、《关于印发(益阳县城镇公有住房出售暂行规定)的通知》(原益阳县人民政府益县府发[1993]28号)等相应文件关于房改售房问题的政策。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已售住房”为在第二条所述范围内实行第三条所列政策而已经出售的原公有住房。

第五条根据国发[1994]43号文件的规定,按照售房当年的售价占成本价的比重明确个人拥有的产权比例。

益阳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益阳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

益阳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益阳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11.10•【字号】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09]7号•【施行日期】2009.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益阳市人民政府令(〔2009〕7号)《益阳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已经2009年9月8日益阳市人民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9年12月1日起施行。

市长:胡衡华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日益阳市城市房屋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城市房屋安全管理,规范房屋安全合理使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业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城市房屋白蚁防治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城镇规划区范围内从事涉及房屋安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房屋,是指已建成并已投入使用的各类房屋。

第三条房屋安全管理应当遵循防微杜渐、规范使用、尊重科学、确保安全的原则。

第四条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房屋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市、县(市)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房屋安全管理机构、白蚁防治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的日常管理工作。

建设、规划、安监、城管、工商、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房屋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房屋所有人、使用人在房屋使用、修缮、装饰装修和改造过程中,应当维护房屋给排水、强弱电、消防、防雷、供气、暖通、公共通道、物业服务等公用设施、设备的安全和正常使用,保持房屋结构的安全性,并不得影响毗连房屋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与房屋安全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有权要求房屋所有人、使用人或者实施涉及房屋安全行为的单位、个人采取安全保护措施,排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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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新购商品房实行购房补贴
操作流程
根据《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促进中心城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益政办发[2014]18号)的规定,对符合市财政给予契税补贴的新购商品房者,申请购房补贴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新购商品房者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购房合同、缴纳契税(契税纳税凭证需原件1份、地税部门盖章复印件3份),取得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后,可本人或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向益阳市房管局政务中心窗口申请购房补贴,由益阳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具体负责购房补贴受理及审核工作。

二、申请补贴的购房者需提供如下资料:
(一)购房补贴申请表原件;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授权委托书原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的);
(四)购房合同原件;
(五)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复印件;
(六)契税纳税凭证复印件;
(七)申请人银行储蓄卡复印件;
(八)其他必要资料。

三、对符合条件以及提供资料齐全的购房者,由益阳市房屋产权产籍管理处审核后每周汇总应补贴数额,向市财政局政务中心窗口提交购房补贴汇总表。

四、市财政局复核并按程序报市政府审批后,将购房补贴资金按月直接拨付给补贴对象提供的银行卡账号。

附:1、益阳市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
2、益阳市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授权委托书。

益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4年10月8日
益阳市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申请表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银行卡账号联系
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项目名称房号
面积(㎡)房屋总价款(元)
合同签订日期预告登记证明编号
所缴契税金额(元)应补贴金额(元)
申请人意见
申请人承诺:所提交的申请资料、各项信息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性,如有不实,由申请人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房管部门
受理意见年月日
房管部门
审核意见
年月日
财政部门
复核意见
年月日
益阳市新购商品房购房补贴
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人: XX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被授权委托人:XXX
工作单位:
证件类型: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授权委托事项:
XX委托XXX前来益阳市房管局办理XXXX项目XX栋XX号房屋的购房补贴手续,且XX的授权委托真实、合法、有效,如有不实,概由授权委托人XX承担一切责任。

授权委托人(签章):
被授权委托人(签章):
房地产开发公司(签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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