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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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一、引言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出资或控股的企业,其重要性在于其所拥有的资源和影响力。

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对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探讨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二、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概述1. 定义: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在法律、制度和管理等方面约束下,实现公司内部权利与责任分配、管理层与股东之间权利关系协调以及监督机制建立等方面的一种组织形式。

2. 目的:保障国有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

3. 特点:政府干预较大,股权分散程度低,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置不同于民营企业。

三、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主体1. 股东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决定重大事项,并选举董事长、董事等。

2. 董事会:是执行机构,负责决策执行公司战略,并监督经营管理。

3. 监事会:是监督机构,负责对董事会、高管层及其职责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四、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的制度设计1. 股权结构:国有资本占比较高,但也存在少数股东。

2. 董事会:应当设立独立董事,加强内部监管和风险控制。

3. 监事会:应当设立专职监事,并加强对公司财务和经营状况的审计监督。

4. 内部控制制度: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防范各类风险。

五、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及改进1. 问题:政府干预过多,股权分散程度低、董事会和监事会设置不合理等问题导致公司治理效率低下。

2. 改进方向:加强法律法规建设,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设置和运作方式,并引入市场化机制提高国有企业的竞争力。

六、结论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公司治理方面需要更加注重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机构设置和运作方式,并加强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以提高国有企业的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导下,以党的全面领导为核心,以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为基础,以建设现代企业制度为主线,以市场化改革和依法治理为基本途径,以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为目标,形成的一种具有中国特色的公司治理模式。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党的全面领导: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党委在国有企业重大决策中的核心作用。

党委统一领导,校企结合,政企融合,实现了企业内部政治稳定和发展的良好基础。

2.公司法人治理: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以公司法为基本依据,规定了公司的组织结构、权责关系、经营活动等方面的各项规制,保障了公司的法人治理。

3.董事会治理:在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中,董事会是公司决策的核心机构,负责制定战略规划、监督企业经营管理和高管层的任职与奖惩。

董事会成员多数由党委委派,确保企业管理与党的方针政策的一致性。

4.高级经营管理层治理: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注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高级经营管理层的选拔、考核和激励机制。

通过市场化的竞争选拔优秀人才,运用现代管理方法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

5.股东权益保护: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强调保护股东的权益,建立健全的股东权益保护机制。

加强信息披露,完善投资者关系,提高企业透明度,保护股东合法权益。

6.市场化改革与依法治理: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积极推进市场化改革和依法治理,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依法保护各类主体的合法权益。

7.多元化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促进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通过引入非公有制股东,注入市场活力,提高企业竞争力。

在以上特点的指导下,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体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一方面,企业的企业政治稳定,为国家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另一方面,企业的生产经营效益不断提高,为国家经济发展带来了积极的推动力。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将党组织纳入公司治理结构,明确其在公司决策、执行和监督各环节中的职责和权限。
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提高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凝聚力,发挥党员在公司治理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推动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的有机融合
促进党组织与公司治理结构在人员、制度、机制等方面的有机融合,形成协同作用,共同推动国有企业 的高质量发展。
06
利益绑定,降低代理成本,提高公司治理效果。
晋升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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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完善的晋升通道和晋升制度,激励员工不断提升自身能力
,为企业培养优秀人才。
当前国有企业公司治理面临的主要挑战
股权结构不合理
董事会职能弱化
部分国有企业股权过于集中,导致决策效 率低下,难以充分发挥混改优势。
部分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构成单一,缺乏 独立性和专业性,难以对企业决策进行有 效监督。
管理层激励不足
治理文化与企业文化融合困难
部分国有企业管理层激励机制不完善,薪 酬水平与市场脱节,难以吸引和留住优秀 人才。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在治理理念、企业文 化等方面存在差异,混改后如何实现两者 融合是一大挑战。
05
完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建 议
强化股东权益保护,完善股东诉讼制度
增强股东权益意识
结论与展望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与成效总结
股权结构集中
国有企业通常由国家或政府持有大部分股权,这使得企业 在决策过程中能够更好地体现国家意志和战略导向。
管理层级分明
国有企业通常采取层级分明的管理结构,确保决策权和执 行权的有效分离和制约,有利于企业稳定运营。
重视社会责任
国有企业在治理过程中,往往更加注重企业的社会责任, 不仅追求经济效益,还要兼顾社会效益。
通过教育和宣传,增强国有企业股东的权益意识,让他们更加了 解自己的权益和责任。

试析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试析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试析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是指国有企业内部权力分配和组织管理的结构体系。

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开放以来经历了多次调整和完善,逐渐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特殊模式。

首先,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主要由三个层次构成:所有权层、经营层和监督层。

所有权层是国资委或其他资产监管机构,作为国家的代表行使出资人权益;经营层是企业领导班子、董事会和经理层,负责企业日常经营管理和决策;监督层是监事会和其他监督机构,主要负责对经营层的决策和行为进行监督。

这种三层结构旨在实现所有权、经营权和监督权的相互制衡,确保有效的公司治理。

其次,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些特点。

首先是政府干预较多。

国资委作为国有企业的所有者代表,往往在经营决策和重大事项上有较大的影响力,政府部门也常常参与企业运营和决策。

这种现象可能导致国有企业的经营决策与市场经济的要求不太符合,影响到企业的效益和竞争力。

其次是职工持股较多。

我国国有企业普遍实行员工持股工作,通过职工持股和股权分置,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由于职工持股比例过高,可能导致决策流程复杂、效率低下,难以做出迅速有效的决策。

再次是法人治理结构不够完善。

虽然我国已经建立了法人治理结构,规定了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机构,但在实际操作中,往往存在董事会职权分散、决策效率低下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还需要进一步和完善。

首先,要加强权力分离和制衡机制,明确各级机构的职责和权限,在实际操作中要坚守市场经济的原则,减少政府的干预。

其次,要推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完善,强化企业董事会的监督和决策权,提高企业的治理效能。

同时,要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对经营层的监督和约束,防止腐败和权力滥用。

此外,要加强企业间的信息共享和交流,提高国有企业的整体竞争力和市场效率。

总的来说,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在开放以来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3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具有较为明显的层级关 系,管理层在决策和执行过程中需要遵循国家 和政府的战略和政策导向。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01
保障国有资产安全
通过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和监督,
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家利益。
02
提高企业管理水平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促进企业管理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高企业
研究方法
本研究采用文献综述和案例分析相结合的方法,通过对国内 外相关文献的梳理和评价,结合实际案例的分析,探究国有 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及其优化路径。
02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概述
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
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组织形式,旨在确保公司管理层在追求 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同时,能够充分考虑股东、员工、客户和 其他利益相关者的权益,从而确保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
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会成员主要来自国家投资机 构或相关政府部门,这些成员通常具有较高的行 政级别和政治背景。
国有独资公司的管理层通常由政府直接任命,具 有较高的行政级别和决策权。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
01
02
03
04
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通过持 有股份对其他企业实施控股的 企业,其公司治理结构具有较 为明显的市场性特点。
强化监事会的监督职责
明确监事会的监督职责和监督范围,加强对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监督。
建立监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提高监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确保监事会能够客观、公正 地履行监督职责。
建立职业经理人制度
建立职业经理人选聘机制
通过公开招聘、内部选拔等方式,选聘优秀的职业经理人担任公司高级管理 职位。
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国有企业公 司治理结构的变革和创新路径,以及 如何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等手段来完 善治理结构,提高企业绩效和市场竞 争力。同时,也需要关注政策环境、 市场环境、企业文化等多种因素的综 合影响,为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 优化提供更加全面的理论指导和实践 借鉴。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分析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分析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分析1. 引言国有企业作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其治理结构的优化和调整对于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将对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政策制定和执行提供参考。

2.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概述国有企业治理结构是指在国有企业中,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关系和相互制衡机制。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目的是保证企业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有效性,维护国家利益和股东权益,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3.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主要问题3.1 权责不分明在国有企业中,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关系不清晰,容易出现权力过分集中、监督不力等问题。

3.2 股东大会作用有限股东大会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不够突出,有时难以发挥对董事会和高管层的有效监督和制约。

3.3 内部人控制现象严重国有企业中存在一定程度的内部人控制现象,高管层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损害国家利益和股东权益。

3.4 激励机制不完善国有企业的激励机制往往过于注重短期绩效,忽视长期发展,导致高管层可能为了追求业绩而牺牲企业长远利益。

4.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优化建议4.1 完善权责分配机制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之间的权责关系,实现权力制衡和有效监督。

4.2 强化股东大会作用提高股东大会在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的地位和作用,加强对董事会和高管层的监督。

4.3 遏制内部人控制现象加强对国有企业高管层的监管,完善内部控制制度,防止内部人控制现象。

4.4 优化激励机制建立与国有企业长远发展相结合的激励机制,鼓励高管层关注企业长期利益。

5. 结论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优化是提高企业效率和竞争力的关键。

通过完善权责分配机制、强化股东大会作用、遏制内部人控制现象和优化激励机制等方面的改革,有助于解决国有企业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
一、引言
国有企业是国家所有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公司治理具有特殊性。

本文将从国有企业的背景和特点、公司治理结构、权力分配机制、监督机制等多个方面进行详细探讨,旨在深入了解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的实质。

二、国有企业背景和特点
1.国有企业的定义及发展历程
2.国有企业的法律地位和职能
3.国有企业的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
4.国有企业的利益关系和利益平衡
三、公司治理结构
1.股东大会
a.股东大会的职责和权力
b.股东大会的组织和运作方式
2.董事会
b.董事会的组成和角色分工
3.监事会
a.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
b.监事会的组成和监督机制
四、权力分配机制
1.国有资产监管机构
a.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b.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组织和运作方式
2.的干预和支持
a.的干预机制和方法
b.的支持政策和措施
3.内部控制与监督
a.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b.内部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作
五、监督机制
1.外部监督机构
b.监管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2.内部监督机构
a.内部审计的职责和权力
b.内部监察的职责和权力
六、附件
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国有企业的相关法律法规
2.公司治理相关研究报告
3.国有企业的典型案例分析
七、法律名词及注释
本文中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包括但不限于:
1.国有企业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企业法。

2.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3.股权:指股东对公司所有的权益。

国有企业治理架构

国有企业治理架构

国有企业治理架构国有企业治理架构是指国家对于国有企业所设立的治理机构和规章制度。

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体制中拥有重要地位,其治理结构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国有企业的经营状况和效益。

本文将就国有企业治理架构的重要性、特点和现状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治理架构的重要性国有企业在我国经济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它们不仅代表着国家资本的利益,还承担着社会责任。

而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是保障其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一个完善的治理架构可以有效地调节企业内部各方利益,保证企业长期稳定的经营,确保企业有效履行社会责任。

二、国有企业治理架构的特点国有企业治理架构相较于非国有企业有其独特之处。

首先,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具有公众性和政治性,需要考虑国家资本和公众利益的双重考量。

其次,国有企业的管理层通常由政府或政府指定的代表组成,与市场企业的股东、董事会等机构形式有所不同。

再次,国有企业的治理结构需要兼顾企业效益和社会责任,有时候要在二者之间做出权衡。

三、国有企业治理架构的现状目前,我国国有企业治理架构存在一些问题。

一是权责不清,一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滥用职权,导致国有企业出现管理混乱、效益下降的问题。

二是内部监管不到位,一些国有企业出现腐败问题,长期以来没有得到有效的监管和惩处。

三是决策体系不够科学,一些国有企业决策缺乏市场化、专业化的思维,导致企业战略走向错误,无法适应市场需求。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治理架构是国有企业发展的重要基础,它的完善关系到国有企业长远发展的方向和效益。

因此,需要加强对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视,建立健全的治理机构和规章制度,确保国有企业能够持续稳定地健康发展。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及其完善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及其完善

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及其完善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有企业的改革,国有控股公司在中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然而,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和架构,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也面临着一系列的挑战和问题。

本文将探讨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并提出完善的策略和措施。

一、国有控股公司的特点国有控股公司是指国家在经济活动中充当控制股东的公司。

与私营企业相比,国有控股公司具有以下几个特点:首先,国有控股公司的资本主要来自国家,具有较大的规模和资源;其次,国有控股公司通常有明确的政府背景和战略定位,与国家的经济发展密切相关;再次,国有控股公司在某些重要和敏感行业中具有垄断地位,在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

二、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尽管国有控股公司在中国经济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但其治理结构仍面临着一些问题。

首先,由于政府的干预和干预,国有控股公司的决策过程可能存在非市场化和非透明化的问题,影响其经营效率和市场竞争力。

其次,国有控股公司的权力结构可能不够清晰,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力分配不平衡,导致公司治理决策难以达成一致。

另外,国有控股公司在董事会和监事会中存在着一些制度性问题,如成员选拔机制不完善、监督职能不到位等,影响了公司治理的有效性。

三、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要完善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需要采取一系列的策略和措施。

首先,应加强国有控股公司的法律法规建设,明确国有股权的行使方式和权益保护机制,提高治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其次,应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督职能,确保国有控股公司的决策程序科学合规、信息披露及时准确。

另外,应建立健全董事会和监事会的选任机制,引入独立董事和独立监事,提高公司治理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此外,还应强化国有控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确保公司的财务状况透明,规避潜在的风险和腐败问题。

四、国有控股公司治理结构的国际经验借鉴在完善国有控股公司的治理结构上,可以借鉴一些国际上的成功经验。

例如,可以学习发达国家对国有控股公司进行有效监管和约束的经验,加强外部机构对国有控股公司的审计和评估。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公司治理是指组织和管理公司内部各种权力关系、利益关系,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并为公司创造价值的一种制度安排。

在国有企业中,由于其特殊性,公司治理更显重要。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特殊性进行探讨。

一、国有企业的法定地位国有企业是国家控制或参股的企业,其法定地位与其他企业不同。

国有企业受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并承担着国家赋予的社会责任。

其管理和运营需要以国家利益为出发点,兼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与企业权力关系在国有企业中,拥有特殊的权力地位,对企业具有控制和监督职责。

对企业的干预和指导常常影响着企业的决策和经营行为。

同时,也承担着改革、调整和发展国有企业的责任。

三、国有企业的社会责任国有企业不仅要追求经济效益,还要承担社会责任。

这包括为国家经济发展作出贡献、保障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等。

国有企业在决策和管理中需要兼顾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合理配置资源,提高效率。

四、国有企业的股东结构国有企业的股东结构相对复杂,可能包括、其他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等。

这些股东之间存在着复杂的权益关系和利益冲突。

为保证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稳定性和效能性,需要建立和完善适合国有企业特点的股东关系机制。

五、国有企业的监管机制国有企业的监管机制也具有特殊性。

和相关部门对国有企业进行监督和管理,既要确保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履行职责,又要避免过度干预和管理。

监管机制应当尊重企业的独立性和市场化运作,并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

以上是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特殊性的一些主要方面,针对这些特点,国有企业在公司治理中面临一些挑战和困惑。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可以在以下方面加以完善:一、建立健全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企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包括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的组织和职责明确,实现权力的制衡和监督。

二、加强内部控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建立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和内部审计,提高企业管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国有企业治理架构

国有企业治理架构

国有企业治理架构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国有企业的治理架构对于提高经济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高管团队以及内部控制的角度探讨国有企业治理架构的优化方向和挑战。

一、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基础,它包括股权结构、产权结构和法人治理结构等方面。

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在于减少政府干预,加强监管。

1. 股权结构国有企业的股权结构决定了公司治理结构的性质和特点。

在优化股权结构时,应当注重引入多元化的股东,增加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的平衡,以减少政府对企业的过度干预。

同时,建立健全的信息披露制度,增加股东的知情权和投票权,提高对公司治理的监督力度。

2. 产权结构国有企业的产权结构是国有资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优化产权结构时,应当坚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原则,避免将国有资产转化为私有财产。

此外,要加强对国有资产交易的监管,确保交易的公平公正。

3. 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应当遵循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的法人治理机制。

首先,要明确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加强对董事会成员的任职资格和履职能力的审查;其次,要建立独立的监事会,加强对董事会的监督;最后,要完善与高管团队、员工以及股东之间的沟通机制,形成有效的利益平衡。

二、董事会作为国有企业治理的核心机构,董事会的组织结构和运行方式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为了提高董事会的效能,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 独立董事引入独立董事是优化董事会的重要举措。

独立董事不受利益关系的限制,能够提供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有效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和高管团队的履职情况。

2. 董事会成员的选择与培养董事会成员的选择应当基于其专业背景、经验和道德品质等因素进行评估。

同时,要加强对董事会成员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公司治理的理解和把握能力。

3. 董事会的运作董事会应当定期召开会议,对企业的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和风险管理等事项进行决策。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制度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制度

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制度是在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逐步建立和完善的,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国有企业的发展需求。

以下是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一些主要特点:1. 国有资产监管体制:-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负责行使国有股东权益,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监管和管理。

-强调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国有企业的经济效益。

2. 法人治理结构:-引入现代公司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强调法人治理结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负责企业经营决策,监事会履行监督职责,经理层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3. 股权激励机制:-推行股权激励,引入员工持股计划,以激发员工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绩效。

-通过员工持股和股权激励,形成企业全员共享企业发展成果的机制。

4. 董事会独立性:-强调董事会的独立性,设立独立董事,提高董事会的决策独立性和专业性。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加强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的监督。

5.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提倡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公开企业经营状况、财务信息等重要信息。

-改进公司治理报告制度,使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公司治理状况。

6. 社会责任:-强调企业社会责任,注重环境保护、社会公益等方面的履行。

-鼓励国有企业在扶贫、就业、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推动企业可持续发展。

7. 市场化运作:-鼓励国有企业实行市场化运作,引入市场机制,提高经济效益。

-引入股权多元化,促进国有企业引入战略投资者,推动企业更好地适应市场竞争。

8. 党委领导和公司法人治理的有机结合:-党委领导和法人治理结构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领导作用。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公司治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国有企业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这些特点体现了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制度的一些主要方面,旨在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透明度和效益。

这也是中国在国有企业改革方面不断探索和完善的过程。

国有企业企业治理

国有企业企业治理

国有企业企业治理国有企业企业治理是指国家拥有控制权或所有权的企业在经营活动中进行决策、监督和管理的过程。

国有企业在我国的经济体制中起着重要的作用,因此其企业治理的规范与完善对于我国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面将从国有企业企业治理的定义、特点、现状和对策四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国有企业企业治理的定义国有企业企业治理是指国有企业在其内部组织结构、决策程序、所有权关系、董事会和监事会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和规范。

企业治理是指企业内部各种关系的协调和监督机制,是企业顺利运行和发展的重要保障。

二、国有企业企业治理的特点国有企业企业治理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政府所有权: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政府,这是国有企业企业治理的根本特点。

2. 国家利益导向:国有企业的经营目标主要是为了国家利益和社会利益,而不是盈利为唯一目标。

3. 组织结构复杂: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通常比私营企业更为庞大和复杂,治理难度也较大。

4. 政府干预度高:政府在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往往会存在一定程度的干预,直接影响企业的决策和运营。

三、国有企业企业治理的现状目前,我国国有企业企业治理存在一些问题:1. 决策机制不完善:国有企业决策机制不够灵活,缺乏市场竞争机制。

2. 监督机制弱化:国有企业监督机制不健全,治理不够规范,存在腐败现象。

3. 资源配置效率低:国有企业在资源配置中存在浪费和不透明等问题。

4. 人才管理不当:国有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管理层人员质量有待提高。

四、国有企业企业治理的对策为了完善国有企业企业治理,我们可以采取以下对策:1. 健全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的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

2. 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健全国有企业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内部监督和审计工作。

3. 提升管理水平:加强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和人员培训,提高管理者的专业素养。

4. 强化外部监督:加强政府和社会的监督,推动政府干预度适度化,防止腐败现象发生。

探析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探析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是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对于 企业的长期成功和国家的经济 发展至关重要。
公司治理结构的演变过程
从家族式治理到职业经理人治理
01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的规范化,家族式治理逐渐向职业经理
人治理转变,强调专业化和规范化。
从单一股权结构到多元化股权结构
02
随着股权的分散和投资者的多样化,单一股权结构逐渐向多元
提高监事会成员的专业素质
监事会成员应具备财务、法律、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以便更好 地履行监督职责。
建立监事会报告制度
监事会应定期向股东大会报告监督情况,确保信息的透明度。
推行独立董事制度
增加独立董事的比例
提高独立董事在董事会中的比例,增强其话语权。
明确独立董事的职责与权利
独立董事应参与公司重大决策,并对董事会决策进行监督 。
02
它包括股东、董事会、高级管理 层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关系 ,以及公司的组织结构、责任、 权利和利益分配等方面的规定。
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可以提高 公司的透明度、责任性和可持 续性,从而增加投资者信心。
有助于减少管理层的机会主义 行为,降低公司的代理成本, 并提高公司的价值和绩效。
职业经理人制度
在许多国家的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中,职业经理人被聘 为公司的管理层,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国外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启示
建立多元化的股权结构
我国国有企业应该逐步引入多元化的股权结构, 通过多个股东的共同参与,降低单一股东的绝对 控制力,提高公司的治理效果。
引入独立董事制度
我国国有企业可以考虑引入独立董事制度,增强 董事会的监督作用,提高公司的透明度和治理水 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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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

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

比较分析我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与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以及各自的利弊;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一直以来是我国国企改革的方向;改革的主要手段就是将国有企业先进行公司制改革,再进行股份制改造,然后挑选部分改制后的企业上市;政府试图通过这种方式来完善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提高企业的经营效益,也就是说倾向于采用市场型公司治理结构;改制后的企业或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从理论上讲,要比原有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有所改善,但是根本问题似乎并没有解决;突出具有两方面的特点:一是股权结构和国有资本主体;在股份公司中,国家股和法人股所占比例过大;可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太小,相当一部分股份不能流通,失去了股票的生命力,也使股票市场调配资源的功能得不到发挥;国家股和法人股不能流通使得股票真实价值无法在市场上实现,控股单位就不可能非常关心股价波动,因此也不可能关心公司的业绩,但是控股单位又有权决定上市公司的管理层和业务,因此而形成的公司治理结构也就不会对企业管理层产生监督和激励;2、内部人控制;二是内部人控制;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实际上将以前改革措施中已经出现的内部人控制问题变得更为严重;原因是多方面的:第一,国有资产的剩余索取权和控制权缺乏人格化代表,两权的不统一加大了代理成本;第二,缺乏经理人市场,代理人的选择问题仍然没有解决,“官本位”的制度性原因始终存在;上述两个特点带来了我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治理的弊端:一是股权结构不利于中小股东利益的实现,难以抑制大股东绝对操纵董事会现象等;当唯一大股东是国家时问题更严重,因为它为政府在实质上支配公司提供了条件,结果是上市公司成为“翻牌公司”;由于国家股的最终所有权并不明确,导致资产收益和偿债责任缺少明确的主体;剩余控制权和索取权对于国家股的代理人来说是不统一的,从而他们的监督权和控制权成为“廉价投票权”,内部人只要花较小的代价就可以合谋侵害企业其他股东的利益;二是内部人控制带来的后果,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不能对董事会进行有效约束,董事会缺乏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监事会形同虚设,外部控制机制缺乏或扭曲,激励机制弱;尽管如此,目前我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在执行国家的产业政策,利于市场调控等方面还是具有优势的;我国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企业的治理结构有以下的特点:一是民营企业的股权大多绝对集中于家族,企业资产与家族财产之间没有严格的界限,企业的利润或亏损完全由家族成员按非市场原则共同负担,“企业即家,家即企业”的特征非常明显;二是大多数民营企业内部,创业家族兼有企业所有者和经营者双重身份,即:董事长兼总经理,并且企业的决策权、执行权和监督权均由创业家族内部成员所控制;三是民营企业的典型组织架构是以企业创始人为集权核心的一种环状“差序”结构,即“家长”作为企业的精神领袖居于所有治理层级的中心,围绕这一权力核心生成一个紧密治理层,然后再以这个治理层为核心联结一个更大范围的亲友圈;四是许多民营企业内部,企业各项专业化职能的运作很大程度上依靠家族成员之间长期共同生活所形成的一系列非正式行为控制机制来自我执行和实施,“人治”色彩浓厚;五是为了维系整个企业对家长权威的向心力和对家族价值的认同度,“家长”对核心治理层内的人事安排往往是“个人能力”、“血缘亲疏”和“企业忠诚度”三个方面综合考评的结果,而“家长”本人作为同样要受“家法”约束的家族一员往往只具有在家族内部培养选择继续人的权力和意愿,“家长”身份及其权威大多情况下是世袭的;上述两个特点带来了我国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企业公司治理的弊端:一是家族式治理模式导致民营企业战略决策失误,缺乏来自内、外有效的监控、反馈和制约,使得决策的正确性和准确性大打折扣;二是企业缺乏科学有效的治理机制;凭经营者主观的经验和常识,靠简单的信任和亲情去约束人,以人情代替制度,其代价必然是治理的漏洞、经济的损失和亲情的失落;三是企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独裁和集权化倾向严重;四是家族式治理模式使得企业短期投机行为严重;五是信息不对称,导致内部交易成本上升;依靠原有的那种缺乏规范的信息系统只能支持中小规模的私营企业,对大规模私营企业难以将非理性治理转化为理性治理,导致企业的激励机制、竞争机制、约束机制无法实施,更难以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战略性的业务流程重组,使企业不断地受到经营失败的威胁;六是家族式治理模式无法适应企业对人才的更高需求,必然影响民营企业的持续发展;尽管如此,民营企业的治理结构对于获得有效激励、目标价值趋同性、有效决策等方面还是具有优势的,一定程度上支撑了我国民营企业的迅速发展;通过分析两种企业治理模式的特点和利弊,除了差别以外,发现我国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公司和民营企业含民营控股企业公司在内部人控制、监督机制不健全、信息不对称等方面的缺点具有相似性;。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

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一、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

首先,它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从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化为一个公司制的市场竞争中的商业实体。

由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诞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制度环境和传统计划模式的影响和制约.其次,它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伴随现代企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

二、所有者到位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

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

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

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

(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实行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深圳、上海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安排或是尝试。

但从整体上讲这仍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与企业脱钩,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更加明确了,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角色却未能做出相应的安排。

在目前的体制下,财政部负责资产和税收;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负责监管;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党的工作、人事、纪检、审计;经贸委、计委负责政策和协调。

但企业的发展战略、股权变更、资产处置、收购、兼并活动、上市、清盘这些重大问题已超出经理班子和董事会的职权,应由股东批准、决定。

企业在碰到这些问题时找不到股东或所有者的代表机构。

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建立起一个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其结果可能导致两个极端,即内部人控制或政府部门的多头干预。

三、股权单一化及解决的途径中国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股权单一化,即多是国有独资公司。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一个多元、分散、可流动的股权结构上的组织形态。

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

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

我国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中国的企业治理可以分为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两种类型。

尽管它们的目标都是增加企业的价值和收益,但它们之间的公司治理模式和运作方式存在显著的差异。

下面将简要介绍中国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特点、异同。

1.国有企业的组织结构相对复杂,其目标不仅仅是增加股东的财富,而是体现政府和社会利益的统筹平衡,因此在公司治理中政府参与度高。

2.国有企业管理制度较为庞大,拥有复杂的权力分配渠道,规章制度冗长,较难有效监督。

3.在决策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国有企业需要考虑政治上的因素,并追求政治利益和政治安全,因此决策速度较慢。

4.由于营销体系单一,市场不稳定性较高,因此国有企业的资产运营风险较大。

1.民营企业的管理制度相对简单,决策速度更快,对于市场的变化更加敏感。

2.民营企业的所有权和管理层之间的关系较为清晰,公司治理相对有效。

3.较少受到外界政治因素的影响,能够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促进企业的快速发展。

4.由于其资本来源较为单一,容易受到资金流动性的影响,对资本的运营管理要求更高。

1.国有企业的管理机制相对僵化,民营企业更加灵活。

2.国有企业的决策过程常常受到政治干预,而民营企业受到市场的影响更多。

3.国有企业更加注重国家利益和社会效益,在增加股东财富的同时也要考虑政府和社会的期望。

而民营企业更加注重财务利益和股东的收益。

4.在投入和资本运营方面,国有企业有政府背景和资源优势,但民营企业更加注重资本使用效率,并借助市场机制获得商业机会。

总之,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的公司治理在结构、权利分配、决策机制以及资本运营等方面存在很大差异。

了解这些差异,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企业的运作机制,更好地制定和执行公司治理策略。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解读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解读

完善董事会制度
加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完善董事 会内部的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
推进市场化改革
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和加强企业自主权 ,推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
加强监事会作用
完善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加强监事会对 企业财务和经营管理的监督作用。
优化管理层激励
建立合理的管理层薪酬结构和激励制度, 提高企业管理层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规模和影响力
国有企业通常规模较大,对国家经 济和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影响。
政策优惠
国有企业通常享有政策优惠和政府 支持,如贷款、税收减免等。
国有企业的分类
中央企业
地方企业
由中央政府直接管理,承担国家战略任务, 如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
由地方政府管理,主要服务于地方经济和战 略目标,如各省市的国有企业。
04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改 革与发展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改革历程
初步探索阶段
20世纪80年代初,国有企业开始进行内部体制改革,尝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探索法人 治理结构。
逐步推进阶段
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国有企业开始逐步推进法人治理 结构改革。
深化改革阶段
21世纪初至今,国有企业进一步深化法人治理结构改革,加强市场化、现代化、法制化建 设。
法人治理结构通常由股东大会人治理结构的意义
1 2 3
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法人治理结构规定了企业的组织结构和职责, 确保企业遵守相关法律和监管要求,避免违法 行为和不当行为。
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能够明确各层级职责,提 高企业决策效率和执行力,进而提高企业运营 效率。
01
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

浅谈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指国有企业在运作和管理过程中,建立的一套组织结构和决策机制,以管理企业内部事务和规范管理行为。

在当今社会经济中,国有企业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在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一、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基本特点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以下基本特点:一是政府控制。

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由政府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利。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必然受到政府的直接管控和监督。

二是法人独立性。

国有企业作为法人,享有独立的权利和义务,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

三是决策机制的集中性。

由于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因此在决策机制上往往表现为集中的特点,政府通过一系列机构和程序来行使对国有企业的管理和控制。

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主要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董事会、监事会以及管理层。

企业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的法人代表,负责代表企业行使法律权利和履行法律义务;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对企业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监事会是对企业董事会及其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的机构;管理层则是企业的业务经营管理者,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策,并对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负责。

尽管国有企业的法人治理结构具有一定的特点和优势,但在实际运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政府干预过多,影响了企业独立经营的能力。

由于政府的直接管控和干预,一些国有企业在经营中往往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导致企业决策的不够灵活和高效。

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功能不足,导致一些国有企业在决策和管理中出现了一些失误和问题。

管理层的能力和水平不高,导致企业的经营管理不够科学和规范。

监事会的监督功能不够,导致一些国有企业在经营中存在管理漏洞和风险。

为了解决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存在的问题,需要进行一系列的改革。

政府要适度减少对国有企业的干预,保障企业的独立经营和自主决策的权利。

加强董事会对企业的监督和决策功能,提高董事会的独立性和专业水平。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国有企业是指由国家或国家控股的法人组织承担主要出资、控股或具有控制地位的企业。

国有企业具有国家意愿和战略定位的特殊属性,其公司治理结构影响着国有企业的效率、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对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特点之一是政府控制。

国有企业的控股权或控制权主要掌握在政府手中,政府通过委派或推选企业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来实现对企业的管理。

政府在决策过程中起到重要作用,其主要目的是维护国家利益和实现国家战略目标。

然而,过度政府干预的问题也存在。

政府掌握决策权和资源分配权,容易导致官员任性妄为、亲朋好友主义等问题,从而影响企业的经营效益和公平性。

此外,政府在一些重大决策中可能受到官僚主义、利益集团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及时调整和优化企业经营战略。

为了弥补政府干预带来的问题,我国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逐渐向现代公司治理模式靠拢。

一方面,国有企业逐步建立了以董事会为核心的决策机制,更好地实现企业的目标管理和决策的公正性;另一方面,国有企业逐渐引入市场化机制,通过市场竞争和市场导向的方式来实现企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在董事会的设置中,国有企业采用了多元化的方式。

董事会由政府代表、职工代表、股东代表等构成,以实现多元利益的平衡和协调。

政府代表可以维护国家利益和国有企业的战略目标,职工代表可以保护职工权益和维护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股东代表可以更好地保护股东权益和推动企业的经营效益。

然而,这种公司治理结构也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不同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权益和关系可能产生冲突和矛盾,导致董事会决策的难以达成一致。

其次,职工代表在董事会中的地位和话语权相对较低,难以真正发挥作用。

此外,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和高层管理人员的选择和选拔中,政治因素仍然存在,容易影响到企业的人才选拔和整体治理水平。

为了进一步完善我国国有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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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特点:一、初始状态、约束条件和变迁方式中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产生和发展具有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不同的初始状态和约束条件。

首先,它是宏观经济体制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即从计划体制下的生产经营单位转化为一个公司制的市场竞争中的商业实体。

由此,公司治理结构的诞生和发展必然受到客观制度环境和传统计划模式的影响和制约。

其次,它是一个以人为设计和干预为主导的制度创新和突变的过程,而不是一个伴随现代企业的发展应运而生的自发演变过程。

二、所有者到位的制度安排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是确保所有者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

而当前国有企业改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所有者缺位”。

从产权上讲国有企业是国家(包括各级政府)所有,这在法律上讲应该是明确的。

问题表现在:(1)没有一套比较完善的制度安排来体现这个所有权。

(2)这个所有权的分割、流动在法律、政策上和实践中都有较大的障碍。

对于第一个问题,目前实行的国家授权投资机构,深圳、上海建立的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国有资产控股公司可以看作是一种特殊的安排或是尝试。

但从整体上讲这仍有待研究、解决的问题。

随着政府机构改革,政府机构与企业脱钩,政府在市场中的角色更加明确了,但政府作为国有资产的所有者的角色却未能做出相应的安排。

在目前的体制下,财政部负责资产和税收;人行、证监会、保监会、外管局等负责监管;企业工委和金融工委负责党的工作、人事、纪检、审计;经贸委、计委负责政策和协调。

但企业的发展战略、股权变更、资产处置、收购、兼并活动、上市、清盘这些重大问题已超出经理班子和董事会的职权,应由股东批准、决定。

企业在碰到这些问题时找不到股东或所有者的代表机构。

在目前这种格局下,国有企业难以建立起一个完善、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

其结果可能导致两个极端,即内部人控制或政府部门的多头干预。

三、股权单一化及解决的途径中国国有企业产权结构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股权单一化,即多是国有独资公司。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在一个多元、分散、可流动的股权结构上的组织形态。

单一化的股权难以形成制衡,会导致内部人控制。

针对这一现象,政府有关部门、学术界提出股份制改造和股权多元化的政策和思路。

股权单一化产生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

这是计划体制的遗产。

从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实际情况看,除少部分私有企业外,多数大型公司的股权多元化是通过上市实现的。

在家族控制的私有企业和机构投资者、大众持有的上市公司之间几乎是一个空档,很难找到我们所讲的股份制公司。

股份制公司是资本主义早期为了筹集资金以满足经济规模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种企业组织形态。

现在这一形态在法律上仍存在,但在实际中一般都不再被大公司所采用。

其原因:一是由于资本市场和机构投资者的出现可以提供更加方便、有效的集资方式和投资工具。

二是不上市的股份制公司缺乏有效的市场控制。

从组织控制讲,几家股东共同持股,相互之间特别是大小股东之间存在着利益冲突,这就会削弱组织控制的功能。

三是股权流动性差,小股东或被动投资者既不可能控股,又不能流动,权益难以保障。

四是对大股东来说,吸收小股东进入企业,在获取了资金的同时,也削弱了自身对企业的控制力,增加了企业运行的组织成本,相比之下他们会选择其它的融资方式。

在当前的中国,资本市场发育不健全,股权多元化的问题不能主要依靠上市来实现。

作为一种过渡,股份制是否是一个途径呢?我以为对于中小型企业、私营企业是可行的,对于大型国有企业却存在诸多问题,盲目提倡、硬性要求还会产生负面影响。

股份制的产生主要是在银行、资本市场不发育的条件下融资方和投资方供求双方的一种结合,解决股权单一化并不是双方的动因。

因此,为了实现股权多元化而规定企业必须通过股份制改造分散股权,这本身就违背了市场规律。

从实际情况看,在市场上真正有能力购买大型公司股份的机构投资者还没有成长起来,银行持股受到法律限制,企业作为一个投资主体应主要侧重基于内部一体化、生产规模扩张的兼并与收购,脱离这个背景形成类似日本那种跨行业的企业间环形持股并不是一种好的选择。

从商业性动因考虑,股权的受让和购买双方必然会综合考虑权益保障、组织控制成本、流动性等基本因素,并与其它融资、投资方式相比较。

从法律上讲,任何一个国家的有限责任公司都要求有一定数额的股东,但实际上在公司注册时,可以使用一些名义股东并要求这些名义股东签署法律文件,保证其名义上拥有的权益属于委托人,即主要股东。

所以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多元化从法律上讲不是一个硬约束。

既然大型国有企业上市受到各种主客观条件限制,股份化从实际上讲缺乏应有的基础和条件,而且会为之付出削弱组织控制的代价;那么,解决股权单一化的出路何在呢?我认为只能通过市场的方式逐步实现。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育,机构投资者的成长和大型国有企业自身状况的改善,会有更多的大型国有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并实现股权的多元化。

四、集团内部多级法人体制中国大型国有企业成长过程中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是形成了集团内部多级法人体制。

这一状况造成战线长、信息失灵并增加了组织控制的成本。

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多级法人体制实际上是多级的投资中心,由此形成了集团内部扭曲的利益主体格局。

这种格局是对公司组织资源的破坏,使集团总部失去集中配置资源的权威和能力。

从组织形态上看,现代企业是一个多级法人构成的体系。

从生产技术上讲是为了实现经济规模、合理的产品结构需要;从市场竞争和市场争夺上讲是为了进入新的区域,以占有更大的市场空间和市场份额;从交易费用理论上讲是通过纵向的扩展实现上、下游一体化,把外部市场交易变为企业内部行政配置资源。

此外还有税务、法律(避免连带责任)等方面的考虑。

从内部决策、管理上看,现代大型企业尽管组织体系庞大,但内部权力配置上却是相对集中的。

总部承担战略性决策并直接控制投资、财务、融资、人事、法律,同时在集团内部统一配置研究开发、销售、采购、广告等各项业务。

下属子公司作为一个专业化的生产和经营单位负责与生产、经营活动相关的经营性决策。

这些子公司不是投资中心,仅仅是一个利润中心或成本中心。

从法律上看,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有限责任的独立法人。

依照法律规定子公司也必须建立董事会和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子公司也不能仅由一家股东构成。

这看上去与集团内部的决策程序和权力配置不相容,但在实际上集团内部的子公司除有特殊原因外一般是集团100%拥有的(法律上的限制可以通过特殊安排来解决,前文已做说明)。

集团总部对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并不是通过子公司的董事会,而是直接由总部来实施的。

子公司董事会是一个名义上的机构,只负责签署必要的法律文件,在决策、管理系统中不是一个独立的层次。

中国国有企业中出现的多级法人、多级投资中心和扭曲的利益主体格局不仅是一个利益驱动下自发的过程,同时也表明我们对现代企业、现代企业制度认识上存在着误区。

这突出表现在:公司法中对有限责任公司实际意义上的股东数额的硬性要求;公司上市的一个必要条件是先完成股份制改造;有关部门对证券、基金、保险、银行股份制改造的规定中不允许一家股东控股或超过一定比例;把“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引入集团内部的子公司;要求集团内部子公司也建立相应的公司治理结构并成为实际运行的实体,集团总部对其子公司的管理,只能以股东地位通过子公司董事会来实施;要求集团内部子公司产权多元化,等等。

上述认识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一种盲目崇尚市场控制的理念。

看不到组织资源、组织功能的存在;脱离当前中国实际市场资源的状况,过分依赖市场控制;为了实现市场控制付出了过高的组织控制的代价;这可能导致一种最坏的结果,即组织资源破坏产生的组织控制失效和市场资源不发育产生的市场控制失灵。

五、谁是企业的“一把手”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组委托代理的制衡制度安排,那么谁是企业的“一把手”呢?这一问题的提出有其合理成份,也有其不合理成份。

首先作为一个商业性的实体,企业的运行表现为决策的形成和实施,企业内部不是一个谈判、协商的机制,而是一个纵向的行政负责系统,在这一系统中必须有人能承担更高的责任,具有更大的权力。

在这个意义上,企业应有“一把手”。

从另一方面讲公司治理结构是规范股东、董事会、经理班子责、权边界及相互关系的一组制衡制度安排。

在这个制度安排下,责任和权力是受到约束的,决策的范围和过程是有规则和程序的。

因而,股东、董事会和经理班子相互之间不是一个纵向的等级关系,而是一组授权关系。

每一方的权力和责任都受到规则的保护和约束,也就是说各方都有相对独立的权力运用空间和对应的责任,任何一方都不能越过边界,违反程序,滥用权力。

基于这个认识,企业“一把手”的说法是不准确的。

如果我们把经理班子及企业的日常运行和决策系统作为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组成部分独立出来单独观察,“一把手”的问题就比较清楚了。

因为公司治理结构中,经理班子、董事会、股东是一组相互制衡结构,而经理班子领导的管理、生产系统则是一个纵向的行政负责系统。

我们说“企业一把手”的说法不准确,是指董事长不是总经理的上级,不能因为董事会是企业的最高权力机构就把董事长视为企业的一把手。

但对于总经理领导的管理、生产系统,总经理应是“一把手”。

如果要更准确地说明这个问题还应引出公司的“首席行政执行总裁”(CEO)的概念。

在美国一般是由董事长兼任CEO的,总经理兼任首席运营总裁(COO)。

在其它国家两者是分设的。

英国的执行董事(managing director)、日本的社长都相当于美国的CEO。

在美国企业中把董事长视为一把手是因为他兼任了CEO,而不是指他担任的董事长职务。

所以更准确的说法是,担任CEO或相当于CEO 的职务的那个人是企业管理和经营系统的“一把手”。

而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之间不是领导和被领导关系,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置中也没有“一把手”。

在中国企业中没有明确相当于CEO的这一职位,一般把公司的总经理理解为CEO。

但公司法中却有一个法人代表的职务并规定由董事长担任。

在公司章程中还要说明是董事长负责制还是总经理负责制。

这是互相矛盾而又不能自圆其说的一种制度安排。

首先,公司的日常运行、管理必须有一个主要负责人,是否称为CEO并不重要,但应赋予他明确的权力和责任。

其次,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是平等的,董事长只是董事会的召集人,有的公司中董事长有两票投票权是一个特殊的安排。

董事会所有董事都是公司这个法人的代表,其代表权力的范围、内容是由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决定的。

董事长一个人作为法人代表不符合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组成的原则。

在实际中特别是在董事长负责制情况下,公司法人代表又被视为公司的CEO或“一把手”,加之目前公司董事会多由经理班子人员组成,这就必然造成董事会与经理班子、董事长与总经理之间责权边界的模糊,两者的制衡关系被削弱了,但矛盾却出现了。

第三,按照有关规定,公司的董事会和经理班子应分设,人员不能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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