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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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
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沧政字[2010]77号
【发布部门】沧州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0.10.28
【实施日期】2010.10.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沧州市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政字〔2010〕7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渤海新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沧州市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现予引发,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十月二十八日
沧州市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教育设施建设工程任务目标,解决主城区中小学建设投入少、历史欠账多、布局不合理、办学条件差的问题,大力推进主城区教育专项规划的实施,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高办学水平,促进教育协调健康发展,为把沧州打造成冀中南区域发展的增长极和隆起带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一)实施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

目前,全市上下正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把沧州打造成为冀中南区域发展的增长极、隆起带。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事业担负着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优秀人才、提供智力支持的重任,优先发展已经迫在眉睫。

而通过实施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可以大幅提升市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有效推动教育事业快速发展,培养更多的高素质建设者,为加速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二)实施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改变市区教育现状、建设标准化学校的迫切要求。

由于主城区中小学建设投入少,造成办学条件不符合国家办学标准,校舍达不到重点设防类抗震设防标准,不符合综合防灾要求。

据调查统计,主城区的51所小学中,达不到国家规范要求的有48所,近期急需建设的13所小学现有在校生1.46万人,生均建筑面积仅2.98平方米(国家标准为5.8平方米),随着城市发展的加快和居住人口的增加,小学适龄人口到2020年将增加1.2万人,现有校舍远远不足;15所中学中,有14所达不到规范要求,近期急需建设的4所(含市八中),现有在校生0.9万人,生均建筑面积仅6.55平方米(国家标准为10平方米)。

尤其是西部新城区,已经建成和正在开发的住宅小区有13个,新建、改扩建住宅面积240多万平方米,新增居住人口10万人以上,但该区域内初中只有1所十四中、小学仅有1所迎宾路小学,班容量严重超
标,均达到67人以上,2009年出现片内学生难以容纳的状况。

老城区绝大多数学校用地不足,部分学校班容量过大、运动场地狭小、专用教室匮乏、硬件设施达不到标准要求,与标准化学校的要求相比差距很大。

建校历史最长、教育质量较高的实验小学,生均占地面积仅为2.4平方米,没有运动场地,学生每周只能做两次课间操。

南环小学、迎宾小学、朝阳小学、新华小学、车站小学的生均建筑面积都不足3平方米。

市八中平均班额已达到76人,超额26人。

沧一中作为省级示范性高中,其占地面积、建筑面积严重不达标,专用教室匮乏,不仅落后于其他地市,也落后于一些县(市),甚至落后于贫困县。

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了素质教育的实施,对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极为不利,急需加以解决。

(三)实施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进一步改善民生的必然要求。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广大市民要求子女接受优质教育的愿望越来越强烈。

近年来,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建议和提案,要求进一步解决教育协调发展问题,提升教育发展水平。

市政府也确定了“坚持把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作为基本职责,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工作目标,实施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是实现目标的措施之一,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为适龄儿童提供优质教育资源,让全市人民充分享受改革发展的成果。

二、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完善体制,加大投入,将主城区基础教育三年行动计划与城市总体规划相结合,与校舍安全工程、国家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纲要相结合,与城中村改造和新民居建设相结合,与房地产开发相结合,与土地修编、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与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相结合,与教师素质工程相结合,与学前教育发展相结合,大力调整主城区中小学布局。

整合各级各类教育资源,改善办学条件,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提高标准化办学水平,积极推进义务教育
均衡发展。

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适应城市规模发展,缓解适龄人口入学压力,满足人民群众享受优质教育的强烈需求,努力兴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坚持以下原则:一是统筹规划布局,分年度实施的原则。

在市政府的领导下,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对主城区中小学布局因地制宜,一步规划到位。

近期着力解决学校承载力不足、适龄人口入学难问题,根据财力情况分三年组织实施。

二是校舍安全工程实施和建设标准化学校相结合的原则。

以国家颁布的普通中小学、中职学校建设标准和省定的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规范,以新建、迁建、改扩建为主,以加固、维修改造为辅,全面改善办学条件,新建学校达到国家标准,改扩建学校达到省级标准,提高综合防灾能力,把学校建成最安全、家长最放心的地方。

三是按隶属关系分级负责的原则。

根据“地方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市政府负责市直属学校的资金筹集和建设,并对区级进行督导和资金补助;区政府负责区属学校的资金筹集和建设。

三、总体目标任务
在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和主城区教育专项规划的指导下,逐步实现主城区“大教育”发展战略目标,利用三年的时间,投资11.58亿元,完成新建、迁建、改扩建学校21所,并对市直存在安全隐患的学校进行加固维修,以满足市区居民的孩子接受优质教育的迫切愿望和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就学,从根本上解决班容量过大问题,全面提高教育质量,让沧州的孩子享受良好的教育。

市直属学校三年内完成一中迁建、二中新建高三教学楼、三中新建教学楼、职教中心新建实训大楼、十四中征地扩建、十六中新建教学楼,同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基础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完成上级要求需加固改造的面积32.8万平方米。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区分轻重缓急、首先解决D级危房”的原则,2010年启动五中、回中、一幼、七中、十三中、十四中等D级危房拆除重建面积2万平方米;运河区三年内完成南环小学迁建、光明小学重建、迎宾路小学扩建、回民小学迁建、大和庄小学迁建、育红小学西校区(许官屯小学)新建、朝阳小学扩建、十中迁建、嘉禾小学
新建;新华区三年内完成实验小学迁建、芦家园小学扩建、邓官屯小学扩建、蔡庄子小学迁建、北环路小学迁建、新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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