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峡巴基斯坦风电二期项目钢板采购规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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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
附件一:物资采购合同N O: W13-2016XXX 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采购合同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三峡巴基斯坦风电二期项目
合同标的物名称:风机塔架钢板
(盖章受控)
2016年 05 月日
物资采购合同
买方:中建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编号:W13-2016000
卖方:签订地点:南京
项目名称:三峡巴基斯坦风电二期项目签订时间:2016年月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经买卖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品牌、交货地点及时间:
1、合同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款、品牌等:
序号合同标的物名称
型号规格(mm)
厚x宽x长
单
位
数量
综合单价
(元/吨)
合价(元)品牌
1 Q345C钢板一批详见合同附件二:合
同标的物清单
吨9908.043
2 合计: 人民币(¥元)
2、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中已包含以下内容:(1)合同标的物原价、出口包装费、税率为17%的增值税、保险及市场价格波动风险等;(2)运至买方指定港口仓库的运输费、商检费;(3)按照买方要求标识、提供复检试板并送至买方指定地址的费用;(4)合同标的物的出厂试验费、检测费和售后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3、交货地点和交货日期:
(1)交货地点:卖方负责将合同标的物运输至买方指定港口仓库并承担运输、保险等所有责任及费用。
(2)交货时间:合同标的物运抵买方指定港口仓库的日期为交货时间;每种规格钢板平均分两批分别于2016年 7月 15日与2016年 7月 31日交货至买方指定港口仓库,卖方每批次的最终交货数量及交货时间以买方的物资采购订单内容为准。如因买方海运船期调整或其他原因导致卖方不能按买方要求的时间交货时,卖方承诺不收取任何仓储及转库等费用,若在此期间发生材料价格调整,则买卖双方仍执行本合同约定的价格,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
第二条质量标准:所有合同标的物的质量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书的相关要求(详见附件三:技术要求书)。
第三条卖方对质量负责的条件及期限:
1、卖方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检验和供货,确保所供合同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本合同第二条质量标准及合同附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
2、卖方对其所供的合同标的物质量负责,如合同标的物因其质量、规格型号和品牌等与合同约定的不符或其设计、工艺、原材料等缺陷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赔偿买方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卖方所供产品及相关服务在符合质量要求的前提下,同时符合HSE(健康、安全、环境)的要求。
4、合同标的物的质保期为风电场运行全寿命周期,质保期从工程竣工业主方验收通过并签发“最终验收证书”之日起算。
第四条包装及标识:
1、每张钢板的标识要求详见合同附件三:技术要求书。
2、所有合同标的物包装应符合GB191-73《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和海运代理关于包装储运指示标志的规定。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卖方应根据合同标的物的不同形状和特点,采用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的坚固包装。该包装应适应多次搬运、远洋和内陆运输,以保证合同标的物安全无损地抵达三峡巴基斯坦风电二期项目现场。充分考虑减轻海洋盐雾环境对合同标的物本体及附件的侵蚀的外覆盖包装措施。对于为保证精确装配而需具备明亮洁净加工面的合同标的物,其加工面应采用优良、耐久的保护层(不得用油漆)以防止在安装前发生锈蚀。对于应包装不当造成的合同标的物变形、生锈等缺陷卖方负责现场免费修复或更换。
3、所有合同标的物交货时,卖方须配备足够数量的垫木以便于合同标的物的装卸及运输。
4、如采用包装箱时,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详细装箱单、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或其它质量证明资料、有关设备的技术文件、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的详细装配图等。包装箱两侧面应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发货标记(唛头)、长×宽×高、毛重、净重、包装数量、发货单位、收货人、通知人、目的地等(具体格式详见附件五:发货标记)。
卖方应对包装箱中设备零部件挂上标牌,标明其部件名称、规格型号、主设备名称或编号及其在装配图中的位置号。合同设备部件在包装箱中应堆码有序,不同部件应分开。备品备件和安装维修工具除按上述要求标记外,还应相应标上“备品备件”、“维修设备”、“试验设备”或“安装维修工具”字样,单独包装,不与其它设备部件混装于同一箱件中,在装箱单中也应加以注明。除备品备件外,不同台号的设备、工具和消耗品应分别包装。
卖方应在重量大于或等于2t的每个包装箱的相邻四侧用中文和英文按运输常用的标记标明重量、重心和吊点的位置以便于装卸和搬运。根据合同设备的特点和在运输中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醒目地标明“小心轻放”、“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以及相应的通用的标记图案。
5、买方可随时对合同标的物的整个包装过程进行监控,卖方应予以配合、引导监控人员至包装现
场进行验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根据海运航海线路及工程所在地特殊路况对合同标的物包装进行加固,如果卖方没有按照买方要求进行包装或加固,导致包装不良、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护措施而引起合同标的物变形、锈蚀、损坏、丢失等,卖方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无损耗,按理论重量验收。
第六条提交单证、技术资料及复检试板:
卖方在发货前,应提交以下单据及信息:
1、发货清单两份,一份随货,一份快递或传真至买方,发货清单中必须包括以下信息:(1)本批合同标的物的总件数;(2)每件包装单独的编号;(3)每件的包装方式、包装尺寸及重量;(4)每件包装内合同标的物的名称、规格、数量(如果是多件包装箱必须提供装箱单两份,一份塑封后贴在包装箱上,一份放入到箱内)。发货清单及每件包装箱的装箱单都需要提供电子版并在往指定仓库发货前发到买方指定邮箱 liuxiangyi@。
2、卖方须随合同标的物提供与本合同合同标的物相符的合同标的物技术资料一式两份(一份随货发运,一份邮寄给买方),根据合同标的物的不同,包括合格证、质量证明书、合同标的物说明书、检测报告、认证证书、设备的技术文件、需要组装的设备部件的详细装配图等资料,所有资料须为中英文版。
卖方随货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用中文和英文注明下述内容∶
(1) 合同号:
(2) 收货人:(业主全称)
(3) 目的地:
(4) 毛重(千克):
(5) 件号:
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3、送货清单一式两份,送货清单必须涵盖以下内容:买方单位、合同标的物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卖方代表签字后,加盖卖方单位公章,买方签字人为马永鹏。
4、属国家法定出口商检范围内的合同标的物另需提供商检换证凭单/条或商检通单。
每批钢板生产后一周内,卖方须把相应的复检试板送至买方指定地址。
第七条验收、检验和索赔:
1、卖方将合同标的物备齐发货前,应通知买方到卖方厂区集货地点对合同标的物进行外观、数量和规格型号的初步验收,买方的本次验收不能解除卖方对合同标的物内在质量所负的责任,合同标的物的结算数量以买方三峡巴基斯坦风电二期项目现场最终验收合格数量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