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思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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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思维的关系
人类生活在丰富多彩、变化万千的现实世界里,无时无刻不在运用自己的思维活动并结合数学方法去认识、利用、改造这个世界,从而不断地创造出日新月异、五彩缤纷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可以说,数学是一切科学技术的基础,一切的科学都是通过数学计算来发现并解决问题的。然而,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才是无限的,所以数学的发展与思维有着密切相关的联系。从数学诞生那天起,它就与思维结下了不解之缘。创造数学,构造数学,学习数学,研究数学,都是思维的过程,所以说数学与思维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
数学思维分为逻辑思维、形象思维、直觉思维。人的头脑分为左右脑,因此,不同的部分也负责不同的思维。逻辑思维属于左脑思维,而形象思维和直觉思维属于右脑思维。因此,要讨论数学与思维的关系,这三个方面是必不可少的,它们相互依存、密不可分。对数学思维的深刻理解,必须经历一番深沉的思索。当然,这种思索不应该是枯燥无味的,它应该充满机智、幽默和创造的活力。“深沉”的含义在于不能浅尝辄止,而应该有一种深入事物内部穷追不舍的精神。
一.数学与逻辑思维
逻辑思维,又称抽象思维,它是舍弃认识对象及具体形象,通过语言表达反应客观事物本质和内部规律性的思维。它是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反应现实的过程,具有抽象概括、间接反应、借助语言等特征。
在数学活动的过程中,逻辑思维常常成为其主线。数学与逻辑思维的关系至少可以追溯到数学还是一门经验性科学的时代。在残留的古埃及、古巴比伦、古印度和我国古代数学史料中,就已经有了简单的归纳、演绎、分析、综合的迹象。经过古希腊数学家们,特别是亚里斯多德和欧几里德的工作,数学同比较完善的形式逻辑体系结合起来,真正变成了一门演绎科学。从此,数学与逻辑总是密不可分地一起发展,数学在整个科学知识体系中成为逻辑性最强的一门科学。当然,数学与逻辑的结合程度并不总是一样的,有时十分紧密,有时却相对地松散一些。
从思维科学角度看,数学思维与逻辑思维的共同特征主要有以下几点:
(1)数学思维与逻辑思维都具有极强的符号化和形式化特征,并且在现代数理逻辑中实现了高度的统一。
(2)数学的形式结构和逻辑的形式结构都是从人这个认识主体对于客体所加的作用和动作的最普遍的协调作用中抽象出来的。
(3)数学结构和逻辑结构都是具有一定相对独立性的客观的思想事物,它们的规律在科学的各分支领域都是普遍适用的。
逻辑思维在数学中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它是数学证明的工具,是检验数学真理的时间标准。我们知道,在数学中逻辑证明起着判断数学命题真伪的作用。特别是在现代数学中,由于高度的抽象化、形式化和公理化,逻辑相容性时常成为检验数学真理的唯一标准。
逻辑思维还是数学知识理论化系统化的手段,起到“浓缩”数学知识的作用。从数学认识的过程来看,逻辑思维在各个阶段所起的作用是不同的。最初的数学探索往往从一些经验性问题开始,积累有关数学概念极其关系的原始线索,从中追寻规律性的东西。等到经验性材料积累到一定程度,理论化系统化的工作才得以进行。最后,整个数学理论被加工成一个高度抽象、简洁、优美的形式系统。数学与逻辑至此也就达到了相互包容,难分难离的程度。
二.数学与形象思维
人们常说数学是高度抽象的科学,抽象性被看做是数学的本质特征。仔细考察数学认识活动的具体过程,会发现形象思维激励着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性,常常导致重要的数学发现。
数学中的形象思维可以分为几个不同层次。
第一个层次是几何思维,这是最直接的形象思维。几何学以各种平面和空间图形为研究对象。这些图形虽然已经过抽象思维的初步加工,具有一定程度的理想化性质,但起具体和直观的特点仍很鲜明。人们看到几何图形,就可以直接联想到现实事物的各种,并从几何思维中体会到具体和抽象的基本关系,了解数学抽象化形式化的特点,积累初步的数学经验。
第二个层次是类几何思维。可以借助几何空间关系进行想想的较为间接的形象思维。它们不具备几何思维那样具体和直观的明显效果,但可以形成和几何思维累死的比较朦胧的形象。类几何思维是直观的几何思维的变形。它需要一定程度的抽象性,需要适当拜托感性直观的局限性。有些时候,为了准确把握抽象几何空间的特性,甚至需要采取一些看来很极端的做法,以防止感性直观的干扰。
数学中形象思维的第三个层次,是所谓数觉,即对各种数量关系的形象化的
感觉。这种感觉更为抽象,更为朦胧,在很多时候已进入了有神秘色彩的直觉领域。但它可以使人们有效地把握各种数学量之间的有机联系,辨认出其中的重要性质,把数学方法从一个领域过渡到另一个领域。
数学中形象思维的第四个层次,是数学观念的直觉。这是对各种数学观念的性质、相互联系以及重新组合过程的形象化感觉,它完全是数学的直觉,虽然很难用逻辑语言完全叙述清楚,但在数学的创造性思维活动中明显存在并发挥着作用。
数学想象的各种基本类型在数学发展中都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想象是数学猜测的一个重要来源,而数学猜测是导致数学发现的思想动力的基础。所以说,数学想象是数学认识活动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是数学思维中的基本要素。爱因斯坦曾经说过:“想象力比知识更重要,因为知识是有限的,而想象力概括着世界上的一切,推动着进步,并且是知识进化的源泉。严格地说,想象力是科学研究中的实在因素。”由此可见数学想象在数学和自然科学发展中何等重要!
三.数学与直觉思维
“直觉”在这里指的是对事物本质的直接领悟或洞察。数学直觉就是对于数学对象事物的某种直接领悟或洞察。这是一种不包含普通逻辑推理过程的直接悟性,属于非形式逻辑的思维活动范畴。
数学直觉的产生是不能用普通形式逻辑的推演解释清楚的。庞卡莱说:“搞算术,就如搞几何,或搞任何别的科学,需要某种与纯逻辑不同的东西。为了表述这个某种东西,我们没有更好的字眼,只能用直觉一词。”在探索未知世界规律的过程中,人们的主观认识同客观规律之间需要经过多次带有很大偶然性的相互作用才能彼此相符,这终将有机遇,有潜在的经验和技巧,有来自书本上或和别人谈话中的启示,有思维过程中“观念原子”千变万化的分离与组合。所有这些都不是用严格的形式逻辑推演能表达清楚的。能够用逻辑语言描述的数学思维活动,只是整个数学思维活动中个很小的一部分。在逻辑语言无能为力的地方,只能以“直觉”一言以蔽之。直觉看来很神秘,其实它不是人们创造性思维活动的一个真实方面。
数学直觉的产生往往是下意识的。它有时在朦胧中逐渐涌现,有时如闪电一般突然诞生。无论取渐悟还是顿悟的形式,都是实现未曾料到,不知不觉中即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