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设计方案说课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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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教育主题班会活动设计方案
一、班会地点:五年级教室
二、参加人员:全班同学
三、班会主题:法律与我们同行
四、班会标题:走好青春每一步
五、班会目标:
对本班学生进行法律知识的宣传和教育,进一步了解法律法规,力图在他们心目中逐步树立起正确完善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教育他们在学校要做遵守校规校纪的好学生,养成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律的习惯。以后进入社会做知法、懂法、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六、班会背景:
本班学生年龄大多11、12岁,都还不很懂事,容易受到周围生活环境的各种不良影响,沾染不良习气,走上违法犯罪失足的道路。所以,及早在他们心目中树立法制观念,严格地一法律和道德为准绳,约束自己的行为,是当务之急。七、班会筹备情况:
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介收集青少年与法相关问题的资料和实例资料,筛选,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分析,为班会主题服务。同时,让同学联系周边实际案例,自演并自主分析,引以为戒。
八、班会主要内容:
1、加强法纪教育,引导学生学法、守法,自觉遵守校规班纪。
2、通过案例分析让学生学法,知法,加深体会
九、班会开展形式:
采用讨论、交流方式
十、活动前准备:
1 查阅《中小学生自我保护必读》,《中小学生法制教育通用读本》,
2学生自己准备身边发生的案例小品,要求学生进行社会实践活动
十一、班会过程:
(一)导语:
同学们,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鲜活的事例已然清楚地告诉我们,法律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密不可分。学法,懂法,用法,是青少年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学们都有十一、二岁了,相信大家都会判断是非对错,可是,为什么又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因为一时的糊涂而走上犯罪的道路呢?现在,随着社会的发展,未成年人犯罪率有升没减,面对这个沉重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应该去深思呢?
(二)案例结合,讨论法律案例
案例(一):事情发生在南关西四小区的住宅楼,这天正是星期日,三位初中生在四楼的楼道窗前嬉戏,甲失手将乙推出窗外,重重地从高达20米的四楼摔了下来。当时乙的脸色铁青,血从鼻孔、耳孔直往外淌。后来,乙被市医院急救车救走。
1、提出问题:
(1)甲失手致伤乙,算不算违法?
学生:我认为甲是不小心把乙碰下去的,不是故意的,所以不能算是违法;
学生:不对,如果说甲不违法的话,那乙的受伤岂不是没有人负责了吗?
学生:我也认为不应该因为不是故意的,就不违法,那这样的话,打伤了人,只要说不是故意的,不都可以逃脱法律了吗?
学生:我觉得虽说甲不是故意推乙下去的,但他的行为已经造成了对乙的严重伤害,所以他是违法行为。
学生:我想这是一个非常严肃的法律问题,从法律的角度而言,伤害了他人的合法的人身权利,并且达到了法律所规定的程度,就会构成违法,不管你是有意还是无意。
老师:有没有构成一定的社会危害程度是确定是否违法犯罪的重要依据。比如两人开玩笑,你打我一下,我打你一下,没什么伤害,不是违法,但如果其中一人不注意打到另一人的眼睛上,把眼睛打坏了,达到伤残的程度,那他就是违法了,就必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案例中的甲造成了乙从楼上摔下严重受伤,显然违法了。
(2)如果甲违法,违反了什么法?
学生:他犯了伤害罪。
学生:他的行为造成了乙的严重受伤,所以他侵犯了乙的人身权利。(3)你认为案例中的甲应得到什么样的惩罚?
(4)从这个案例中,你能获得哪些启示?
学生:我学到了很多法律知识,知道违法和犯罪的区学生:我知道一个人做错了事,即使是无意的,只要对别人造成了伤害,就是违法的,所以我以后要处事要慎重,不能做出伤害别人的事,因为伤害了别人,其实也是伤害了自己。
学生:我觉得我们以后不能再与同学随意玩笑,尤其是在楼梯、阳台、马路边、河边等一些危险的地方,因为一不注意,就会有意外发生,我们不能让这个意外毁了我们的一生。
小结:从这个案例中我们发现生活中的一个不经意的一个动作就可能触犯法律,所以在日常生活中要懂法。具体说来,青少年应该在日常生活中要做到如下几点,即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懂得法律基本常识,明确自身享受的权利和应当承担和履行的义务,懂得运用法律作为最有效的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同时,做到以法律为准绳,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符合自身年龄和身份的事情。
案例(二):破坏公物
二00二年八月的一天晚上,某中学九年级的王军、崔凯、赵伟乘门卫不注意,悄悄溜进学校,直奔四楼八年级教室。王军对着教室门先踹了几脚,然后崔凯和赵伟接着踹,将教室门锁踹坏,三人乘此钻进教室,又开始毁坏其他东西,后扬长而去。
问:九年级王军、崔凯和赵伟三人行为造成后果,怎样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72条规定:“结伙斗殴、寻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秩序或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总结:由于法制观念淡薄,法盲现象严重,在不知什么是违法犯罪的情况下触犯刑律的事也屡有发生;而因缺乏法律意识,在自身受到侵害可以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时却不会保护,吃哑巴亏的人也确有不少。所以我们青少年要学法,知法和守法,更要学会用法
(三)法律知识抢答
选择题:
1、我国的根本大法是(C)。A刑法 B民法 C宪法 D行政诉讼法
2、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未成年工是指(C)A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劳动者
B年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C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劳动者
D年满18周岁,不满20周岁的劳动者
3、亮亮今年上小学六年级,一天他看见爸爸妈妈参加投票选举人大代表,也想去投票,但是妈妈告诉他,他年龄还小不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选举年龄。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年龄是?B
A.16周岁
B.18周岁
C.14周岁
D.12周岁
4、未成年人是指未满多少周岁的公民?C
A.14周岁
B.16周岁
C.18周岁
D.12周岁
(四)活动总结
同学们说的都非常好,!是的,我们都是活泼好动的少年,爱玩是我们的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