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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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管理的制定者和执行者。

作为国家的财政金融机构之一,中国人民银行在金融体系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但是,中国人民银行在执行职责的过程中,面临着独立性问题。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探讨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现状与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首先,我们应该认识到中国人民银行不同于其他的商业银行,它是由国家授权的机构,承担着维护货币稳定和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责。

因此,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至关重要的。

如果政治因素干扰了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制定和执行,将会给国家的经济和金融安全带来巨大的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主要包括政策独立性、行政独立性和财政独立性。

政策独立性是指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管理方面的决策不受政治和行政机关的干扰。

行政独立性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的组织结构和人事管理不受外部势力的影响。

财政独立性是指中国人民银行的财务决策和资金支配不受任何政治或行政因素的影响。

在现实中,中国人民银行面临着政治因素的影响。

在制定货币政策时,政府的经济发展目标和政治考虑常常会成为参考因素。

在执行金融监管时,一些政府部门也会对中国人民银行的政策立场产生影响。

这些现象都有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因此,为了保证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我们需要采取一些相应的措施。

其一,加强中国人民银行的制度建设。

要求政治领导人不直接介入货币政策和金融管理的具体操作,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和约束力度,确保中国人民银行的行政、财务等方面的独立性,保障国家的金融安全和经济发展。

其二,中国人民银行要建立完善的内部机制。

要求中国人民银行的领导层及全体员工保持政治中立,严守职业操守,避免私人利益和政治干预等问题的发生,维护中国人民银行政策、行政和财务独立性的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其三,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的外部监管。

政府和监管机构应不断完善对中国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的监管制度和规章,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与其他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机构等的配合和联动式监管,保证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以及执行的政策能够切实保障国家的经济安全。

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思考

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思考

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的思考王玮摘要: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关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探讨由来已久,而在中国这个大背景之下又该如何看待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它和世界上其他国家之间到底有何区别,至今仍然没有一个定论,本文将对其进行一些研究。

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律中央银行是一个由政府组建的机构(在美国是联邦储备体系),负责控制国家货币供给、信贷条件,监管金融体系,特别是商业银行和其他储蓄机构。

作为金融主管当局,代表政府管理金融机构、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特殊金融机构。

它是发行的银行、国家的银行、银行的银行。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主要是货币政策的决策和运作)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上,这一关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二是中央银行对政府的独立性总是相对的。

1一、中央银行产生发展中央银行产生于17世纪后半期,形成于19世纪初叶,其雏型是瑞典银行,1833年英国议会规定英格兰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为无限法偿币,标志着第一家中央银行的诞生。

19世纪初形成较完善的中央银行制度。

1920年在布鲁塞尔国际金融会议上提出的发行银行应脱离各国政府控制的观点,成为各国建立中央银行最重要的理论根据。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中央银行国有化成为当时改组和设立中央银行的重要原则。

同时,在保持中央银行相对独立的情况下,国家加强了控制。

1944年布雷顿森林会议的召开加强了各国中央银行的合作,在此基础上,1945年12月成立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推动了各国中央银行制度的发展和完善。

中国的中央银行萌芽于20世纪初,清政府光绪年间因整理币制而成立大清银行,经理国库、发行纸币。

而后历经了北京军阀及民国间的不断调整改变。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浅析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一、中央银行的权力机构和独立性中央银行独立性大的国家多设单一的监管机构,中央银行就是金融业的主管部门。

在实行联邦制的国家,如德国和美国,或在中央银行独立性较小的国家,如意大利、法国、日本、加拿大和瑞士等,对金融业的监管机构是多头的。

1.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表现在制定政策方面。

除美国、德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大、有权制定货币政策外,其他中央银行处于政策参谋咨询地位,帮助政府制定货币政策,提供情报与建议,参与讨论并予以贯彻执行。

在政府与中央银行意见不一致时,政府对中央银行有权干预。

2.从中央银行与财政部资金关系上看,很多国家严格限制中央银行直接向政府提供长期贷款,但又要通过某些方式对政府融资予以支持。

中央银行与财政的资金往来关系,是衡量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大小的一个重要尺度。

3.从中央银行的利润分配与税收管理上看,中央银行有着保持相对独立性的财务基础。

中央银行不是企业,但它有盈利,不但能够维持自己的营业支出和股票分红,还有一部分剩余上交财政。

中央银行不需要财政拨款,因此减少了政府的制约,这是中央银行不同于其它政府部门的地方。

但是中央银行不以盈利为目标,它的收入扣除必要分配外,全部要上交。

这又是它作为政府部门性质的体现。

二、关于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这次金融改革比以往更强调了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

例如,《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并指出要组建货币政策委员会。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也明确指出:深化金融改革,首要的任务是把中国人民银行办成真正的中央银行。

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的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

这是因为,各国市场紧急发展的实际表明,中央银行能否有效的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保持货币稳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一)从法律角度看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几种模式从立法角度规定中央银行在政治体制中的法律地位,是决定中银行独立性的一个重要因素,目前世界上主要有四种模式:第一种:中银行在法律地位上独立于政府,直接向最高权力(立法)机构(如果会、议会、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

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

中央银行独立性分析一、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含义及其标准中央银行独立性,主要是看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其中有两种类型,一种是中央银行与政府保持独立性,另外一种是中央银行与政府保持相对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本质上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力、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即在制定政策跟实施时能否保持独立,而不受政府干预和影响或是干预跟影响程度较小。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标准有以下四点:1、组织机构和人事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组织机构的设立和主管人员的提名和任免是否由行政机关或政府部门决定。

2、制定和执行政策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制定和执行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自主程度。

3、经济的独立性。

主要表现为中央银行的财政的独立性,即其是否依赖于政府的拨款和财政的支持。

4、业务的独立性。

主要指中央银行是否可以自主决定其业务的实施,办理业务时否受政府机关的干预。

从中央银行的职能上来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主要由制定和执行政策跟业务的独立性来体现。

《中国人民银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对金融业实施监督管理。

”所以我国的中央银行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的一个与财政部有相同等级的政府机构,在人员人面上跟经济上明显不可能做到具体的独立,所以衡量我国的中央银行独立性只能从两个方面的考虑,即制定和执行相关政策与业务的独立性。

外国学者在对发达国家战后长期高通胀现象进行大量分析之后发现,一方面,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指数与通货膨胀率之间存在着负相关关系,而另一方面,中央银行独立性指数与实际经济增长率之间则不存在相关关系。

这也就是说,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越小,通货膨胀率就越高;反之,中央银行独立性越大,通货膨胀率就越低;但是,无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大小与否,其对于经济增长率的高低则无明确影响。

因此,为了实现物价和宏观经济的稳定,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运营的独立性至关重要,这对于发展中国家来说尤显突出。

论央行的独立性_相当独立_亦或相对独立_

论央行的独立性_相当独立_亦或相对独立_

154《商场现代化》2010年4月(中旬刊)总第608期财经论坛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的独立模式分为三类:相当独立性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中央银行和无独立性中央银行。

前两种模式在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普遍存在,而第三种则没有代表性,只存在少数几个国家,如意大利。

因此,本文只分析中央银行的前两种独立型模式,进而对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提出建设性意见,以期抛砖引玉。

一、“相当独立,亦或相对独立”概况西方学者Eijffinger(1997)认为中央银行的独立包括中央银行首脑任命、货币政策独立执行等诸方面,本文从以下三方面入手分析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1.人事的相当独立,亦或相对独立相当独立性中央银行的各项工作只对国会负责,在其人事安排上政府不能干涉,较典型的为德国的德意志银行。

而在相对独立性中央银行模式下,央行的人事安排,尤其是中央银行行长的任命,往往受制于中央政府,较典型的为中国人民银行。

2.组织结构的相当独立,亦或相对独立首先,从央行的隶属关系上分析,相当独立性中央银行独立于政府而直属于国会,各项工作只对国会负责。

而相对独立性中央银行虽然一般情况下与财政部为平行关系,但两者均属于中央政府。

其次,从央行与财政部的关系上来分析,相当独立性中央银行同财政部相互独立,原因在于中央银行具有创造货币的特殊功能。

而相对独立性中央银行模式下的国家的政策都希望中央银行能帮财政部融资,以弥补政府的开支。

再者,从央行分支机构的设立上分析,相当独立性中央银行多按经济区域设置分支行,避免行政区划的干预,美国就将全国分成12个储备区来进行,德国亦如此。

而在相对独立性中央银行模式下,央行的分支机构多按行政区域划分,受地方政府制约。

3.货币政策制定的相当独立,亦或相对独立在货币政策的制定上,相当独立性中央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时期有自主决策作用的机构,其成员多为长期从事银行工作的官员,还有货币理论专家与有关学者,可保证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决策及其程序的科学化、民主化和合理化。

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

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

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我国央行独立性分析一)独立性的表现我国央行在法律和组织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且随着改革开放的推进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独立性在不断加强。

1983 年国务院授予了央行履行其职责所必须的权利和相对独立性。

1995 年在法律上确立了央行的地位、权限和职责,明确规定了央行独立于财政和地方政府,并且不允许对财政透支,直接认购和包销政府债券和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1998 年国务院对央行实行管理体制改革,撤销省级分行,改按经济区设置九大分行,以上措施从法律及组织上逐步加强了我国央行的独立性。

2003 年4 月,十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成立银监会的决议。

银监会的职责是分担了原来由央行承担的金从与政府的关系上看,它既不像美国、德国的中央银行完全独立于政府,也不像法国,韩国等完全受政府领导。

其总行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发挥职能,这种状况决定了中国人民银行拥有“独立而又不独立”的法律地位,从而导致了我国的中央银行在职能、组织、人事、经济等方面欠缺独立性。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组织独立性不足。

央行的法律地位低,在组织上隶属于国务院,仅“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相对独立”。

所以在很多时期,央行仍需服从国务院的指导,不能完全随经济形势而履行其应有的职能。

2.人事独立性不足。

政府部门、金融机关在央行政策机构的人事渗透过多,使其产生行政的依赖性和缺少广泛的代表性。

人事的渗透问题导致了中央银行在许多方面的决定带有了强烈的主观色彩。

3.职能独立性不足。

货币政策的决策权集中于国务院,央行缺乏应有的决策自主权,所以只有执行权。

这些原因产生了央行维护币值稳定和政府的刺激有效需求而导致的通货膨胀之间的问题。

4.经济独立性不足。

人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和资金是独立分开的,不对财政,政府部门进行融资,不受地方政府的干预,但却没有具体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不可能切断央行与政府部门的资金关系,所以其独立性经常受到来自财政、地方政府甚至商业银行的干涉和影响,迫切需要尽快加强央行的独立性。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摘要】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在国家经济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其独立性不仅在法律上受到保障,而且对于金融系统的稳定、货币政策的有效执行以及经济发展的推动都具有重要意义。

目前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仍面临挑战,需要加强。

强化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必要的,通过提升其独立性,可以更好地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实施更加有效的货币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升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可以加强监督机制、明确法定地位,并加强人民银行的独立决策权。

未来,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仍然需要不断提升,以更好地适应经济发展的需求,确保国家经济稳健发展。

【关键词】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法定地位、现状、金融系统稳定、货币政策、经济发展、强化、提升、未来发展。

1. 引言1.1 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性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核心机构,承担着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责任。

作为负责发行人民币、管理国家外汇储备和参与国内金融市场监管等职能的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在维护国家金融稳定和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中国人民银行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方面:作为货币政策制定者和执行者,中国人民银行可以通过调整利率、开展公开市场操作等手段来影响货币供应量,从而控制通货膨胀和维护货币稳定;作为金融监管机构,中国人民银行可以监督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运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运行;中国人民银行还承担着跨境支付结算和金融市场发展等重要职责,对于促进国际金融合作和提升中国金融体系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人民银行在中国国家经济和金融领域的地位不可替代,其重要性日益凸显。

1.2 独立性的意义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意味着它能够独立地行使货币政策和监管职能,不受政府或其他机构的干扰。

这种独立性对于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可靠至关重要。

独立性可以让中国人民银行更加客观和专业地制定货币政策,而不受政治干预的影响。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

关于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性的思考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承担着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金融稳定等重要职责,对于国家经济的稳定和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对于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一直是国内外学者和观察家关注的焦点。

在过去的几十年里,中国人民银行经历了一系列的改革和转型,其独立性逐渐受到重视和保障,但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进行思考和探讨。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指其能够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管理外汇储备、监管金融机构等职能,而不受政府部门和其他利益集团的干预和影响。

这种独立性在国际上被认为是保障中央银行的权威和有效性的重要条件,同时也是确保金融体系稳定和经济发展健康的基础。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受到了一些因素的限制和影响。

中国政府打破国内金融机构垄断地位的力度,提升金融市场的竞争力,对于金融改革是非常大的,破坏了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不再是一个完全的独立机构,这也使中国人民银行的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一方面,在金融改革的过程中,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之间的利益纠纷、权力角逐等问题时常会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构成威胁,影响其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的有效性。

中国人民银行在制定货币政策和管理外汇储备等领域的主导地位受到了挑战,因为社会和经济结构的变化导致了一些新的金融问题和挑战,对于中国人民银行有些过于棘手。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又得到了保障和加强。

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加强对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和权威的保护,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中国人民银行行使职能提供了制度保障和法律支持。

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和金融监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能力,可以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增强了其独立性和权威性。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一个复杂而又重要的问题。

如何理解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如何理解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如何理解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一般认为,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能够免受政府和其它政治力量的干预;享有确定货币政策最终目标及选取恰当的货币政策工具来达到所选目标的自由。

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具体体现是:必须独享货币发行权;发行货币根据经济的客观需要而不受政府财政透支的干扰;能独自解决严重的通货膨胀而无须向财政部报告自己的工作;重大决策不由某一部门或个人决定。

而由中央银行理事会决定;享有充分的权力对金融系统进行监督和管理;拥有资金来源与运用的支配权而不依赖财政拨款。

支持独立性的理由:第一,中央银行听命于政府会使货币政策带有通货膨胀的偏向。

第二,把中央银行置于政府的控制下,使之更多地受财政部的影响,也是非常危险。

因为这样做为财政部利用中央银行筹资或直接从中央银行融资以弥补财政赤字提供了便利。

第三,货币政策非常重要又非常复杂,因此不能把它交给一群政治家去控制或由政治集团所操纵。

反对独立性的理由:第一,把影响社会经济中几乎每个人的货币政策交给一个不对任何人负责的少数精英集团控制是不民主的。

第二,为了协调经济政策,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应当互相配合。

第三,独立的中央银行并非总是成功地运用其自由决定政策的权利。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浅析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一方面是指中央银行在履行通货管理职能,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时的自主性,另一方面是指金融监管上的独立性,即监管者在操作上的独立性即贯彻其决定的能力。

一般来说,主要从三个方面衡量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从组织上衡量,央行是否隶属于政府,其领导人的任免程序和任期;从决策上衡量,能否独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从经济上,是否依赖与财政拨款,有无可独立支配的财源。

中国人民银行是我国的中央银行,成立于1948年2月。

以下主要是从三个方面衡量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一、组织机构上,《中国人民银行法》第2条第2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这就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隶属于国务院,是国务院的一个职能部门,与财政部平级,不受财政部节制。

在组织机构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中国人民银行设行长一人,副行长若干人。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由国务院总理任免。

二、职能决策上,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的规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才能实施。

其他的有关货币政策事项做出决定后,即予执行,需报国务院备案。

另外,《中国人民银行法》将货币政策委员会这一在国外习惯的决策机构定性为咨询议事机构,其成员除金融专家外,其余代表主要是政府官员,货币政策委员会通过货币政策议案时采取一人一票主义,经出席会议的2/3以上的委员表决通过。

这样的政策议案显然体现了极强的政府意志。

三、经济财务上,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来自发行的货币,同时也接受商业银行的存款,不代表任何私人利益,实行独立的财务管理预算制度,依法提取总准备金后的净利润全部上缴国家,亏损由中央财政拨款弥补。

另外,人行法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得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不得向非银行金融机构的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贷款。

论中央银行独立性地位

论中央银行独立性地位

论中央银行独立性地位s臧小君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摘要>在经济全球化日益发展的今天,金融全球化已经成了不可阻挡的趋势。

银行在金融体系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而中央银行更是以政府的银行,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的特殊身份出现在这样的金融体系当中。

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日益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

我国中央银行既有独立性又有依附于政府的一面,怎样加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我们在迎接金融全球化的过程中必须经历的重大考验。

=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货币政策决策权金融监管一、世界各国对中央银行独立性认识的起源及其发展中央银行独立性,是指一个国家的中央银行在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的过程中,具有独立的、不依附于政府的法定职权和地位的独立性。

当代世界各国的中央银行独立性都不是指的绝对的独立性,而是相对的独立性,是相对于政府的政策性决定而言中央银行能否根据自己的意志,根据市场的需要进行货币政策的决策和金融监管。

世界各国在历史发展过程中对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认识经历了一个曲折的过程,总体来说是经历的从中央银行高度独立到中央银行过渡依赖政府再到中央银行相对独立的一个过程。

在最初的中央银行产生,金本位条件下,经济运行稳定,政府基本不干预央行的运行。

此时的中央银行具有很强的独立性。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各国出现了很严重的通货膨胀压力,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流行,使得各国政府干预宏观经济取得了理论支持,并且开始对国家的经济进行干预和调控,这个期间,中央银行受到政府干预,独立性大大降低。

到了20世纪70年代,国际金融秩序发生重大变化,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滞涨0问题使得发达国家陷入前所未有的经济困境,此时金融环境出现不稳定的状况。

此时,加强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呼声日渐高涨。

中央银行进入相对独立阶段。

二、世界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各种模式比较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表现在中央银行和国家权力机关,中央政府,地方政府,普通银行的关系。

而最明显最具有区别性的是中央银行与中央政府的关系。

浅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浅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

济任 务是促进经 济增长和繁荣 , 中央银行 的货币政策却应 当 而
以稳定货币为基本 目标 。目前我国的货 币政策 目标 为保持货币 币值的稳定 , 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在金融危机背景下 , 并 当保持 增长这个 目标被放到 更高 的高度时 , 稳定 币值和 促进 经济增长 这两个政策 目标就 显得非常不协调。当中央政府 因投 资行为而 出现大量财政赤字时 , 不可避 免地要求 中央银行加快 生产货币 速度 , 周而复始 , 中央银行稳定货币的政策 目标就更难实现了 。
弊病 : 高度的行政依附性和欠缺广泛的代表性。
2、 重 目标 的 冲 突 双
手段 的独立性主要体现 在它拥有 自主运用政 策手段来 实现货
币政策 目标 的权力。
中央银行 要与政府 、 与政府 各部门 、 商业 银行等 金融机 与
构相对独立 , 尤其是要与政府相对独立 。这 个问题提出的最初
缺乏独 立性 的 中央银 行在运行 货币政 策时掺杂 了太 多的
政治因素。政府为了使通货膨胀的货币政 策起到促进经济增长 的作用 , 就得降低 公众的通 货膨 胀预期 , 后施 行高于通 货膨 然 胀预期的实际通货膨 胀率 , 因为这个偏 差可以意味着政府债务
的萎缩 , 能扩大就业和增加产 出。当这 个理 论扩 张到货 币政 策
的机构 , 其重大货币政策的制定要经过国务院的批准, 因此独
立 陛受到一定的影响 。中国人民银行实行行长 负责制 , 其行长 由国务院总理提名 , 国人大决定 , 由全 其任期与总理一致 , 这种 体制的设定很难回避 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左右 。除 此之 外 , 中国 人民银行其他官 员的任职 缺乏 明确的法律规定 ,行政机关 、 金 融机关人事渗透过多 , 中国人民银行在人事上产生两方面的 使

中央银行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

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内涵中央银行独立性,实际上是指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的具体形态,而独立的中央银行一般来说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的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二、中央银行独立的重要性最早提出要保持中央银行与政府的相对独立性,是在1920年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召开的国际金融会议上提出的,这次会议是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大多数交战国因增发钞票而引发了严重的通货膨胀的经济背景下召开的。

目前许多学者研究认为一个相对独立性较强的中央银行,有利于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从而为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宏观经济环境。

并且这种观点已经成为国内外学术界的共识。

1.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来看,中央银行从根本上说是一种为实现货币稳定和政策调节目标、改进经济运行和资源配置效率、从而提高社会经济福利的制度安排,是代表国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并对金融业和金融市场进行监督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政府则被认为是有特定利益和目标的集团来看待,中央银行与政府考虑的侧重点不同,政府更加关注就业、社会稳定,在某些情况下,政府偏重于采取扩张性的财政政策来刺激需求、拉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而中央银行更加关注币值稳定、货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维持正常的金融状况和秩序,抑制过高的通货膨胀。

而宏观经济政策的四大目标,稳定货币与经济增长、充分就业、国际收支平衡之间拥有内在矛盾,所以政府一般会选择一两个目标作为主要目标。

并且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的主要目标是经常变化的,政府要根据经济发展状况和政治需要在不同时期使某一目标占据政策的主导地位。

当政府选择的主要目标与稳定货币不一致时,如果中央银行不具有独立性,必须服从政府的指令,那么稳定货币的目标便会落空,在政府目标与货币稳定目标相矛盾的情况下常常会引起对货币稳定的反向作用。

中国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分析

中国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分析

中国中央银行相对独立性分析中央银行在现代经济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已经极为突出,它不但是全社会货币、信用的调节者,也已成为经济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的主要组织者和保证着。

中央银行制定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影响着一个国家整体宏观经济的运行,从而影响着人们的生活水平。

但是为了使中央银行的职能发挥得更加完美,其独立性是必不可少的,因为独立性的强弱会影响中央银行发挥其职能作用。

因此,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研究讨论,发现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目前所存在的问题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及分析(一)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含义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履行自身职责时法律所赋予或实际拥有的权利、决策与行动的自主程度。

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比较集中地反映在中央银行与政府(国家行政当局)的关系上,所以中央银行独立性的问题实质上是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问题,经过学术界多年的争论和研究,目前对中央银行与政府之间的关系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已逐步达成了共识,即: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但这种独立性只能是相对的。

(二)独立性双层含义的分析中央银行应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由于中央银行在金融体系和国民经济中处于特殊的地位,承担着特殊的职责,要真正发挥中央银行的作用,必须是中央银行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首先,中央银行的业务活动必须符合金融运行的客观规律和自身业务的特点,从这一点来看,中央银行只有对政府保持一定的独立性才可以更好的实行其业务活动;其次,中央银行制定和实行货币政策,对金融实施监督管理,调控宏观经济运行和保持金融稳定,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虽然中央银行需要按照政府的确定的目标和意图行事,但是由于其作用的对象而政府人员并是不很了解,所以应该给予中央银行一定的独立性;再者,中央银行与政府两者所处的地位、行为目的、利益需求及制约因素都有所不同,如果中央银行完全按照政府的指示行事而缺少独立性,那么就有可能导致不良的情况。

「论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论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论中国人民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国的中央银行在独立性方面有着与其他国家不同的地方。

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是指,法律赋予中国人民银行在国民经济宏观调控体系中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进行金融监管与调控的自主权,以及为确保自主权的有效行使而采取的相关法律措施。

但自中央银行诞生以来,赞成与反对中央银行独立性的两派争议便没有停止过,至今仍没有取得一致意见。

赞成派赞成中央银行拥有独立性的主要理由是:1.中央银行听命于政府会使货币政策带有通货膨胀的偏向。

2.把中央银行置于政府的控制下,使之更多地受财政部的影响,是非常危险的。

3.货币政策太重要,因而不能把它交给一群政治家去控制,这些人一再表现出缺乏对重大经济问题做出坚定决策而需要的专业知识。

反对派提出下列理由反对中央银行拥有独立性:1.把影响社会经济中几乎每个人的货币政策交给一个不对任何人负责的少数精英集团控制是不民主的。

2.公众认为应对本国经济福利负责的是政府,故政府应控制在决定经济健康运行方面最重要的机构—中央银行。

3.独立的中央银行并非总是成功的运用其自由。

面对上述两种争议我们先来看看人民银行相对独立性的体现。

一、中国人民银行相对独立性的体现1、在组织上的独立性。

首先,中国人民银行相对于国务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六条规定,人民银行应当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有关货币政策和金融业运行情况的工作报告。

通过这种间接向权力机关负责的形式,可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国务院的干预。

其次,在人事任免上,人民银行实行行长负责制,行长领导中国人民银行的工作,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

人民银行行长的人选,根据总理提名,由全国人大或其常委会决定,由国家主席任免。

另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人民银行与财政部各自独立、互无隶属关系的。

2、职能上的独立性。

《中国人民银行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国人民银行就年度货币供应量、利率、汇率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重要事项做出的决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我国央行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什么问题以及如何解决

我国央行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什么问题以及如何解决

中央银行学作业经济学院论述:我国央行在独立性方面存在什么问题以及如何解决自1983年开始,我国就建立了中央银行。

经过31年实践,我国依然未能有效的解决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难题。

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常常受到政府的干涉或影响,因而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我国央行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央行存在的问题:(一)多方因素干扰央行目标独立性我国央行在实际运行过程中,政策目标不仅受政府对于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限制,还受到地方政府、金融机构、社会各界的间接影响,这些影响进一步降低央行的目标独立性。

我国货币政策实质上受到多目标约束,包括物价稳定、促进就业、确保经济增长、支持国有企业改革、配合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确保外汇储备不减少、保持人民币汇率稳定、化解金融风险,甚至还包括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等。

央行一边在分、支行的建设上存在放权不够的问题,而一边地方政府、地方金融机构以及非金融机构的目标通常都是繁荣当地经济,因而存在着地方势力结盟,共同影响人民银行的目标达成,央行在不得不考虑地方势力要求的同时也就丧失了自身目标的独立性,支农再贷款造成的反作用就是一个典型例子。

(二)政府干预央行货币发行政府为了加速经济发展,总是把中央银行作为资金供应机构。

希望中央银行提供更多的资金,用于增加货币发行的办法扩大投资。

这就说明了中央银行难以摆脱政府对货币发行的干预,没有足够的权力和能力来制约政府的经济发展计划。

导致中央银行掌握的货币、信贷杠杆始终是作为应急措施。

随时被用来解决经济发展过程中的特定问题。

这样就使中央银行在平衡信贷收支,实现宏观金融调节方面遇到很大的压力和困难。

(三)央行货币政策工具可操作性低我国的金融市场虽处于高速发展阶段,但金融市场规模不大、制度不完善,这直接降低了货币政策工具操作力度;人行虽控制着政策工具,但是却难以使其效用最大化,这也是对央行实际独立性的削弱。

由于我国的市场经济体制还不完善,中央银行的三大法宝——法定存款准备金、再贴现率和公开市场业务,尚不能在宏观调控中发挥很大作用。

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认识

对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认识
二、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地位的现状 在现行法律框架内的我国央行的特点是:既有独立的一 面,同时又缺乏充分的独立性,属于“相对独立”。 (一)独立性的表现 我国央行在法律和组织上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并且随着改 革开放的推进及市场经济的发展,独立性在不断加强。1983 年 国务院授予了央行履行其职责所必须的权利和相对独立性。 1995 年在法律上确立了央行的地位、权限和职责,明确规定了 央行独立于财政和地方政府,并且不允许对财政透支,直接认 购和包销政府债券和向地方政府、各级政府部门提供贷款。 1998 年国务院对央行实行管理体制改革,撤销省级分行,改按 经济区设置九大分行,以上措施从法律及组织上逐步加强了我 国央行的独立性。2003 年 4 月,十届全国人大会议通过了成 立银监会的决议。银监会的职责是分担了原来由央行承担的金 融监管的职责,使央行不需再分心考虑银行的安全及自身监管 的责任,可以专门履行货币政策职能,并根据整个宏观经济的 需要来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决定利率和货币供应量,因此央 行的独立性得到进一步的加强。 (二)独立性不足的表现和加强我国央行独立性的必要性 由于各种历史、现实的原因及条件的限制,我国央行的独 立性仍然没有达到独立行使货币职能所需的水平,央行在政府 面前的独立性仍旧较小。从其性质上看,我国的中央银行— — — 中国人民银行首先是国家行政机关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进行 金融行政管理和调控国民经济的工具;其次它又是一个特殊的 金融机构,统领全国金融业并履行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的职能。 从与政府的关系上看,它既不像美国、德国的中央银行完全独 立于政府,也不像法国,韩国等完全受政府领导。其总行在国务 院的统一领导下制定、实施货币政策、发挥职能,这种状况决定 了中国人民银行拥有“独立而又不独立”的法律地位,从而导致 了我国的中央银行在职能、组织、人事、经济等方面欠缺独立性。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组织独立性不足。央行的法律地位低,在组织上隶属于国 务院,仅“在国务院的领导下相对独立”。所以在很多时期,央行 仍需服从国务院的指导,不能完全随经济形势而履行其应有的 职能。 2.人事独立性不足。政府部门、金融机关在央行政策机构的 人事渗透过多,使其产生行政的依赖性和缺少广泛的代表性。 人事的渗透问题导致了中央银行在许多方面的决定带有了强烈 的主观色彩。 3.职能独立性不足。货币政策的决策权集中于国务院,央行 缺乏应有的决策自主权,所以只有执行权。这些原因产生了央 行维护币值稳定和政府的刺激有效需求而导致的通货膨胀之 间的问题。 4.经济独立性不足。人行法规定央行的财务和资金是独立 分开的,不对财政,政府部门进行融资,不受地方政府的干预,但 却没有具体规定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不可能切断央行与政府 部门的资金关系,所以其独立性经常受到来自财政、地方政府甚 至商业银行的干涉和影响,迫切需要尽快加强央行的独立性。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

探讨央行独立性问题一、央行的独立性内涵1、央行独立性的含义所谓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其实是指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一国在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时,既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的控制之外不受政府的约束,同时也不能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接受政府的一定监督和指导,并在国家总体经济政策的指导下,独立地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并且与其他政府机构相互协作和配合。

2、中央银行独立性具体表现几个方面(1)货币发也属货币范畴,从这个意义上讲,商业银行也分享了一部分货币发行权。

因此,确切地说,中央银行在货币发行上的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发行和控制基础货币的独立性。

(2)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自主决定货币政策目标、自主运用货币政策工具。

(3)人事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决策者的任免程序、任职期限等不受政府干预。

(4)经济上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不必依赖财政拨款。

二、为什么说央行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又是相对的1、央行要有一定的独立性①央行是特殊的金融机构,其业务必须符合金融规律。

②央行的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宏观调控的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技术性。

③央行相对于政府的地位、目标、利益诉求及制约因素不同。

④央行与政府形成制约和互补关系,有利于减少全局性失误。

⑤保证货币政策的贯彻实施,减少地方政府对其分支机构的行政干预,提高央行的调控效率。

2、央行的独立性是相对的a.金融子系统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关系使然b.央行的宏观调控仅为国家对经济调控的一个组成部分,必须与总调控目标相一致c.央行履行职责时除采用经济手段外,也需要一些行政手手段,需要政府其他部门的配合,需要政府来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d.在战争和特大灾害等特殊情况下,央行则必须完全服从政府的领导和指挥。

因此政府对中央银行的影响力是现实存在的,中央银行根本不可能彻底摆脱政府的影响。

毕竟是政府赋予了中央银行一定程度的独立性,政府当然也可以剥夺其独立性。

所以说央行既要有一定的独立性,其独立性又是相对的。

国开电大-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形考任务1-5答案

国开电大-中央银行理论与实务-形考任务1-5答案

第一次形考任务讨论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问题,并提出加强我国货币政策独立性的政策建议。

参考答案:1.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与政府的关系的具体形态,而这种关系自中央银行制度产生依赖,实际上即已存在。

中央银行不能完全独立于政府之外,不受政府约束,或凌驾于政府机构之上,而应在政府的监督和国家总体经济政策指导之下,独立的制定、执行货币政策,这就是当代中央银行的相对独立性。

所谓相对独立性,是指中央银行与政府的关系要遵循以下两个原则:(1)经济发展目标是中央银行活动的基本点;(2)中央银行货币政策要符合金融活动的规律。

2.考虑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需要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1)资本所有权,从二战以来,资本逐渐走向完全归政府所有的趋势,即使资本归属私股的中央银行,股东也无任何权利干预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和业务经营,无权施加任何影响。

(2)中央银行总裁与理事的任命、任期及职权,一般有政府部门或议会提名,由国家元首任命,任期与政府任期接近。

(3)法律赋予中央银行的职责,多数赋予中央银行法定职责,明确在制定或执行货币政策上,中央银行有相对独立性。

(4)中央银行与政府的隶属关系,一般法律会明确央行与政府的关系。

(5)理事会中的政府代表,各国实践不同,认识也不相同。

政府代表的存在与否会影响央行的独立性。

3.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考虑央行独立性对货币政策执行的影响:(1)从加入世界贸易组织角度看,保持央行独立性有助于增强货币政策的控制力,增加对货币政策中介目标的有效性,并提高货币政策工具的效率;同时,加入世贸组织,会加强对货币政策的外在约束;(2)从汇率制度角度看,独立的货币政策、固定汇率和资本自由流动,三者之中只能取其二,不可三者皆得。

这在经济上叫做“三元悖论”。

保持央行独立性会增加我国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在汇率市场化的压力下,进一步提高货币的供给,保证市场的流动性。

同时提高汇率制度的浮动性。

(3)从货币替代的角度看,货币替代现象存在于我国,并明显加剧,需要央行的独立性保证货币需求的充足。

浅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浅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浅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赵红(13级会计4班)摘要: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在各国金融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为各国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而中央银行的独立性问题,一直是众多金融学家和经济学家争论不休的话题。

这篇小论文将从中央银行独立性的表现,独立性的不同模式极其利弊,历史上的实例等几个发面来看这个问题。

关键词:中央银行独立性政府一什么是中央银行,什么是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中央银行是一个国家赋予其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对国民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对金融机构乃至金融业进行监督管理的特殊的金融机构。

中央银行不同与一般的国家行政管理机构,它主要是以其所拥有的经济力量对金融领域乃至整个经济领域的活动进行调节。

中央银行虽是一个政府机构,但因其特殊性,它又有一定的独立性。

中央银行独立性指的是中央银行与政府行政当局的独立关系,即中央银行是否能够自主地履行法律赋予它的职责而不受政府行政当局的干预。

主要表现在中央银行在货币政策的决策和运作方面,由法律赋予或实际拥有的自主程度。

二中央银行独立性的具体表现1权力方面中央银行本身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

一般来说,对于独立性较大的中央银行理事会,政府不另派政府代表参加,如英国、美国、德国和瑞典等,在这里中央银行作为政府的代理人,直接对国会负责。

而对于独立性不大的中央银行理事会,如法国、日本、意大利和加拿大等国,政府会派代表参加。

这些国家的中央银行多半是听命于财政部的。

2 政策方面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还表现在制定政策的方面。

只有在美国、德国,中央银行有权单独制定货币政策,在其他国家,中央银行只是处于政策参谋咨询地位,帮助政府制定货币政策,提供情报与建议,参与讨论并予以贯彻执行。

在政府与中央银行意见不一致时,政府对中央银行有权干预。

不过各国中央银行也力求与政府(特别是财政部)保持密切合作,因为国家的经济政策和货币政策是不可分割的。

过分的强调独立性,容易与政府关系不协调。

3 目标方面即中央银行自主选择货币政策最终目标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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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论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摘要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方面作出了很多改进,取得了较快发展。

但与美国,法国等国家相比我国中央银行还存在着许多欠缺,如我国中央银行在行政上还隶属国务院,法律地位较低;以及短期央行货币政策目标保持币值稳定与经济增长导致其很难做到同时兼顾;在人事任免上还存在问题等。

在此,针对我国央行在独立性的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个人的看法。

关键字中央银行独立性法律地位一、我国中央银行的发展历程纵观央行的发展历程,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不断增强,下面是我国中央银行发展阶段。

(一)建国初期至1978年底。

中国人民银行同时具有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的双重职能,这种“大一统”的银行体系和复合的中央银行制度,与当时国家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受政府干预度较高。

(二)1979年至1983年。

人民银行的经营性业务逐渐减少,双重职能逐步剥离,中央银行职能逐步得到加强,独立性有所提高。

(三)1984年至1994年。

1984年,我国结束了复合的中央银行体制,转而实行单一的中央银行制度。

1986年,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管理暂行条理》发布,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对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地位和职能进行了规定, 表明我国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地位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

(四)1995年,作为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一部分,中央银行改革的一个主要内容是加强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地位,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颁布是我国央行独立性增强的重要标志之一。

尤其是随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成立, 人民银行逐步演变为以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为主的单一制的中央银行,独立性大大提局。

(五)2003 年12项途径、财务预算等内容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并且凸显了中国月修改,新《人民银行法》对中国人民银行的性质、地位、职责、组织机构、货币政策及各人民银行的独立性。

二、我国中央银行存在的问题(一)中央银行在法律地位上的欠缺我国在法律上没有给予央行明确的地位界定,依据现行《中国人民银行法》所享有的相对独立性,使中国人民银行无法独立于政府决策宏观经济,也就不能够完全承担起稳定币值、进行金融监管与调控的重任。

政府与中国人民银行在货币政策的决策上分而治之,使货币政策不能保持其独立性。

行政上中央银行属于国务院下属单位,一切货币政策的制定都需要国务院批准,这就造成其很难拥有较高的独立性。

(二)中央银行在调控货币政策时保持币值稳定与经济增长双目标很难做到同时兼顾中央银行在调控货币政策时既要保持经济增长,又要兼顾币值稳定,这就造成其面临双向目标的两难抉择。

也可能由于目标之间的协调困难导致经济的波动,尤其是中央银行受到来自于政府经济增长的压力,而放弃长期的币值稳定。

因此,我国实施货币政策并没有在法律上将稳定币值作为唯一目标,这就在法律上为政府干预货币政策目标施放了一定的空间。

我国货币政策目标的双重性造成了目标的内部冲突,随着经济的发展,中国会在经济增长与币值稳定之间摇摆扶择。

当币值稳定影响到经济增长时,政府就会以通胀为代价获得短期的经济增长。

事实上根据弗里德曼货币数量论的观点, 币值稳定和经济增长之间并没有长期的矛盾, 货币币值的持续稳定,可以保证经济的长期发展和增长。

而我国各级政府官员目前普遍存在过分看重经济增长的现象,单纯追求经济总量增长,经济行为短期化,如果没有货币政策为货币存量加以控制,很可能伤害经济长期运行,损害社会公众福利。

(三)人事任免方面存在问题我国中央银行在人事任免方面存在问题,具体表现为:任免中国人民银行高官透明度很低,自由度也不强,政府部门为了自身的利益会干预中国人民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同时与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交叉较多。

在中国人民银行任职的很多领导都曾担任过行政职务,具有一定的行政背景,但是很少有金融行业专家或者社会各界代表人士,例如在1997年,国务院颁布《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条例》,条例里对中国人民银行下属的货币政策委员的人员组成有明确规定,货币政策委员会组成人员有:中国人民银行行长1人以及副行长2人、国家经贸委副主任1人、国家计委副主任1人、财政部副部长1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2人、国家外管局局长、金融行业专家1人、证监会主席,国务院直接调整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构成机构。

货币政策委员会的委员构成由中国人民银行行长、证监会主席以及国家外管局局长组成。

货币委员会成员的任命,首先要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或者同其他有关部门进行提名后, 通过国务院的审批之后才能进行任命。

金融专家与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行长2人在货币政策委员会里的任职时间是2年,政府部门的代表人员能够参与到货币政策委员会里,有表决权而无否决权。

在进行投票的时候, 实行1人1票制并且超过参会委员的2/3就得到通过。

所以,货币政策委员会执行的决议大多代表了政府部门的利益,这和法兰西银行货币政策理事会与日本银行政策委员会不选择政府部门代表以及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理事会选择社会各界代表存在很多的差别。

三、我国中央银行独立性建议(一)增强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加强我国中央银行的法律地位,在一定程度上给予其放权。

就我国国情而言,相对独立的中央银行较为合理,而理顺中国人民银行与国务院的关系尤为重要, 这就需要授权中央银行自主地制定与实施货币政策,政府无需对其制定和实施货币政策进行过多的干预,只需要对货币政策目标和经济运行结果监督。

由此国务院在依法监督中国人民银行的同时,也成为中国人民银行履行职责的坚强保障。

而从长期来看,将央行的行政级别适当提高半级,使它在隶属于全国人大,与政府相独立,并使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结果直接对全国人大和人大常委会负责,以避免政府短期行为的干预,保证其相对独立性。

二是相应提高中国人民银行的分支机构的行政级别,为保证中国人民银行的独立性建立完整的制度框架。

三是加强协调央行与财政部的关系。

依法规范中国人民银行和财政部的配合协作关系,并针对《中国人民银行法》中严格限制中央银行向政府融资的规定,增补明确的责任条款,及必要的惩罚措施。

再次,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对央行货币政策的监督应当得到加强。

央行应定期向其汇报工作情况,执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相关决议并接受监督, 细化中国人民银行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的程序。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必须及时掌握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同时全面了解金融形势和动态走向, 只有保障充分的知情权,才能更好实施监督。

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调整货币政策,只要经人大审查批准即可执行,没有人有权干涉。

(二)明确央行的货币政策目标主要目标保持币值稳定,防止通胀1增强目标独立性,实行货币政策单一目标我国应该对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目标进行明确界定,维护货币币值的稳定是其主要目标,为实现该目标,央行应更专注于货币政策的制定和实施,保持币值的内外双重稳定,为我国的经济发展营造稳定的经济环境,促进经济又快又好发展。

增强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的独立性货币政策会给国民经济施以重要影响,制定货币政策必须注重其权威性和可行性。

综合国外的立法趋势和我国实际情况可知,应该在法律上对中国人民银行独立的货币政策决策权予以确认,赋予其享有货币政策的较大决定权和执行权,使之能更加有效的执行货币政策职能,真正成为宏观经济的制动系统, 成为经济决策中坚定的稳定力量。

同时,也应推动货币政策其他方面的改革。

要让央行货币政策的效应充分有效地发挥,就必须建立起完善的配套制度,如利率市场化改革加快进程等, 促进央行真正实现独立性。

2增强对国内微观金融主体的独立性首先,依法规范财政透支及其他不合理的融资要求,不得对财政部透支和直接认购、包销国债和其他政府债券;努力创造条件,杜绝财政通过其他方式影响银行,迫使中央银行增发货币,从而使货币发行间接地成为弥补财政赤字的工具。

其次,理顺央行与商业银行等微观金融机构的产权关系,减轻央行承担的改革成本,坚持去“财政化”。

对国有商业银行注入资本应当是由财政承担的职责, 改革带来的再贷款也应剥离人民银行,任何改革都不能牺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第三,使用贴现窗口或者是公开市场操作进行金融稳定的政策操作,并遵循一定的原则:一是支持的机构应当是暂时性的资金流动不足,应有偿付的能力。

二是支持的不单单是一个银行而是整个银行的体系。

三则是指对于申请流动性支持的金融机构收取一定的罚息。

(三)货币政策委员会成员由人大常委会决定,再由总理进行任命第一,将委员会从现今的咨询机构转换为决策机构,降低行政的依附程度。

第二,人大常委会决定具体的委员,再由总理进行任命。

第三,要优化委员会人员构成,委员会应该主要由央行内部的专家构成, 让它变成具备专业性的机构。

第四,将委员的任职时间延长,委员的任职时间可以延长2年,变为4年,对委员互相之间学习以及交流有帮助, 保证货币政策的连续性。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任期应与政府首脑任期错开,为了避免政府换届对人民银行高层人事变动的影响,继而影响货币政策的连续性,我国中央银行应借鉴美联储的做法,使中央银行的领导成员与政府首脑任期错开,并且逐年轮换和增补。

应修订《人行法》中关于人行行长的任免规定,“副行长由总理任免的规定”,改为“副行长由行长提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

”另外, 《人行法》应增设行长、副行长的任期,任期与政府总理任期错开,是否可以连任等规定;副行长的具体人数,如何更换和离任等,都应有详细的规定。

修订后的《人行法》将使人行最高领导层能够保持一个比较稳定的人事制度,避免因政府换届而对人行高层领导的变动,从而大大加强人行的独立性,并将对我国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大有裨益。

货币政策委员会应提升为最高决策机构虽然中国人民银行参照国际惯例,也相应设立了货币政策委员会,但目前货币政策委员会还只是一个咨询议事机构,在有关货币政策的重大事项上还没有决策权,这与美联储的货币政策委员会的职权相比还有相当大的距离。

因此,今后改革的方向, 是要赋予货币政策委员会在金融政策上以更大的权利,使其由目前的咨询议事机构,提升到央行的最高决策机构,以取代目前的行长负责制和行长办公会议,同时,改革和规范决策手段,对重大金融政策实行规范的投票表决制,这样,可使央行的最高决策机构和决策方式逐步法制化和规范化,中央银行的独立性也因而会得到进一步增强。

另外,《人行法》应对货币政策委员会委员的组成、产生、任期、离任等应有详细的规定。

目前,货币政策委员会的11名成员中除了央行行长、主要副行长和一名经济学家以外,其余成员都是来自各部门的政府官员,缺少金融实业界的代表,而政府官员的代表占的比例越高,其决策受政府的干扰就越大。

因此,《人行法》还应对货币政策委员会的成员中政府官员所占比例有严格的限制,避免政府通过其在委员会中的代表来体现政府的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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