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Version 2.20)
更新说明
2003年3月6日
重要提示一:
根据工作需要,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已作了较大的更新,在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本说明。采矿权数据库结构部分发生改变,在使用新版本采矿权管理信息系统(Version 2.20)之前,必须使用“数据库维护工具”对原采矿权数据库进行升级。
重要提示二:
按照国家统计局修订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修改了经济类型词表。
本次修改将直接影响了已有的采矿权数据库的数据(经济类型),因此,在使用系统提供的“数据库维护工具”进行采矿权数据库升级的同时,对原有经济类型数据进行了转换。由于新的经济类型编码与原有编码不能作到一一对应,因此转换后的经济类型数据内容需由使用单位确认。《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的内容见附件一。
一、主系统
1.1 新增功能部分
1、采矿权转让申请
新增采矿权转让申请的处理表单与操作流程。操作流程除采矿权转让申请不需要配许可证号外与变更申请登记类似。
可通过数据库查询功能对采矿权转让进行查询。
在使用系统提供的“数据库维护工具”进行采矿权数据库升级后,系统完成采矿权转让申请库表的创立。
2、采矿权价款管理
新增采矿权价款管理功能。价款处置方式分为:转增国家资本和缴纳现
金两种;其中:缴纳现金可选择“一次性交清”和“分期缴纳”。
操作时,通过输入或选择许可证号调出需办理缴纳的项目,填写相应内容并保存。
可通过数据库查询功能对采矿权价款进行查询。
可通过检查及统计工具对采矿权价款进行统计。
在使用系统提供的“数据库维护工具”进行采矿权数据库升级后,系统完成采矿权价款库表的创立。
3、远程空间数据查询
在图形浏览界面的菜单中,新增远程空间数据查询功能。通过选定此项,可按照划定的区域将远程的矿业权数据库(探矿、采矿、油气)投影显示在地理底图上。
具体操作方法:根据空间地理位置,按下鼠标左键并拖动,划定一个矩形窗口,再通过连接(拨号)远程服务器的矿业权数据库(探矿权库、采矿权库、或油气库),提取该空间区域内的矿权记录,并投影到客户查询端的地理底图上。
对新投影到地理底图上的矿权信息,可进行点选查询、政区查询、以及范围查询等操作。
4、转换为通用Gis明码格式(矿权数据的转出)
该功能可将矿权图形和属性数据转换为MapGis的文件格式;转出的文件在MapGis中直接使用。
该功能可将矿权图形和属性数据转换为Shp文件格式。
在数据转换前,可对需转出的矿权数据进行过滤和筛选。
5、图形浏览中增加“缓冲区(Buffer)查询”功能
可实现缓冲区范围内的矿权查询;例如:查询某铁路线(或某流域)两边100米内的矿权;
缓冲区(Buffer)查询操作分为三种:
a.选择图上的实体(如:铁路线、公路线、河流、县界等等),指定查
询(缓冲区)宽度进行查询;
b.根据实际要求,鼠标手工画出查询线路(定义),并定义缓冲区的宽度进行查询;
c.读文件输入实体,画出查询线路(定义),并定义缓冲区的宽度进行查询;
6、经济类型词表的修改
按照国家统计局修订的经济类型分类要求修改了经济类型词表。
本次修改将直接影响了已有的采矿权数据(经济类型),因此,在使用系统提供的“数据库维护工具”进行采矿权数据库升级的同时,对原有经济类型数据进行了转换。由于新的经济类型编码与原有编码不能作到一一对应,转换后的内容需由使用单位确认。
7、行政区划代码词表更新
本版本使用了GB/T 2260-1999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
在使用系统提供的“数据库维护工具”进行采矿权数据库升级后,自动更新行政区划词表的内容。
8、公文(通知)部分的更新
a.可设置打印份数
b.自定义通知(公文)的文头
在采矿权系统主目录下,系统给出了公文文头定义文件:
【采矿权公文文头.txt】
该文件内容如下:
[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划定矿区范围批复
[准予办理采矿登记的通知]:准予办理采矿登记的通知
[不予办理采矿登记的通知]:不予办理采矿登记的通知
…
通过修改对应通知的内容(斜体部分),可形成所需的公文(通知)文头。
c.选择是否打印文头(套打)。
9、数据库导入/导出
以当前有效(在采矿申请登记表中)登记矿权为对象的数据库导入/导出操作,以及该有效矿权其所关联的发文记录、价款记录、变更记录、延续记录、转让记录、项目档案等库表的导入/导出操作。
新增了按政区导出的功能(前提:必须补填矿权“所在行政区”字段的内容);
10、增加新立申请的受理图层管理
11、允许在许可证副本中输入一些备注信息并保存。
12、采矿权分立情况的系统处理
对一个矿权变更为两个矿权的处理方法:仍使用变更登记流程,在审批办理完成一个项目的变更后,对原项目再进行一次变更。此时,在选择原许可证号时,选择“分立”,系统列出“项目档案”库表中的记录,通过指定原许可证号,提取进行第二次变更。
13、数据库查询结果(Memo字段)显示
数据库查询结果显示浏览时,对于长字符字段(Memo字段),可使用鼠标点击后,下拉框显示全部内容以及复制功能;
14、矿种快捷输入(五处:新立、变更、延续、数据库查询等)
在矿种输入栏直接输入汉字,可快速过滤矿产代码词表。如:输入汉字“金”字后,将列出所有包含“金”字的矿产代码与矿种名称;
15、新增“所在行政区”字段
系统新增该字段将有助于按行政区进行数据的统计、查询、数据的汇交、导入/导出以及数据库的维护管理。
该字段的填写内容为:6位的行政区划编码;
由于原申请表单无此项内容,需进行数据补填;
在使用系统提供的“数据库维护工具”对采矿权数据库升级后,系统对采矿权库结构中“所在行政区”字段完成追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