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201606分析 共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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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量报告评审备案有关问题

储量报告评审备案有关问题

储量报告评审备案中需要强调和明确的若干问题按照我省目前的实际情况,各类资源储量报告可大体分为:①地质勘查类报告(持勘查证),②小小矿资源储量报告(持采矿证或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准予编制报告的函件),③储量核实报告(持采矿证、划定矿区范围批复、准予编制报告的函件),④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估报告(建设项目立项批文),⑤矿山闭坑报告(采矿证)五类。

这五类报告在备案检查中,检查的侧重点各不相同,下面,就一些共性问题进行强调明确,希望能给大家今后的工作有所帮助。

一、明确报告评审的程序1.报告评审程序报告送评审中心→中心审查→根据评估师专业随机安排评估师初审报告→评估师反馈评审中心组织交换意见→初步修改后评估师审阅确定上会→召开评审会会审→按会审意见修改→评估师审定→评审中心复核→出具评审意见书→送厅备案。

2.报告送审必须资料必须的资料:按评审中心的要求报送。

另按照厅发78号文要求,须有4个方面的承诺书,没出具承诺书的,不予受理。

3.评审中的矿业权问题按照规定,提交储量必须在有效期内的矿业权范围内,但在报告中经常出现一些不应该出现的问题,有的使用过期的矿证,更多的是表现在勘查登记的时间晚于开始勘查的日期。

对于矿业权范围外局部有储量的,原则上不纳入评审范围,但矿业权管理部门出具证明范围外没有设置矿业权的,可以纳入评审范围,但储量要单独列出。

国家出资形成的矿业权,目前矿业权已灭失的,将以招拍挂形式出让的,登记机关下达委托书编写报告的,必须依据委托书划定的矿区范围进行评审。

总之,评审中心所审查的一切报告必须有矿业权出让登记机关的行政许可依据,且必须在其划定的范围内,否则均不能受理。

以上五类储量报告编制的具体要求,以评审中心的具体要求办理送审。

二、备案的具体做法按照国土资发[2003]136号文《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的要求,我处在接到评审机构报送的评审意见书和相关资料后,就评审机构、评审专家及评审程序等进行合规性检查,对符合要求的,出具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出具书面修改意见后,退回评审机构。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一般要求、常见问题及处理技巧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一般要求、常见问题及处理技巧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一般要求、常见问题及处理技巧一、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要求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是矿产资源勘查和开发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对于确定矿产资源的储量规模和分布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一般要求:1.严格遵循规范和标准:进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时,应严格遵循相关的规范和标准,如国际矿产资源储量分类体系、国家矿产资源评价标准等。

确保估算结果的科学性和可比性。

2.数据来源可靠: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所依据的数据需要来源可靠,包括地质勘查、地质调查、钻探、采样等工作的数据。

数据采集应遵循科学规范,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方法合理可行:选用合适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方法,针对不同类型的矿产资源进行估算。

常用的方法包括概略估算法、统计方法、模拟方法等。

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方法,并结合多种方法进行综合评估。

4.模型适用性:矿产资源储量估算模型需要具有一定的适用性,能够适用于不同类型、不同地质条件下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

模型应包括地质条件、矿体规模、开采技术和经济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不同因素对矿产资源储量的影响。

5.结果可靠可信: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结果需要具有可靠性和可信性,能够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估算结果应包括储量规模、分布图、储量分级等信息,并提供相应的估计精度和可靠性评价。

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常见问题及处理技巧在进行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过程中,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下面介绍几个常见问题及处理技巧:1. 数据不足或不全处理技巧:•深入开展地质勘查和调查工作,获取更多的数据,尤其是钻探数据和采样数据;•进行数据补偿和插值处理,通过地质柱状图、地质剖面图等方式将数据补充完整;•依据已有数据,借助地质模型和统计方法进行数据预测和补全。

2. 地质条件复杂处理技巧:•利用现代地质调查技术,综合应用电磁法、重力法、地震法等,加强对地质条件的调查和研究;•借助地质模型和地质图图解、人工判读等方法,对地质条件进行详细解释和评价;•根据地质条件的不同,采用适当的储量估算方法和模型,提高估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编制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编制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编制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各类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必须遵循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相关国标、规范与各项规定,执行中不能超越,也不能降低要求,否则都属质量低劣。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各类勘查(核实)报告必须通过国土资源部或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认定后,才算完成任务,如何符合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要求,正是今天要交流的内容。

对一份勘查(核实)报告,作为一个评估师最为关心的问题,正是报告编制人员应该特别重视的问题。

我国自建立部、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简称:(评审中心)》以来,组织评审各类勘查(核实)报告,促使地勘行业和矿山企业执行国标、规范、规定,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矿产资源储量方面,做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现行国标、固体矿产勘查总则以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各类矿产行业标准、规范、各项规定,是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现仅对勘查(核实)报告在编制中,应该着重注意并解决处理的问题,谈几点意见。

第一部份关于报告类型及报告名称方面一、关于报告的分类问题(一)勘查类1、勘查报告:在获得探矿权以后,分别按照预查、普查、详查、勘探阶段要求,通过正规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提交:预查地质工作总结(或报告);普查、详查、勘探(普终、详终)报告。

2、补充勘查报告:在获得采矿权以后,在原采矿区范围边沿或深部,分别按照详查或勘探阶段要求,通过正规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二)核实类1、核实报告:在获得采矿权以后,因资源储量整合、转让、拍卖或为了查明保有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一定的核查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2、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估报告:对重要工程、水体、建筑物压覆,禁止开采范围内的资源储量,进行一定核查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201606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201606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
三、省厅规定 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问 题的通知(云国土资储[2015]13号) 5.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三级联网审 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4号)“第二条( 五)款:“在地热水、矿泉水登记时需提交经州、市国 土资源局评审备案的具有水文地质勘查资质(液体矿产 勘查资质)单位编制的水资源评价报告、开发利用说明 ” 6.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的函 (云国土 资储函〔2015〕1号 )
二个规定的解读
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 问题的通知 (云国土资储[2015]13号) 6、属于变更(扩大)矿区范围的采矿权应提交符合 国土资源部《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国家标准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 〔2007〕68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 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1〕14 号)要求的生产勘探报告,全区资源勘查程度应达到详 查及以上,且新扩区也应达到详查及以上(云政发 〔2015〕58号)应估算满足现行规范要求的333类及 以上资源储量。
二个规定的解读
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 问题的通知 (云国土资储[2015]13号) 4、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应严格按照《云南省国土 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及质量管理的通 知》(云国土资储〔2012〕7号)要求做好申请矿产资 源储量评审备案报告的预审工作。凡申请评审备案的资 源储量报告必须由地质勘查单位出具审查意见并由总工 程师(或技术负责人)亲自签名盖章同意后,由矿业权 人和报告主要编制人员送审。需召开会议审查的,报告 主编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到会,并负责向评审会议作 汇报。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不予受理资源储量报告评 审备案申请。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常见问题及意见
评审机构: 按规定组织评审,并客观依据评审结果出具评 审意见书,必要时组织现场调查。
备案机关: 监督管理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意见书及相关材 料进行合规性审查。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工作流程
部备案审查环节的审查要点(也是报告编制、送审、评审应关注的问题):
1.附件规整:齐全、清晰、合法、有效 2.权属清晰:
一、评审备案依据
2.考虑到有关文件要求对全区进行评价的目的之一是为了防止 “跑马圈地”、“圈而不探”,而针对这一问题国土资源部发出了《国 土资源部关于规范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 发〔2010〕29号),要求“申请探矿权新立、延续、变更(扩大勘查范 围、变更勘查矿种),需提交经评审通过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和评 审意见书”,“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由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 单位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审查要求》进行评审,出具《矿产资 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因此,在对探矿权范围全区进行是否 达到普查或详查程度评价时,其工作部署的合理性和最低工作量,可结 合矿业权登记管理机关组织或委托有关单位审查通过的矿产资源勘查实 施方案和出具的《矿产资源勘查实施方案评审意见书》进行衡量。对于 按勘查实施方案确定的勘查方法和勘查手段开展了勘查工作,完成了勘 查实施方案安排的勘查工作量,普查阶段对探矿权范围内矿化潜力较大 地区的工作程度达到了普查程度,详查阶段对探矿权范围内详查区工作 程度达到了详查程度,其余地段根据目前投入的有效工作量尚未发现矿 体的,可对全区做出达到普查或详查程度的评价。但必须说明和标示截 至目前未发现矿体的区域,以便探矿权的后续管理。
一、评审备案依据
5.《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采矿权登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 知》(国土资发〔2011〕14号)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与评审中的主要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与评审中的主要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报告及评审中的主要问题一、矿体外推圈定矿体圈定,可按某矿种在勘查过程中所确定勘查类型的基础上,以规中规定的工程间距(结合地质研究程度、开采技术条件、查明程度及矿石选冶试验程度等因素)进行控矿工程间圈连矿体。

矿体外推圈定要在可靠地质研究基础上,充分考虑矿体赋存形态、空间产出的地质规律条件下进行。

当矿体赋存有规律条件下,即矿体长度与厚度呈正相关关系时,在有一定数量控矿工程和数据统计的充分依据情况下,可科学地确定外推长度。

当矿体赋存无规律可循时,无限外推一般按相应网度的二分之一尖(楔)推或四分之一值平(板)推为宜。

当有限外推时,对有色和贵金属矿产,由于矿体特征复杂,当边缘控矿工程存在大于边界品位的二分之一矿化时,可做三分之二尖推或三分之一平推;当边缘工程未见矿时,同无限外推处理,即二分之一尖(楔)推或四分之一平(板)推;上述有限外推和无限外推中的二分之一尖推和四分之一平推、三分之二尖推和三分之一平推的结果都是等值的,可兹证明。

在沿矿体走向或倾向方向上,常按一定间隔进行取样。

当相邻样品工程有一工程样品达不到工业要求,相邻样品之间各种边界点的确定和界限的圈定方法常用插入法进行;当矿体厚度变化比较规律,有用组分分布比较均匀情况下,可采边界线基点计算用插法、印格法、图解插入法圈定。

对厚度较薄(达不到可采厚度)、品位较高的有色金属、贵金属矿体采用米·克/吨值之品位、厚度之综合工业指标圈定矿体。

此时,当矿脉厚度有一定变幅,品位变化不均匀时,矿体(脉)不能进行外推圈定。

而对厚度较稳定、品位相对均匀的较稳定的薄脉型矿体采用米·克/吨值圈定矿体边界时,可参照前述矿体外推原则进行。

1、矿体外推圈定的起点间题矿体外推不论是沿矿体走向抑或矿体倾向外推,均应以控制矿体的样品工程为起点进行外推。

在已评审的报告中,已发现几例将矿体外推起点置于没有工程控制的矿体(块段)边界上;这种外推相当于对矿体的连续外推,是不允许的。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中应注意的 几个问题
二、“核实工作技术要求”“核实报 告编写要求”的要点
2、核实报告编写要求
(1)基本要求
要点体现在第5条和第7条
概括了8个方面的内容,要求报告应该反映出的 “新”和“变化” 方面的内容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中应注意的 几个问题
二、“核实工作技术要求”“核实报告编写要求” 的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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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ank you for your listening

所罗列的问题及相关建议系均系个人意见,受技术水 平、业务能力和经验所限,难免有差错,故所探讨的 内容仅供与大家相互交流使用,不当之处还望不吝赐 教并给予指正。
3、认识与理解
(1)|核实工作的目的具有双重性,为矿产资源行政管理服务, 为矿山企业生产服务。 (2)重点是具体的“核实工作”,成果(产品)是“核实报告”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中应注意的 几个问题
二、“核实工作技术要求”“核 实报告编写要求”的要点
1、核实工作技术要求 调查是基础,重点是补充资料。 要点体现在第2、3、4条,均是必须做的具体工作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中应注意的 几个问题
一、核心文件及相关要求 二、“核实工作技术要求”“核 实报告编写要求”的要点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四、几点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中应注意的 几个问题
一、核心文件及相关要求
1、《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国土资发[2007] 26号 (1)、矿产资源储量核实适用范围 (2)、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技术要求 (3)、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要求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工作中应注意的 几个问题
二、“核实工作技术要求”“核实报告编写要求”的 要点
1、核实工作技术要求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201606分析PPT共53页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201606分析PPT共53页


29、在一切能够接受法律支配的人类 的状态 中,哪 里没有 法律, 那里就 没有自 由。— —洛克

30、风俗可以造就法律,也可以废除 法律。 ——塞·约翰逊
个问题201606分析来自41、学问是异常珍贵的东西,从任何源泉吸 收都不可耻。——阿卜·日·法拉兹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中应注意的几

26、我们像鹰一样,生来就是自由的 ,但是 为了生 存,我 们不得 不为自 己编织 一个笼 子,然 后把自 己关在 里面。 ——博 莱索

27、法律如果不讲道理,即使延续时 间再长 ,也还 是没有 制约力 的。— —爱·科 克

28、好法律是由坏风俗创造出来的。 ——马 克罗维 乌斯
42、只有在人群中间,才能认识自 己。——德国
43、重复别人所说的话,只需要教育; 而要挑战别人所说的话,则需要头脑。—— 玛丽·佩蒂博恩·普尔
44、卓越的人一大优点是:在不利与艰 难的遭遇里百折不饶。——贝多芬
45、自己的饭量自己知道。——苏联

浅析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浅析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浅析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应注意的几个问题[摘要]近些年,对矿产资源储量的评审报告中发现了很多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对矿产资源新的规范不够了解,尤其对资源储量估算的计算、矿体的圈连以及矿产数位的取舍上存在着严重的偏差,这就导致了矿产资源储量估算准确度的降低。

[关键字]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矿产新规范矿体圈连在我国的地质勘查中,所勘探到的资源储量是其成果的集中体现,矿产资源储量的多少是衡量一个矿山开发与建设以及矿床价值潜力的重要依据,对矿产资源储量的可靠性关系到一个矿山开发与发展的成本,此外对矿产资源的储量是否能正确的估算,以及估算精度怎么样,对矿产资源储量可靠性有直接性的影响,因此,估算矿产资源储量的全过程一定要做到精确。

但是,在目前的矿产资源储量估算中,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其主要原因是对矿产资源新的规范不够了解,尤其对资源储量估算的计算、矿体的圈连以及矿产数位的取舍上存在着严重的偏差。

所以,要对这些问题加以注意,确保其估算的精确。

这些问题主要包括:1 矿产资源储量估算的范围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估算,若为垂向,则要对其埋藏的深度以及起止的高度进行估算,若为平面,则要对对拐点的坐标以及起止的剖面进行估算,同时还要注意矿产资源储量估算过程中的矿体号机矿体数[1]。

如果对其估算的范围比矿权的范围大,那么,就要矿产分别进行分内与外的资源储量估算。

2 对矿产工业指标的储量估算对资源储量估算和对矿体圈定的经济技术指标,就称之为矿床工业指标。

对工业指标的确定一方面要对定量规模的、圈定的工业矿体进行考虑,另一方面还要涉及到国家监督管理矿产资源的方向,所以在对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估算时,必须与国家相关部门规定及矿产实际情况相适应,要做到这些,就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方法[2],具体确定方法如下:(1)类比法若邻近矿床的地方有类型相同的、而且具有可比性的其它矿床,那么就可以对这个矿产的工业指标加以使用,同时对相对类型的矿产资源储量进行准确的估算。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地温变化等与开采技术条件有关的条款,都
是强制性的。
②规范
规定的工作量是最低工作量。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二、规范对开采技术条 件的要求
•③资源储量分类不仅与地质工程控制程度有 关,特别是与涉及安全生产的开采技术条件 有重大关系。因此,资源储量类型不能简单 依据勘查工程间距确定,且不应超越勘查阶 段和勘查程度。某一种勘查研究程度降级的, 资源储量类型也相应降级。
•2、资料汇交:勘探转入开采办理采矿证前, 探(采)矿证到期前30(60)日前,等等8种 情况。须按照《地质资料管理条例》要求的 时间汇交地质资料:不按期汇交的,罚款1-5 万元,并不得申请探矿权、采矿权。伪造地 质资料或弄虚作假的,罚款10万,2年内不得 申请新的探矿权或采矿权,及有关处罚。
汇交的标准规范→《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件
•一、送审材料及评审/送 审材料
•材料齐全后,送省厅资源处,由资源处对申 报材料进行复核登记,符合要求的转评审办。 •矿权人与评审办签订评审合同。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一、送审材料及评审/评 审过程
•聘请专家,形成专家组,指定专家组长 • 据报告复杂情况及质量情况,对现场检查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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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see you again
2023/5/15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送审应注 意的几个问题
•二、规范对开采技术条 件的要求
•执行规范:
•勘查:各矿种勘查规范及〈矿区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探规范〉
•核实:各矿种勘查规范、《矿区水文地质工 程地质勘探规范》及《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问题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 主要问题及建议
• 五、资源储量估算中存在的问题 • 6、资源储量估算的表格、图件很不规范 、资源储量估算的表格、 • 图与图、图与表、图与文彼此不对应,错误随处 图与图、图与表、图与文彼此不对应, 都有。资源储量估算的表格、图件随意性很大, 都有。资源储量估算的表格、图件随意性很大, 内容不全,大部分都不完整;顺序颠倒, 内容不全,大部分都不完整;顺序颠倒,数据运 算过程混乱,检查其计算过程和结果都十分困难。 算过程混乱,检查其计算过程和结果都十分困难。 频频出现运算错误,结果不对; 频频出现运算错误,结果不对;修改多次都难以 消除干净。 消除干净。 • 建议严格按照规范做,遇到重大技术问题时及时 建议严格按照规范做, 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和技术指导。 组织有关专家论证和技术指导。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 主要问题及建议 • 五、资源储量估算中存在的问题 • 5、资源储量归类 、 • 资源储量归类不能跨勘查阶段归类,但是, 资源储量归类不能跨勘查阶段归类,但是, 有很大一部分报告, 有很大一部分报告,将局部控制程度较高 的区段的资源储量类型, 的区段的资源储量类型,归到高于本次勘 查阶段类型, 查阶段类型,其研究认识程度仍然达不到 高级类型,向上归类资源储量类型是不合 高级类型, 适的。 适的。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 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评审中存在 主要问题及建议
• 七、评审报件中注意的问题
• 地勘单位不珍惜自己的声誉和诚信,勘查资质随意出租、 地勘单位不珍惜自己的声誉和诚信,勘查资质随意出租、 借用给他人, 借用给他人,使不具资质条件和勘查能力的人承揽地质勘 查工作,编制不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储量报告, 查工作,编制不合技术规范要求的储量报告,影响本单位 的声誉。 的声誉。 • 很不严肃地对地质勘查工作及其质量承诺;不严格审查, 很不严肃地对地质勘查工作及其质量承诺;不严格审查, 随意签字、盖章, 随意签字、盖章,这些都给单位和个人的诚信和声誉带来 不良影响。 不良影响。 • 报告初审不认真、不负责,初审意见只流于形式。储量 报告初审不认真、不负责,初审意见只流于形式。 核实)报告评审要求有主管单位、 (核实)报告评审要求有主管单位、业主组织审查的初审 意见,对此,普遍轻视。 修改后的报告没有人复核、 意见,对此,普遍轻视。 修改后的报告没有人复核、审 让有问题的报告归档、提交给业主使用。 查,让有问题的报告归档、提交给业主使用。 • 请地勘单位和矿权人爱护自己的声誉,履行应尽的责任和 请地勘单位和矿权人爱护自己的声誉, 义务。 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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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个规定的解读
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 问题的通知 (云国土资储[2019]13号)
2、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权限受理探矿权人提交的勘 查区范围内资源勘查程度达到普查以上的地质勘查报告, 或采矿权人以延续、变更和价款评估等为目的而提交的 资源勘查程度达到详查及以上的生产勘探报告、资源储 量核实报告等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
规规 范范
铜 铝钨 岩 稀稀 砂
、 铅 、 锌
土、 矿锡 、、
金 矿 地
有土 金矿 属产
矿 ( 金
、 冶汞 质 矿地 属
银 、 镍 、 钼 矿 地 质 勘 查 规 范
镁、
菱 镁 矿 地 质 勘
锑 矿 地 Βιβλιοθήκη 勘查查规规范范
勘 查 规 范
产质 地勘 质查 勘规 查范 规 范
矿 产 ) 地 质 勘 查 规 范
二个规定的解读
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 问题的通知 (云国土资储[2019]13号)
3、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应严格按照《云南省国土 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备案管理权 限的通知》(云国土资储〔2009〕32号)开展评审工作。 凡涉及占用国家出资探明矿产地、曾变更(扩大)矿区范 围并已评估缴纳价款的,及提交的报告所估算资源储量的 主矿种、共生矿种与采矿许可证证载开采矿种不一致(拟 变更或增加开采矿种)的资源储量报告,由省国土资源厅 评审备案。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出具的资源储量报告评 审意见书必须明确资源勘查程度及资源储量报告的用途, 应提供矿权范围(或划定矿区范围等)、资源储量估算范 围坐标及两者的叠合平面图、剖面图。
高 硅玻 岭 灰璃 土 石硅 、 、质 膨 滑原 润 石料 土 、、 、 石饰 耐 墨面 火 矿石 粘 产材 土 地、 矿 质石 地 勘膏 质 查、 勘 规温 查 范石 规棉 范、
重 晶 石 、 毒 重 石 、 萤 石 、 硼 矿 地 质 勘
查 规 范






地 质 勘 查 规

灰 岩 及 白 云 岩 、
二个规定的解读
一、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 问题的通知 (云国土资储[2019]13号)
1、开展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编制资源储量报告并申 请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应严格执行《固体矿产地质 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19)、《固体矿产 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2019)、《固体矿产 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19)、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 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26 号)及各单矿种地质勘查规范等技术标准。






磷硫盐 矿铁湖 地矿和 质地盐 勘质类 查勘矿 规查产 范规地
范质 勘 查 规 范
6 8 号 文 、 4 0 、
9 6 号 文 等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
三、省厅规定
1.关于印发《云南省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管理办法》 的通知(云国土资[2019]28号) 2.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明确矿产资源储量报告 评审备案管理权限的通知(云国土资储[2009]32号) 3.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报告评审及 质量管理的通知(云国土资储[2019]7号)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
三、省厅规定
4.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有关问 题的通知(云国土资储[2019]13号) 5.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完善矿业权三级联网审 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2019]4号)“第二条( 五)款:“在地热水、矿泉水登记时需提交经州、市国 土资源局评审备案的具有水文地质勘查资质(液体矿产 勘查资质)单位编制的水资源评价报告、开发利用说明 ” 6.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管理的函 (云国土资 储函〔2019〕1号 )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
一、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规定 4.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国 土资发〔2000〕133号) 5.关于印发《矿产储量评估师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 资发〔2000〕71号) 6.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资格管理暂行办法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172号) 7. 《关于调整矿业权价款确认(备案)和储量评审备案 管理权限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166号)国土资 源部负责颁发勘查许可证和采矿许可证的,矿产资源储 量评审备案工作由部负责;上市融资涉及的矿产资源储 量评审仍报国土资源部备案;其余由省厅负责评审备案 ,评审机构的评审范围做相应的调整
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备案中 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矿产资源储量处 2016年6月
主要内容
一、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 二、二个规定的解读 三、评审意见书中常见问题 四、几点建议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
一、国土资源部发布的规定
1.关于颁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办法》的通知(国 土资发〔2019〕205号) 2.关于印发《矿产资源储量评审认定工作有关规定》的 通知(国土资厅发〔2000〕54号) 3.关于加强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土资 发〔2019〕136号)
矿产资源储量管理规定、技术规范
二、国土资源部发布的技术规范
1.关于发布《铀矿地质勘查规范》等19项地质矿产推荐 性行业标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410号) 2.关于印发《固体矿产资源储量核实报告编写规定》的 通知(国土资发〔2019〕26号) 3.关于印发《〈煤、泥炭地质勘查规范〉实施指导意见 》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40号) 4.关于全面实施《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国家标准 和勘查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土资发〔2019〕68号 )
综合性规范
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 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类 矿组(种)规范
技术文件
宪法 法律
矿 矿地 矿
区 产质 产
水 资矿 勘 文 源产 查
地 质
综 合
实 验
矿 山 闭
工 勘测 坑
程 查试 地
地 评质 质
质 勘 探
价 规 范
量 管 理
报 告 编 写
规 规规
范 范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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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煤铀 铁 、炭矿 、 泥地地 锰 炭质质 、 地勘勘 铬 质查查 矿 勘报规 地 查告范 质 规编 勘 范写 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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