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中级会计】《经济法》第五章_合同法律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备考2020《经济法》
2020
全国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考试
经济法精讲班
Where there is a will ,there is a way.
老冯讲会计
VV:XXXXXXXXX
【 新教材】全修订+2019真题·动画课件 第5章精美课件
备考2020《经济法》
第五章 合同法律制度
备考2020《经济法》 章节目录
备考2020《经济法》
❖ 【例题4·多选题】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提供 格式条款一方拟订的下列格式条款中,属于无效 的有( )。(2012年)
❖ A.内容理解发生争议的格式条款 ❖ B.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 ❖ C.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格式条款 ❖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得以免责的格式条款
备考2020《经济法》
备考2020《经济法》
➢ 1.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说明义务
✓ (2)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对已尽合理提示及说明义务 承担举证责任。
✓ 【相关链接1】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 ,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 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 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 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
CONTENTS PAGE
第五章·第1单元
合同的订立
备考2020《经济法》
考点:《合同法》的调整范围(*)
✓ 1.除另有规定外,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 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适用《合同法》。但:
✓ (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 ,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备考2020《经济法》
➢ 1.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说明义务
✓ 【相关链接2】保险合同订立时,保险人在投保单或 者保险单等其他保险凭证上,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 人责任的条款以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文字、字体、 符号或者其他明显标志作出提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 定其履行了法定的提示义务。
✓ 【相关链接3】通过网络、电话等方式订立的保险合 同,保险人以网页、音频、视频等形式对免除保险人 责任条款予以提示和明确说明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 其履行了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
备考2020《经济法》
定义
要 约 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 邀 约的意思表示 请
【答案】√
备考2020《经济法》
❖ 【例题3·多选题】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 列属于合同中无效格式条款的有( )。(2017 年)
❖ A.有两种以上解释的格式条款 ❖ B.因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的格式条款 ❖ C.就内容理解存在争议的格式条款 ❖ D.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责的格式条款
【答案】BD
备考2020《经济法》
备考2020《经济法》
❖ 【例题1·判断题】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 ,应当作出有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2016年)
【答案】×
备考2020《经济法》
❖ 【例题2·判断题】在一份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 当事人对合同所规定的“意外伤害”条款的含义 产生了不同理解,投保人认为其所受伤害应属于 赔付范围,保险公司则认为不属于赔付范围,双 方争执不下,诉至法院。法院认为当事人的观点 都有合理性,但还是采用了对投保人有利的解释 。法院的做法是正确的。( )(2010年)
备考2020《经济法》
➢ 2.格式条款无效的情形
✓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 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霸王条款” )
✓ (2)格式条款具有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无效; ✓ (3)格式条款具有免责条款无效的情形时无效。 ✓ 【提示】下列免责条款无效:①造成对方人身伤害免
责;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免责。
✓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 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
✓ 2.如果政府机关作为平等的主体与对方签订合同,适 用《合同法》。
备考2020《经济法》
❖ 【例题·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 ❖ 《合同法》调整范围的是()。(2019年) ❖ A.陈某与张某签订的收养协议 ❖ B.赵某与乙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 ❖ C.王某与钱某签订的子女监护权协议 ❖ D.甲公司与李某签订的劳动合同
【答案】BCD 【解析】选项A: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 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 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只是需要解释,而 非直接导致无效)。
备考2020《经济法》
考点2:要约(★★)
➢ 1.要约应具备的核心条件(2009年简答题)
✓ (1)内容具体确定 ✓ 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包
【答案】B
备考2020《经济法》
考点1:合同格式条款(★★)
➢ 1.格式条款提供方的提示、说明义务
✓ (1)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 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 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 【提示】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对格式条款中免除或者 限制其责任的内容,在合同订立时采用足以引起对方 注意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并按照对方的 要求对该格式条款予以说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符 合法定的“采取合理的方式”。
备考2020《经济法》
备考2020《经济法》
➢ 3.格式条款的解释wk.baidu.com
✓ (1)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 理解予以解释;
✓ (2)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 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 (3)格式条款与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 格式条款。
✓ 【相关链接】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订立的保险 合同,保险人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合同 条款有争议的,应当按照通常理解予以解释。对合同 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应当作 出有利于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解释。
括主要条款,如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等; ✓ (2)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 的约束。
备考2020《经济法》
➢ 2.要约邀请
✓ (1)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 明书等,性质为要约邀请;
✓ (2)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的规定,视为要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