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污水专项规划修编简本2017-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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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污水专项规划修编简本
(2017-2035)
苏州市水利(水务)局悉地(苏州)勘察设计顾问有限公司
二零一八年十月
1 区域排水现状
1.1污水处理系统现状评价
新建区域,均采用严格的雨、污分流制度;一些建成区,特别是老镇区,雨污合流现象仍有存在,部分住宅小区、企业内部雨污合接现象仍有发现,在污水干管雍塞倒流现象产生时通常发现,暴雨期间慢车道地面排水受阻时部分雨水漫入污水管井,包括绿化道内污水窨井盖高程较低,成为雨水进入点。

近几年,苏州各片区均进行了大规模的排水达标区建设以及配合黑臭河道整治的控源截污工作,并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

苏州市水务系统先后部署实施“打造最佳城市水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苏州古城区河道水质提升行动计划”、“水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中心城区“清水工程”,落实“两增一降”、干河清淤、“自流活水”,农村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全域推进城乡厕所深度革命等项目。

在城镇污水厂建设、配套管网建设、污泥处理处置、农村污水治理、背街小巷支管到户、老旧新村改厕、污水治理信息化建设、排水管理条例制订和执行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基础性、前瞻性和战略性的工作。

截至2016年底,全市建成城镇污水厂93座,处理能力379万吨/天(占全省污水处理能力的四分之一,位居全省之首);已建成污水厂配套污水管网1.1万公里,城区、建制镇镇区污水管网基本建设完成,城镇污水处理厂率先全面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首创城区污水处理“双增一降”模式试点,全国率先开展管网结构性查漏和管网修复等。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三年行动计划启动后,经过共同努力,共治理村庄5000多个,服务农户约45万。

到2017年底,将实现重点村、特色村全覆盖,农村地区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以上。

城乡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水环境改善明显。

随着污水处理系统建设的不断深入,随着新时代观念理念的变革创新,现状污水处理系统也显露出了一些新的问题:
1. 各片区污水系统的缺乏统筹协调
以往污水专项规划均由各片区单独制定和实施,缺乏片区与片区间的统筹协调,本次污水规划将在修编的苏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总结、消化总规各
行政划区的定位、产业布局、空间结构等,结合现有各排水片区的污水专项规划、已建成的管网系统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排水总体方案。

2. 污水系统应对突发情况的应急调度能力较弱
污水系统面临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等情况时,缺乏有效的应急响应机制和调度能力。

本次污水规划将结合现状及近远期污水系统情况,进行统筹考虑,提高污水系统面对突发情况的应急响应能力。

3. 城乡污水处理系统两级分化严重
一方面,城乡污水收集率苏州市各区城市建成区污水收集率基本在90%左右,污水管网覆盖程度较高,污水收集情况较好。

但在人口密度相对高的乡镇地区等,污水收集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投入欠账多。

据本轮乡镇集镇区污水收集率调查统计:全市、区集镇区77个乡镇街道污水收集率平均约为67%。

另一方面,随着控源截污工作的不断深入,污水量持续增加,不少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量超过设计负荷,污水处理厂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根据2017年9月份全国城镇污水厂信息统计,苏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等20家污水厂单月超负荷运行,尤其在雨雪天气下,污水厂超负荷运行风险巨大,污水厂扩建迫在眉睫。

根据地区产业布局的进一步调整,需配套新建、扩建或移建污水处理厂。

4. 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泵站等建设用地矛盾突出
全市部分污水处理厂位于建成区,如姑苏区娄江污水处理厂、城东污水处理厂等,提质增效、改扩建、尾水湿地建设与用地需求间的矛盾突出。

5. 污水设施配套臭气收集设施率低,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环境。

全市80%污水处理厂未配套恶臭气体收集处理设施,恶臭气体排放对周边环境影响还较为突出。

所有规划新建污水处理厂采取全封闭式收集处理后排放的模式,可有效减少恶臭气体排放。

现有污水处理厂应对污泥间、进水泵房、格栅间等配套恶臭收集处理设施。

对靠近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区的现有污水处理厂进行封闭式改造,并对臭气进行处理,可有效减缓污水处理厂恶臭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为创造宜居环境,维护社会稳定提供保障。

6. 再生水利用率低,有待进一步提高。

苏州市目前仅有部分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利用,且除吴江目前的三座污水厂外,其余现有回用率均低于5%。

再生水利用方式主要为厂内回用和景观用水。

再生
水利用用户不明确,缺乏有效的再生水配套政策及设施跟进等成为制约再生水使用的瓶颈。

7. 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运行维护仍需加强。

乡镇一级管理机制不健全,污水系统运行维护难以到位。

乡镇一级排水管理主体不明,职责不清,权限不够,对现有污水管网收集情况不明,污水处理设施家底不清。

管网的日常运维,以应急抢险为主,缺乏常态、有效的管理机制。

日常管网养护不规范,排水户监督管理不到位,管网雨污混接、错接长期存在,已分流区域存在污水旱天入河情况。

管网渗漏率高,管道长期高水位运行。

2015年前建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设备,存在年久失修,污水有效接纳率底,正常运转率不高等情况。

部分区域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层次不齐,建设标准较低,设备设施简陋,陈旧老化情况突出,技术人员缺乏,污水厂稳定运行难以保证。

部分地区污水厂源头控制和过程监管缺失,工业废水未经行政许可大量接入城镇污水厂,冲击污水厂生产工艺,导致污水厂尾水频繁超标。

二季度全市城镇污水厂水样抽测表明,93家污水厂中有15家污水厂尾水SS超标,超标率为16%,个别污水厂氨氮和总磷超标。

8. 污水厂及通沟污泥处理处置分散,工艺落后,需改进污泥处理处置方式,建立健全管理机制。

污水厂污泥处理方面,现状苏州市污泥处理处置方式多样,有填埋、堆肥、制砖和焚烧等。

近年来,垃圾填埋场开始逐步限制、甚至拒绝接收污水厂污泥,以该方式处置污泥已非长久之计;采用堆肥方式,由于污水厂进水存在工业企业的污、废水,其污泥性质已不适宜堆肥;制砖方式由于处置量小且成本高,无法作为污泥处置的主要方式;直接焚烧方式已显现多种问题。

代为焚烧能力有限,且耗能较高,污泥处置成本较高,且污泥中大量水份易对锅炉设备造成腐蚀,设备故障率高。

对于特殊工业废水的污泥如属于危废的,按照要求,坚决不得用于填埋、堆肥等,需按照危废处置有关程序专门妥善处置。

总体而言,污泥处置渠道已越来越窄。

通沟污泥处理处置方面,目前苏州市排水管道养护按污水支管、污水干管、雨水支管、雨水干管分别由不同的部门养护,每天养护产生的总通沟污泥量约
25-45吨/天。

雨水管道污泥主要运至郊外一些砖厂、废弃鱼塘填取土坑;污水管道污泥主要通过与垃圾中转站污泥一并外运填埋处置。

每天产生大量运输费用和填埋费用,收集的通沟污泥不仅没有得到妥善处理,而且每天吞噬着大量土地资源。

远期随着排水系统全收集、全覆盖的推进,排水管网长度不断增加,养护工作量及通沟污泥产生量持续提高,另一方面,原有的通沟污泥出路在逐步缩小,甚至有可能会突然截断,因此苏州城市中心区急需建设自己的通沟污泥处理设施,对排水管道养护所产生的污泥进行无害化、资源化、减量化处理。

管理方面,目前苏州市内污水厂污泥、通沟污泥缺乏有效统一的管理机制。

各片区内污水厂、通沟污泥的处理处置由各片区各单位负责,缺乏有效的监督,统筹。

9. 初期雨水引起的面源污染,需完善治理措施。

初期雨水及其形成的地表径流所含污染负荷较大,次径流污染物的事件平均浓度总体上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V类标准,城市非点源污染是引起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的重要因素之一。

前期苏州市排水处委托同济大学对苏州城区雨水径流污染负荷进行了研究,研究指出苏州城区的非点源污染具有明显的区域特性:非点源依用地功能和排水系统状况而异,但是整体污染程度均超过发达国家或城市,与上海基本接近。

初雨污染治理措施需引起重视,采取必要的治理。

10. 污水管理信息系统建设不健全,需进一步推进完善。

目前,污水系统信息化尚处于收集、了解、观看水平,信息化建设以单个项目为主,数据采集、应用、互联共享水平较低,覆盖全市范围的基础数据库还未建成,信息覆盖区域存在盲点,重要数据仍无法进行实时监控。

离大数据的分析应用尚有较大差距,更没有到达辅助决策阶段。

苏州市各区均在一定程度上建设了污水信息管理平台。

2 规划原则及目标
2.1 规划年限和规划范围
2.1.1 规划年限
规划基准年:2017;
规划期限为2018年~2035年,其中
近期:2018年~2020年
远期:2021年~2035年
远景展望至2050年
2.2.2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苏州市区行政辖区,包括姑苏区、高新区、相城区、吴中区、吴江区和工业园区,总面积约3056平方公里。

对在编的苏州市总体规划并入规划区范围(现苏州市区辖区以外)的昆山、太仓、常熟、张家港市各县市污水只作原则性规划,具体规划建设计划由各县市自行确定。

2.2 规划原则
(1)系统治理、安全为重。

坚持系统化思维,注重规律性把握,网、厂、湿一根轴,水、气、泥一盘棋,源头控制、过程管理、末端治理一条线,市、县(区)、镇、村一张网。

有效提高突发性事件的风险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系统运行安全、稳定性,减少环境事故发生率,实现污水系统的可行性、可持续性和安全性发展。

(2)统筹规划、均衡发展。

按照经济适用、节约资源、高效有序的要求,针对不同规划分区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土地开发与水务支撑条件的特点,因地制宜确定系统规划方案,减小或消除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水务基础设施差距,促进城乡水务公共服务均等化。

(3)问题导向,突出重点。

以修复城市水生态环境、整治城市黑臭水体等问题为导向,重点优化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的空间布局,提高城镇污水处理及再
生利用水平,全面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置,强化污水设施除臭,加快实施污水管网修复改造、排水口及检查井渗漏治理,开展城市建成区初期雨水污染治理。

(4)多规协调,治理初雨。

初期雨水治理结合《苏州市防洪排涝规划》及《苏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中的建设规划,以源头削减为主、过程控制为辅、兼顾末端治理的原则,合理确定初雨出路,选取切实可行的径流污染控制措施,提高工程效益,减少初雨污染。

重污染且无条件源头削减的区域,尽量考虑初雨水质净化厂、雨水人工湿地等设施处理,若无条件实施才考虑利用污水处理厂有限富余能力处理少量初雨。

(5)创新驱动、智慧管理。

按照“统一规划、协调推进,平台共用、资源共享,实用先进、效益最大”的原则,推动推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等新技术与污水管理系统的融合发展,建设信息共享、应用协同、基础支撑、应急响应和科学决策的污水系统信息化体系,形成较为完善的智慧污水信息化体系。

2.3 规划目标和指标
为了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战略,服务苏州市城市发展定位,适应行政区划调整,引导城乡科学发展,加快全市污水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标准,构建全面覆盖、责任清晰、标准明确、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管养体系,配合在编的苏州城市新一轮总规编制,在现行的《苏州市市区污水工程专项规划(2007-2020)》及各片区相关规划指导下细化进行的苏州水务系统专业规划之一。

本规划将成为苏州市污水系统建设的重要依据性文件,为市区污水的收集、处理、利用与排放,建立完整的工作思路,以科学引导下辖各区域的污水工程建设,从而达到有效保护水环境质量、保障饮用水安全供应,控制湖泊富营养化、促进生态环境良性循环的城市水环境管理目标。

总体目标:
至2020年,补齐我市生活污水治理短板,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努力实现“设施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尾水全提标、监管全方位”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全面、标准科学、运行规范、监管有力的城乡生活污水治理体系。

全面开展厂网建设和管道检查修复,污水治理信息化水平全面提升。

至2035年,基本建成标准领先、技术先进、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环境友
好、智慧高效的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

水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城乡水环境明显改善。

至2050年,实现水污染综合防治体系现代化,水污染得到全面控制,水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具体目标如下:
1. 优化设施布局,提高规模效益。

优化调整污水系统,统筹厂管网布局。

协调增强城乡污水处理能力,加快污水厂新建、扩建和改建步伐。

有条件的地区实施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2. 强化应急能力,提高系统安全。

大力推进污水收集系统间的互联互通,增强污水调度能力,提升城市污水系统应急响应能力,提高污水处理系统的安全性。

3. 统筹城乡治理,完善污水收集。

坚持各区域人口规模、产业结构、土地开发与水务支撑条件相协调,减小或消除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水务基础设施差距。

加强城镇雨污分流和污水收集管网的配套建设,努力消灭污水直排点和雨水排口非雨出流。

逐步推进城乡农村污水集中处理,提高污水收集率。

各片区在污水管网全覆盖的基础上切实提高旱天污水厂进水浓度。

4. 推进尾水提标,协调资源配置。

鼓励建设高标准环境友好型污水处理厂。

全面实施城镇污水处理厂尾水提标工作,全市城镇生活污水厂尾水在稳定达到一级A的基础上,全部执行提标改造,优于“苏州特别排放限值”要求。

有条件的区域,污水厂尾水进行湿地生态处理。

同时结合苏州市总体规划修编,与相关规划协调,在规划层面为污水处理设施预留足够的建设用地。

5. 开展臭气治理,保护周边环境。

控制污水、污泥处理过程中产生的臭气,保护污水厂及其周边环境。

至2020年,靠近居民区和环境敏感区的污水厂同步建设除臭设施;至2035年,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完成臭气治理。

6. 促进尾水利用,推进循环发展。

加强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完善相关政策,提高污水处理厂尾水再生水利用率,近期达20%,远期达30%。

7. 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水平。

建立健全常态化检查修复制度。

三年内完成雨、污水管网功能性、结构性检查,成果纳入管网GIS 信息化系统管理。

全面排查管网堵塞、错接、破损、渗漏等问题,及时开展修复,确保输送系统完
整完好,大幅度减少外水进入量和污水外渗。

推进日常养护进小区、进农村,督促企事业单位内部管网养护,实现管网养护全覆盖。

积极推进水务一体化,建立健全市、市(区)、乡镇三级排水管理体制机制,落实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8. 加强污泥治理,减少环境污染。

各区、市结合城市废弃物处理处置需求,统筹建设满足辖区污水厂污泥和通沟污泥的处理处置设施,鼓励用能源化、资源化、市场化手段,“集散结合、兼顾集中”处置污泥,鼓励污水厂产生污泥就地妥善处置。

到2020年,污水厂污泥和通沟污泥规范化处理率达100%。

9. 协调相关规划,开展初雨治理。

与海绵城市、排水防涝规划相互统筹协调,结合污水厂有限处理余量对姑苏区部分初期雨水污染纳入污水规划考虑范畴。

10. 完善信息系统,实现智慧管理。

建立涵盖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和污水收集处理全流程的信息化系统。

建立大数据平台,建设完善管网GIS 系统,建设排水户、干支管网、泵站、污水处理厂、污泥运输设备、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关键指标智能感知系统,建成纳管工业企业排口自动化管控体系。

强化远程实时监控、智能预警等功能,建立水质水量波动、管道河道液位变化、污水输送和应急调度预测预报模型,全面提升辅助决策和效果评价能力。

主要指标:
3 污水处理系统规划
3.1 各片区污水处理系统规划
本规划在现状污水处理系统布局的基础上,局部调整并合理划分污水处理系统(片区)及服务范围。

本章节将对各片区污水量预测、污水管网系统进行详细阐述。

各片区污水处理厂情况汇总如下表。

3.1-1 污水处理厂近远期规划规模汇总表
表3.2-1污水转输管情况汇总表
3.2 污水应急与临时调度规划
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迅猛增长,污水处理厂建设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污水处理厂之间的水量调度对均衡调配水量和突发事故应急等有着重要作用。

随着城市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城市人口迅猛增长,污水处理厂建设处于快速发展时期,污水处理厂之间的水量调度对均衡调配水量和突发事故应急等有着重要作用。

苏州市辖区应急联通管汇总表
4. 污泥处理处置
4.1 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
4.1.1 污泥量预测
表4.1.1-1 各大片区规划污泥量汇总表
由表 4.1.1-1可知,苏州市辖区近期2020年预测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为2113.23m3/d,远期2035年预测污水处理厂污泥产量为3236.38 m3/d 遵循相对集中处置原则,各片区原则上在各辖区内设置污泥处置中心,实现属地解决。

4.2 通沟污泥处理处置
4.2.1 通沟污泥量的预测
选用1.5吨/km.年的产泥率对2035年各片区污水管道和雨水管道通沟污泥产泥量进行预测,详见表4.2.1-1和4.2.1-2。

表4.2.1-1 2035年污水管道通沟污泥量预测
表4.2.1-2 2035年雨水管道通沟污泥量预测
苏州市辖区2035年每天污水管道通沟污泥产泥量约为190.99吨,每天污水管道通沟污泥产泥量约为213.74吨。

按照就近处置原则,通沟污泥结合片区内规划用地、污水处理厂厂内用地及污泥处理工艺,,设置通沟污泥处理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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