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大学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之不足与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学中一种常用的教学方式,通过真实、具体的案例来引导学生分析、思考、讨论问题,并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然而,在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着一些问题,需要予以解决。
一、教师准备不充分一些教师在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中没有充分准备,可能仅仅准备了案例分析,但对于案例教学思路和教学目标等方面缺乏深入的认识。
这会导致案例教学过程中容易出现因思路不清晰或教学目标不明确导致的教学行动失误。
对策:教师需要提前花时间对案例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理清案例教学的思路和教学目标,让学生更加清楚地认识到本课程的目的是什么。
并且要注重案例教学的设计,在案例的选取、分析和讨论环节中,通过科学的教学方法帮助学生理解案例中的事件并解决问题。
二、学生参与不够有的学生可能会因为个人因素或者是其他因素,对案例教学缺乏兴趣和动力,因此,在教学中可能会出现学生不积极参与、不认真思考问题等情况。
对策:教师应该给学生创造参与课堂教学的机会,比如组织学生在小组中进行讨论、连环听课、辩论和演讲等互动活动。
此外,教师可以通过有针对性的问题来提高学生的参与和讨论,引导他们进行实质性的思考和分析案例。
三、案例缺乏实践性一些案例虽然真实,但缺乏与实际问题相似的实践性,没有吸引力,使得学生难以理解和感悟到教材中的知识点。
对策:选择合适的案例是做好案例教学非常重要的一环。
案例应该具有实际的可操作性、接近学生的生活,对于解决实际问题具有较大的参考意义,这样才能够引起学生对案例教学的兴趣。
四、缺乏相应的评价标准案例教学的教学成效很难直接给出,教师们很难在案例教学中有效地评价学生。
对策:建立完善的案例教学评价体系,教师应当根据教学目标选择合适的评价靶点,根据案例的特点和学生的反应等因素评价教学效果和学生的表现。
这样就可以通过更好的反馈机制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总之,在案例教学应用过程中,教师需要充分认识到案例教学法的作用和意义,注重案例的选择和设计,引导学生自主学习和思考,提高案例教学法的教育效果。
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

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引言法学教育一直以来都备受关注,因为法学专业的学习和教育对学生要求较高,而传统的教学方法往往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术潜能。
为了提高法学教学的效果和学生的学习体验,更多的教育者和教学机构开始采用案例教学法。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以案例为主要教学手段的教学法,通过分析真实或虚构的案例来促进学生的思维和分析能力。
本文将探讨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以及它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概念和特点案例教学法是一种通过引用实际案例进行教学的方法,以案例为主要教学内容,通过案例分析、讨论和解决问题,培养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的主要特点包括:一是案例教学法的学习对象具有实际性和真实性。
案例中的问题和情境都是真实的,学生通过研究案例可以更快地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生活中。
二是案例教学法强调学生参与性。
案例教学法注重学生的主体性和参与性,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仅仅是被动接受知识,而是通过分析和讨论案例主动地进行思考和交流。
三是案例教学法注重启发学生的思维。
案例中往往存在一些隐含的问题或者需要学生自己发掘的信息,这样可以促使学生主动地去思考和发现问题的根源。
二、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教学中的应用1. 案例教学法在法律知识的学习中的应用案例教学法对法学专业的学生来说是非常有益的。
在法学的学习中,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是同等重要的。
传统的法学教学大多停留在理论上,而案例教学法更侧重于实际情况的研究和分析。
通过引入大量真实案例来教学,可以让学生更深刻地理解法律知识的应用,并且增强法学专业学生的实际操作能力。
案例教学法还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对法学知识的记忆和理解。
2. 案例教学法在法律思维和问题分析能力的培养中的应用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较强的法律思维和问题分析能力。
案例教学法可以帮助学生培养这样的能力。
在案例教学中,学生需要深入分析案例的情节和问题,并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解决方案。
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实施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实施案例教学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案例教学法在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教育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也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
文章在介绍美国法学案例教学法的基础上,对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实施案例教学法的状况进行了反思。
并从更新观念,选择、完善案例,充实和加强师资力量,健全学生成绩评价机制等方面提出了建议。
标签:高等院校;法学专业;案例教学法;不足;完善培养优秀的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国开设有法学专业的高等院校采取了多种措施,其中就包括引进在美国法学教育中占有非常重要地位的案例教学法。
一、美国法学案例教学法简介1870年前,美国法学教育的主要方法是教科书式授课法。
教科书式授课法的主要内容是,法学教师指定教材的某一具体部分,要求学生学习并反复背诵,记住大部分内容;然后法学教师就该指定部分进行讲述,在上下次课时再进行复习。
1870年,兰德尔教授在哈佛大学法学院的法学教学中引入了案例教学法,开创了美国法学教育案例教学法的先河。
法学案例教学法不再使用教科书,不再是对法律规则的死记硬背,而是通过精挑细选的案例来阐明法律规则的含义,探寻法律原则的发展轨迹。
法学案例教学法有其自身的如下优点。
首先,法学案例教学法教育学生要像律师一样思考。
使用案例教学法的教师提供给学生真实的案例,要求学生研读,发现案件的焦点问题,从看似毫无相关的事实中发现它们之间的联系。
整个的案例分析过程需要学生运用执业律师经常使用的技巧,学生不再是教科书式授课法中只知道听和记的被动学习者。
其次,法学案例教学法使学生具备了自学和自我更新的能力。
在教师指导下,学生独立地对案例进行分析,并从案例中抽象出有序的法律原理和法律规则,这种方法实际上使学生掌握了自学的技巧。
提高了自学和自我更新的能力。
有了这种能力,学生便可以自己去学习新的法律知识,解决复杂的疑难案例,探索奥妙的法律科学世界。
第三,法学案例教学法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案例教学法在我国法学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摘要]为了适应法学教学模式改革的需要,案例教学法被引入课堂。
这种教学方法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在培养高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但它在现实的运用中存着一些问题。
需要高校建立相关的制度来确实保障案例教学法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学教育;教学模式现代法学教育是一种实践性教育。
案例教学法是实施实践教学的重要教学方式,主要是针对实践能力培养的法学教学方式。
近几年来,随着统一司法考试的推行,为法律职业的选任方式带来实质性的转变,导致法学教育与法律职业之间相脱节的问题日益突出,法学教学方法的改革呼声越来越高,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法已难以适应培养高层次法学人才的需要,案例教学法、日益受到人们的重视并被大量的引入法学教学中。
案例教学法以美国哈佛大学为代表,主要采用与实务紧密结合的案例教学模式来实施实践教学。
但事实上,哈佛法学院采用案例教学与哈佛的教学传统密切相关,与美国的法律体系紧密相连,并不是所有法学教育都可以片面采用。
因此,我们在运用案例教学时,应该考虑到我国的国情,结合我国法学教育的实际,使案例教学法能够真正在我国的法学教育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一、案例教学法的产生法学案例教学法是指学生在掌握一定的法律理论知识的基础上,通过对司法实践中的实例进行分析、思考、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培养学生的法学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和处理实际问题能力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的目的是通过学生独立思考和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学生的识别、分析和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学生的法律理念、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
案例教学法是从具体案例的法律推理过程中,找出法官所发现或者公布的法律原则和规则。
在案例教学法中,重要的不是所谓的正确的答案和案件判决的胜负,而是法律推理的过程。
它真正教给学生的不仅是具体的法律知识,更重要的是这种法律推理的能力。
案例教学法(cssc method)是19世纪70年代美国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兰德尔借鉴中国古代哲学家的教学法而首创的,他认为,教学应具有这样一种特点:使学生“至少可以从参加案例教学中取得比花时间自学更大的收获”,也就是通过案例传授法律。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学教学也需要不断进行改革和创新。
案例教学法是一种重要的教学方法,能够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知识,培养他们的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的运用也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及时解决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存在的问题1. 缺乏规范和统一的案例教学法高校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方法缺乏规范和统一的标准,导致各个学校、各个老师对案例教学的理解和应用存在较大差异。
这使得学生在不同课程中接触到的案例教学方式各不相同,难以形成系统和完整的案例教学体系。
2. 案例选择不合理部分高校在案例选择上存在不合理的情况,有的案例过于传统、陈旧,难以引起学生的兴趣;有的案例过于复杂、专业,不适合学生的学习水平。
这些问题导致学生对案例教学失去兴趣,影响了案例教学的效果。
3. 教师能力不足一些高校法学教师在案例教学方面能力不足,缺乏案例教学的理论和实践经验。
他们无法很好地引导学生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导致案例教学中学生的参与度不高,效果不佳。
二、对策建议1. 建立规范的案例教学体系高校需要建立起统一的案例教学体系,明确案例教学的目标和原则,规范案例的选择和运用方法。
各个学校可以在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等的指导下,共同研究制定案例教学的评价标准和指导原则,为案例教学提供统一的规范和标准。
2. 合理选择案例高校应该根据学生的学习水平和兴趣特点,合理选择案例内容。
案例应该紧密结合社会现实,能够引起学生的兴趣和思考,同时也要考虑到案例的复杂度,避免选择过于专业和艰深的案例。
可以通过调研和收集学生的反馈意见,了解他们的喜好和需求,有针对性地选择案例。
3. 加强教师培训和交流高校应该加强对法学教师的培训和指导,提高他们的案例教学能力。
可以邀请行业权威专家和资深教师进行案例教学经验的分享和交流,为教师提供案例教学的指导和辅导。
学校还可以组织案例教学方法和技巧的培训班,帮助教师更好地运用案例教学法。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案例选择不够精准在高校法学教学中,案例选择是非常重要的。
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案例的选择往往存在问题。
一方面,有些案例的经典性和实用性不够,不能真正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有些案例过于复杂,学生难以理解和把握。
这些问题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例教学的效果。
对策:针对案例选择不够精准的问题,高校可以建立案例筛选机制,通过专门的委员会负责案例的筛选和审查,确保所选案例能够真正帮助学生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同时要避免过于复杂的案例,保证学生能够理解和掌握。
二、教师能力不足案例教学法需要教师具备丰富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案例讲解和分析的过程中,需要教师具备较高的能力和水平。
在实际教学中,有些法学教师能力不足,无法有效地进行案例教学,无法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潜能。
对策:高校可以通过加强教师培训和提高教师的素质,来提高教师的能力,帮助他们更好地开展案例教学。
学校还可以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实践活动,提升他们的能力和水平。
三、学生参与度低在案例教学中,学生应该是主体,而在实际教学中,有些学生参与度不高,对案例学习缺乏积极性。
对策:学校可以通过改变教学方式,利用讨论、小组活动等形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他们的参与度。
学校还可以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激励,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案例讨论和分析,提高学习效果。
四、案例教学与理论教学脱节有些高校在案例教学和理论教学之间存在脱节现象,案例教学往往成为零散的知识点,缺乏系统性和深度,无法与理论教学结合起来,影响了综合素质的培养。
对策:高校可以在制定教学计划时,合理安排案例教学和理论教学的内容和进度,确保两者能够有机结合,帮助学生深入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并提高综合素质的培养。
五、评价体系不完善在案例教学中,评价体系非常重要,但是在实际教学中,有些高校的评价体系不够完善,无法客观准确地评价学生的案例分析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影响了案例教学的效果。
浅析国内大学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之不足与对策

浅析国内大学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之不足与对策从教学实施步骤看,国内的演绎式案例教学法与哈佛等国际名校归纳式案例教学法相比,存在着一些不足:案例的选取简单直白,但讨论的吸引力欠缺;课堂的组织简便易行,但不具学习的主动性;案例的总结简短有限,但理论的深度和高度仍显欠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有一定作用,但实效有限。
对此,应从案例的选取、授课者的培训、学生的参与度等方面进行改进。
标签:演绎式案例教学法;归纳式案例教学法;教学组织哈佛大学众多学科门类的公开课中,有一位教授的课十分受人欢迎,他就是主讲哲学“公正:该如何做是好”①一课的Michael J. Sandel(迈克尔·桑德尔)先生。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一个类似于影剧院般偌大的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学生们很认真地听讲,积极地思考,踊跃地发言,幽默智慧的辩答常激起开心会意的笑容,教学效果自然毋庸置疑。
迈克尔·桑德尔教授使用的教学方法之名字,我们也都很熟悉,即案例教学法。
美国哈佛大学是案例教学法的开山鼻祖,案例教学法不仅在商学院广泛使用,而且在法学教育中也广受推崇,甚至在被公认为最为艰深难懂理论性最强的哲学课堂上也随处可见其身影。
目前,国内教育界对案例教学法亦是大力宣传,积极倡导付诸实践。
就笔者的教学经验看,国内法学教育通常所使用的案例教学法,不是我们在包括哈佛在内的国际名校视频公开课中看到的案例教学法,前者为演绎式案例教学法,后者为归纳式案例教学法;或者说这两个分支在中西方教学中各有侧重。
就笔者所熟悉的法学教学领域而言,国内案例教学法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之策是本文期待回答的问题。
一、哈佛大学“公正课”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实施步骤国内学界对案例教学法的研究更多关注于案例选取的原则等抽象方面,而对于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步骤则不太关注,可能是因为国内学界惯用演绎式案例教学法,而演绎式案例教学法没有归纳式案例教学法复杂。
演绎式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由概括到具体的方法,先为学生搭起抽象概念或理论,再用事实解释概念或理论,或应用这些概念或理论来解决具体问题。
论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论案例教学法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摘要我国法学本科教育案例教学中存在着教学案例的设计不够精细、师生角色扮演方面难以进入案例教学要求的状态等主要问题,应当通过建立案例教学库、缩小班级规模、摆正角色定位并拓宽案例教学平台等方法完善我国的法学案例教学。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教学案例设计案例教学库角色定位法学教育是集学校、教师、学生、教学等诸多要素的一个系统及完整的制度;法学教学又是法学教育中的一个重要构成要素;而法学教学方法又是法学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
①可以说,法学教学方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法学教育是否有成效。
随着社会的发展,以理论教学为主、辅之以少量课堂讨论的大学法学传统教学方法已不能完全适应培养法应用人才的要求,以社会事实为基础的案例教学日益受到广大法学教育者和学生的青睐。
然而,案例教学引入我国法学教育多年之后,法学本科生毕业后的实际动手能力和对真实案例的判断分析能力并未得到根本性改善。
这表明我国法学案例教学法的运用可能存有问题,有待进一步理解案例教学的内涵、反思我国法学案例教学方法及改进其具体操作,以使案例教学法体现出其应有的价值。
一、案例教学的含义和特点案例教学最早起源于19世纪70年代哈佛法学院对学生进行的职业训练中,后来又逐渐扩展到商业、医学、管理学及其他的教育领域中。
一般认为,案例教学是一种通过模拟或者重现现实生活中的一些场景,让学生把自己纳入案例场景,通过讨论或者研讨来进行学习的一种教学方法。
案例教学具有如下特点:(一)案例教学中教师启发与学生建构并重一方面,在案例教学过程中,教师是案例教学的重要角色,但不是课堂的操纵者、控制者,而是学生学习的促进者、推进者,是辅导者。
教师要创设一种学生能够独立探究的情境而不是提供现成的知识,教师要注意的不应该仅仅是问题的结论,更要注意的是通过问题情境创设,适时地提出与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案例启发学生思考,充分发展学生的思维能力,培养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和改革,案例教学法越来越受到法学教育的关注和重视。
案例教学法能够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能够更好地将理论应用于实践中。
然而,在高校法学教育改革中,案例教学法也存在一些问题。
本文将针对这些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对策。
1. 教师参与不够在案例教学中,教师不仅仅是传授知识,更重要的是引导学生思考、分析案例,解决问题。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教师只是简单地讲解案例,缺乏深入的分析和讨论。
而且,一些教师缺乏基础的案例教学理论知识和经验,无法有效地引导学生完成案例分析和讨论。
2. 学生积极性不高案例教学需要学生积极参与,主动思考和分析。
然而,一些学生缺乏独立思考和主动解决问题的能力,只能被动地听课,缺乏积极性。
而且,一些学生认为案例教学的难度较大,对其不感兴趣,导致他们的参与度不高。
3. 案例选择不当案例的选择与质量对案例教学效果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一些教师容易选择一些晦涩难懂或者难度过低的案例,无法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还有一些教师容易选择一些经典案例,缺乏实时性和针对性,无法满足实际教学的需要。
二、对策1. 提高教师素质高校需要加强对教师的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
要求教师参加案例教学培训,提高教师对案例教学的理解和熟练度。
同时,也需要对教师进行评价和奖励,鼓励他们积极参与案例教学。
2. 增强学生自主学习意识高校需要通过多种途径加强学生的自主学习意识。
例如,开设案例教学课程,引导学生完成案例分析和探讨;组织学生参加案例分析和讨论社团等。
同时,高校也需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提高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能力,培养他们对案例教学的兴趣和爱好。
高校需要在案例选择上加强计划和管理,制定详细的案例教学计划,提前选择好合适的案例。
选择案例时,需要根据实际教学的需要和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有针对性的案例。
同时,也需要不断更新案例,满足教学的实时性和针对性。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高等教育改革的不断深入,法学院校也在不断探索新的教学方式,提高法学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案例教学法是法学教学改革中比较常用的一种教学方式,它能够让学生更贴近实际情况,更深入理解法律规定。
但是,案例教学法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介绍案例教学法在高校法学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一些解决对策。
1.案例选择不当案例教学的效果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所选案例的质量,如果案例不够具体、不够系统、不够有针对性,就可能导致教学效果不理想。
很多老师在选择案例时只是从所教课程中随意挑选,没有考虑学生的实际情况,也没有考虑案例的适用性和实用性。
2.教学设计不够细致案例教学需要老师在教学设计时做好充分准备,制定详细的教学计划和教学方案。
但是,有些老师在设计案例教学时,没有把案例和教学内容有机结合起来,没有系统化、层层推进地进行案例分析和讨论,没有引导学生深入思考和解决问题。
3.教学效果难以评估案例教学法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因此难以用传统的考试等方式来评估教学效果。
需要老师根据学生的表现、讨论内容和其他活动来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思维能力。
但是,这需要老师具备较强的判断能力和敏锐的分析能力。
二、对策老师在案例选择时应该坚持实际情况和课程要求相结合的原则,选择适合学生的案例,让他们更贴近实际生活,理解和掌握法律知识。
2.精心设计教学方案老师在设计教学方案时要注意把案例和教学内容相结合,精心设计案例分析和讨论的内容和方式,让学生逐步深入思考和学习,达到良好的教学效果。
3.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老师要建立科学的评估机制,根据学生的表现和教学活动来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思维能力,培养他们的实际运用能力。
4.结合实际教学案例教学法不仅要注意理论教学,还要注重实际应用。
老师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将案例与工作和社会实践相结合,让学生在实际活动中感受和理解法律规定和思想。
总之,案例教学法是高校法学教学中逐渐普及的教学方式之一。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问题一:案例选择不合适许多教师在案例选择的过程中缺乏经验,往往选择了过于复杂或过于简单的案例,或者与学生的实际情况不符的案例,导致学生难以理解案例的内容,从而降低了案例教学法的效果。
对策一:加强案例选择的培训高校可以开设对教师进行案例选择的专门培训,在培训中向教师介绍选择案例的标准和方法,以及如何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案例,从而提高教师的案例选择能力。
对策二:增加案例库高校可以建立专门的案例库,将各种类型的案例进行分类,方便教师选择合适的案例。
同时,案例库的建立还可以促进教学资源的共享和交流,提高教学效果。
问题二:案例教学缺乏互动性一些教师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只是简单地讲解案例的内容,没有与学生进行互动交流,导致学生的参与度低,难以理解案例的真正含义。
对策一:增加互动环节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可以利用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方式,增加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
这样可以促进学生对案例的深入思考,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对策二:把握教学节奏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教师需要把握好教学节奏,及时调整讲解的速度和方向,以满足学生的学习需要。
同时,教师还需要及时回答学生的问题,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
问题三:案例教学评价不科学一些教师在案例教学评价的过程中仅仅考虑了学生对案例的理解程度,而忽视了学生对案例所学知识的掌握情况,导致教学效果不佳。
对策一:完善评价标准高校可以制定更加科学的评价标准,从案例理解程度、知识掌握情况、实践能力等多个角度来评价学生的学习成果,从而更加全面地展现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表现。
在案例教学的过程中,高校可以增加实践环节,让学生到法院、检察院等机构实地参观,了解实际的案例处理过程,从而更加深入地理解案例的含义,而这部分也可以成为考试的一部分。
结论:。
法学实践教学中主要问题(2篇)

第1篇一、引言法学实践教学是法学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培养具有实践能力和法律素养的应用型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法学实践教学中,仍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法学实践教学中主要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法学实践教学中的主要问题1. 实践教学体系不完善(1)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合理。
目前,部分高校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与实际需求脱节,课程内容陈旧,难以满足学生未来职业发展的需要。
(2)实践教学环节不足。
部分高校法学实践教学环节相对较少,学生缺乏足够的实践机会,难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3)实践教学师资力量薄弱。
部分高校法学实践教学师资力量不足,缺乏实践经验丰富的教师,难以指导学生进行实践活动。
2. 实践教学资源匮乏(1)实践基地数量不足。
部分高校法学实践基地数量有限,难以满足学生实践需求。
(2)实践基地条件简陋。
部分实践基地设施陈旧、设备落后,影响实践教学效果。
(3)实践经费投入不足。
部分高校对法学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不足,导致实践教学资源匮乏。
3. 实践教学评价体系不健全(1)评价标准单一。
部分高校法学实践教学评价标准单一,仅关注学生的实践成果,忽视学生的实践过程和能力培养。
(2)评价方式不科学。
部分高校法学实践教学评价方式不科学,缺乏对实践过程的跟踪与反馈。
(3)评价结果应用不当。
部分高校法学实践教学评价结果应用不当,未能充分发挥评价的激励和引导作用。
4. 学生实践能力不足(1)理论基础薄弱。
部分学生法学理论知识掌握不牢固,导致实践操作过程中出现偏差。
(2)实践经验匮乏。
部分学生缺乏实践经验,难以将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相结合。
(3)创新能力不足。
部分学生创新能力不足,难以在实践过程中提出创新性解决方案。
三、对策与建议1. 完善实践教学体系(1)优化课程设置。
根据市场需求和行业发展,调整法学实践教学课程设置,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
(2)增加实践教学环节。
增加法学实践教学环节,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
大学法律学教案的反思与改进

大学法律学教案的反思与改进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法律学作为一门重要的学科,在大学教育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然而,在当前的大学法律学教育中,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大学法律学教案进行反思,并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以期提高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成果。
一、教案的设计教案作为教学的重要工具,对于整个教学过程的顺利进行起到了关键作用。
然而,目前大学法律学教案的设计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首先,有些教案的结构安排不够合理,缺乏明确的目标和安排。
教师应该在设计教案时,明确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教学步骤,并注意教学内容的有机衔接,使学生能够更好地理解和应用所学知识。
其次,一些教案的材料选择不够精准和实践化。
法律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因此,教案中的案例分析和实例材料应当选取与实际生活紧密相关的案例,并注重实际应用。
最后,一些教案的评价和反馈不够及时和有效。
教师应当不断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及时给予评价和反馈,以帮助学生发现和改正错误,并进一步提高学习效果。
改进措施:1. 教师在设计教案时,应合理安排教学目标和步骤,确保教学内容的系统性和连贯性。
2. 教案中的案例和材料选择应与实际生活紧密相关,提高学生的实践应用能力。
3. 教师应建立有效的教学评价体系,及时给予学生反馈,促进学生的主动学习和自我发展。
二、教学方法与手段在大学法律学教学中,教学方法和手段的选择对于学生的学习效果和兴趣激发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目前一些大学法律学教学中,仍存在一些传统教学方法的应用,缺乏灵活性和互动性,无法有效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
改进措施:1. 教师应采用多元化的教学方法,如案例分析、小组讨论、问题导向学习等,以培养学生的批判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
2. 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开展教学,如利用网络资源、多媒体课件等,提高教学的互动性和趣味性。
3.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利用角色扮演、辩论赛等形式,增强学生的实践操作和表达能力。
三、教师的角色与素养教师作为教学的主导者和引导者,在大学法律学教育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论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不足与完善

论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不足与完善
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是法律教育中最重要的部分,历史悠久,作用重大,风靡
全国每个高校。
然而,由于个别原因,本科实践教学也存在诸多不足及存在着有待完善之处,有拙劣的教学计划,及学生实践尚未发挥的潜力,等等,接下来,就下文详细介绍本科实践教学的不足及完善方案。
首先,本科实践教学中受到影响最为严重的便是教学计划设计,现阶段,大多
数教师把实践教学与理论授课结合起来,以增加学习难度。
但是,实践代表的学习活动不是学习理论,而是涵盖各种领域的理论知识,包括所有的学科能力、技能和文化素养等。
因此,教师们应结合实践教学经历,让学生能掌握难以获得的技能、知识和素养等,并且定期评估。
其次,学生在实践教学过程中受益良多,但这一过程也是一项费时费力的活动,一旦缺乏有效的安排和了解,不仅影响到学生实践效率,更可能使整个实践失去进度,造成经济和教学上的经济损失。
因此,高校必须广泛发展实践教学形式,例如,增加实验室教学、担任课程代表等,开设工作职位,提高现场实践的经济报酬,提升学生参与实践的兴趣和积极性,以满足各种实践关系中的最大化发展。
最后,要进一步完善法律本科实践教学,我们要发挥本科实践教学的潜力,用
培养法律素质的措施弥补教学中不足的地点。
例如,开展实践案例,模拟课堂案例,鼓励以学生为主体的发表、演讲等活动,让法学本科生提高诉讼水平,掌握合同订定的实际能力,参与法律法规的形成和修改,发现与解决社会各种法律问题等。
我们可以对法学本科的实践教学给予关注,可以划定访谈研究的途径,可以使用影像技术增强实践教学效果,甚至可以采用更加国际化的多学科跨学科发展。
当代高校法制教育的缺陷及处理方案

当代高校法制教育的缺陷及处理方案一、缺陷分析1.法制教育观念滞后在很多高校中,法制教育仍然停留在传统的法律知识传授阶段,未能与时俱进,将法制教育与实际生活紧密结合。
这使得学生在面对现实生活中的法律问题时,往往感到无所适从。
2.法制教育内容单一目前高校法制教育的内容主要集中在宪法、刑法、民法等基本法律知识,而忽略了程序法、经济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这种单一的教育内容导致学生在实际应用中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社会环境。
3.法制教育方式僵化传统的法制教育方式以课堂讲授为主,缺乏实践性和互动性。
学生在课堂上被动接受知识,难以激发学习兴趣,更难以将所学知识应用到实际生活中。
4.法制教育师资不足目前,高校法制教育师资队伍整体水平不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
一些教师自身法律素养不足,难以胜任法制教育的工作。
5.法制教育评价体系不完善现有的法制教育评价体系过于注重考试成绩,而忽视了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这种评价方式导致学生过于关注分数,而忽略了法制教育的真正目的。
二、处理方案1.更新法制教育观念高校应与时俱进,将法制教育融入学生的日常生活,强调法律对个人和社会的重要性。
同时,要注重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使他们学会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2.丰富法制教育内容高校应拓宽法制教育的内容,除了基本法律知识外,还要涵盖程序法、经济法等与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
还可以增设法律实务课程,让学生在实际操作中提升法律素养。
3.创新法制教育方式高校应打破传统的课堂讲授模式,采用案例教学、情景模拟、实地考察等多种教学方式,增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和互动性。
同时,鼓励学生参加法律社团、志愿服务等活动,提升法律素养。
4.加强法制教育师资队伍建设高校应重视法制教育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
一方面,可以通过引进优秀法律人才充实师资队伍;另一方面,加强对现有教师的培训和选拔,提高整体水平。
5.完善法制教育评价体系高校应改革法制教育评价体系,既要关注学生的考试成绩,也要关注学生的法律素养和实践能力。
法学课程案例教学的问题及对策【论文】

法学课程案例教学的问题及对策一、法学课程教学过程中强化案例教学的标准引导1.问题的引出2018年1月30日,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
在《国标》中的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课程体系部分,明确指出:“各专业应注重强化实践教学。
在理论教学课程中应设置实践教学环节,改革教学方法,强化案例教学,增加理论教学中模拟训练和法律方法训练环节,挖掘充实各类专业课程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
2.案例教学的源流及现状案例教学法在上世纪80年代末被引入我国的法学教育之中,一些大学均开设了案例教学法的课程。
自引入案例教学法至今,现实中的案例教学法仍未受到足够的重视。
在此背景下《国标》在法学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课程体系部分明确提到:强化案例教学。
该标准对法学教育尤其是涉及到法学课程的相关院校、相关专业类、相关专业点的教学方法有导向与引领的作用。
一方面对案例教学法需要进行一个全面深入、全新的再认识,另一方面也要结合目前我国公安教育的现实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只有这样才能为公安人才的培养找到一条具有科学性、合理性、有效性的培养道路。
二、案例教学:问题有哪些?1.案例教学只是讲授法教学的补充中国受大陆法系法律文化的影响,在借鉴了法律制度的同时也学习了大陆法国家的法学教学方法,采用的是讲授式的教学方法。
这种教学法的特点是:以立法机构颁布的法律、法规作为教学素材,在教学过程中着重强调法学的系统性、抽象性、理论性、概念化及其形式结构。
讲授法教学的缺点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训练缺乏,讲授法教学的优点是训练学生学术能力方面较强。
案例教学法虽然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引入中国,一些知名大学纷纷采用案例教学法开设某些法律课程,但许许多多的法学院、法学课程并没有改变讲授法教学的传统。
在实施案例教学法的法学院、法学课程中也只是将案例教学法作为讲授法教学的一种补充。
2.割裂案例教学的综合性、应用型,偏离案例教学法当前,在大部分法学院法学课程中所实施的案例教学法的多种形式,可以视为是在中国传统教育模式之下对哈佛模式的案例教学法进行的一种变通或者调整。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一、问题分析1.案例选择不当在案例教学法中,选择合适的案例对于教学效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一些教师在选择案例时,往往会偏向于选择一些经典案例或者是比较容易讲解的案例,而忽视了案例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实用性。
这种情况会导致学生对案例的学习兴趣不高,从而影响了案例教学法的效果。
2.教师讲解不到位案例教学法的核心在于让学生主动参与和思考,而不是让教师一味地给予答案。
在实际的案例教学中,一些教师往往会过分地讲解案例,不给学生足够的思考空间,导致学生被动接受知识,而不是主动思考和参与讨论。
3.学生参与度不高案例教学法要求学生在案例讨论中能够积极参与,提出自己的见解和观点。
由于一些学生自身的问题或者是缺乏充分的准备,导致学生在案例讨论中的参与度不高,这就影响了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效果。
4.评估方式单一在案例教学的评估过程中,一些教师往往会采用单一的评估方式,比如只注重学生对案例的诠释和分析,而忽视了学生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和应用能力的评估。
这种评估方式容易导致一些学生对于案例教学的学习目标和重点产生偏差,也会限制学生在案例教学中的综合能力的培养。
二、对策建议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提出以下对策建议,以期能够更好地应用案例教学法,提高高校法学教学的教学效果和学生的学习质量。
1.合理选择案例教师应该根据学生的实际学习需求和知识水平,合理选择案例。
在选择案例时,要注重案例的实际应用价值和实用性,尽量选择一些具有争议性和多方面思考的案例,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思考能力。
3.多种教学方法结合除了案例教学法,教师还可以结合其他教学方法,比如课堂讨论、小组讨论、角色扮演等,帮助学生全面理解和应用案例。
这样不仅可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还可以培养学生的团队合作能力和实际应用能力。
4.多元化评估方式在案例教学的评估过程中,教师应该采用多元化的评估方式,比如案例分析报告、课堂讨论表现、课程作业等,对学生的综合能力进行评估。
以案例教学为例分析法学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

以案例教学为例分析法学教学方法存在的问题与解决对策摘要:目前,我国高校的法学教育存在教学与实践相脱节的问题,而运用案例教学可以帮助学生合理运用所学法律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对提高学生法律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本文分析了案例教学的特点,提出将案例教学运用于高校法学教学中的方法,旨在提高法学教学的效率。
关键词:案例教学法法学教学运用在我国制定出“建设法治社会”的方针政策之后,国家对优秀法律人才的需求越来越高。
法学属于一门专业性较强的学科,其不仅要求学生具备大量的法律知识,还要求学生具备运用法律知识的实践能力。
但是,我国在法学教育方面过于重视运用理论知识进行解析,较少为学生创造实地实践的机会,严重影响到学生法律思维的培养。
教师运用案例教学,可引导学生从各种法学案例中,积累应对不同状况的法律经验,从而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
一、传统法学教学方法的弊端法学教育的主要目的是培养专业的法学人才,所以在大学期间,教师不仅要教给学生深厚的法学知识,还应帮助学生具备基本的司法实务能力。
但在传统的法律教学中,教师过多地讲解教材内容,无法切实提高学生分析实际问题的能力,以至于在面对法学案例的时候,学生感到很茫然,他们虽然熟悉各种的法学理论知识,但是无法有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
2.削弱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在传统课堂教学中,教师处于课堂的主导位置,学生只能听从教师的安排参与教学活动,所以课堂教学氛围比较沉闷。
其实,优秀的法律人才不仅需要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还需要有严谨的思维和较强的应对能力,才能有效解决各种案件问题。
但是传统教学方法无法有效实现这一目标,导致学生的综合能力得不到有效提升,进而影响学生的未来发展。
二、案例教学在法学教学中的运用1.选择合适的案例選择合适的案例,是顺利进行案例教学的首要条件。
在选择案例时,教师要掌握以下几个原则:首先,教学案例应具有典型性,并且是最近发生的事件,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其次,案例应具有一定的疑难性,要尽量选择看似简单,但是实际分析时具有一定争议性的案例,激发学生的深入思考,并从中吸取更多的案件处理经验。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运用存在的问题及对策随着高校法学教育的不断更新和发展,案例教学法已成为一种常用的教学模式。
然而,在实际运用中,该教学法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这些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对策。
问题一:案例选择不当在实际教学中,案例选择非常重要。
如果选取的案例太过陈旧或者和教学内容不相关,学生将难以理解案例和进行深入的讨论。
因此,教师应该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来选择合适的案例,以便更好地帮助学生掌握要点。
对策一:案例选择应按照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进行教师应该针对不同的教学课程和学生水平,选择合适的案例,确保学生能够有效掌握教学内容。
学生应该能够在案例中看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并且案例应和学生的背景知识相关,以便学生理解。
问题二:讨论不充分在案例教学中,讨论是至关重要的。
学生们需要根据他们的理解和知识来合作分析案例,并思考法律问题有哪些解决方法。
然而,如果讨论不够充分,则会影响学生的收益。
对策二:建立学生互动和合作机制教师可以考虑创建一个提供学生交流和互动的平台,这将有助于学生建立团队合作能力。
此外,教师也可以根据案例安排角色扮演,从而保证学生深入探讨法律问题与答案。
问题三:学生专注度不足学生专注力不足是教学过程中的常见问题。
在案例教学中,如果学生无法保持专注,他们就会错过重要的细节,导致无法深入理解案例和法律原理。
对策三:推崇一对一辅导模式对于一些需要额外帮助的学生,教师可以提供一对一辅导,以满足学生学习需求。
对于所有学生,教师还应该创造一个鼓励学生们积极参与且专注的教学环境。
总结在高校法学教学改革中案例教学法应用中,教师应注意案例选择,确保案例与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相关;加强学生互动和合作机制,探讨法律问题及其答案;保持学生专注度,推崇一对一辅导等。
这些措施有助于提高案例教学法的效果和相关教育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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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内大学法学教学中的案例教学法之不足与对策摘要:从教学实施步骤看,国内的演绎式案例教学法与哈佛等国际名校归纳式案例教学法相比,存在着一些不足:案例的选取简单直白,但讨论的吸引力欠缺;课堂的组织简便易行,但不具学习的主动性;案例的总结简短有限,但理论的深度和高度仍显欠缺;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有一定作用,但实效有限。
对此,应从案例的选取、授课者的培训、学生的参与度等方面进行改进。
关键词:演绎式案例教学法;归纳式案例教学法;教学组织中图分类号:g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1-0279-02哈佛大学众多学科门类的公开课中,有一位教授的课十分受人欢迎,他就是主讲哲学“公正:该如何做是好”①一课的michael j. sandel(迈克尔·桑德尔)先生。
从视频中可以看到一个类似于影剧院般偌大的学术报告厅座无虚席,学生们很认真地听讲,积极地思考,踊跃地发言,幽默智慧的辩答常激起开心会意的笑容,教学效果自然毋庸置疑。
迈克尔·桑德尔教授使用的教学方法之名字,我们也都很熟悉,即案例教学法。
美国哈佛大学是案例教学法的开山鼻祖,案例教学法不仅在商学院广泛使用,而且在法学教育中也广受推崇,甚至在被公认为最为艰深难懂理论性最强的哲学课堂上也随处可见其身影。
目前,国内教育界对案例教学法亦是大力宣传,积极倡导付诸实践。
就笔者的教学经验看,国内法学教育通常所使用的案例教学法,不是我们在包括哈佛在内的国际名校视频公开课中看到的案例教学法,前者为演绎式案例教学法,后者为归纳式案例教学法;或者说这两个分支在中西方教学中各有侧重。
就笔者所熟悉的法学教学领域而言,国内案例教学法存在的不足以及改进之策是本文期待回答的问题。
一、哈佛大学“公正课”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实施步骤国内学界对案例教学法的研究更多关注于案例选取的原则等抽象方面,而对于案例教学法的具体实施步骤则不太关注,可能是因为国内学界惯用演绎式案例教学法,而演绎式案例教学法没有归纳式案例教学法复杂。
演绎式案例教学法是一种由概括到具体的方法,先为学生搭起抽象概念或理论,再用事实解释概念或理论,或应用这些概念或理论来解决具体问题。
归纳式案例教学法则正相反,先给学生一些具体事实,让学生从归纳这些事实中得出相关概念或理论,国内法学教学多采用前者,而以哈佛为代表的西方案例教学多采用后者。
笔者以为只有细分并掌握案例教学法的具体过程,才能有效规范地开展案例教学活动,实现预定的教学目的。
从迈克尔·桑德尔教授掌控的课堂教学过程看,归纳式案例教学法一般有以下8个步骤:第一,授课者点明本节课的核心问题。
第二,授课者举出与所教授内容相关的案例。
在点明本节课要关注或解决的理论问题后,举出一个或多个非常典型且具有争议性的现实案例。
第三,授课者给出相互冲突的意见。
列出建立在这一个或一些具体案例基础上的相互冲突的多个意见,其中包括相互冲突的双方意见。
第四,授课者给出备选方案。
举出解决这一具体案例的多个备选方案,以供学生抉择表态。
第五,授课者询问学生的意见。
开始就可供选择的备选方案询问学生的意见,确保不同意见持有者得到充分的发言机会,促使学生积极思考而不是被动接受教育。
第六,学生发言。
学生开始就备选方案发表意见,并说明或论证自己意见的正确性;在此过程中,授课者要不断地追问发言者话语背后隐藏的含义,以引导出深层的理论问题。
第七,授课者介绍相关的背景知识。
在询问完所有的不同意见后,授课者介绍每个备选方案产生的历史条件、发展演变等背景知识,帮助学生拓宽视野,加深理解。
第八,学生的分析和总结。
在授课者介绍完背景知识后,学生开始分析每一个备选方案的可行性、优点或缺陷,并说明理由;最终引出对理论问题的思考和解决。
二、国内法学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法的基本实施步骤国内法学教学过程中也有大量的案例存在,正是这些生动具体的案例帮助学生深刻理解法学知识点,培养遵纪守法的意识。
法律课教学效果获得普遍认同的部分原因也在于所选案例的经典性和生动性。
这是好的一方面,当然不足之处也存在,严格说来,法学课上使用的案例教学法不是西方名校教学活动中纯粹意义上的归纳式案例教学法,准确说来应该是演绎式案例教学法。
具体而言,国内法学教学活动中演绎式案例教学法的实施步骤大体如下:第一,授课者点明本次授课知识点的主要理论内容,即从概念、特点、历史背景到法律责任等,这样使学生对此知识点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这一步骤对于初学者而言很有必要。
第二,在介绍完知识点的相关理论后,授课者举出与所教授内容联系密切的案例。
所举案例比较简单,但很典型。
第三,授课者询问学生的意见。
第四,学生发言。
通常会有学员主动举手发言,但由于案例的争议性不强,或者一眼就能猜到结果,因此学生发言的积极性总体看不是很高。
第五,授课者归纳总结。
通常授课者会用比较简短精练的语言来对案情进行归纳总结,再次点明知识点。
三、国内法学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法之不足及对策从教学过程看,演绎式更强调老师对知识的直接传授;归纳式则更强调学生学习知识的获得过程,带有探究学习的性质。
演绎式常导致课堂上教师主动讲授,学生被动学习;归纳式则将学习和思考的主动权交给学生,容易构成学生探究学习的基础。
国内法学界多运用演绎式案例教学法,但这种教学法的效果有待商榷。
(一)国内法学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法之不足1.案例的选取简单直白,但讨论的吸引力欠缺。
不论在演绎式还是归纳式案例教学法中,案例的选取都很重要,授课者对此都予以了高度关注。
但演绎式教学法中的案例确切地说是举例。
在法学教学过程中所运用到的例子与案例比较起来,具有两个重要的差别:一是举例较为简单直观,而案例较之一般的举例内涵丰富;二是案例的分析、解决过程也较为复杂,不像举例的结果那样一目了然。
当然演绎式教学法中的小例子也很吸引眼球,也能激发学生兴趣,甚至还能博得一片欢笑;但假设案例没有太多的争议或悬念,结论一眼便可望穿,只有一好一坏、非此即彼两种结局,学生也会失去兴趣。
2.课堂的组织简便易行,但不具学习的主动性。
演绎式教学法的课堂教学组织严谨,通常给出知识点的定义在先,实例在后,案例分析和讨论所用时间较短,学生虽然能较快解决问题,但学习显得缺乏主动,只是被动地跟着老师走;此外,虽然预定的教学内容能顺利完成,但就问题所进行的讨论并无反复追问环节,学生的讨论和思考浅尝辄止,有时会给人留下讨论案例“开始很热闹,结尾很潦草”的感觉。
3.案例的总结简短有限,理论深度和高度欠缺。
学生一般只参与案例的分析讨论环节,但由于课时所限,讨论的时间和程度有限,因此概括总结阶段就很重要。
概括总结阶段通常依赖授课者,其总结既可以是依据案情总结规律和经验.也可以是传授获取相关知识和经验的方式。
但概括总结能力根据授课者个人能力的高低而存在明显差异,对案例背后潜藏的深层理论问题的讲解也不够彻底,出现针对案例和学生发言内容总结不到位、理论性不强、认识高度不够等问题,因此常会让人感到归纳总结阶段的力度有限,临门一脚显得后劲不足,草草收场。
4.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有一定作用,但实效有限。
受教学课时所限,并且有部分学生对公共基础理论课程不感兴趣,不愿参与案例讨论活动,课堂上能参与案例讨论的学生人数极为有限;再加上授课者教学水平相对较低,理论深度不够,所选择的案例简单且不具有争议性等问题,对学生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就很有限。
在一个教学内容结束后,授课者期待通过一个或多个独特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让学生在案例的阅读、思考、分析、讨论中,建立起一套适合自己的完整而又严密的逻辑思维方法和思考问题的方式,以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进而提高法律素质的愿望可能落空。
(二)改进国内法学教学过程中案例教学法之对策由于演绎式教学法存在上述不足,人们自然会提出疑问,大学课堂法学教育的大学品味何在?大学阶段的法学教育如何与初高中阶段的法学教育相区别?解决这些问题,笔者以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1.案例的选取。
所选案例要有难度和深度,具有争议性,讨论空间大。
案例的选取至关重要,可以说案例的结果越复杂,越多样性,就越有吸引力越有价值。
案例教学法中的案例选取十分重要,要选取一个或多个独特而又具有代表性的典型事件,通过这样的典型事件可以引发学生听课的兴趣,激发学生思考和分析问题,从而在激烈的相互辩驳对抗碰撞中锻炼思维,培养和提高分析问题和创造性解决问题的能力。
2.努力提高授课者的课堂组织能力和教学水平。
从实践看,归纳式案例教学法对授课者的要求很高,不但要求其要精心挑选经典合适的案例,而且还要求其在课堂教学部分解析清楚问题背后的深层理论问题,此外,在课堂讨论环节中始终把握住方向和争辩的节奏,防止讨论偏离主题,这些都对授课者而言构成极严苛的挑战。
虽然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并不一定需要全部采取归纳式案例教学法,演绎式教学法依然有其生存空间,但提高授课者的案例教学能力仍然具有可行性和必要性。
因此,校方要加大对授课者教学能力的培训力度,支持其外出学习观摩和接受专业的培训,帮助其提高教学能力。
3.积极提升学生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
归纳式案例教学法对学生的要求也很高,学生不但事先要对相关问题的知识背景、理论出处等进行预习,阅读案例材料,查阅指定的资料和读物,搜集必要的信息,以便在课堂上与授课者形成共鸣,发现授课者讲授内容之问题缺陷;而且在课堂上还要随着授课者的进度积极地思索,再分析讨论环节中准确抓住问题的要害,理清争辩的思路,初步形成关于案例中所涉及问题的原因分析和解决方案;并且在反复辩论过程中,直接有效地把握住问题的实质,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创新理论或方案,最终促进其积极参与学习意识和能力的培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