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结算方式的规定
工程结算 财务决算制度
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决算工作,保障财务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提高项目的经济效益,特制定本决算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公司承接的工程项目的决算工作。
三、决算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的决算工作,必须按照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和相关规定实施。
2. 项目经理应当在项目进行过程中,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和分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 项目经理对项目的决算结果负有一定的经济责任,必须做到数据真实可靠。
四、决算程序1. 决算的时间和周期:项目结束后的15个工作日内完成决算工作。
2. 决算内容包括:(1)项目收支款项的核查和汇总;(2)工程量清单的核对和结算;(3)合同和费用的审查;(4)项目成本和费用的核算;(5)编制决算报告。
五、决算报告1. 决算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项目基本情况介绍;(2)项目的实际收支款项总额;(3)工程量清单的核算结果;(4)合同和费用的审查意见;(5)项目成本和费用的结算情况;(6)项目的经济效益分析;(7)项目经理的决算意见;2. 决算报告应当真实可靠,不得虚假夸大。
六、决算审批1. 决算报告应当经过公司财务部门、项目管理部门等部门的审查。
2. 决算报告经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生效。
七、决算结果的处理1. 决算结果包括决算盈余和亏损两种情况。
2. 决算盈余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分配和使用。
3. 决算亏损应当及时进行调整和处理,由项目经理承担相应责任。
八、决算文件的保存1. 决算报告、审批意见等决算文件应当妥善保存,便于查阅和审计。
2. 决算文件的保存期限为5年。
九、违规责任1. 对于决算工作中的违规行为,公司将依据公司规定进行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2. 项目经理因决算工作的失职或渎职行为,将承担相应责任。
十、补充条款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以上为公司工程结算财务决算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各位员工严格遵守,确保项目的财务决算工作顺利进行,谢谢!。
公司的月结和现结付款规章制度
公司月结和现结付款规章制度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货款支付管理,确保公司资金安全和高效运转,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与供应商之间的货款结算,包括月结和现结两种方式。
三、月结定义及适用范围1.月结定义:月结是指按照自然月为周期,与供应商定期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
2.月结适用范围:适用于与公司长期合作、信誉良好的供应商,以及合同约定采用月结方式的供应商。
四、现结定义及适用范围1.现结定义:现结是指收货后立即结算货款的支付方式。
2.现结适用范围:适用于合作时间较短、信誉未经充分验证的供应商,或合同约定采用现结方式的供应商。
五、货款结算流程1.供应商发货: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发货。
2.验收与入库:公司相关部门对货物进行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3.填写验收单:验收人应如实填写验收单,包括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等信息。
4.审核单据:财务部门对验收单进行审核,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5.结算货款:根据合同约定,按照月结或现结方式结算货款。
6.支付货款:财务部门根据审批后的付款申请进行货款支付。
7.归档记录:相关单据和凭证应妥善归档保存,以便日后查阅。
六、月结付款规定1.月结期限:月结期限根据合作供应商及合同约定确定,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2.结算时间:每月固定日期进行货款结算,具体时间由财务部门通知相关供应商。
3.付款时间:月结款项应按照约定时间支付,确保公司资金流转的及时性。
4.逾期处理:如因供应商原因导致逾期,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说明原因,协商解决。
七、现结付款规定1.现结要求:对于现结款项,应确保货款的及时结算,避免拖延和纠纷。
2.结算时间:验收合格后,应及时进行现结款项的结算。
财务结算制度
财务结算制度财务结算制度(精选5篇)财务结算制度1一、在上级主管部门和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搞好本单位的会计、资金管理和成本核算,充分发挥财务工作的监督和控制职能。
二、依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财务管理的实施细则。
坚持一支笔审批制度,做到费用开支有计划,有考核、有监督,杜绝不合理开支。
三、实施“双增双节”活动,降低费用,节约开支,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四、定期编制、报送财务决算报表,经常分析资金收支执行情况,定期对单位经济运行情况做出分析,为领导决策提供根据。
五、搞好会计和成本核算,定期做好与上级机关、外单位业务往来结算、与银行资金结算,做到日清月结,按时编制银行存款未达帐项余额调节表。
六、及时处理固定资产入帐、折旧、调拨、变卖和清理工作,监督固定资产的使用、维修、大修和及时处理低值易耗品分摊工作。
七、负责办事处职工、离退休职工工资的计算发放、日常报销和各类结算工作,执行工资福利待遇和差旅费规定,审核各项费用的报销。
八、协同劳资部门搞好全体职工工资奖金支付审核工作,配合劳资部门搞好工资基金管理,控制不合理的工资支付。
九、经常对财务会计工作总结经验,堵塞漏洞,对重点问题向主管部门呈送专题报告。
财务结算制度2一、财务人员做到规范做帐,定期做好预算、记帐、报销和日、月、季报表等工作,日结月清,每月小结一次,每学期大结算一次,定期向园长汇报各项经费收支情况。
二、一切支出,必须经园长批准方可进行,合理使用、精打细算,每学期有一定的资金结余。
三、会计、出纳要分工明确,会计负责管帐、做帐,做到帐帐相符。
出纳负责管钱,并做好现金日记帐、做到帐帐相符。
会计每月与出纳对一次帐,互相监督,团结协作共同搞好财务工作。
四、工作人员领取现金、支票以及报销均需园长批示,购物发票报销单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及园长签字方可报销。
五、做好收退费工作,经费要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伙食费、代管费向家长公布。
六、财会人员以身作则,执行财会制度,凡不符合财会政策的要劝阻和坚决抵制。
工程施工财务结算方式(3篇)
第1篇一、按工程进度结算按工程进度结算是指根据工程进度,按比例支付工程款的一种财务结算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1. 在项目开工前,双方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工程进度和工程款支付比例。
2. 按照工程进度,定期(如每月或每季度)对已完成工程进行验收,确认工程量。
3. 根据确认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应支付的工程款。
4. 支付工程款时,将款项划拨至施工单位的账户。
按工程进度结算的优点是:能够确保施工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有利于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同时,有助于施工单位合理控制成本,提高工程效益。
二、按形象进度结算按形象进度结算是指根据工程项目形象进度,按比例支付工程款的一种财务结算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1. 在项目开工前,双方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工程形象进度和工程款支付比例。
2. 定期对工程项目进行形象进度验收,确认形象进度。
3. 根据确认的形象进度,按合同约定的比例计算应支付的工程款。
4. 支付工程款时,将款项划拨至施工单位的账户。
按形象进度结算的优点是:能够根据工程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工程款支付比例,有利于控制工程成本;同时,有助于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三、按实际完成结算按实际完成结算是指根据施工单位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工程款的一种财务结算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1. 在项目开工前,双方签订工程合同,明确工程单价。
2. 施工单位完成工程后,进行工程量清单编制,确认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3. 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单价,计算应支付的工程款。
4. 支付工程款时,将款项划拨至施工单位的账户。
按实际完成结算的优点是:能够真实反映工程项目的实际成本,有利于双方进行成本控制;同时,有助于施工单位提高施工质量,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完成。
四、综合结算综合结算是指将按工程进度结算、按形象进度结算和按实际完成结算等多种方式相结合的一种财务结算方式。
具体操作如下:1. 在项目开工前,双方签订工程合同,明确综合结算方式和各结算方式的支付比例。
项目的结算财务制度
项目的结算财务制度一、总则为规范项目结算财务管理,维护项目财务安全,加强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结算范围1. 项目结算范围包括项目的所有收支款项,如项目资金拨付、支出、收入等。
2. 结算周期为每月底进行结算,确保项目经费使用及时合理。
三、结算程序1. 项目财务部门应按照项目的收支计划,及时向项目负责人提供结算报表,供其审核。
2. 项目负责人审核后,将结算报表提交给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批。
3. 审批通过后,项目经费由项目财务部门办理拨付或收取。
四、结算凭证1. 结算凭证包括项目拨款凭证、项目支出凭证和项目收入凭证等。
2. 财务部门应将结算凭证及时存档,以备查验。
五、结算责任1. 项目财务部门负责审核项目结算报表的准确性;2. 项目负责人负责审核结算报表的合规性;3. 财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批结算报表的真实性。
六、结算标准1. 结算标准应符合相关法规及项目财务管理规定;2. 收入的结算标准应以实际收入为准,支出的结算标准应符合项目支出要求。
七、结算审核1. 项目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结算进行审计,确保项目经费使用合规;2.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结算进行监督检查,加强资金使用效率。
八、结算报告1. 每月底,项目财务部门应向项目负责人提交结算报告,详细列出项目的收支情况;2. 项目负责人应对结算报告进行核对,确保项目结算情况真实可靠。
九、结算风险1. 结算中存在的风险包括资金挪用、虚假结算等;2. 财务部门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提高风险防范意识,确保项目结算正常进行。
十、结算改进1. 针对结算中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改进;2. 财务部门应不断完善结算流程,提升结算效率。
十一、附则1.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2. 如有相关事宜未尽事项,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为项目结算财务制度,宜送所属部门全体成员遵守执行,不得有一人违法违规。
工程结算的财务制度有哪些
工程结算的财务制度有哪些一、工程结算的基本原则1.实事求是原则:工程结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费用为依据,不得虚报、夸大工程量和费用,确保结算结果真实可靠。
2.公平、合理原则:工程结算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不偏不倚,对各方参与者一视同仁。
3.节约、高效原则:工程结算应当注重节约资金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确保项目的经济效益。
4.事前核定原则:工程结算应当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及时进行费用核定,及时发现、纠正和防范各类问题,保证工程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二、工程结算的财务流程1.预算编制:在工程项目开始前,需要进行预算编制,明确工程目标、工程量、工程成本等内容,制定相应的预算计划。
2.进度支付: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进度和工程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进度支付,保证施工单位按时按量完成工程施工。
3.材料预付:在工程项目中,需要提前向供应商支付一定款项用于采购材料,保证施工进度和材料供应的顺利进行。
4.竣工结算: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需要进行竣工结算,将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量和费用核定,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最终确定工程项目的最终费用。
5.财务管理和报告:工程项目的财务管理包括资金监管、费用核算、财务报告等内容,需要及时进行财务数据录入和处理,保证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工程结算的管理机制1.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工程项目需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各项财务操作的程序和要求,保证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 强化内部控制:工程项目需要加强内部控制,健全资金管理、审计监管等措施,预防和防范各类风险和问题,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规性。
3.加强监督和检查:工程项目需要加强监督和检查,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财务管理中的问题和矛盾,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4.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工程项目需要建立激励和约束机制,对工程单位和项目人员的财务表现进行评价,并作出相应的激励和约束措施,促进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和规范化。
双方合作协议书范文财务分配及结算方式规定
双方合作协议书范文财务分配及结算方式规定协议背景:为了明确双方在合作期间的财务分配及结算方式,保障合作的公平、公正及顺利进行,依据《合作协议书》,制定本财务分配及结算方式规定。
一、财务分配原则:1. 在合作期间,双方共同承担项目所需的费用和成本,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劳务费、材料费、设备费等。
2. 除非另有约定,双方按照实际投入的资源比例进行财务分配。
二、财务结算方式:1. 资金结算:a. 双方同意采用电子转账方式进行资金结算,将款项直接划入指定账户。
b. 每次结算应当提供明细清单,详细列出支出项目及对应金额。
双方均有权对清单进行核对和审核。
2. 结算周期:a. 结算周期为每月一次,结算日为每月的最后一个工作日。
b.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结算日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3. 结算程序:a. 当月实际结算金额计算公式为:实际支出总额- 实际收入总额。
b. 实际支出总额为合作期间内,双方共同投入的各项费用的总和。
c. 实际收入总额为合作期间内,通过合作项目所产生的各项收入的总和。
d. 如实际支出总额大于实际收入总额,则差额由双方按照约定比例进行分担。
4. 结算确认:a. 结算结果应在结算日后第三个工作日内得到确认并签署相关结算文件。
b. 结算文件应明确列出结算金额、结算期间以及对应的支出和收入明细。
三、纠纷解决:在财务分配及结算方面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仲裁或诉讼解决。
四、协议生效:本财务分配及结算方式规定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且具有协议书相同的法律效力。
本协议书在上述四个方面明确了双方在合作期间财务分配及结算方式的规定,确保了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为合作关系的顺利进行提供了指导和保证。
双方应遵守本规定,妥善履行各自的义务,共同努力推进合作事业的发展。
兹确认上述内容,以作为财务分配及结算方式规定的有效凭证。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财务部门工程结算制度
财务部门工程结算制度一、目的与原则为确保公司工程项目的资金使用合理、成本控制有效,特制定本工程结算制度。
本制度以公正、客观为原则,旨在通过明确的结算流程和标准,保障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和公司的财务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及新建的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各类项目。
三、结算流程1. 预结算:项目开工前,财务部门需与项目管理部、施工单位协商确定工程预算,并形成书面的预结算报告。
2. 进度结算:根据工程进度,定期进行工程款支付的审核与结算。
支付金额应基于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和合同约定的价格进行计算。
3. 竣工结算:工程完工后,由项目管理部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财务部门依据合同条款和实际完成的工程量进行最终结算。
四、结算审核1.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程量的核实、价格的合理性、合同约定的履行情况、相关证明材料的完整性等。
2. 审核流程:财务部门收到结算申请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如有异议,应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解决。
五、支付管理1. 支付条件:所有工程款项的支付必须基于有效的结算报告和合法的发票。
2. 支付方式:根据合同约定,通过银行转账或其他双方认可的方式支付。
3. 支付时限: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或进度节点进行支付,逾期支付可能会产生违约金。
六、风险管理1. 预留保证金:根据合同约定,预留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用于处理可能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违约行为。
2. 变更管理:任何工程变更都应及时通知财务部门,并按照变更后的约定进行调整结算。
七、档案管理所有工程结算相关的文件和资料都应妥善保存,作为日后查询和审计的依据。
八、监督与考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工程结算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结算工作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九、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工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
工厂供应商结算财务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了规范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财务结算行为,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财务结算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保证结算流程的规范和合规性。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商品销售、采购和服务外包等一切财务结算行为。
第五条公司与供应商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确保财务结算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结算管理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供应商数据库,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资质情况等进行全面评估,确保合作的稳定和安全。
第七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品种、数量、单价等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双方应当严格执行合同约定。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结算档案,对每一笔结算进行记录和归档,保留相关凭证和票据,以备查验。
第九条公司应当制定财务结算流程,对结算的操作步骤、人员责任等进行明确规定,确保结算的规范和可控。
第十条公司应当按照约定的结算周期进行结算,确保及时支付供应商应付款项,避免对方资金损失。
第三章结算方式第十一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结算方式主要包括现金结算、银行转账结算、支票结算等多种方式,双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选择。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对每家供应商的结算账号、联系方式等进行登记,以便于结算时的准确操作。
第十三条公司与供应商之间的全部结算应当以结算单或发票为凭据,确保结算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建立三证合一的结算体系,即结算单、发票和付款凭证三者相互印证,确保结算的真实性。
第十五条对于供应商的迟交货、次品货等不良行为,公司有权采取合理的措施,如扣减货款、解除合同等,保护公司的利益。
第四章结算监督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建立结算监督制度,对供应商的结算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结算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对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
国企财务制度与结算制度
国企财务制度与结算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国家对企业改革的推动,国企财务制度与结算制度也变得越来越重要。
财务制度是国企在进行经济活动过程中,为了管理、监督和控制企业财务活动而建立和完善起来的各项财务规章和制度,通过财务制度,可以规定国企的财务管理内容和程序,规范财务管理活动,保证国企财务管理的合法、规范和有序进行。
而结算制度是国企在进行财务结算活动时制定的规章制度,主要目的是规范结算活动,防范风险,确保结算业务的顺利进行。
一、国企财务制度1. 财务管理目标:国企财务管理的基本目标是确保国企的正常运转和稳健发展,为企业创造最大价值。
财务管理要围绕这一根本目标展开,确保国企的财务管理活动始终围绕这一目标进行。
2. 财务情况监督:财务制度要求国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企业的财务活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财务活动的合法、规范和有序进行。
3. 财务预算:财务制度要求国企建立预算管理制度,将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和规划转化为财务预算,明确各项财务指标和目标,为企业的财务活动提供指导。
4. 财务报表:财务制度要求国企建立健全的财务报表体系,准确、及时地编制和报送财务报表,确保信息透明和真实性,为内外部利益相关者提供财务信息。
5. 资金管理:财务制度要求国企建立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合理配置各项资金,确保企业的资金运转平稳,并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防范风险。
6. 财务审计:财务制度要求国企进行定期的内部和外部财务审计,发现并解决财务问题,确保财务管理的合法、规范和有效进行。
7. 财务风险管理:财务制度要求国企建立健全的风险管理机制,合理评估和防范财务风险,确保企业的财务安全和稳健发展。
8. 财务管理信息系统:财务制度要求国企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提高财务管理的效率和质量,为企业的决策提供可靠的信息支持。
二、国企结算制度1. 结算业务范围:结算制度要求国企明确结算业务的范围,包括资金结算、货物结算、服务结算等,确保各种结算业务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结算管理规定
结算管理规定一、总则本规定是为了规范公司对外结算管理,保证公司的财务稳健运营,维护公司的形象,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准则制定的。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子公司及其员工。
二、结算方式公司对外的结算方式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现金结算:公司不鼓励使用现金结算方式,仅在必要的情况下执行;2.银行汇款:公司推荐使用银行汇款方式进行结算;3.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可根据需要使用第三方支付平台进行结算,但明确安全、保密和稳定性等方面的考虑。
三、结算凭证公司通过结算所得的应当及时制作结算凭证,对于不同的结算方式有不同的凭证要求:•现金结算:1.现金收付单;2.现金收据。
•银行汇款:1.银行收付款通知书;2.账单(收款人可以发票)。
•第三方支付平台:1.汇款凭证;2.系统交易明细。
四、结算期限各部门在接到结算指令后,应当尽快执行,保证结算的及时性。
结算的期限应当按照以下标准执行:•现金结算:最晚不得超过当天;•银行汇款:最晚不得超过3个工作日;•第三方支付平台:最晚不得超过1个工作日。
五、结算审批公司内部对于结算应当进行必要的审批,各部门应当按照以下审批流程执行:1.部门内部审批:1.各部门应当根据内部控制制度与会计准则执行审批程序,并应当在审核通过后归档备查。
2.财务统一审核:1.财务部门应当按照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内部审批流程,并应当在审核通过后归档备查。
六、结算记录公司应当保留结算相关的记录,各部门应当按照结算流程要求执行归档程序,并应当按照以下标准存储和保护记录:1.纸质文件:1.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归档标准进行文件存储、检索与保护,并应当妥善保存结算数据不少于5年至10年。
2.电子档案:1.各部门应当按照公司电子档案管理规定进行电子档案的存储、检索与保护,并应当妥善保存结算数据不少于5年至10年。
七、附则1.本规定中所提及的工作日均为正常工作日;2.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流程的需要,有关规定可视情况做出相应的调整;3.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门所有。
企业财务制度中收入结算方式
企业财务制度中收入结算方式一、收入结算方式的选择原则1. 确保收入真实性:企业的收入结算方式应该确保收入的真实性,即确保收入是由实际经营活动产生的,不存在虚增、虚减的情况。
2. 确保收入时机:收入结算方式应该能够准确地反映企业实际经济活动的收入发生时机,避免将来临时收入转化为当期收入,或是将当期收入推迟到将来。
3. 确保收入计量:收入结算方式应该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能够准确地计算和确认企业的收入金额。
4. 确保收入分摊:收入结算方式应该根据实际经济活动的特点,科学合理地进行收入的分摊和确认,避免收入突然增加或减少。
5. 确保收入稳定性:收入结算方式应该能够保证企业的收入稳定性,避免因为结算方式的不当而导致收入波动较大。
二、常见的收入结算方式1. 现金结算:企业通常采用现金结算方式来确认收入,即在收到现金或者银行存款之后确认相应的收入金额。
现金结算方式直观简单,适用于大多数企业。
2. 预收账款结算:预收账款结算方式是指企业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之前,先收取客户的预付款,然后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之后确认相应的收入。
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长周期的销售或服务项目,能够减少企业的经营风险。
3. 信用销售结算:信用销售结算方式是指企业在提供产品或服务之后,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限,客户在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款项,企业确认相应的收入。
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客户信用度高的情况。
4. 分期结算:分期结算方式是指企业将收入分成若干期进行确认,每期确认一部分收入金额。
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长周期的销售或服务项目,能够平稳地确认收入。
5. 成本加利润百分比结算:成本加利润百分比结算方式是指企业根据产品或服务的成本和利润率,计算并确认相应的收入金额。
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成本和利润率比较稳定的产品或服务。
6. 市场比较法结算:市场比较法结算方式是指企业根据市场价格和销售量,计算和确认相应的收入金额。
这种结算方式适用于产品或服务价格和数量比较灵活的情况。
公司财务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公司财务银行存款管理制度(一)银行结算的范围、方式及结算的规定1、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除《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可使用现金外,一律按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发布的《银行结算办法》及其补充规定,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不得直接支付现金或开具现金支票。
2、公司对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根据《银行结算办法》和公司的业务特点,可采用银行汇票、支票、信用卡等结算方式,公司在办理银行结算时,必须严格遵守银行结算纪律和结算原则,不得出租、出借银行帐号,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或转账套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对作废的转帐支票等结算票据应随原付款凭证一起装订,不得随意丢弃。
4、建立银行结算票据的签收、签发管理制度,会计人员对于收到外来银行结算票据时要按照票据法的规定,对结算票据的要素进行严格的审核,审核无误后才可以填制和办理各类结算业务及相关的账户处理,以确保银行凭单及其结算票据完整有序的传递,并按照银行结算规定办理各类债权的委托手续。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及日常管理的规定1、公司按开户银行、存款种类等,分别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
2、出纳人员要按照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及时登记银行日记账,每月终了结出银行存款余额。
3、月度终了,应将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开户银行送来的银行余额对账单进行核对,如有未达账项必须逐笔查明原因,督促经办人员及时处理,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确保账实相符。
4、转帐支票等银行结算票据由出纳人员专人保管,银行印鉴章的保管必须按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确定的内部牵制原则的要求严格分工,分别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
5、公司员工因公出差暂借的备用金,必须在出差回本单位后五日内办理报销手续,不得以任何形式拖延报销或延期交回多余的备用金,将公款移作他用,特殊情况由单位领导同意并说明原因后报财务部批准。
6、其他货币资金由财务部根据需要设置明细账和相应的台账进行核算和管理。
商贸公司结算制度汇编模板
商贸公司结算制度汇编模板一、总则1.1 为了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规范商贸公司的结算行为,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及时、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汇编。
1.2 本汇编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及所属子公司的财务结算工作。
1.3 公司应严格执行本汇编,任何人不得违反本汇编规定进行结算。
二、结算方式2.1 现金结算2.1.1 公司内部费用支付,原则上采用现金结算方式。
2.1.2 现金结算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0,000 元。
超过该金额的支付,应采用银行转账等非现金结算方式。
2.2 银行转账2.2.1 公司对外支付,应优先选择银行转账方式。
2.2.2 银行转账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50,000 元。
超过该金额的支付,应报总经理审批。
2.3 支票结算2.3.1 公司对外支付,应优先选择支票结算方式。
2.3.2 支票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100,000 元。
超过该金额的支付,应报总经理审批。
2.4 电子支付2.4.1 公司对外支付,可采用电子支付方式,如支付宝、微信支付等。
2.4.2 电子支付的金额上限为人民币 50,000 元。
超过该金额的支付,应报总经理审批。
三、结算流程3.1 申请支付3.1.1 各部门及子公司如有支付需求,应向财务部门提出支付申请,填写《支付申请表》。
3.1.2 《支付申请表》应详细列明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支付事由等信息,并由申请人签字确认。
3.2 审批支付3.2.1 财务部门收到《支付申请表》后,应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
3.2.2 审核通过后,财务部门应按照审批权限,报总经理或董事会审批。
3.2.3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应按照审批意见进行支付。
3.3 支付执行3.3.1 财务部门根据审批意见,执行支付操作。
3.3.2 支付操作完成后,财务部门应将支付凭证归档,并留存支付记录。
四、结算管理4.1 财务管理4.1.1 财务部门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
销售代理合同财务结算条款
一、结算方式1. 本合同约定,甲乙双方的销售代理业务采用以下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乙方在每月末将当月销售业绩及销售回款情况汇总后,向甲方提交结算报表。
(2)按季结算:甲方在每季度结束后,根据乙方提交的结算报表,对乙方在本季度内的销售业绩及销售回款情况进行审核,并在次月内将应收款项支付给乙方。
2. 乙方应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销售业绩及销售回款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逾期未提交的,甲方有权按照乙方实际销售业绩进行结算。
二、结算款项1. 销售款项:甲方按照乙方实际销售业绩,按照约定的销售价格及提成比例计算销售款项。
2. 代理费用:甲方按照约定的代理费用标准,向乙方支付代理费用。
3. 佣金:甲方按照约定的佣金比例,向乙方支付佣金。
4. 其他款项:根据合同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
三、结算流程1. 乙方在每月5日前将当月销售业绩及销售回款情况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甲方。
2. 甲方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报表后,对乙方当月销售业绩及销售回款情况进行审核。
3. 甲方在审核无误后,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在次月内将应收款项支付给乙方。
四、结算时间1.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结算报表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审核。
2. 甲方应在审核无误后,按照约定的结算方式,在次月内将应收款项支付给乙方。
五、违约责任1. 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乙方款项的,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计算。
2. 乙方未按约定时间提交结算报表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应付款项的千分之五计算。
3. 因甲方原因导致结算错误,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六、争议解决1.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
2. 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合同财务结算条款作为销售代理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财务结算条款的修改、补充,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财务结算制度范本
财务结算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结算行为,确保财务结算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财务结算,是指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货币收支、货物及服务交换的清算和结算活动。
第三条本公司财务结算工作应遵循合法、合规、及时、准确、安全的原则,确保公司资金的安全和正常运行。
第二章结算管理组织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结算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结算工作。
财务结算部门设经理一名,主管一名,会计和出纳人员若干名。
第五条财务结算部门职责:(一)制定和完善财务结算制度,规范结算行为;(二)组织实施财务结算工作,确保结算及时、准确、安全;(三)监督和管理公司资金账户,保证资金安全;(四)定期对财务结算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提高结算工作效率;(五)其他与财务结算相关的职责。
第三章结算流程第六条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经济往来,应按照合同约定或双方协商确定的方式进行结算。
第七条结算方式包括:现金结算、转账结算、汇票结算、支票结算等。
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结算方式。
第八条现金结算:(一)公司对外支付现金,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由财务结算部门负责办理;(二)公司收取现金,应由财务结算部门负责统一收取,并及时入账;(三)现金收支应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现金管理政策,确保现金安全。
第九条转账结算:(一)公司与其他单位或个人之间的转账结算,应通过银行进行;(二)公司应选择信誉良好的银行开立账户,并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三)公司对外支付转账,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进行,由财务结算部门负责办理;(四)公司收取转账款项,应由财务结算部门负责统一办理,并确保款项及时到账。
第十条汇票结算、支票结算等其他结算方式,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结算审批程序第十一条公司对外支付结算,应按照权限审批程序进行。
审批权限和程序如下:(一)单项结算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下的,由财务结算部门经理审批;(二)单项结算金额在人民币10万元以上的,由财务结算部门经理报总经理审批;(三)重大或特殊情况的结算,需提交董事会审批。
财务制度货款结算支付规定
财务制度货款结算支付规定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提高财务运作效率,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货款结算支付的相关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结算、客户结算、员工工资发放等。
第三条财务审批权限1. 公司设立财务审批权限梯次制度,明确各级财务审核和审批人员的权限范围。
2. 财务审批权限一般包括首席财务官、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主管等。
第四条货款结算支付流程1. 供应商结算:采购部门与供应商达成协议后,财务部门确认相关款项,经过审批后进行支付。
2. 客户结算:销售部门与客户达成协议后,财务部门确认相关款项,经过审批后进行收款。
3. 员工工资发放:人力资源部门确认员工工资后,财务部门经过审批后进行发放。
第五条财务支持1. 财务部门应当对各部门进行财务培训,提高员工对财务制度的认知度和遵守度。
2. 财务部门应当定期对公司财务业务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
第六条货款结算支付会计处理1. 货款结算支付应当按照会计准则进行记录,确保账目清晰明了。
2. 货款结算支付应当填写相关凭证,备查后续查验。
第七条违反规定处理1. 如发现公司内部相关人员违反财务制度规定,将按照公司纪律处分条例进行处理。
2. 严重违反财务制度规定的人员将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八条其他1. 本规定仅限于公司内部使用,未经公司财务部门书面批准,任何部门不得擅自修改。
2. 其他未尽事宜,由公司财务部门解释并制定相应处理措施。
第九条生效日期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财务制度货款结算支付规定,旨在规范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加强资金安全管理,提高财务运作效率。
希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规定,共同维护公司财务稳定和正常运营发展。
关于财务支付结算手续的规定
鄂襄大政[2013]40号关于加强对物品采购和财务结算工作管理的规定集团各单位:一、总则1、为了加强集团采购资金的管理,明确各单位的经济责任,规范采购业务行为,集团在采购中心建立财务部,采购中心财务部在集团财务部和采购中心总经理双重领导下,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
2、集团对外采购业务实行“一个口径、一支笔”,所有采购业务由集团采购中心统一集中采购,货款由采购中心财务统一支付,各下属企业一般不再设应原材料采购方面的“应付账款会计科目”。
3、杜绝采购业务人员多头借款、多头报销,采购业务人员办理业务所支借资金,只能向采购中心财务部借款,业务办理后只有在采购中心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4、对各单位过去发生的应付账款的余额,由各单位财务全部移交给集团采购中心,各单位不再直接向供应商支付往来欠款或货款,各单位应支付供应商的往来欠款或货款直接支付到集团采购中心财务部由集团采购中心财务部对外支付。
各单位在移交应付账款余额时,凭“转入采购中心应付账款明细名单”必须将等额的资金也移交到集团采购中心财务部,采购中心收到其款项后开具“收款收据”。
5、企业与采购中心的资金结算不允拖欠,一律实行现款现货。
因此各单位要加强对库存物品的管理,合理的制定材料、燃料、物品库存计划,合理资金占用,降低产品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如果企业在合理库存情况下资金仍然不够,可向总公司借款并向总公司支付资金占用费。
6、集团采购中心要加强对采购资金的管理,用小钱、办大事,在合理采购价格的情况下保障各企业采购供应。
合理按排货款支付时间,利用好“应付账款”结算资金,为集团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借款、付款手续1、预借资金:对公司业务人员的差旅费和金额不超过1000元以内小型物品采购,可向公司预借现金。
由借款人出具“借条”,会计审核,主管领导在“借条”上签字同意后,出纳人员可以用现金支付。
一般情况要求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借款直接支付到借款人个人账户上,由借款人支取后用于支付其差旅费和小型物品采购费用。
2024年财务结算协议
2024年财务结算协议
财务结算协议书
一、合同双方根据双方自愿,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二、财务结算方式:合同双方约定,采用每月定期结算的方式。
结算周期为每月月底,结算方式为线上转账。
三、结算账期:每月月底为结算账期,发生在该结算账期内的交易可以在下一个结算周期进行结算。
四、结算期限:甲方应在每月月底之前提供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流水、发票等相关财务信息,乙方应在收到资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结算。
五、结算内容:结算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销售收入、成本支出、费用支出等,双方应保证提供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六、结算标准:双方约定,结算标准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执行,双方应遵守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条件。
七、结算争议:如在结算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调解。
八、协议生效: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履行完结算义务之日终止。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确认,在本协议中提供的所有信息均真实、准确、完整,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愿双方共同遵守并执行本协议的各项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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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管理制度
(一)财务结算方式的规定
1.对于公司内部的财务结算,如总公司经营款项的拨入和付出,日常经营费用的报销等,可采用网上银行付给总公司或报销人。
2.对于公司外部的往来单位及个人(和我公司在经济业务上有往来的单位或个人,关联单位等),如前期规划、设计、水电、基础设施建设等采用网上银行以外的支付结算方式——转账支票结算、现金支票结算、银行汇票结算、商业汇票结算等。
具体的结算方式如下所述:
(1)支票支付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支票的提示付款期限为10天,超过提示付款期限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开户银行不予受理,付款人不予付款。
分类: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
功能:现金支票只能提取现金,转账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用于转账。
(2)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由出票银行签发,又其在见票时按照实际结算金额无条件支付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款项
的票据。
适用:先收款后发货或钱货两清的商品交易,单位和个人均可以适用
(3)银行本票
银行本票是申请人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凭以办理转账或提取现金的一种票据。
适用:银行本票适用于同一票据交换区域需要支付各种款项的单位和个人。
分类:按照金额是否固定可以分为不定额和定额两种。
(4)商业汇票
商业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使用商业汇票必须要有真实的交易关系或债权债务关系。
商业汇票的付款期限由交易双方商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
商业汇票的提示付款期限自商业汇票到期日起10日内。
分类:按承兑人划分,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
特点:(1)适用范围相对较窄:只适用于企业之间由于先发货后收款或双方约定延期付款的商品交易。
(2)使用对象相对较少:使用对象条件:一是在银行开立账户,二是具有法人资格。
(3)必须经过承兑。
(4)未到期的商业汇票可以到银行办理贴现。
(5)同城、异地都可以使用,而且没有结算起点的限制。
(5)汇兑
汇兑是汇款人委托银行将款项汇给外地收款人的结算方式。
分类:信汇和电汇。
(6)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根据购销合同由收款人发货后,委托银行向异地付款人收取款项,由付款单位向银行承认付款的结算方式。
适用:有合法的商品交易,以及因商品交易而产生的劳务供应的款项。
适用于国有企业、供销合作社以及经营管理较好,并经开户银行审查同意的城乡集体所有制企业。
代销、寄销、赊销商品的款项不得办理托收承付结算。
托收承付结算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0元,新华书店系统每笔的金额起点为1000元。
(7)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委托银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项的结算方式。
分类:邮寄和电报划回。
适用:同城和异地结算不受金额起点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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