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程序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程序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程序

受控状态:

顺序号: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程序(JSSY-C-06.21-2017)

版本号:B

实施日期:2017年10月1日

XX公司发布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程序

1、目的

为了加强对企业报送《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排放监测计划》的管理,确保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数据核算准确,信息无误,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内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管理。

3、职责

3.1生产运行部是主管部门,负责进行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报送的组织和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各工序负责所辖区域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相关数据的采集、整理和监测工作。

3.2 生产运行部技术组负责对《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填报和网上填报,以及报告的报送流程管理。

3.3各工序负责所辖范围内相关数据的日常管理工作,并保证其数据采集设施稳定运行并全面记录存档。

4、工作程序

4.1 《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和《排放监测计划》的填报

4.1.1 由生产运行部技术组负责数据的整理和报告的编写:

4.1.2 各工序负责所辖范围内相关数据的定时整理上报

4.1.3各工序人员在生产运行过程中要对各排放因子数据出现的异常情况进行监控和处理。

4.1.4 设备管理部负责组织进行公司计量设备的管理和监测工作。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时,设备所属责任单位应及时进行处置。

4.1.5 《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编写和报送工作执行《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4.1.6生产运行部技术组针对各生产线的温室气体排放应建立管理台帐,内容包括每月企业分生产线的原料消耗量(包括各种配料原料)、熟料生产量、水泥生产量,化石燃料和电力的消耗量等相关数据。

4.1.8 相关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的相关数据采集设备的点检和维护,保证其正常运行。

4.2 《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排放监测计划》的网上填报和报告的报送

4.2.1 由生产运行部技术组负责企业在《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相关网站上的注册、企业信息录入与维护,以及与网站人员的沟通。

4.2.2 由生产运行部技术组负责企业《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网上报送,并依照发改委要求按时填报气体排放相关数据。

4.2.3 由生产运行部技术组负责企业《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排放监测计划》向股份公司总部和发改委等管理部门及时准确的报送。

4.3《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排放监测计划》的报送需经生产运行部部长、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批准,并按照程序加盖公司公章后进行。

5、相关文件和法律依据

《XX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快编制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通知》(X发改环资【2016】1283号)

《中国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XX省水泥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XX省发改委关于做好2016、2017年度碳排放报告与核查有关工作的通知》(X发改环资【2018】3号)

6、相关记录

附加说明:

本文件由生产运行部起草

本文件审核人:XXX

本文件批准人: XXX

本文件由生产运行部负责解释

ISO14064碳盘查: 建立企业的碳排放管理体系

ISO14064碳盘查:建立企业的碳排放管理体系 ——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 背景: 气候变化已经从国际谈判层面进入了商业部门的视野,温室气体信息披露已经受到越来越多的投资者、国际品牌商、消费者重视,一些著名品牌和厂商已经开始行动甚至联合起来,在其组织内部或外部供应链上实施和推动碳管理。投资机构也已着手委托权威组织对其投资的产业进行温室气体风险评估。企业的碳管理水平已经成为商业价值链上的重要指标。 碳盘查是指以政府、企业等组织为单位,计算其某一时间段内,在运营和生产活动中各环节直接或者间接排放的温室气体,也称编制温室气体排放清单(GHG Inventory)。 ISO 14064碳盘查 ISO 14064由国际标准化组织于2006年发布,是一个用于自愿量化与报告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标准。适用于企业和组织对碳排放进行监测、计算、报告和核实,帮助企业和组织建立起碳排放管理体系并有针对性的做出减排措施。 作为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组织层面碳排放管理工具,ISO 14064能够帮助企业有效应地管理自身的温室气体风险以增强利益相关者(包括投资者、客户和消费者)的信心,应对以下的碳管理需要: 满足客户需求 目前,很多跨国企业已经从供应链着手,将温室气体管理其纳入公司的采购标准和供应商考核标准。基于ISO 14064碳盘查的实施将有利于应对上游采购商的考核要求。 提高投资者的信心 目前,资本市场已将温室气体资产或负债作为一个考核指标,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正面临更高的温室气体信息披露要求。上市公司可将温室气体信息及管理绩效纳入企业年报或社会责任报告,增强投资者信心,体现企业责任。 降低融资成本 金融机构的绿色信贷,面向主动采取行动进行节能减排的企业;上市企业的融资,必须符合企业日益严格的气候变化政策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温室气体管控有助于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落实减排,降低成本,获取潜在收益 通过实施ISO 14064,摸清排放家底,找出节能减排的环节和空间并实施减排措施,同时降低运营成本。为参与碳交易、获取潜在经济收益奠定碳管理能力基础。 1、 CDP,Carbon Disclosure Project,碳披露项目; 上市企业回应碳披露项目 2、 GRI,Global Report Institute 全球报告倡议; 作为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内容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本公司温室气体进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及管理。 三、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公司温室气体管理。 四、定义 温室气体(GHG Greenhouse Gas): 指任何会吸收和释放红外线辐射并存在大气中的气体。京都议定书中控制的6种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 、氢氟碳化合物(HFCs) 、全氟碳化合物(PFCs) 、六氟化硫(SF6)。 五、实施流程 流程: 组织和运营边界设定----选择基准年----确认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1、组织和运营边界 为了有效地对温室气体进行管理,设定包括直接和间接排放的运营边界有助于公司更好地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的全部风险,利用好价值链上的机会。针对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设定了三个“范围”。它们共同提供管理和减少直接和间接排放的全面温室气体核算框架。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出现在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例如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钎焊、车辆等产生的燃烧排放。 范围2:电力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2核算公司消耗的采购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采购电力的定义是通过采购或者其他方式进入公司组织边界的电力。这部分的排放实际上出现在电力生产设施。 范围3: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3是选择性的报告类别,允许对所有其他间接排放进行处理。范围3的排放是公司活动的结果,但出现在非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例如提炼和生产采购的原材料、运输采购的燃料,以及使用出售的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排放。 通常情况下,建议公司至少对直接排放(范围1)和使用电力造成的间接排放(范围2)进行核算,这也是大多数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倡议的要求。 2、选择基准年 公司可以选择一个基准年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目的也是为了今后进行比较。选择基准年的原则是公司有可靠数据的最早相关时间点。 公司制定一个重新计算基准年排放量的政策也同样重要,如果数据、报告边界、计算方法或有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那么需要重新计算基准年排放量。 3、确认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公司在确定组织和运营边界以及基准年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确认温室气体排放源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 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本次编制的《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旨在帮助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科学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及对策,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

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管道科技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部分阐述了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本指南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石油天然气生产作业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核算与报告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二氧化碳(CO2)排放、火炬燃烧CO2和甲烷(CH4)排放、工艺放空CO2和CH4排放、设备泄露CH4逃逸排放、CH4回收利用量、CO2回收利用量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使用本指南的石油天然气生产企业应以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如果除石油天然气生产外还存在其他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还应参考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算并报告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企业应为排放量的计算提供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 1标准编制的目的及意义 全球变暖和气候变化是关系到全人类命运的议题,国际社会纷纷采取措施应对。哥本哈根气候会议前夕,中国政府宣布了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GHG)排放的行动目标:即到2020年,我国单位GDP(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40%-45%,并将其作为约束性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中国首个自愿碳减排标准——“熊猫标准”也在哥本哈根会议期间发布,这标志着国内碳交易市场即将启动。 目前,国际通行的碳排放计算标准主要包括:CDM(清洁发展机制)、GS(黄金标准)、VCS、VER+、VOS、CCX、CCBS、Plan Vivo System等,其中自愿碳减排市场较常用到的是VCS、VER+等少数几个标准。这些标准都是基于项目层面,不适用于全面核算组织层次的排放量。2006年3月,国际标准化组织发布了ISO14064标准,其中ISO14064—l:2006《温室气体——第1部分:组织层次上对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和报告的规范及指南》用于指导政府和组织量化、报告和核查温室气体的排放。然而,ISO14064—l标准并未涉及具体的操作方法,也无法完全适应中国国情的需要。国内关于组织温室气体排放的标准尚未制定,与标准相配套的计算方法仍处于开发阶段。在这一历史时机编制《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计算方法》的标准具有重要的意义,预期的经济、社会效益在于: (1)有利于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从并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单位GDP碳排放量考查的要求; (2)针对湖南省行政区划内不同行业组织的特点,全面计算和审核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可操作性强; (3)为组织特别是企业建立单位产值碳排放强度记账提供依据,使企业心中有数,有的放矢的采取适当的减排措施; (4)随着国内相关政策法规的逐步制定与实施,碳交易将成为促进我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手段,本标准将作为碳交易过程中的基础工具发挥重要的意义; (5)本标准的制定将为我国其他地区的碳交易体系和温室气体排放标准的建立提供理论基础和借鉴经验。 2标准编制过程 2.1 任务来源 温室气体计算是温室气体考核和交易的基础。为贯彻落实国家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政策法规,服务于我国政府提出的碳排放量考查要求,审核湖南省不同行业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湖南省科技厅批准了《基于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和清除的量化方法学开发》的科技计划项目(项目编号:2010FJ3070),湖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下发了《关于下达2010年度湖

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程序 EICC 版

减少能源消耗和温室气体排放管理程序 1、目的 做好本公司节能减排温室气工作,在公司发展的同时,为环境保护做贡献。 2、范围 本程序所规定的范围为本公司的日常运作范围。 3、职责 3.1各部门:负责按照本文件要求,在本公司运作过程中做好节能减排工作。 3.2财务部门负责对各部门排放源的识别及数据收集方面的工作给予支持。 4、定义 无 5、内容 管理方针和理念 成立环保管理系统(EMS),促进和管理一切环保减排的目标和政策; 生产运作时,对环境的伤害和风险减至最低; 在主要的环节中减少对能源、原料、水、电能等的消耗; 确定要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要求; 提供给客户和第三方的环保和减碳排放的信心; 提高所有员工对环保和减排的学习和重视; 最大化有效地使用所有资源; 建立一个良好的、有责任的环保形象企业。 控制温室气体排放 确定工厂和供应商的最主要温室气体排放的源头; 重点处理在生产时工厂能控制的排放气体; 收集有关数据,作分析、处理和定立目标等依据。 减少能源消耗 尽可能少用空调,多开关窗户,控制工厂的温度; 检查和监控室内的温度、湿度,用以确定如何控制空调的温度; 照明灯要正确使用,尽可能使用窗外的自然光源; 经常和定期检查和保养所有影响能源效用的设备; 所有生产的机器,下班后要立刻关机,没有工人使用的机器要把电源关上,避免机器空转而浪费能源;

使用节约类型的生产机器,增加能源效益。 废料处理 把生产所产生的废料减至最少; 把所有废料和垃圾分类存放; 把所有收集的废料尽量循环利用; 一定要按当地的法律法规搬运、丢弃和处理。 水的使用 在生产过程中减少用水,节约用水; 检查所有水管是否有破损; 最大化使用水的功能; 洗手间使用完后要及时关闭水龙头。 控制环境污染 遵守当地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不污染空气、水源,不发出噪音和难闻有害的气味,合法地排放所有废弃物; 努力减少使用化学品; 通过采购和合理安排生产方法,降低工业的废料数量和气体排放。 6、相关文件 无 7、相关记录 无

中国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例

中国钢铁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案例钢铁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案例 第一节案例描述 一、企业概述 某钢铁生产企业主要产品为热轧型钢、中厚板、冷轧卷板、镀锌板等,副产品有煤气、粗苯等。企业位于新疆 XX 市 XX 区 XX 街 XX 号,企业东至 XX 路,西临 XX 路,南临 XX 公路,北临 XX 公路。企业东侧有火车轨,常用来运 送企业原料、燃料及产品等。2013年企业基本情况和碳排放核算和报告相关信息如下: 该企业厂区内有窑炉、高炉、转炉、电炉若干,其中电炉 2013 年未使用; 企业外购燃料及原料等统一购进,厂内各生产分厂使用时填写领料单。 厂区内有叉车、装载机、收尘车、洒水车若干,全为企业自有;厂内车辆统一购进柴油,并通过流量计及领料单进行使用计量及记录。 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转炉煤气、焦炉煤气、高炉煤气满足企业厂区自身使用,无外售;企业使用的电力部分外购,热力全为企业自产自用,电力、热力均 无外供或转供。 企业生产少量生铁外售;生产的粗钢产品进一步加工制成热轧型钢、中厚板、冷轧卷板、镀锌板等,剩余部分粗钢外售;部分副产品外售,如甲醇、粗苯。 所有燃料、原料及产品等在进入或输出企业时,均通过火车轨道衡或汽车衡对每批次数量进行计量及记录。 二、生产工艺流程

企业主要生产工艺流程,如下图 2.3 所示: 1 1 图 2.3 企业生产工艺流程图 自备热/电厂化石燃料锅炉发电机电/热固定燃烧源 外购煤气煤固定燃烧源制焦焦炉 副产品(焦固定燃烧源焦炉煤气 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碳酸盐分解产铁矿煤粉 售出 烧 结烧结固定燃烧源 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碳酸盐分解产 CaO CaCO3/CaMg(CO3)2 生CO2 碳酸盐分解产高炉生CO2 炼铁生石灰石灰石/白云石高炉煤气 生铁/废钢/ 石墨电极消耗炼钢 炉渣转炉煤气钢水炉渣 连铸轧 钢压延加工化石燃料固定燃烧源 三、各环节排放物质 按照《指南》中排放类别的分类,同时结合该企业工艺及生产情况,将企业各环节排放物质进行梳理,具体如下: 2 2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为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确保完成“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低碳发展目标任务,推动我国二氧化碳排放2030年左右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达峰,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顺应绿色低碳发展国际潮流,把低碳发展作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战略和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采取积极措施,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加快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碳排放和大气污染物排放协同控制,强化低碳引领,推动能源革命和产业革命,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消费端转型,推动区域协调发展,深度参与全球气候治理,为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维护全球生态安全作出新贡献。 (二)主要目标。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15年下降18%,碳排放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氢氟碳化物、甲烷、氧化亚氮、全氟化碳、六氟化硫等非二氧化碳温室气体控排力度进一步加大。碳汇能力显著增强。支持优化开发区域碳排放率先达到峰值,力争部分重化工业2020年左右实现率先达峰,能源体系、产业体系和消费领域低碳转型取得积极成效。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运行,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初步建立,统计核算、评价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得到健全,低碳试点示范不断深化,减污减碳协同作用进一步加强,公众低碳意识明显提升。 二、低碳引领能源革命 (一)加强能源碳排放指标控制。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基本形成以低碳能源满足新增能源需求的能源发展格局。到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费比2015年下降15%,非化石

GHG温室气体盘查管理程序

ISO14064温室气体盘查管理程序 1目的 1.1为使得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盘查数据与来源符合相关性、一致性、完整性、透明度与精确度的原则,特制定本程序,规定了侨锋线路板公司温室气体盘查的范围和要求,对相关的责任部门给出了具体的盘查要求,为公司提供准确的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确保计算方法和数据统计的一致性。 1.2温室气体盘查依据ISO14064-1的要求执行,并对各计算数据的来源做清晰说明,提供盘查报告书和盘查清册。 2范围 2.1 适用于在公司的运营边界内做温室气体盘查。适用于公司内与温室气体排放源盘查、数据收集、数据保管等作业相关的部门。在无特殊要求时,仅做范畴1和范畴2的盘查。 2.3温室气体盘查依据ISO14064-1的要求执行,并对各计算数据的来源做清晰说明,提供盘查报告书和盘查清册。 3 职责 3.1GHG气体(Greeenhouse gas ) 3.1.1温室气体(GHG):自然与人为产生的大气气体成分,可吸收与释放由地球表面、大 气及云层所释放的红外线辐射光谱范围内特定波长之辐射。在ISO14064-1中定义的六种 温室气体一般包括二氧化碳(CO 2)、甲烷(CH 4 )、氧化亚氮(N 2 O)、氢氟碳化物(HFC S )、 全氟碳化物(PFC S )及六氟化硫(SF 6 )。任何构成大气的气体,其会吸收或释放红外线辐 射。 3.1.2温室气体源(greenhouse gas source ):释放温室气体进入大气的实体单元或过 程。 3.1.3温室气体排放与移除量(greenhouse gas emission and removal):在特定期间内排放到大气与自大气中移除的温室气体总质量。 3.1.4温室气体排放或移除系数(greenhouse gas emission or removal factor)与温室气体排放或移除活动数据有关的数据,可包括一种氧化成分。 3.2 GHG小组职责 3.2.1品质部: 3.2.1.1由品质部体系工程师负责按照本程序起草、修订温室气体报告书,并交公司最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附件5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清华大学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认真征询了中国有色金属协

会的意见,编制完成了《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三、主要内容 《中国电解铝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部分的七个小节阐述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的基本框架。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和全氟化碳。排放源包括燃料燃烧排放、能源作为原材料用途的排放、工业生产过程排放、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引起的排放。适用范围是以电解铝生产为主营业务的独立法人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本指南参考了《省级温室气体清单指南(试行)》、《中国能源统计年鉴》以及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的统计数据等,提供了主要燃料热值、含碳量、氧化率等参数的推荐值,供相关企业核算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时使用。具备条件的企业可以采用本指南正文中所提供的标准方法,实测吨铝炭阳极净耗、炭阳极平均含硫量、炭阳极平均灰分含量、平均每天每槽阳极效应持续时间等数据。 鉴于企业温室气体核算和报告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本指南在实

管理制度-碳排放核查机构管理办法

附件2 北京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保障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的有序运行,确保核查工作科学合理、高效公正,根据国家及本市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是指对参与本市碳排放权交易的重点排放单位提交的二氧化碳排放报告进行真实性、准确性核实查证的服务机构。核查行业领域包括:热力生产和供应、火力发电、水泥制造、石化生产、服务业、其他工业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及人员的活动,以及对核查机构、人员的管理。 第四条市发展改革委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核查活动的核查机构及核查人员(以下简称核查员)进行备案、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每年1月1日至2月28日,市主管部门受理核查机构与核查员的备案申请及核查行业领域变更申请。 第六条申请备案的核查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在300万人民币以上,近两年法人年检均合格。 (二)拥有固定办公场所及核查工作办公条件,具有良好的从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经清洁发展机制(CDM)执行理事会批准的指定经营实体,或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审定与核证机构,或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温室气体核查机构,或经国家及北京市推荐的节能量审核机构;且近三年在国内完成的CDM或自愿减排项目的审定与核查、ISO14064 企业温室气体核查、节能量审核等领域项目总计不少于10个。 (四)对无上述(三)款规定的核查或审核经历的特定行业机构,应在温室气体减排领域内独立完成至少2个国家级课题或本市市级课题,或自主开发至少3个经国家主管部门备案的自愿减排项目方法学。 (五)具备健全的核查工作相关内部质量管理制度,包括:明确管理层和核查人员的任务、职责和权限;明确至少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核查工作负责人;明确保密管理、核查人员管理、核查活动管理、核查文件管理、申诉、投诉和争议处理、不符合及整改措施处理等相关规定。

温室气体管理规定

温室气体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有效地对本公司温室气体进行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控制及管理。 三、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公司温室气体管理。 四、定义 温室气体(GHG Greenhouse Gas): 指任何会吸收和释放红外线辐射并存在大气中的气体。京都议定书中控制的6种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 、氢氟碳化合物(HFCs) 、全氟碳化合物(PFCs) 、六氟化硫(SF6)。 五、实施流程 流程: 组织和运营边界设定----选择基准年----确认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1、组织和运营边界 为了有效地对温室气体进行管理,设定包括直接和间接排放的运营边界有助于公司更好地管理温室气体排放的全部风险,利用好价值链上的机会。针对温室气体核算与报告设定了三个“范围”。它们共同提供管理和减少直接和间接排放的全面温室气体核算框架。 范围1:直接温室气体排放,出现在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例如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锅炉、车辆等产生的燃烧排放。 范围2:电力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2核算公司消耗的采购电力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采购电力的定义是通过采购或者其他方式进入公司组织边界的电力。这部分的排放实际上出现在电力生产设施。 范围3:其他间接温室气体排放,范围3是选择性的报告类别,允许对所有其他间接排放进行处理。范围3的排放是公司活动的结果,但出现在非公司持有或者控制的排放源。例如提炼和生产采购的原材料、运输采购的燃料,以及使用出售的产品和服务所产生的排放。 通常情况下,建议公司至少对直接排放(范围1)和使用电力造成的间接排放(范围2)进行核算,这也是大多数国际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倡议的要求。 2 、选择基准年 公司可以选择一个基准年报告其温室气体排放,目的也是为了今后进行比较。选择基准年的原则是公司有可靠数据的最早相关时间点。 公司制定一个重新计算基准年排放量的政策也同样重要,如果数据、报告边界、计算方法或有关因素发生重大变化,那么需要重新计算基准年排放量。 3、确认与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公司在确定组织和运营边界以及基准年后,可以采取以下步骤计算温室气体排放量:

温室气体控制管理规定

制/修订履历表

1 目的: 规范公司温室气体管理工作,符合《深圳市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化和报告规范与指南标准》要求,使公司温室气体排放清单与报告能符合相关性、完整性、一致性、准确性与透明性的原则,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2.1 公司温室气体排放量计算、核查、温室气体量化报告编制与温室气体内审相关的活动均适用。 3 名词定义: 3.1 组织 organization 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公司、集团公司、商行、企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团或其结合体,或上述单位中具有自身职能和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无论其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公营或私营。 [ISO 14064-1:2006 定义2.22] 3.2温室气体greenhouse gas 大气层中自然存在的和由于人类活动产生的,能够吸收和散发由地球表面、大气层和云层所产生的、波长在红外光谱内的辐射的气态成份。 注:一般包括二氧化碳(CO2)、甲烷(CH4)、氧化亚氮(N2O)、氢氟碳化物(HFCs)、全氟碳化物(PFCs)和六氟化硫(SF6)六类。[ISO 14064-1:2006 定义2.1] 3.3 温室气体源greenhouse gas source 向大气中排放温室气体的物理单元或过程。ISO 14064-1:2006 定义2.2] 3.4温室气体排放greenhouse gas emission 在特定时段内释放到大气中的温室气体总量(以质量单位计算)。ISO 14064-1:2006 定义2.5] 3.5 温室气体排放因子greenhouse gas emission factor 将活动数据与温室气体排放相关联的因子。[改写ISO 14064-1:2006 定义2.7] 3.6 直接温室气体排放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ISO 14064-1:2006 定义2.8] 3.7 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energy in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组织消耗的外购电力、热、冷或蒸汽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ISO 14064-1:2006 定义2.9] 3.8 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other indirect greenhouse gas emission 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而被其它组织拥有或控制的温室气体源所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ISO 14064-1:2006 定义2.10] 3.9 温室气体活动数据greenhouse gas activity data 产生温室气体排放活动的定量数据。注:温室气体活动数据例如能源、燃料或电力的消耗量,物质的产生量、提供服务的数量或受影响的土地面积。[改写ISO 14064-1:2006 定义2.11] 3.10 温室气体声明greenhouse gas assertion 责任方所作的宣言或实际客观的陈述。 注 1:温室气体声明可以针对特定时间,或覆盖一个时间段。 注 2:责任方做出的温室气体声明宜表述清晰,并使核查者能根据适用的准则进行一致的评估或测量。 注 3:温室气体声明可通过温室气体报告的形式提供。 [改写ISO 14064-1:2006 定义2.12] 3.11 温室气体信息管理体系greenhouse gas information management system 用来建立、管理和保持温室气体信息的方针、过程和程序。[改写ISO 14064-1:2006 定义2.13] 3.12 温室气体清单greenhouse gas inventory 组织的温室气体源以及温室气体排放数据总的。[改写ISO 14064-1:2006 定义2.14] 3.13 温室气体报告greenhouse gas report 用来向目标用户提供的有关组织温室气体信息的专门。注:温室气体报告中可包括温室气体声明。 [ISO 14064-1:2006 定义2.17]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为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的任务,以及《“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能源和温室气体排放数据制度”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4]63号),并组织了对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的研究和编制工作。本次编制的《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旨在帮助独立焦化企业准确核算和规范报告温室气体排放量,科学制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行动方案及对策,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行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相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和深入研究,编制完成了《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炼焦行业协会、中国冶金工

业规划研究院、山西省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等单位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独立焦化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及两个附录,其中正文分七个部分阐述了指南的适用范围、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以及报告内容。本指南适用范围为在中国境内从事焦炭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独立焦化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核算与报告的排放源类别和气体种类主要包括燃料燃烧二氧化碳(CO2)排放、工业生产过程CO2排放、CO2回收利用量以及净购入电力和热力隐含的CO2排放。 四、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使用本指南的焦化企业应以最低一级的独立法人企业或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为边界,核算和报告在运营上受其控制的所有生产设施产生的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主体如果除焦炭(含半焦)以及副产的煤焦油、粗(轻)苯、焦炉煤气等焦化产品外还存在其它产品生产活动且伴有温室气体排放的,还须参考其生产活动所属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核算和报告这些生产活动的温室气体排放量。 企业应为排放量的计算提供相应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作为核查校验依据。企业应尽可能实测自己的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为方便用户使用,本指南参考《2006年IPCC 国家温室气体清单指南》、《IPCC国家温室气体清单优良作法指南和

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控制程序(GHG排放管理程序)及公司温室气体排放管理清单

1、目的:

3.9 能源间接温室气体排放:组织所消耗的外部电力、热力或蒸汽的生产而造成的GH(排h 放。 3.10 其它间接温室气体排放:因组织的活动引起的,而被其它组织拥有或控制的GHG源所产生的GHC排放,但不包括能源间接GHC排放。 3.11温室气体活动水平数据:GHG^h放或清除活动的测量值。 注:GHG舌动数据例如能源、燃料或电力的消耗量,物质的产生量、提供服务的数量或受影响的土地面积。 3.12 全球变暖潜值:将单位质量的某种GHGS给定时间段内辐射强度的影响与等量二氧化碳辐射强度影响相关联的系数。 3.13 二氧化碳当量:在辐射强度上与某种GHGS量相当的二氧化碳的量。 注1:GHGC氧化碳当量等于给定气体的质量乘以它的全球变暖潜值。 注2:附录C给出了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所提供的全球变暖潜值。 3.14基准年:用来将不同时期的GHG^h放或清除,或其它GHGI关信息进行参照比较的特定历史时段。 注:基准年排放或清除的量化可以基于一个特定时期(例如一年)内的值,也可以基于若干个时期(例如若干个年份)的平均值。 3.15设施:属于某一地理边界、组织单元或生产过程中的,移动的或固定的一个装置、一组装置或生产过程。 3.16保证等级:目标用户(2.24 )要求审定(2.31 )或核查(2.35 )达到的保证程度。 注1:保证等级是用来确定审定员或核查员设计审定核查计划的细节深度,从而确定是否存在 实质性注2:保证等级可分为两类,即合理保证等级和有限保证等级。不同的保证等级,其审定或核查陈述的措辞也有区别。 3.17不确定性:与量化结果相关的、表征数值偏差的参数。上述数值偏差可合理地归因于所量化的数据。 注:不确定性信息一般要给出对可能发生的数值偏离的定量估算,并对可能引起差异的原因进行定性的描述。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格式指南(试行)

附件1 中国发电企业 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 (试行)

编制说明 一、编制的目的和意义 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完善温室气体统计核算制度,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和《“十二五”控制温室气排放工作方案》(国发[2011] 41号)提出的“加快构建国家、地方、企业三级温室气体排放核算工作体系,实行重点企业直接报送温室气体排放和能源消费数据制度”的要求,为保证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45%的目标,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编制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试行)》,以帮助企业科学核算和规范报告自身的温室气体排放,制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控制计划,积极参与碳排放交易,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为主管部门建立并实施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报告制度奠定基础,为掌握重点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情况,制定相关政策提供支撑。 二、编制过程 本指南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委托北京中创碳投科技有限公司专家编制。编制组借鉴了国内外有关企业温室气体核算报告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参考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印发的《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经过实地调研、深入研究和案例试算,编制完成了《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

指南(试行)》。本指南在方法上力求科学性、完整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编制过程中得到了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专家的大力支持。 三、主要内容 《中国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和报告指南(试行)》包括正文的七个部分以及附录,分别明确了本指南的适用范围、相关引用文件和参考文献、所用术语、核算边界、核算方法、质量保证和文件存档要求以及报告内容和格式。核算的温室气体为二氧化碳(不核算其它温室气体排放),排放源包括化石燃料燃烧排放、脱硫过程排放以及净购入使用电力排放。适用范围为从事电力生产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和视同法人的独立核算单位。 四、需要说明的问题 燃煤发电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是本指南的重点和难点。由于我国普遍存在煤种掺烧的问题,针对燃煤的排放因子很难给出缺省值。因此,为准确评估企业由于煤炭燃烧引起的温室气体排放,本指南要求企业实际测量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为避免给企业带来较大的负担,本指南提出企业每天采集缩分样品,每月的最后一天将该月每天获得的缩分样品混合,测量月入炉煤的元素碳含量。对于燃煤机组的碳氧化率给出两种选择,使用实测值或者缺省值。此外,脱硫过程产生的排放只占燃煤发电企业排放总

浙江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管理办法(试行)

浙江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 核查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我省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的管理,规范核查活动,根据《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17号令)、《浙江省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6〕70号)和《浙江省“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实施方案》(浙政办发〔2017〕31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重点企(事)业单位温室气体排放核查工作。 第三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机构的遴选以及核查机构和核查人员的监督管理。省生态环境低碳发展中心承担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技术支撑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的核查机构,是指满足核查所具备的能力,根据规定的核查规则、技术标准和程序要求,对本省重点企(事)业单位的温室气体排放开展核查,出具独立的核查报告并承担相应责任的第三方机构。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重点企(事)业单位包括: (一)符合国家确定的纳入碳排放权交易标准且具有独立

法人资格或单独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二)符合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定的非碳交易纳入企业标准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单独核算的温室气体排放单位。 第六条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公开择优确定核查机构,开展核查工作。 第七条核查机构应当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规定,遵循“客观独立、诚实守信、公平公正、专业严谨”的原则开展工作,保证核查资料采集完整、核查过程标准规范、核查结果真实准确、核查工作按时完成。 第八条核查机构应当按照签订协议、核查准备、文件评审、现场核查、核查报告编制、内部技术评审、核查报告交付及记录保存等8个步骤开展核查。 第九条核查机构应当在接受委托后及时确定具备能力的核查组长和核查员组成核查小组。 第十条核查机构在出具核查报告之前,应当经过内部独立于核查组成员的技术评审。核查机构应当确保技术评审人员具备相应的能力、相应行业领域的专业知识及从事审核活动的技能。 第十一条核查机构在开展核查工作时,应当遵循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核查活动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外包; (二)不得参与受核查重点企(事)业单位任何与碳资产

BSCI碳排放减少控制程序

1.目的 1.1 为有效控制本企业碳排放,保护环境。 1.2 指导各部门实现控制碳排放的方法和途径。 2.范围 与本企业内所有与碳排放相关联的生产活动。 3.权责 3.1由行政主管会同各部门负责人制度碳排放目标的制定 3.2由行政主管对碳排放减少目标的落实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并评核其有效性; 4.程序 4.1成立碳排放评估小组。 4.1.1碳排放政策由BSCI管理者代表制订。 4.1.2遵守适用于本企业的有关碳排放的法律法规。 4.1.3 对企业所有员工进行碳排放相关知识的普及和培训。 4.2减少碳排放的途径和方法 4.2.1对温室气体排放的流程和作业过程进行优化,控制容易产生温室气体的作业环节, 提供工作效率,减少作业时间。 4.2.2对能源效应的影响,规定夏季空调开放条件,对利用自然条件控制工作场所温度。 4.2.3安装温湿度计记录工作场所温湿度,来调整空调开启的时机和温度的高低。 4.2.4在不影响作业和质量检查的条件下,主动打开和关闭照明灯。 4.2.5避免设备空转费电。 4.2.6 定期检查和维护照明设备和电闸电线,预防跑电漏电。 4.3水资源的使用 4.3.1使用节能型水龙头,检查水管,杜绝跑水漏水。 4.3.2卫生间使用完水后,及时关闭水龙头。 4.3.3 每月记录评估水量指标,发现超过指标,及时纠正解决。 4.4废料处理 4.4.1控制生产过程中废料的产生。 4.4.2 实行垃圾分类,标识,存储。 4.4.3 按照垃圾处理程序和法规处置废料和垃圾。

4.5记录和改进 4.5.1对能够定量记录的指标按时记录保存,比如,作业场所每天的温湿度,工厂每月电 费,水费的记录,保存作业场所环境测试报告。 4.5.2根据数据分析,与本企业碳排放指标对比,超出范围,立即启动自查自纠措施。5.参考文件 略 6.相关表单 6.1 《温湿度记录表》 6.2 《水费电费记录表》 6.3 《环境监测报告》(以环保部门正式测试报告为准)

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 报告主体(盖章): 报告年度:2011年 编制日期: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中国xx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施行)》以下简称“指南”,本报告主体核算了年度温室气体排放量,并填写了相关数据表格。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企业基本情况 二、温室气体排放 三、活动水平数据及来源说明 四、排放因子数据及来源说明 本报告真实、可靠,如报告中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一、企业基本信息

二、温室气体排放 1、化石燃料温室气体排放 化石燃料燃烧导致的二氧化碳排放,企业xx过程中xx设备使用的化石燃料有xx和xx。根据财务提供数据,按“指南”计算化石燃料燃烧产生的二氧化碳排放量为xxt。 表1.1化石燃料燃烧排放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1.2燃料燃烧的二氧化碳排放 2、工业生产过程排放 本企业xx生产过程中使用xx,产生xx排放。根据(生产记录、统计报表、单据),xx生产过程产生的xx排放量为xx吨,二氧化碳当量为xx吨。(由于工业生产过程中,由于xx,所以在xx生产过程中没有xx造成的排放;同时在xx过程当中xx,所以在xx过程也不产生温室气体二氧化碳的排放。所以在工业生产过程排放为零。)_ 表2.1工业生产过程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2.2工业生产过程二氧化碳排放清单 3、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 根据xx,本企业在2011年度净购入电力xx万kWh,蒸汽xx百万千焦。则根据“指南”计算净购入电力、热力产生的排放二氧化碳的量为xxt。 表3.1净购入的电力和热力消费活动水平和排放因子数据 表3.2净购入使用电力及热力的二氧化碳排放清单 4、运输过程所产生的排放

ISO14064温室气体排放管理体系及咨询简介

一、什么是ISO14064温室气体盘查体系? 大家经常都说全球变暖的罪魁祸首是温室气体,那温室气体到底是指什么气体呢,是指一种气体还是多种气体呢?其实,温室气体是指能反射太阳辐射光,而使地球温度逐渐升高的的这样一类气体,这类气体有很多种,但在ISO14064温室气体盘查体系中所指的温室气体主要有6种。ISO14064是一个用于自愿核实温室气体(GHG)排放报告的国际标准。随着有关GHG监测、报告和核实的规定性或强制性计划(Scheme)的出现,处于这些计划之外的组织日益希望能监测并报告他们的气体排放情况(通常把这称为组织的碳足迹(Carbon Footprint))。为响应这一需求及提供一个国际标准以自愿地核实这些报告,ISO14064应运而生。 二、ISO14064温室气体盘查体系具体内容为哪些? ISO14064:2006是一个由三部分组成的标准,其中包括一套GHG计算和验证准则。该标准规定了国际上最佳的温室气体资料和数据管理、汇报和验证模式。人们可以通过使用标准化的方法,计算和验证排放量数值,确保1吨二氧化碳的测量方式在全球任何地方都是一样的。这样使排放声明不确定度的计算在全世界得到统一,最终用户群(如政府、市场贸易和其他相关方)可依靠这些数据并进行索赔。构成标准的三个部分是: 2.1ISO14064第一部分详细规定了设计,开发,管理和报告的组织或公司GHG清单的原则和要求。它包 括确定温室气体排放限值,量化组织的温室气体排放,清除并确定公司改进温室气体管理具体措施或活动等要求。同时,标准还具体规定了有关部门温室气体清单的质量管理、报告、内审及机构验证责任等方面的要求和指南。 2.2ISO14064第二部分着重讨论旨在减少GHG放量或加快温室气体的清除速度的GHG项目(如风力发电或 碳吸收和储存项目)。它包括确定确定项目基线和与基线相关的监测、量化和报告项目绩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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