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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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创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的城市。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杭州市将采取一系列行动,包括提高城市的排水能力、保护自然水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等。

首先,杭州市将采取措施提高城市的排水能力。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地面的硬化导致了雨水的滞留和排水困难。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杭州市将加大在城市排水系统建设方面的投入,提高下水道的容量和排水效率。

此外,杭州市还将建设雨水花园和生物滞留池等雨水管理设施,增加城市的雨水渗透能力,并减少洪水的发生。

其次,杭州市将保护自然水源,确保城市有足够的水资源供应。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杭州市将全面加强水源地的保护,禁止任何破坏水源地的行为。

同时,杭州市还将加大水资源的开发利用力度,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通过建设雨水收集系统和废水回用系统等措施,杭州市将使用雨水和废水资源,减少对地下水的依赖。

此外,杭州市还将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增加城市的绿化覆盖率。

为了实现这个目标,杭州市将加大植树造林和城市公园建设的力度,增加城市绿地的面积。

杭州市还将推动屋顶绿化和立体绿化等新型绿化方式的应用,增加城市的垂直绿化面积。

此外,杭州市还将加强对城市湿地和自然保护区的保护,增加城市的湿地面积,提高城市的生态系统健康水平。

在海绵城市建设中,杭州市还将加强城市抗灾能力的建设。

杭州市将建设防洪调蓄区,通过建设蓄水池、储蓄区和调节池等设施,实现洪水的安全排放和调节。

杭州市还将加强对城市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的发生。

此外,杭州市还将加强社区的灾害应对能力建设,提高居民灾害应对的自救能力。

综上所述,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是创建一个可持续发展、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的城市。

通过提高城市的排水能力、保护自然水源、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和加强城市抗灾能力的建设,杭州市将实现这些目标,并成为一个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2.07•【字号】浙政发[2001]4号•【施行日期】200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水土保持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01〕4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现将《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浙江省人民政府二00一年二月七日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水土保持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工程和根本性措施,是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我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一、水土流失现状建国以来到1999年底,全省共初步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0689平方公里,其中修建水平梯田2499.7平方公里,营造水土保持林和发展经济林果14862.6平方公里,种草459.4平方公里,采用其他措施治理2867.1平方公里。

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颁布实施以来,我省水土保持工作取得了明显进展,据最新普查资料,全省水土流失面积比10年前减少了6000平方公里。

但是,当前全社会水土保持意识还不强,水土流失状况仍然比较严重,全省还有水土流失面积18998.3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18.7%。

在现有水土流失面积中,轻度侵蚀面积10033.6平方公里,占52.8%;中度侵蚀面积6769.7平方公里,占35.6%;强度侵蚀面积1441.7平方公里,占7.6%;极强度侵蚀面积665.6平方公里,占3.5%;剧烈侵蚀面积87.7平方公里,占0.5%。

与10年前相比,全省水土流失总面积虽有所减少,但减少的主要是轻度侵蚀,而中度侵蚀从原来的6446平方公里增加到6769.7平方公里,强度、极强度和剧烈侵蚀则从原来的1085平方公里增加到2194.9平方公里,人为活动所造成的水土流失还在增加。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杭州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区域动态监管调查成果的通知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杭州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区域动态监管调查成果的通知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2019年度杭州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区域动态监管调查成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公布日期】2020.02.21
•【字号】杭林水〔2020〕20 号
•【施行日期】2020.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土保持
正文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关于印发2019 年度杭州市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区域动态监管调查成果的通知
杭林水〔2020〕20 号
各区、县(市)水利主管部门:
为切实贯彻“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全面推进信息技术手段在水土保持监管工作中的应用,我局于 2019 年起开展全市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天地一体化”动态监管工作,现将一期调查成果下发给你们,请各区、县(市)行业主管部门对照疑似违法违规项目“一区一单”(见附件)及地理空间数据(单独下发电子文件)逐一开展项目的现场核查,对确认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查处,并于每月 10 日前报送工作进度,6 月 30前完成处臵工作,将处理情况上报我局。

我局将对各区、县(市)核查工作进行督查,对履职不力、工作滞后的区、县(市)进行通报。

附件:各区、县(市)疑似违法违规项目“一区一单”
杭州市林业水利局
2020 年 2 月21 日。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摘要:1.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概述2.2025 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目标3.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意义和成果4.2025 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展望正文:一、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目标概述海绵城市是指城市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能够在保证城市正常运行的同时,充分吸收、储存和利用雨水资源。

我国于2015 年开始启动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杭州市作为全国首批试点城市之一,积极推进海绵城市建设。

根据杭州市政府发布的相关文件,到2025 年,杭州市将全面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目标。

二、2025 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目标1.提高城市抗洪排涝能力:通过构建城市防洪工程、优化城市排水系统等措施,确保城市在遭遇强降雨等极端气候时,能够及时排除积水,保障城市交通畅通和市民生活安全。

2.提高城市雨水资源利用率:通过建设雨水收集、储存和利用设施,将雨水用于绿化、景观灌溉、建筑用水等方面,提高城市雨水资源利用率,缓解城市水资源压力。

3.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加强城市水环境治理,消除黑臭水体,提高城市水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4.增强城市水文化魅力:结合杭州市特色水文化资源,打造水文化景观,提升城市水文化品质,增强城市吸引力。

三、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的意义和成果1.生态环保:海绵城市建设能有效减少城市水污染,改善城市水环境质量,促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

2.节能减排:通过雨水资源化利用,可以减少城市对自来水资源的依赖,降低能耗,减少碳排放。

3.城市宜居:海绵城市建设能够有效减少城市内涝等水患,提高城市抗洪排涝能力,保障市民生活安全,提升城市宜居品质。

4.经济效益:海绵城市建设能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提高城市建设水平,促进经济增长。

浙江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浙江水利

浙江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浙江水利

1 基本情况1.1 自然环境1.1.1 地理位置浙江省位于我国东南沿海长江三角洲南翼,地处东经118°01′~123°10′,北纬27°02′~31°31′之间,土地总面积10.18万km2,东濒东海,南接福建,西与安徽、江西相连,北与江苏、上海为邻。

东西与南北的直线距离均为450km左右。

1.1.2 地形地貌浙江省地形地貌复杂,整个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

西南山地的主要山峰海拔多在千米以上,龙泉市境内的凤阳山主峰黄茅尖海拔1929m,为我省群峰之首;中部以丘陵为主,大小盆地错落分布于丘陵山地之间;东北部是低平的冲积平原。

全省大致可分为浙北平原、浙西山地丘陵、浙南山地、浙中丘陵盆地、浙东南沿海平原及滨海岛屿等五个地形区。

全省土地按地貌类型划分,山地和丘陵占70.4%,平原和盆地占23.2%,河流和湖泊占6.4%,故有“七山一水二分田”之说。

浙江省海域辽阔,岛屿星罗棋布,海岸线总长6486km,居全国首位。

全省土地按坡度划分,坡度在3°以下的土地占37.5%,3°~5°占2.2%,5°~15°占12.8%,15°~25°占21.3 %,25°~35°占14.2%,35°以上占12.0%。

详见表1-1。

表1-1 浙江省地貌按坡度面积组成表单位:km2备注:根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全省总土地面积为10.54万km2,下同。

1.1.3 地质浙江地处东亚大陆边缘,自元古界至新生界地层均有分布,不同沉积类型发育也比较齐全,其中元古界地层比较集中出露于浙西北和浙东南的相邻处,古生界主要分布于浙西北,中生界主要分布浙东南,新生界主要分布平原和沿海地区。

浙江位于中国东部新华夏系巨大的一级复式隆起带,界于秦岭和南岭两个巨型东西向复杂构造带之间,以“多”字型构造为骨架,相应发育“山”字型构造、旋扭构造和东西向构造。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12.28•【字号】杭政函[2004]169号•【施行日期】2004.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杭政函[2004]169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确立的“环境立市”战略,加快推进生态市建设,切实解决威胁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环境污染问题,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污染整治工作的意见》(浙政发[2004]42号),决定从2005年到2007年,在全市开展环境污染整治行动。

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和指导方针环境污染整治行动的总体要求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为根本出发点,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重点,抓好“创模”和生态市建设两大载体,完善管理体制,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加大污染整治力度,打好环境污染整治攻坚战。

按照上述要求,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贯彻坚持以人为本、讲求实效;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指导方针。

二、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环境污染整治的工作目标是:到2007年,全市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趋势基本得到控制,突出的环境污染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县(含县)以上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工业危险废物集中处理设施,率先建成环境质量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网络,环境污染防治能力有所增强,环境质量有所改善。

至2007年,全市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地表水交接断面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钱塘江流域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85%以上,工业废水和废气达标率达到90%以上;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尿综合利用率达到88%以上。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防洪水保饮水三年行动计划(2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防洪水保饮水三年行动计划(20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防洪水保饮水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法规类别】水利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杭政办函[2014]40号【发布部门】杭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4.03.10【实施日期】2014.04.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防洪水保饮水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杭政办函〔2014〕40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防洪水保饮水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3月10日杭州市防洪水保饮水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为进一步提高全市防洪减灾能力,切实提升城乡居民饮水品质,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以治水为突破口推进转型升级”的重大决策部署,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美丽杭州”建设实施纲要(2013-2020年)〉的通知》(市委〔2013〕10号)精神,紧紧围绕“五水共治”目标任务,加快推进水利重点领域、重点项目、基础设施和长效管理机制建设,加快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堤防加固、山塘水库除险和中小河流治理为重点,切实提高“防洪水”能力;以城市引调水、备用水源和农村饮水安全提升工程为重点,切实提高城乡“保饮水”能力。

二、行动目标到2016年,钱塘江、苕溪流域干堤和中小河流重点河段治理基本完成,干堤达标率达到87%以上;县城以上城市防洪标准达到国家规定的设防标准,力争达到上限标准;中心镇、中心村防洪标准分别达到20、10年一遇以上标准;全面完成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水库年病险率控制在3%以内;建成城市应急备用水源工程,构建城市多水源供水格局,提高城市供水抗风险能力;提升农村30.70万人口的安全饮水条件,全面提升城乡供水品质。

三、主要任务计划安排防洪水保饮水工程42个,工程规划总投资329.97亿元,3年完成投资226.39亿元。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工商企业和“老字号”、传统地名的保护。
口11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102平方千米。
③临平城由临平城区、运河镇等组成是以城市现代加工制造业为主的综合性工业城。
北部为工业区和配套生活服务区中部为公建区和居住生活区南部为物流区。规划城市人
口50万人城市建设用地46平方千米。
④下沙城由下沙、九堡、乔司组成是以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教园区为骨干的综
◎严格控制八个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内的建设加强文物发掘工作
◎保持西湖风景名胜区内的五个特色文化保护区的文化特色
◎加强对余杭塘栖镇、萧山进化镇、衙前镇三个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名镇)的保护 ◎对古树名木实行分级保护建立各类博物馆系列加强对传统文化、民间艺术、传统
临平城中心区建设下沙城中心区等城市副中心。
③地区级和城市组团中心重点建设城站地பைடு நூலகம்、铁路东站地区、江滨五号区块、卖鱼桥
-大关-拱宸桥、滨盛路中段、庆春路东段、文三路西段和三墩等地区级中心以及塘栖、良
渚、余杭、临浦、瓜沥、义蓬组团中心。
五、城市综合交通 杭州市城市总体规划交通规划图
为高新科技园区。规划城市人口4万人。
●六条生态带在各组团之间、组团与中心城区之间利用自然山体、水体、绿地(农
田)等形成绿色开敞空间划定生态敏感区避免城市连片发展而影响生态、景观和城市整
体环境水平。 规划建设六片绿色生态开敞空间
①灵山、龙坞、午潮山风景区--西湖风景名胜区
下沙城主要安排为工业区和高教园区配套的居住区形成东、西二个居住片区共设
置10个居住区。 外围组团按照新区建设与旧城更新并举的方针在塘栖、良渚、余杭、义蓬、瓜沥、
临浦等组团建设与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居住区。

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杭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是城市发展的基础,也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

杭州市作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城市之一,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至关重要。

它不仅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也影响着居民的生活质量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杭州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是长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

其地理位置优越,自然条件得天独厚。

然而,随着城市的快速发展,人口的不断增加,土地资源的供需矛盾日益凸显。

因此,科学合理地规划土地利用,成为了杭州市发展的当务之急。

在制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需要充分考虑杭州市的城市定位和发展目标。

杭州致力于打造成为创新活力之城、历史文化名城和生态文明之都。

这就要求在土地利用上,既要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充足的空间,又要注重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生态环境。

对于农业用地,要严格保护耕地,确保粮食安全。

杭州市拥有一定面积的优质耕地,这些耕地是农业生产的基础。

通过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加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耕地质量和农业生产效率,保障农产品的稳定供应。

同时,推动农业现代化,发展特色农业和生态农业,提高农业的附加值。

在建设用地方面,要合理控制规模,优化布局。

根据城市发展的需求,合理规划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居住用地。

对于工业用地,引导产业向园区集中,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减少环境污染。

商业用地要集中在城市中心和交通便利的区域,形成商业集聚效应。

居住用地的规划要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配套完善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公园等,提高居民的生活品质。

此外,交通用地的规划也是至关重要的。

杭州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严重,需要通过合理规划交通用地,建设完善的交通网络,包括公路、铁路、轨道交通等,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同时,加强停车场等配套设施的建设,缓解停车难的问题。

生态用地的保护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杭州市拥有美丽的自然风光,如西湖、西溪湿地等。

要加强对这些生态区域的保护,划定生态保护红线,禁止非法开发和破坏。

同时,通过建设城市公园、绿地等,增加城市的生态空间,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高居民的幸福感。

杭州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

杭州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

杭州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水土保持是杭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本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一、水土流失现状建国以来,经过多年治理,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当前水土流失状况仍然比较严重。

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936.1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7.39%。

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478.2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0.3%;中度流失面积1023.2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4.9%;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434.6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4.8%。

本市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在西部山区也存在滑坡、崩塌等重力侵蚀,杭州湾南岸的海涂区还有一定的风力侵蚀。

本市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富阳、桐庐、临安、建德、淳安等山地较多的县(市)。

水土流失面积最多的是淳安县,达778.38平方公里,其次为临安市,为626.5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面积在300平方公里以上的县(市)还有建德市496.95平方公里、富阳市442.65平方公里,桐庐县377.6平方公里。

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因境内平原较多,水土保持状况较好,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的6.37%。

坡耕地是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土地类型。

全市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为399.3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达到99%以上,其中强度以上侵蚀的面积达282.88平方公里,疏林地、荒草地的水土流失率也在20%以上,重者可达60%。

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水土保持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体现“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实现2010年25度以上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50%的水土流失得到治理,2020年完成全部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目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
8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17.12.27
•【字号】杭政办函〔2017〕149号
•【施行日期】2018.02.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废止杭政〔2001〕1号等86件行
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杭政办函〔2017〕149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发办〔2017〕40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浙政办发〔2017〕60号)和《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75号)的要求,我市对市政府及市政府办公厅制发的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

经清理,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废止《关于进一步鼓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杭政〔2001〕1号)等86
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

本通知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12月27日附件。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01.10.23•【字号】杭政发〔2001〕236号•【施行日期】2001.10.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森林资源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的通知杭政发〔2001〕236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现将《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一年十月二十三日杭州市生态公益林建设总体规划生态公益林是以为人类创造良好生态环境、保障和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目的的森林,是生态环境建设的主要任务和核心内容。

我市生态林建设是维护杭州生态安全、推进“旅游西进”战略实施和“森林城市”建设进程的重要保障,也是加快林业体制改革和林业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建设具有杭州特色生态经济型林业的一项十分重要的任务。

为实现“到2010年建设成为结构合理、功能多样、充满生机和活力的比较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目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一、生态公益林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方针政策,大力优化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安全,保障和促进杭州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促进旅游环境、投资环境的改善,以把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为原则,合理调整林种结构,优化森林各种功能配置,推进“旅游西进”战略实施和“森林城市”建设进程,加快林业经营体制改革和林业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努力推进具有杭州特色的生态经济型林业发展进程,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

(一)五年目标(2001──2005年)生态公益林建成面积达到30万公顷。

森林覆盖率提高到63.5%。

按照事权划分的原则,广泛开展生态林业、环境林业、城市林业建设,推进城乡绿化进程,促进生态经济型林业发展。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之江地区水利综合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17〕183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之江地区水利综合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17〕183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之江地区水利综合规划的批复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之江地区水利综合规划的批复杭政函〔2017〕183号西湖区政府:你区《关于〈之江地区水利综合规划〉报请审批的请示》(西政发〔2017〕288号)收悉。

经研究,原则同意由浙江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编制的《之江地区水利综合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一、同意《规划》的规划期限和规划范围。

(一)规划期限: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5年。

(二)规划范围:涵盖整个之江地区,东南临钱塘江,西至灵山、龙坞景区与富阳接壤,北靠西湖风景名胜区,用地面积为156.39平方千米。

二、同意《规划》提出的防洪(潮)标准、排涝标准、水环境标准。

(一)防洪(潮)。

临钱塘江堤防防洪(潮)标准100年一遇。

之江地区平原区块防洪标准20年一遇,山区区块防山洪标准20年一遇。

(二)排涝。

建成区和规划城区为20年一遇最大24小时暴雨24小时排出不受淹,农业保留区20年一遇最大1日暴雨当天排至田(地)面高程以下。

(三)水环境。

平原河网水质近期达到V类以上,远期提升至IV类以上,铜鉴湖水质目标按III类水控制。

三、同意《规划》提出的总体格局和工程布置。

(一)之江地区城市防洪总体原则为“抵御江潮、导引山洪、中疏外排”,排涝总体格局为“三横二纵一湖,沿江沟通”,引配水总体格局为“自南向北,自西向东”。

(二)原则同意之江地区钱塘江堤防工程、区域内部河道整治工程、铜鉴湖防洪排涝调蓄工程、富春江引水工程等防洪排涝及配水工程的规划布局及治理措施。

(三)原则同意之江地区“一心、两带、两廊、多线交织”的滨水景观布局和提升设计内容。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气候变化的影响,杭州市面临日益严重的城市水问题和环境挑战。

为解决这些问题,杭州市政府提出了一系列2025年海绵城市建设相关目标,旨在提高城市排水防涝能力、雨水资源利用率,改善生态环境,提升市民生活质量。

一、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1.降雨径流控制:通过海绵设施建设,降低城市地表径流,减轻雨水对城市排水系统的压力。

2.雨水资源利用率:提高雨水收集、净化、利用设施的覆盖率,使雨水资源得到高效利用。

3.城市内涝防治:加强排水设施建设和改造,确保城市排水系统畅通,有效防治内涝灾害。

4.生态景观建设:在海绵设施建设中融入生态景观元素,提升城市绿化和生态环境质量。

5.绿色建筑与基础设施:推广绿色建筑和基础设施,提高建筑和道路对雨水的吸纳、蓄积和利用能力。

6.市民参与与合作: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参与度。

二、具体措施与策略1.完善法规政策:制定一系列海绵城市建设相关法规政策,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法制保障。

2.加强技术研究与创新:推动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研究与创新,提高海绵设施的性能和效果。

3.提高建设与管理水平:加强对海绵城市建设的监管,确保项目质量和进度。

4.促进多元主体参与: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市民参与海绵城市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格局。

5.宣传与教育活动: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市民的认知度和参与度。

三、预期效果与评估通过实施海绵城市建设措施,预期到2025年,杭州市将在降雨径流控制、雨水资源利用率、城市内涝防治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进一步提升城市水环境和生态环境质量,提高市民生活质量。

四、总结与展望海绵城市建设是杭州市应对城市水问题和环境挑战的重要举措。

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项目任务书

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项目任务书

浙江省水利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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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项目任务书
然十分艰巨。 2001年,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印发了《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
重点对1999年至2010年全省的水土保持工作作出了全面的规划和部署, 期间,浙江省水利厅又分别组织编制了水土保持的“十一五”规划和“十 二五”规划,指导阶段性的水土保持工作。实践表明,这些规划的编制, 对指导浙江省的水土保持工作,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划项目任务书
江省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十分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编制全省水土保持规划是落实《水土保持法》的基本要求。
《水土保持法》全面强化了水土保持规划的法律地位,对水土保持规划 的程序、内容、重点和组织实施做出了全面规定,明确将水土保持规划 作为实施政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水土保持 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的依据;并要求基础设施建设、矿产资 源开发等规划中要提出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的对策和措施,并征求同级 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意见。同时,《水土保持法》中的一系列新要 求、新规定也需要通过制定水土保持规划有步骤、有计划地细化落实。
一、项目名称
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项目任务书
项目名称: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
二、立项缘由
(一)规划背景及必要性 水土流失是我国的重大环境问题,也是制约浙江省经济社会可持续 发展的一个突出因素。防治水土流失、保护水土资源是一项长期的、艰
巨的任务。水土保持规划是依法防治水土流失的重要依据,是指导水土
保持工作的综合性规划。编制浙江省水土保持规划是贯彻《中华人民共 和国水土保持法》,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 定》(中发〔2011〕1号)及《关于开展全国水土保持规划编制工作的通 知》(水规计〔2011〕224号)的要求,全面推进新时期浙江省水土保持 工作健康持续发展的需要。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

2025年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工作目标摘要:一、引言二、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三、具体目标与任务四、实施策略与措施五、预期成果与展望正文:一、引言随着城市化的不断发展,杭州市面临着城市排水、防洪等问题的挑战。

为了构建具有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杭州市提出了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旨在通过综合措施,实现城市排水、防洪等问题的有效解决。

二、杭州市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到2025 年,杭州市将全面完成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实现城市排水、防洪等问题的根本改善。

具体目标包括:1.提高城市排水能力,实现城市内涝防治;2.提升城市防洪水平,降低洪涝灾害风险;3.改善城市水环境,提升城市水质;4.促进城市绿色生态发展,提高城市绿地覆盖率。

三、具体目标与任务1.加强城市排水设施建设,提高排水能力:杭州市将加大排水设施建设投入,完善城市排水管网,提高城市排水能力,减少城市内涝现象。

2.完善城市防洪体系,提升防洪水平:杭州市将加强防洪工程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标准,确保城市防洪安全。

3.治理城市水环境,提升水质:杭州市将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对城市河道、湖泊等水体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城市水质。

4.推动城市绿色生态发展,提高绿地覆盖率:杭州市将加强生态建设,增加城市绿地,提高绿地覆盖率,构建生态城市。

四、实施策略与措施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健全海绵城市建设领导机制,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2.完善法规政策,提供制度保障:加强海绵城市建设法规政策制定,为海绵城市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3.增加资金投入,保障建设资金:加大财政投入,确保海绵城市建设资金需求。

4.加强科技创新,推动技术进步:鼓励科研机构、企业等参与海绵城市建设技术研究,推动技术进步。

五、预期成果与展望到2025 年,杭州市将全面实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形成一套完善的海绵城市建设体系。

通过海绵城市建设,将有效解决城市排水、防洪等问题,改善城市水环境,促进城市绿色生态发展,提高市民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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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简介:水土保持是杭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本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关键字:杭州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水土保持是杭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本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

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一、水土流失现状建国以来,经过多年治理,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当前水土流失状况仍然比较严重。

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936.1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7.39%。

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478.2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0.3%;中度流失面积1023.2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4.9%;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434.6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4.8%。

本市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在西部山区也存在滑坡、崩塌等重力侵蚀,杭州湾南岸的海涂区还有一定的风力侵蚀。

本市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富阳、桐庐、临安、建德、淳安等山地较多的县(市)。

水土流失面积最多的是淳安县,达778.38平方公里,其次为临安市,为626.5平方公里。

水土流失面积在300平方公里以上的县(市)还有建德市496.95平方公里、富阳市442.65平方公里,桐庐县377.6平方公里。

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因境内平原较多,水土保持状况较好,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的6.37%。

坡耕地是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土地类型。

全市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为399.3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达到99%以上,其中强度以上侵蚀的面积达282.88平方公里,疏林地、荒草地的水土流失率也在20%以上,重者可达60%。

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水土保持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体现“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实现2010年25度以上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50%的水土流失得到治理,2020年完成全部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目标。

(一)近期目标(2001-2010年)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80.82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3.6%。

其中太湖流域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共115.971平方公里全部得到治理。

治理坡耕地275.93平方公里,其中退耕还林面积152.33平方公里(包括坡度大于25度的坡耕地128.32平方公里)。

治理疏林地面积1284.87平方公里,荒草地面积20.10平方公里,其他水土流失面积0.89平方公里。

25度以下坡耕地营造梯田123.55平方公里。

(二)中期目标(2011-2020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43.88平方公里,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全部得到治理。

其中治理坡耕地123.44平方公里,疏林地面积1100.05平方公里,荒草地面积20.39平方公里。

治理率达到96%以上。

另有约4%的水土流失面积因自然条件和技术水平限制暂不能治理。

(三)远景目标(2021-2050年)全面巩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预防体系,杜绝人为活动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对前期遗留的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酌情进行治理,通过优化全市森林结构,使森林的水土保持效益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65%,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三、水土保持区划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杭州市分属浙中浙南丘陵山地区和浙北平原丘陵区。

全市划分为四个类型区:Ⅰ区东北部平原农田区,Ⅱ区中部、南部低丘河谷风景资源区,Ⅲ区西北部中低山水源涵养林区,Ⅳ区西南部千岛湖水源涵养林区。

(一)东北部平原农田区(Ⅰ区)位于杭州市东部及东北部,包括下城区石桥镇;江干区丁桥镇、笕桥镇、彭埠镇、四季青镇、下沙镇、九堡镇;拱墅区上塘镇、康桥镇、半山镇、祥符镇;西湖区古荡镇、三墩镇、蒋村乡;滨江区西兴镇、长河镇、浦沿镇;萧山区城厢镇、闻堰镇、宁围镇、新街镇、坎山镇、瓜沥镇、衙前镇、党山镇、益农镇、靖江镇、南阳镇、义盛镇、河庄镇、党湾镇、新湾镇、头蓬镇、前进乡;余杭区临平镇、星桥镇、乔司镇、亭趾镇、博陆镇、五杭镇、塘栖镇、东塘镇、獐山镇、崇贤镇、云会乡、勾庄镇、良渚镇、安溪镇、五常乡、瓶窑镇、彭公乡、余杭镇、仓前镇等平原地区。

总土地面积2189.81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3%。

本区属钱塘江河口滨海平原和杭嘉湖水网平原的一部分,地势低平,水网纵横,海拔高程多在10米以下。

水土保持状况较好,在零星分布的低丘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

全区水土流失总面积33.22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52%。

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25.05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5.4%;中度水土流失面积6.31平方公里,占19%;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86平方公里,占5.6%。

本区水土流失治理主要以农田防风林带建设和河网整治为主。

对疏林地以封育为主,部分山坡可结合景点建设采取园林化设计。

本区基础建设项目较多,城市建设步伐快。

加强对建设项目引起的水土流失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是本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

(二)中部、南部低丘河谷风景资源区(Ⅱ区)位于杭州市中南部,包括西湖区西湖乡、留下镇、龙坞镇、转塘镇、袁浦镇、周浦乡;萧山区戴村镇、许贤乡、欢潭乡、浦阳镇、进化镇、临浦镇、义桥镇、所前镇、新塘乡、来苏乡、石岩乡、云石乡、河上镇、楼塔镇;余杭区潘板镇、长乐镇、中泰乡、闲林镇;桐庐县桐庐镇、富春江镇、窄溪镇、石阜镇、凤川镇、深澳镇、洋洲乡、横村镇、方埠镇、旧县镇、莪山乡、分水镇、瑶琳镇、岭源乡、高翔乡、毕浦乡、钟山乡、歌舞乡、百江镇、东辉乡、芦茨乡、新合乡;建德市新安江镇、邓家乡、乾潭镇、钦堂乡、安仁镇、梅城镇、杨村桥镇、下涯镇、大洋镇、马目乡、洋尾乡、麻车乡、三河乡、三都镇、寿昌镇、航头镇、檀村镇、童家乡、石屏乡、大同镇、李家镇、劳村镇、上马乡、莲花镇、下包乡、姚村乡、凤凰乡;富阳市胥口镇、永昌镇、渌渚镇、新登镇、大源镇、灵桥镇、里山镇、渔山乡、东图乡、场口镇、龙门镇、环山乡、常安镇、高桥镇、受降镇、新义乡、春建乡、三山镇、富阳镇、湖源乡、窈口乡、上官乡、常绿镇;临安市锦城镇、玲珑镇、青山镇、板桥乡、三口镇、上甘乡、横畈镇。

总土地面积6950.8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1.2%。

本区位于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中下游及其支流两岸和苕溪流域的下游,地貌为平原向山区过渡地带,以低丘河谷台地为主,地势自西向南、向东倾斜。

较大的河谷平原有新登盆地、寿昌盆地和沿岸滩地。

钱塘江干流横贯全区,其主要支流有寿昌江、分水江、渌渚江、壶源江、浦阳江,这些支流在本区汇入钱塘江。

本区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低丘区。

陡坡垦植、开矿采石、疏林过度砍伐和开发建设活动是造成区内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

全区水土流失面积1394.49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47.5%,其中:轻度流失面积为758.3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的54.38%;中度水土流失面积470.59平方公里,占33.74%;强度以上面积165.58平方公里,占11.88%。

本区的水土保持工作应紧密围绕风景旅游资源的保护,对不能退耕的坡耕地要加紧实现坡改梯。

退耕地、疏林地、荒草地的治理宜以营造生态公益林为主,适量发展经济林果。

林种搭配要合理,做到“针阔叶、乔灌草”均衡发展。

(三)西北部中低山水源涵养林区(Ⅲ区)位于杭州市西北部,包括余杭区双溪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桐庐县怡合乡、合村乡、印渚镇;富阳市万市镇、洞桥镇;临安市石门乡、东天目乡、临目乡、西天目乡、千洪乡、横路乡、马山乡、绍鲁乡、昌化镇、龙岗镇、河桥乡、湍口镇、石瑞乡、洪岭乡、颊口镇、顺溪镇、马啸乡、岛石镇、新桥乡、上溪乡、龙井桥乡、鱼跳乡、太阳镇、於潜镇、藻溪镇、青云镇、杨岭乡、高虹镇、堰口乡、塔山乡、紫水乡、乐平乡。

总土地面积3315.91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9.6%。

本区是全市地势最高区域,水土流失面积730.06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22.02%。

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349.0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47.8%;中度水土流失面积247.5平方公里,占33.9%;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33.54平方公里,占18.3%。

本区是苕溪流域、分水江流域的源头区,保护森林的水源涵养功能是本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

本区河流坡陡流急,山多地少,坡耕地较多,造成水土流失面积较集中,这是本区水土流失的主要特点。

治理过程中应引导山区群众逐步减少坡耕地面积,大力发展特色林果产品,疏林地和荒草地宜以发展水保林为主,加大封育力度,在山区提倡使用沼气、煤气、太阳能等其它能源,减少薪柴砍伐对森林资源的破坏。

(四)西南部千岛湖水源涵养林区(Ⅳ区)位于淳安县境内,包括淳安县文昌镇、临歧镇、富文乡、屏门乡、瑶山乡、光昌乡、王阜乡、严家乡、千岛湖镇、茶园镇、威坪镇、唐村镇、梓桐镇、姜家镇、汾口镇、中洲镇、大市镇、枫树岭镇、里商乡、金峰乡、富溪乡、淡竹乡、许源乡、桐子坞乡、左口乡、汪宅乡、叶家乡、宋村乡、鸠坑乡、南赋乡、浪川乡、郭村乡、东亭乡、龙源乡、百亩畈乡、安阳乡、白马乡共37个乡镇。

总土地面积4427.18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26.2%。

本区地形以低山丘陵为主。

西部白际山、南部千里岗,海拔千米以上的山峰有磨心尖、金紫尖、凤凰尖、啸天龙等70余座。

汾口盆地为全区唯一小平原。

境内有新安江水库,正常蓄水库容178.6亿立方米。

本区的水土流失面积778.38平方公里,占全区土地总面积的17.58%。

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是陡坡垦植、薪柴砍伐过度、山体崩塌、滑坡等。

水土流失以轻度、中度为主。

轻度水土流失345.85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44.4%;中度水土流失面积298.84平方公里,占38.4%;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33.69平方公里,占17.2%。

本区是千岛湖水源区。

本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为保护森林的水源涵养功能、减少水库的淤积、改善水库水质。

本区山多地少,坡耕地较多,水土流失面积大,交通不便,部分山区群众生活较贫困,给水土流失的治理带来一定难度。

治理过程中应总结以前水土流失治理的经验,引导山区群众逐步减少坡耕地面积,大力发展特色经济林果,建设农业产业化基地,推进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加强对滑坡等重力侵蚀造成的水土流失的预防和治理,提倡使用沼气、煤气、太阳能等其它燃料,减少薪柴砍伐对森林资源的破坏。

对少数发展潜力小的贫困山区,可采取移民下山方式解决其生活出路问题。

四、水土流失预防监督与监测(一)水土流失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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