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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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

简介:水土保持是杭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本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关键字:杭州市水土保持总体规划

水土保持是杭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实现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本市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任务。水土保持规划是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要基础和依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本规划。

一、水土流失现状

建国以来,经过多年治理,我市水土保持工作取得明显进展,但当前水土流失状况仍然比较严重。全市现有水土流失面积2936.15平方公里,占总面积的17.39%。其中:轻度流失面积1478.2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50.3%;中度流失面积1023.24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34.9%;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434.67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14.8%。

本市水土流失的类型主要为水力侵蚀,在西部山区也存在滑坡、崩塌等重力侵蚀,杭州湾南岸的海涂区还有一定的风力侵蚀。

本市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富阳、桐庐、临安、建德、淳安

等山地较多的县(市)。水土流失面积最多的是淳安县,达778.38平方公里,其次为临安市,为626.5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在300平方公里以上的县(市)还有建德市496.95平方公里、富阳市442.65平方公里,桐庐县377.6平方公里。杭州市区(包括萧山区、余杭区)因境内平原较多,水土保持状况较好,水土流失面积占总面积的6.37%。

坡耕地是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土地类型。全市坡耕地水土流失面积为399.37平方公里,水土流失率达到99%以上,其中强度以上侵蚀的面积达282.88平方公里,疏林地、荒草地的水土流失率也在20%以上,重者可达60%。

二、水土保持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目标

水土保持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体现“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原则,实现2010年25度以上坡耕地逐步退耕还林,50%的水土流失得到治理,2020年完成全部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目标。

(一)近期目标(2001-2010年)

全市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1580.82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土流失总面积的53.6%。其中太湖流域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共115.971平方公里全部得到治理。治理坡耕地275.93平方公里,其中退耕还林面积152.33平方公里(包括坡度大于25度的坡耕地

128.32平方公里)。治理疏林地面积1284.87平方公里,荒草地面积20.10平方公里,其他水土流失面积0.89平方公里。25度以下坡耕地营造梯田123.55平方公里。

(二)中期目标(2011-2020年)

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1243.88平方公里,适宜治理的水土流失面积全部得到治理。其中治理坡耕地123.44平方公里,疏林地面积1100.05平方公里,荒草地面积20.39平方公里。治理率达到96%以上。另有约4%的水土流失面积因自然条件和技术水平限制暂不能治理。

(三)远景目标(2021-2050年)

全面巩固水土流失治理成果,建立完善的水土保持监测预防体系,杜绝人为活动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对前期遗留的难治理水土流失面积酌情进行治理,通过优化全市森林结构,使森林的水土保持效益进一步提高,森林覆盖率达到65%,生态环境显著改善。

三、水土保持区划

根据《浙江省水土保持总体规划》,杭州市分属浙中浙南丘陵山地区和浙北平原丘陵区。全市划分为四个类型区:Ⅰ区东北部平原农田区,Ⅱ区中部、南部低丘河谷风景资源区,Ⅲ区西北部中低山水源涵养林区,Ⅳ区西南部千岛湖水源涵养林区。

(一)东北部平原农田区(Ⅰ区)

位于杭州市东部及东北部,包括下城区石桥镇;江干区丁桥镇、笕桥镇、彭埠镇、四季青镇、下沙镇、九堡镇;拱墅区上塘镇、

康桥镇、半山镇、祥符镇;西湖区古荡镇、三墩镇、蒋村乡;滨江区西兴镇、长河镇、浦沿镇;萧山区城厢镇、闻堰镇、宁围镇、新街镇、坎山镇、瓜沥镇、衙前镇、党山镇、益农镇、靖江镇、南阳镇、义盛镇、河庄镇、党湾镇、新湾镇、头蓬镇、前进乡;余杭区临平镇、星桥镇、乔司镇、亭趾镇、博陆镇、五杭镇、塘栖镇、东塘镇、獐山镇、崇贤镇、云会乡、勾庄镇、良渚镇、安溪镇、五常乡、瓶窑镇、彭公乡、余杭镇、仓前镇等平原地区。总土地面积2189.81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13%。

本区属钱塘江河口滨海平原和杭嘉湖水网平原的一部分,地势低平,水网纵横,海拔高程多在10米以下。水土保持状况较好,在零星分布的低丘存在一定的水土流失。全区水土流失总面积33.22平方公里,占土地总面积的1.52%。其中:轻度水土流失面积25.05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面积的75.4%;中度水土流失面积6.31平方公里,占19%;强度以上水土流失面积1.86平方公里,占5.6%。

本区水土流失治理主要以农田防风林带建设和河网整治为主。对疏林地以封育为主,部分山坡可结合景点建设采取园林化设计。

本区基础建设项目较多,城市建设步伐快。加强对建设项目引起的水土流失的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是本区水土保持工作的重点。

(二)中部、南部低丘河谷风景资源区(Ⅱ区)

位于杭州市中南部,包括西湖区西湖乡、留下镇、龙坞镇、转塘镇、袁浦镇、周浦乡;萧山区戴村镇、许贤乡、欢潭乡、浦阳镇、进化镇、临浦镇、义桥镇、所前镇、新塘乡、来苏乡、石岩乡、云石

乡、河上镇、楼塔镇;余杭区潘板镇、长乐镇、中泰乡、闲林镇;桐庐县桐庐镇、富春江镇、窄溪镇、石阜镇、凤川镇、深澳镇、洋洲乡、横村镇、方埠镇、旧县镇、莪山乡、分水镇、瑶琳镇、岭源乡、高翔乡、毕浦乡、钟山乡、歌舞乡、百江镇、东辉乡、芦茨乡、新合乡;建德市新安江镇、邓家乡、乾潭镇、钦堂乡、安仁镇、梅城镇、杨村桥镇、下涯镇、大洋镇、马目乡、洋尾乡、麻车乡、三河乡、三都镇、寿昌镇、航头镇、檀村镇、童家乡、石屏乡、大同镇、李家镇、劳村镇、上马乡、莲花镇、下包乡、姚村乡、凤凰乡;富阳市胥口镇、永昌镇、渌渚镇、新登镇、大源镇、灵桥镇、里山镇、渔山乡、东图乡、场口镇、龙门镇、环山乡、常安镇、高桥镇、受降镇、新义乡、春建乡、三山镇、富阳镇、湖源乡、窈口乡、上官乡、常绿镇;临安市锦城镇、玲珑镇、青山镇、板桥乡、三口镇、上甘乡、横畈镇。总土地面积6950.83平方公里,占全市总面积的41.2%。

本区位于钱塘江、富春江、新安江中下游及其支流两岸和苕溪流域的下游,地貌为平原向山区过渡地带,以低丘河谷台地为主,地势自西向南、向东倾斜。较大的河谷平原有新登盆地、寿昌盆地和沿岸滩地。钱塘江干流横贯全区,其主要支流有寿昌江、分水江、渌渚江、壶源江、浦阳江,这些支流在本区汇入钱塘江。

本区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低丘区。陡坡垦植、开矿采石、疏林过度砍伐和开发建设活动是造成区内水土流失的主要原因。全区水土流失面积1394.49平方公里,占全市水土流失面积的47.5%,其中:轻度流失面积为758.32平方公里,占水土流失的5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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