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 猫 服 饰 行 业 标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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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猫服饰行业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在天猫销售的服饰类产品所应遵循的基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在天猫销售的服饰类商品,包括“女装/女士精品”、“男装”、“运动服”、“童装/童鞋/亲子装(不包括童鞋)”、“孕妇装”、”孕妇裤/托腹裤”、“产妇帽/孕妇袜子/孕妇鞋(不包括孕妇鞋)“、”家居服/哺乳装/秋衣裤” 、” 哺乳文胸/内裤/产检裤”、“束缚带/ 产妇瘦身塑体衣/盆骨矫正带”、“女士内衣/男士内衣/家居服(不包括乳贴,插片/胸垫)”、“围巾”、“丝巾”、”帽子”、“手套”、“披肩”、“布面料”、“毛线”、“手帕”、“领带”、“领结”等类目下的所有商品。

2、产品规范

2.1产品发布规范

2.1.1标题发布规范:

——品牌+商品名称

——商品标题中不得带有任何与商品真实信息无关的文字或符号

2.1.2图片发布规范:

——主图必须为实物图,其中连衣裙二级类目商品主图必须是模特或商品的全貌实物图;

——图片不得拼接,不得出现水印,不得包含促销、夸大描述等文字说明,该文字说明包括但不限于秒杀、限时折扣、包邮、*折、满*送*等,商标所有人可将品牌LOGO放置于主图左上角,大小为主图的1/10寸;

——图片必须达到5张,并且每张图片必需大于等于800*800,其中连衣裙二级类目商品图片必须达到6张,且第六张图片的尺寸必须大于等于800*1200。

2.1.3产品描述规范:

——商标等品牌细节图展示

——材质展示

主要用于展示服装面料的成分,成分含量标注规范详见附录A

——洗涤说明

洗涤、护理标签:需包含五个图案(水洗、漂白、干燥、熨烫、专业纺织品维护)

——为保证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拥有充分知情权,商家需在发布产品时明示以下信息:

(1)产品名称

(2)产品号型和规格

(3)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4)执行标准【常规产品对应标准参考招商标准】

(5)洗涤、护理标签【5个图标】

(6)安全类别【“A类婴幼儿纺织产品”“B类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C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的纺织产品”】

——“女装/女士精品”、“男装”、“运动服”类目下的商品除遵守前述规定外,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商品页面展示的商品信息,除颜色、尺码外应与主图中展示的一致。

2.2产品标识标志规范

2.2.1吊牌(合格证)需包含的内容【详见图1】

(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2)产品名称

(3)产品号型和规格

(4)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5)执行标准

(6)洗涤、护理标签【建议标注5个图标】

(7)安全类别【婴幼儿类产品标“A类婴幼儿用品”,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B类”,非直接接触皮肤类产品标“C类”】

图1:吊牌

2.2.2水洗标【详见图2】

水洗标即为缝在衣服上的耐久性标签,在产品使用过程中应牢固地附着且内容完好无缺,需包含的内容如下:

1.产品号型和规格

2.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3.洗涤、护理标签【建议标注5个图标】

图2:耐久性标签

2.3产品质量规范

天猫会不定期对所在售服饰类商品做抽检工作,抽检内容与天猫招商标准一致:

2.3.1产品安全性必须符合GB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详见附录B。

注: GB 18401-2010《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国家标准将于2012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实施,自2012年8月1日起,纺织品必须满足该标准要求。

2.3.2产品标识标注必须符合GB 5296.4-2012《消费品使用说明第4部分:纺织品和服装》的要求,详见附录C。

2.3.3产品质量必须符合产品标签上所标识的产品执行标准。

附录A

纺织品和服装成分含量的标注示例

1、由一种类型纤维加工制成的纺织品和服装

产品纤维含量标明为“100%”或“纯”时,应符合相应产品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

2、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纤维加工制成的纺织品和服装

2.1一般情况下,可按照含量比例递减的顺序,列出每种纤维的通用名称,并在每种纤维名称前列出该种纤维占产品总体含量的百分率。

2.2如果有一种或一种以上纤维的含量不足5%,则按下列方法之一标明其纤维含量;

a) 列出该纤维名称和含量;

b)集中标明为“其他纤维”字样和这些纤维含量的总量;

c)若这些纤维含量的总量不超过5%,则可不提及。

3、由底组织和绒毛组成的纺织品和服装应分别标明产品中每种纤维的含量,或分别标明绒毛和基布中每种纤维的含量。

4、有里料的纺织品和服装含有里料的产品应标明里料的纤维含量。

5、含有填充物的纺织品和服装含有填充物的产品,应标明填充物的种类和含量。羽绒填充物应标明含绒量和充绒量。

6、由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质地的面料构成的单件纺织品和服装应分别标明每部分面料的纤维名称及含量。

附录B

纺织产品的基本安全技术要求根据指标分为A、B、C三类,其中婴幼儿纺织产品应符合A类要求,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B类要求,非直接接触皮肤的产品至少应符合C类要求。具体要求见下表:

附录C

——在天猫上出售的所有商品的最小销售包装需包含纺织品和服装使用说明,该说明包括以下内容:

1.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

1.1 国内产品制造者的名称和地址应标注:省、市、(县)、区路名、门牌号、邮政编码等;

1.2 进口产品应当用中文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或地区),同时还要标明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或进口商或销售商)的具体名称和详细地址。

2.产品名称

产品名称应标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2.1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采用其规定的名称;

2.2 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俗名。3.产品号型和规格

纺织品的号型和规格的标注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服装产品应按照GB/T 1335.1-1335.3的要求标明服装号型。

标示方法:号/型体型分类代号

号:指人体的身高;

型:指人的净胸围或腰围;

体型:指人体的胸围和腰围差数划分的类别,分为Y、A、B和C类;

例如:男西服 170/88A,适用于身高170cm左右,胸围88左右,胸围与腰围之差为12cm—16cm的男子穿用。儿童服装:

1) 仅规定型号,不带体型代号;

2) 例如:婴幼儿衬衫 80/48。

进口服装和出口转内销服装:

1) 应符合我国服装号型标志,不能只用“L”、“M”、“S”等代替。

4.使用原料的成分和含量

应标明产品采用原料的成分名称及其含量,纺织纤维含量的标注应符合GB/T 29862的规定。皮革服装应标明皮革的种类名称,种类名称应标明产品的真实属性,有标准规定的应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或企业标准。标注示例见附录A

5.执行标准

5.1 应标明所执行的产品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编号;

5.2完整的标注包括标准代号、标准顺序号、发布年号,常规产品对应标准见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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