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制品药物
血液制品制备及应用

血液制品制备及应用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中提取的一类药物,广泛应用于临床医学领域。
它们主要包括红细胞悬液、血浆制品和血小板浓缩物等。
血液制品的制备和应用是一个复杂的过程,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的知识。
下面我将从血红蛋白、血浆制品和血小板浓缩物三个方面详细介绍血液制品的制备及应用情况。
首先是血红蛋白方面。
血红蛋白是红细胞的主要组成部分,它含有铁离子,能够与氧气结合,将氧气运送到人体各个组织。
因此,血红蛋白制品主要用于输血治疗和贫血的治疗。
在制备血红蛋白制品的过程中,首先需要进行献血者的筛查,确保献血者的健康状况符合要求。
然后,在献血者的血液中提取红细胞,并将其洗涤和浓缩,去除多余的血浆和细胞碎片。
最后,将红细胞悬液经过灭菌处理后,分装成合适的容器中,以备输血。
其次是血浆制品方面。
血浆是血液中黄色透明的液体部分,主要由水、蛋白质和电解质等组成。
血浆制品主要通过冷冻和冷冻干燥等方法来制备。
冷冻干燥是一种常见的制备方法,它可以在不破坏活性成分的情况下,将血浆制品长期保存。
常见的血浆制品有人血白蛋白、凝血因子和免疫球蛋白等。
人血白蛋白主要用于肝功能衰竭和休克等病情的治疗,凝血因子主要用于血友病等凝血功能异常的患者,免疫球蛋白则主要用于免疫缺陷病人的治疗。
血浆制品的使用在临床上非常广泛,能够有效治疗各种病症,拯救生命。
最后是血小板浓缩物方面。
血小板是血液中的细胞片段,参与血液凝固过程,起到止血的作用。
血小板浓缩物主要通过离心和洗涤等方法来制备。
制备过程中需要注意保证血小板的活性和数量。
血小板浓缩物在临床上主要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症和止血困难的患者。
例如,对于血小板减少症患者,可以通过输注血小板浓缩物来增加血小板数量,提高凝血能力。
此外,血小板浓缩物还可以用于一些手术中,帮助止血,促进伤口的愈合。
总的来说,血液制品的制备及应用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技术和专业知识。
它们在临床上起到了重要的作用,能够有效治疗各种疾病,挽救患者的生命。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管理制度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管理制度Ⅰ目的为了加强血液制品管理,确保血液制品的使用安全有效,规范我院的血液制品使用。
Ⅱ范围适用于全院各临床科室、药学部、医务科。
Ⅲ制度一、血液制品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任何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本办法仅指血浆源医药产品,即血液制剂。
二、血液制品类药物使用基本原则(一)临床使用血液制剂应严格掌握适应症和禁忌症,特别是人血白蛋白等使用的适应症。
严格限制没有明确适应症的生物制品和血液制品的使用,不能在无疾病基础上以提高免疫力为目的使用生物制品;血液制品限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办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二)严格用法用量,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患者给药方案。
(三)血液制剂应单独使用,不建议与其他药品或制剂混合配伍使用。
(四)用前应仔细阅读说明书,注意禁忌症。
(五)加强血液制剂的不良反应监测,遵循不良反应“可疑即报”的原则。
并注意血液制剂中的防腐剂、稳定剂等辅料的不良反应或潜在风险,如血浆蛋白制品中含有硫柳汞,稳定剂对血浆源医药产品质量产生影响等。
发生药品不良反应时应做好记录,并按要求上报不良反应。
三、血液制品专项点评办法建立专项点评制度。
每季度进行血液制品专项点评并总结分析,将不合理使用的情况及时反馈给科室及医师,督促其及时整改,不断改进和提高血液制品类药物的合理使用水平。
Ⅳ参考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8.26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2001〕第45号)2.《传染病防治法》(2013年修正主席令第17号)3.《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08号)。
血液制品名词解释

血液制品名词解释
血液制品是通过从人体的血液中提取、加工和制造的药物或治疗产品。
它们通常用于治疗各种疾病、缺陷或损伤,以及在手术过程中进行支持和替代。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血液制品及其解释:
1. 血浆制品:血浆是血液中无细胞成分的液体部分,血浆制品是通过从血浆中提取和加工获得的药物。
常见的血浆制品有白蛋白、凝血因子、免疫球蛋白等。
白蛋白可用于治疗低蛋白血症和休克等疾病,凝血因子可用于治疗出血性疾病,免疫球蛋白可用于免疫系统缺陷性疾病的治疗。
2. 红细胞制品:红细胞是携带氧气的血液成分,红细胞制品是从血液中分离并处理获得的红细胞。
这些制品主要用于治疗贫血和失血引起的贫血状况,如输血手术或严重创伤后。
3. 血小板制品:血小板是血液中的细胞碎片,它们在止血过程中起着重要作用。
血小板制品是从捐赠者的血液中提取和加工的血小板,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症或凝血功能异常。
4. 冷冻血浆:冷冻血浆是将新鲜血浆冷冻保存,以备不时之需。
它可用于输血手术、凝血异常或创伤等情况下的急需。
5. 全血制品:全血制品是指未经分离和处理的完整血液,包括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和血浆等成分。
全血制品通常用于急救和紧急输血情况。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规范

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使用指南和规范为了加强对我院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临床应用的管理,规范临床激素类药物与血液制剂的使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激素类药物(一)、激素类药物可分为五大类:(1)肾上腺皮质激素类:包括促肾上腺皮质激素、糖皮质激素、盐皮质激素。
(2)性激素类:包括雌激素类、孕激素类、雄激素类、同化激素类、促性腺激素类。
(3)甲状腺激素类:包括促甲状腺激素、甲状腺激素类。
(4)胰岛素类:包括长效胰岛素类、中效胰岛素类、短效胰岛素类。
(5)垂体前叶激素类:包括生长激素类、生长抑素类、促肾上腺皮质激素释放激素类。
(二)、激素类药物使用原则1、严格掌握激素类药物使用的适应症、禁忌症,密切观察药物效果和不良反应。
2、激素类药物在非必要时,应尽量不用;必须使用时,应严格按照规定的剂量和疗程用药。
不能将激素类药物当作“万能药”而随意使用。
3、制订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用药途径。
4、注重药物经济学,降低病人药物费用支出。
(三)、糖皮质激素类药物使用细则1、对发热原因不明者,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2、对病毒感染性疾病者,原则上不得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
3、使用糖皮质激素类药物应有明确的指征,并根据药物的适应症、药物动力学特征及病人的病情特点,严格选药,并注意剂量、疗程和给药方法进行个性化给药。
原则上糖皮质激素使用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使用剂量不超过药典规定。
4、对已经明确诊断,确需较长时间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努力寻找最小维持剂量或采用间歇疗法,当病情稳定后应有计划地逐步停药或改用其他药物和治疗方法。
5、在明确诊断,确需使用糖皮质激素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因细菌感染而需要使用皮质激素类药物的患者,要配合使用敏感而足量的抗菌素。
(2)、患者尤其是老年患者在服用糖皮质激素时,应常规补充钙剂和维生素D,以防止骨质疏松的发生。
(3)、服用糖皮质激素期间应经常检测血糖,以便及时发现类固醇性糖尿病。
血液制品指南

血液制品指南血液制品是指从人体血液中提取、精制和加工而成的一类特殊药品。
它们在医学领域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广泛应用于治疗和预防一系列血液相关疾病。
而在正确使用血液制品的过程中,有一些重要的注意事项需要我们遵守。
本文将为您提供一份血液制品使用的简要指南,以帮助您更好地了解和管理血液制品的使用。
一、血液制品的分类血液制品根据来源和用途可以分为多个不同的类型,包括红细胞制剂、血小板制剂、新鲜冷冻血浆、凝血因子制剂等。
使用不同种类的血液制品需要根据病情和医生的建议来确定。
在选择使用血液制品时,要注意确保品种的准确性和质量的可靠性。
二、血液制品的使用指南1. 严格遵循医生的嘱托:血液制品的使用需要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不可擅自停用或改变用药剂量。
如果出现不良反应或药效不佳的情况,应及时与医生沟通。
2. 注意卫生和安全:血液制品具有传染性,使用前要注意彻底洗手并保持使用场所的清洁和无菌。
另外,使用血液制品的工具和设备要做好消毒和防止交叉感染的措施。
3. 存储和运输:血液制品在存储和运输过程中需要保持一定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以确保其质量和有效性。
在接收血液制品时,要注意检查包装是否完好无损,如果有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向医生报告。
4. 不同人群的使用差异:血液制品在婴儿、儿童、孕妇、老年人等特殊人群中的使用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这些人群中使用血液制品时,要特别注意剂量和使用方式的调整,以确保安全和有效性。
5. 不良反应的监测与处理:血液制品的使用过程中,有时会出现不良反应,如过敏反应、传染病传播等。
在使用血液制品时,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和过敏反应,必要时及时采取适当的处理措施。
6. 定期检查和评估:对于长期使用血液制品的患者,需要定期进行相关检查和评估,以监测血液制品的疗效和副作用。
在检查过程中,要将结果及时反馈给医生,并根据医生的建议进行进一步的治疗调整。
三、血液制品的合理使用1. 防止滥用:血液制品具有一定的风险和副作用,在使用过程中要遵守医嘱,避免滥用和非必要使用。
血液制品药物

落实与督查
1.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必须加强血液制品临床
应用的管理,根据《指导原则》结合本机 构实际情况制订“血液制品临床应用实施 细则”(简称“实施细则”)。建立、健 全本机构促进、指导、监督血液制品临床 合理应用的管理制度,并将血液制品合理 使用纳入医疗质量和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 系。
落实与督查
2.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献 血法》、《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 管理办法(试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 定》、《处方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等法律法规要求,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药事管 理专业委员会要履行职责,开展合理应用血液制 品的培训与教育,督导本机构血液制品临床合理 应用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 定期与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内容包括:血液制 品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医师、输血科(血库)医 疗技术人员与护理人员血液制品知识调查。对不 合理使用血液制品的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本院《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6)对使用血浆源医药产品进行有效地的血液警戒 和药物警戒。遵循不良反应“可疑即报”的原则。 并注意血浆源医药产品中的防腐剂、稳定剂等辅 料的不良反应或潜在风险,如血浆蛋白制品中含 有硫柳汞,稳定剂对血浆源医药产品质量产生影 响等。 (7)医护人员应掌握血浆源医药产品的不良反应及 相应的处置办法,加强血浆源医药产品不良反应 监测,防范血浆源医药产品不良事件的发生,保 障患者用药安全。发生药物不良反应须及时妥善 处理并按医院相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本院《血液制品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试行)
组织管理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我
院血浆源医药产品的临床应用管理。严格 按照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加强对血浆源 医药产品采购、处方、调剂、临床应用的 管理。
血液制品的制备及应用

血液制品的制备及应用血液制品是通过从人体血液中提取或合成特定的生物分子或细胞,并经过一系列的处理和制备过程,制得的一类药物。
血液制品广泛应用于临床医学,可以用于预防和治疗各种疾病,拯救生命,提高患者生活质量。
下面将对血液制品的制备及应用进行详细阐述。
血液制品的制备主要包括血浆制品和细胞制品两大类。
血浆制品是通过从血浆中提取特定物质,经过一系列加工和处理过程制得的制品。
常见的血浆制品包括免疫球蛋白、凝血因子、白蛋白等。
这些制品可以用于治疗免疫缺陷病、凝血障碍、肝功能不全等疾病。
细胞制品是通过提取、培养和扩增人体细胞,制得的一类制品。
常见的细胞制品包括造血干细胞、干细胞、淋巴细胞等。
这些制品可以用于治疗白血病、骨髓移植、免疫性疾病等疾病。
血浆制品的制备主要通过对采集的血液进行离心和分离,将血浆与其他成分(如红细胞、白细胞等)分离开来。
然后,对血浆进行一系列的加工和处理步骤,如冷冻、加热、加压、过滤等,以去除潜在的病毒、细菌和其他污染物,并保持活性成分的稳定性。
最后,通过浓缩、干燥等步骤,将血浆制品制成相应的药物形式。
细胞制品的制备则需要从骨髓、外周血、胎盘等组织中提取和分离特定的细胞,然后通过培养和扩增的过程,制得大量的特定细胞。
血液制品在临床医学中具有广泛的应用。
一方面,血浆制品可以用于代替或补充机体内缺失的某种物质,比如免疫球蛋白可以应用于免疫缺陷病患者,提供免疫保护;凝血因子可以用于治疗凝血障碍,防止出血等。
另一方面,血液细胞制品可以用于骨髓移植,治疗白血病和造血系统疾病;干细胞可以用于组织工程和再生医学研究,具有广阔的应用前景。
此外,血液制品还可以应用于器官移植等领域,对移植器官的排斥反应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血液制品的制备和应用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血液制品的制备过程中需要进行多次的加工和处理步骤,容易受到病毒、细菌等污染,因此需要确保制备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其次,血液制品的质量和活性成分的稳定性是制备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关键问题。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一、血液制品的分类及特点血液制品主要包括全血、红细胞制品、血小板制品、血浆制品和凝血因子制品等。
全血包含了血液中的所有成分,但由于其保存和使用的限制,目前在临床上的应用相对较少。
红细胞制品常用于纠正贫血,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
常见的有浓缩红细胞、悬浮红细胞等。
浓缩红细胞具有较高的血细胞比容,适用于血容量正常但血红蛋白低的患者;悬浮红细胞则在保存和输注方面更具优势。
血小板制品主要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导致的出血性疾病。
有手工分离血小板和机器单采血小板之分,机器单采血小板纯度更高,效果更好。
血浆制品包括新鲜冰冻血浆和普通冰冻血浆。
新鲜冰冻血浆含有各种凝血因子和蛋白质,适用于多种凝血因子缺乏引起的出血;普通冰冻血浆缺少不稳定的凝血因子Ⅴ和Ⅷ,但在补充血浆蛋白方面仍有一定作用。
凝血因子制品如凝血因子Ⅷ、凝血酶原复合物等,用于治疗特定凝血因子缺乏导致的疾病,如血友病等。
二、临床使用的适应症(一)红细胞制品1、急性失血导致血红蛋白低于 70g/L 或慢性贫血血红蛋白低于60g/L 且伴有明显症状者。
2、手术患者预计术中出血量较大,术前血红蛋白低于 100g/L 者。
(二)血小板制品1、血小板计数低于 20×10⁹/L 并有严重出血倾向者。
2、血小板计数低于 50×10⁹/L ,需要进行手术或有创操作者。
(三)血浆制品1、多种凝血因子缺乏引起的出血性疾病,如弥漫性血管内凝血(DIC)。
2、肝脏疾病导致凝血功能障碍者。
(四)凝血因子制品1、血友病 A 患者缺乏凝血因子Ⅷ时。
2、维生素 K 依赖性凝血因子缺乏,且经维生素 K 治疗无效者。
三、使用前的评估与准备在使用血液制品之前,医生需要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史、症状、体征、实验室检查等,以确定使用的必要性和安全性。
1、详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特别是对血液制品或血浆蛋白的过敏情况。
2、评估患者的心、肺、肝、肾等重要脏器功能,确保其能够耐受输血治疗。
2020年中国药典血液制品的定义

2020年中国药典血液制品的定义2020年中国药典对血液制品的定义主要在第十一部分《生物制品》,具体内容如下:血液制品是指从人血液或其组分中经各种物理、化学、免疫学和生物技术制成的药物。
血液制品广泛应用于临床医学领域,以补充、替代或增强人体内血液成分功能为主要作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1.血浆和血浆制品:血浆是人体血液中液态成分,由血红蛋白、白细胞、血小板等细胞成分悬浮于血浆中。
血浆制品是从血浆中提取、精制的药物,主要包括凝血因子、免疫球蛋白、人凝血酶等。
其中,凝血因子主要用于治疗凝血功能障碍或遗传性凝血因子缺乏症,免疫球蛋白则常用于治疗免疫缺陷性疾病以及自身免疫性疾病等。
2.全血和全血制品:全血是指保持血液中所有成分(红细胞、白细胞、血小板和血浆)比例适当的血液制品。
全血制品主要包括全血、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悬液等。
红细胞悬液用于治疗贫血、失血、缺铁性贫血等疾病,血小板悬液则用于治疗血小板减少症及止血不全等。
3.造血干细胞和其制品:干细胞具有自我更新和分化为多种特定细胞类型的潜能,造血干细胞是一类能够再生造血系列细胞的细胞群。
造血干细胞和其制品的应用主要用于造血系统疾病的治疗,如白血病、恶性淋巴瘤等。
4.重组血液制品:重组血液制品是通过基因工程技术,将人源性基因导入到非人源性细胞中,使其表达人体所需的血液制品。
常见的重组血液制品包括重组人凝血因子、重组人红细胞生成素等。
这些制品被广泛应用于贫血、血友病等疾病的治疗。
5.血液制品附加物:血液制品附加物是指用于制备血液制品过程中的辅助材料和辅助设备,如血浆分离剂、细胞分离器、离心机、冰箱等。
这些附加物保证了血液制品的提取、制备、保存等过程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总结来说,2020年中国药典对血液制品的定义包括了血浆和血浆制品、全血和全血制品、造血干细胞和其制品、重组血液制品以及血液制品附加物。
这些制品广泛应用于临床医学中,具有重要的医疗作用,对于血液系统疾病的治疗起到了重要的支持和辅助作用。
血液制品的种类和用途

三、用于易感人群的预防
▪ 预防特殊情况下的乙肝病毒感染:乙肝易感者在某 种场合意外地遇到乙肝病毒感染的危险时,可以单 独使用乙肝免疫球蛋白。例如医生、护士和检验人 员等在给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作治疗、护理或取血 检验过程中,不慎手指被针尖刺破,或被手术刀割 伤,病人带有乙肝病毒的血液就可以通过皮肤创伤 进入上述人员的体内。在这种情况下,应立即(12小 时之内) 给受感染人员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1支,1个 月后再重复注射一次,可起到预防感染的效果。
▪ HTIG吸收快,在人体内存留时间长,作用比TAT高 数倍已上。实验证实,250IU的HTIG的中和作用相 当于1500IU的TAT。注射HTIG后7日内在体内达高 峰时,约有45%~55%注射剂量在循环血液中。IgG 分子小易穿过毛细血管壁,到达靶组织中和游离毒 素。一次注射250IU的HTIG可使血清中抗体维持在 有效的保护水平28天,而且可以反复使用。
▪ HTIG能够穿过胎盘,给孕妇注射,可以使胎儿得到 免疫。从而预防新生儿破伤风。
抗人T细胞兔免疫球蛋白
功能与主治:
▪ 适用于器官移植时的抗免疫排异治疗。用于人的同 种异体移植有明显疗效,特别是对肾脏移植的病人。 但也有一定局限性,主要是对急性排异期有效,对 体液免疫所致的超急性排异无效。与硫唑嘌呤、泼 尼松合用可提高脏器移植的成功率。骨髓移植时, 供者与受者双方在术前均给以抗淋巴细胞球蛋白, 有防止移植物抗宿主反应的作用。
人免疫球蛋白:Human Immunoglobulin
旧称“肌丙”,2005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称为 人免疫球蛋白。
它是从大量混合的健康人血浆中分离制备出来的。有液体 和冻干两种剂型,仅供肌内注射。
制剂中主要含IgG,也有一定量的IgA和IgM。 2005年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中规定这类制品的蛋白浓度为10 %,其中IgG的纯度在90%以上,抗乙肝表面抗原(抗- HBs)的效价应不低于6.0IU/g蛋白质。抗白喉杆菌抗体则 须在3.0HAU/g蛋白质以上 。该制剂主要用来预防一些病 毒性感染,如甲肝、丙肝、麻疹等。
输血中的血液制品选择与应用规范

输血中的血液制品选择与应用规范输血是临床上常见的治疗手段之一,而血液制品是输液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确选择和应用适当的血液制品对于治疗效果和患者安全至关重要。
本文将从血液制品的选择与应用规范角度,探讨输血中的血液制品使用方法。
一、血液制品的分类血液制品是指通过采血、分离、提纯、加工等一系列工艺制备的药物制品,通常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红细胞制品、血小板制品、新鲜冰冻血浆、冷沉淀、凝血因子制品和人工合成血浆制品。
1. 红细胞制品红细胞制品主要用于治疗大量出血、贫血等情况。
根据患者血型、RH血型和免疫状况,选择符合条件的供血者的红细胞进行输注。
输注血液前需核对供血者和受血者的血型、RH血型和免疫抗体情况,确保输血的安全。
2. 血小板制品血小板制品适用于血小板减少或功能障碍的患者,常见于手术后、外伤、血液病等情况。
根据实际需要,可以选择新鲜血小板、单采血小板或血小板浓缩物进行输注。
血小板制品应用时需注意血小板的储存温度和时间,避免过期或变质导致输注无效。
3. 新鲜冰冻血浆新鲜冰冻血浆中包含了多种凝血因子,适用于凝血异常或凝血因子缺乏患者。
新鲜冰冻血浆在-30°C以下保存,使用前需解冻,并按照医嘱要求输注。
用于治疗急性出血、手术、产科等情况。
4. 冷沉淀冷沉淀是以冷沉淀加工方法制备的凝血因子浓缩物,适用于凝血因子缺乏或凝血功能障碍的患者。
应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冷沉淀进行输注。
输注前需确保冷沉淀的保存状态良好,并依据医嘱正确使用。
五、凝血因子制品凝血因子制品包括凝血酶原复合物、纤维蛋白原复合物和单一凝血因子等,适用于凝血功能障碍或凝血因子缺乏的患者。
根据患者凝血功能指标和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凝血因子制品进行输注。
六、人工合成血浆制品人工合成血浆制品是指经过化学合成或基因工程技术制备的血浆代替品。
目前尚处于研究阶段,临床应用相对有限。
二、血液制品的选择原则在选择血液制品时,需遵循以下原则:1. 根据患者具体情况和治疗需要选择合适的血液制品,确保满足患者的要求和安全性。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

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血液制品是人造的或从血液中提炼出来的一类治疗性药物,包括输血、血浆制品、血小板制品和白蛋白制品等。
临床上,血液制品被广泛应用于治疗各种疾病,如肿瘤、贫血、自身免疫性疾病、出血性疾病和感染等。
为了确保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制定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是非常必要的。
一、血液制品输注前的准备1. 每一袋血液制品应当经过严密审核,并检查其标签、批号、有效期和贮存条件等信息。
2. 接受输血治疗的患者应当经过医生详细询问及身体检查,防止输血反应的发生。
3. 输血前,应当对受血者的ABO血型和Rh血型进行检查并匹配,以减少输血反应的风险。
4. 准备输液器、输液管、穿刺针头等器材,确保其完整无损和符合规定的消毒程序。
二、血液制品输注时的注意事项1. 输注过程中,应当引导患者进行适当的活动,防止术后并发症的发生。
2. 对于高危患者,应当密切关注其输血前后的病情变化,定时记录血压、心率、血氧饱和度、体温等生命体征指标。
3. 输血过程中,应当注意输血速度和输血量的控制,防止输血反应和输血过量的发生。
4. 输血后,应当对患者进行观察,并及时处理可能的输血反应。
三、血液制品输注后的护理1. 输血后,应当对患者进行定期检查,包括血常规、肝肾功能等指标的检测。
2. 建议患者在输血后尽量多休息,避免剧烈运动或过度疲劳,以免影响恢复。
3. 如果患者出现输血反应,应当及时处理,包括暂停输血、给予抗过敏、抗感染、止血等措施。
4. 患者在接受血液制品治疗期间,应当定期前往医院进行复查和治疗,保持正常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注意避免受感染的可能性。
总之,血液制品的临床使用需要进行全面和细致的准备、操作和护理,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的法规和规程,以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治疗效果。
我相信,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血液制品临床使用指南一定能够越来越完善,让更多的患者收到应有的治疗和关怀。
临床常用血液制品的种类及输注方法

临床常用血液制品的种类及输注方法临床上使用的常见血液制品主要包括红细胞悬液、血小板浓缩液、新鲜冰冻血浆和凝血因子制剂等。
这些血液制品在治疗许多疾病和医疗紧急情况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以下是对这些血液制品及其输注方法的详细介绍。
1. 红细胞悬液(Red Blood Cell Suspension)红细胞悬液是由新鲜血液经过离心分离得到的红细胞成分,在治疗贫血、失血引起的缺氧症状以及手术后补充失血等情况中常用。
输注前需要进行兼容性试验,以确保不会发生输血反应。
输注方法:常见的输注方法包括静脉输注和高压输注。
静脉输注是通过在静脉中插入针头或导管,并通过缓慢推注的方式将红细胞悬液输注给患者。
高压输注是利用压力袋或泵将红细胞悬液以较快的速度输注进静脉中。
2. 血小板浓缩液(Platelet Concentrate)血小板浓缩液是由新鲜采集的全血通过离心分离得到的富含血小板的血液制品。
它主要用于血小板减少或功能异常引起的出血性疾病的治疗,如血友病、白血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等。
输注方法:血小板浓缩液可以通过静脉输注方式给予患者。
输注前需要检查患者血小板计数、血小板功能和血液凝固指标等,以确定输注剂量。
3. 新鲜冰冻血浆(Fresh Frozen Plasma)新鲜冰冻血浆是通过将新鲜采集的全血进行离心并冷冻保存得到的血浆制品。
它含有各种凝血因子、免疫球蛋白和补体等物质,在治疗凝血因子缺乏(如遗传性凝血因子缺乏或抗凝药物过量导致的凝血功能异常)、大面积烧伤和大量出血等情况中常用。
输注方法:新鲜冰冻血浆可以通过静脉输注方式输给患者。
输注前需要检查患者凝血功能指标,以确定输注剂量。
4. 凝血因子制剂(Coagulation Factor Preparations)凝血因子制剂是由血浆、人工培养的细胞或基因工程技术获得的含有特定凝血因子的制剂。
常见的凝血因子制剂包括凝血因子Ⅶ、Ⅸ、Ⅹ和纯化的人体凝血酶等。
它们主要用于治疗先天性凝血因子缺乏症、血友病等凝血功能异常引起的出血问题。
血液制品的定义

血液制品的定义
血液制品是指各种人血浆蛋白制品,如人血白蛋白、人胎盘血白蛋白、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肌注人免疫球蛋白、组织胺人免疫球蛋白、特异性免疫球蛋白、免疫球蛋白(乙型肝炎、狂犬病、破伤风免疫球蛋白)、人凝血因子Ⅷ、人凝血酶原复合物、人纤维蛋白原、抗人淋巴细胞免疫球蛋白等。
血液制品的原料是血浆,人血浆中有92%\~93%是水,仅有7%\~8%是蛋白质。
受技术水平的限制,血浆蛋白中仅有一部分能够得到利用。
血液制品属于生物制品范围,主要指以健康人血液为原料,采用生物学工艺或分离纯化技术制备的生物活性制剂。
这些制品在医疗和科研中有重要作用,但管理必须严格,以避免引发各种疾病和病毒传播等问题。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如需更多信息,建议查阅相关文献或咨询相关生物学家。
医院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

医院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前言血液制品类药物在临床各科广泛应用。
但临床存在不合理应用问题非常突出,给患者的健康乃至生命造成重大影响。
为规范该类药品的临床应用,提高临床医师对血液制品类药物的认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控制不合理医药费用,特此制定《医院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范》)。
在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时应遵循《管理规范》,说明如下:1、血液制品类药物指源自人类血液或血浆的治疗药品。
本《管理规范》所涉及的血液制品类药物主要是指血浆衍生物(从血浆衍生的,不含血细胞成分),如:白蛋白类制剂、免疫球蛋白制剂等。
2、本《管理规范》为规范临床合理应用,使血液制品类药物获取最佳疗效并最大程度避免或减少不良反应而制定。
临床医师应结合患者具体情况,制定个体化用药方案。
3、本《管理规范》仅涉及我院临床常用的血液制品类药物。
一、血液制品类药物临床应用基本原则(一)严格掌握适应证和应用指征血液制品类药物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使用血液制品类药物,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品类药物替代物。
(二)血液制品类药物的选择根据患者的需求,合理选择血液制品类药物的种类。
选择该类药品时,要保障来源合法性。
商业来源的血液制品类药物传播疾病的风险最高。
(三)输注血液制品类药物的注意事项应严格参照说明书、相关指南等推荐的用法用量,并结合患者实际情况拟订给药方案。
血液制品类药物应单独使用,严禁与其他药品混合、配伍使用。
该类药品本身有潜在的不安全因素,应高度重视、注意观察少数患者可能出现不良反应的情况。
(四)超说明书用药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在神经肌肉疾病治疗过程中有超说明书用药的循证依据。
用于成人Guillain-Barre 综合征患者的治疗(A级证据);用于慢性炎症性脱髓鞘性多神经病患者的长期治疗(A级推荐);用于重症肌无力的治疗(B级推荐);用于多灶性运动神经病的治疗(B级推荐);用于其他治疗无效的成人皮肌炎患者的治疗(C级推荐);其他神经肌肉疾病如可以用于治疗Lambert-Eaton 综合征(C级推荐)。
血液制品处方药用法、用量不适宜点评要点

血液制品处方药用法、用量不适宜点评要点•选用溶媒:溶媒与药物存在配伍禁忌,可降低药物稳定性;•输注浓度:溶媒量过多或不足,导致输注浓度过低或过高;•单次剂量:单次用量过大或不足,超出允许范围;•给药频次:频次过多或过少,超出允许范围或导致单日用量超出允许范围;•输注速率:速度过快;•特殊人群:需调整用法用量的未调整。
•常见血液制品使用方法如下:■人血白蛋白:1 .使用方法:(1)冻干粉+5%GS或HzO今溶解稀释(常为10%)今①直接静脉滴注;②+5%GS或0.9%NS适当稀释后静脉滴注;(2)5%、10%、20%、25%溶液1①直接静脉滴注;②+5%GS或0.9%NS适当稀释后静脉滴注。
2 .给药速度:<2ml∕min为宜,开始15min缓慢输注。
3 .给药剂量:使用剂量由医师酌情考虑,一般情况:(1)严重烧伤或失血等所致休克:直接注射5-10g,隔4-6h重复一次;(2)肾病及肝硬化等慢性白蛋白缺乏症:每日注射5∙10g,直至水肿消失,血清白蛋白含量恢复正常为止。
■人免疫球蛋白1 .使用方法:冻干粉+H9今溶解。
2 .给药剂量:(1)预防麻疹:0.05-0.15ml∕kg,5岁以下儿童1.530ml;6岁以上儿童<6ml,一次注射预防效果通常为24周;(2)预防传染性肝炎:0∙05-0.lml∕kg,或成人3ml、儿童1.5∙3.0ml,预防效果通常为1个月左右。
■静注人免疫球蛋白1.使用方法:(1)冻干粉+比095%蛋白液分静脉滴注;(2)5%蛋白液+5%GS9稀释1~2倍今静脉滴注。
2.给药速度:开始1.0ml∕min(约20滴∕min),持续15min后若无不良反应,可逐渐加快速度,最快滴注速度不得超过3.0ml∕min(约60滴∕min)。
3.给药剂量:(1)原发性免疫球蛋白缺乏或低下症:首次400mg∕kg;维持量200~400mg∕kg,给药间隔时间视病人血清IgG水平和病情而定,一般每月一次;(2)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瘢:每日400mg∕kg,连续5日,维持量每次400mg∕kg,间隔时间视血小板计数和病情而定,一般每周一次:(3)重症感染:每日2OO-3OOmg∕kg,连续2〜3日;(4)川崎病:发病10日内应用,儿童治疗剂量2.0g∕kg体重,一次输注。
XXX科血液制品药物使用指引

XXX科血液制品药物使用指引
血液制剂是指从人类血液提取的各种治疗物质,包括全血、血液成分和血浆源医药产品,本指引仅指血浆源医药产品,即血液制剂,主要为白蛋白类制剂、免疫球蛋白制剂(包括静注免疫球蛋白和特异性免疫球蛋白)
(一)临床血液制剂采购依据医院基本用药目录和临床实际使用情况,保证临床供应。
特殊情况可启用临时采购程序,保留完整记录。
(二)严格掌握血液制剂的适应症和禁忌症,按说明书合理使用,血液制剂限用于有生命危险或需要改善生活质量而其它手段、方法不可替代的患者。
应尽可能避免或减少输注血液制剂,如治疗或预防血液成分的减少或丢失,应尽量选用血液制剂替代物。
若血液制剂出现用量较大时,则需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干预。
(三)血液制剂给药前要详细核对患者与血液制剂的相关信息,确保使用安全。
(四)血液制剂给药时应单独使用,不得与其它药物混合输注。
液体制剂和冻干制剂加入灭菌注射用水溶解后,应为无色或淡黄色澄清液体,如有异物、浑浊、絮状物或沉淀不得使用。
(五)专供静脉输注血液制剂滴注时应选用有滤网的输液器,要求一次输注完毕,不得分次或给第二人使用。
输注过程中应密切加强对患者的监护,注意血液制剂的保存条件,给药方式、输注速度、输注时间、渗漏处理等环节的控制,如发现患者有不适反应,应立即停止输注、对症处理,并按药品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附件:
血液制品药物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