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北京*****工程********公司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编制:审核:审批:******************有限公司二O二0年八月十一日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承兑汇票管理,改善公司资产结构,防范财务风险,提高支付能力,确保企业信誉和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中国人民银行《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集团有限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办法》(财〔2017〕8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承兑汇票是指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开出的,以及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收取的承兑汇票。

第三条本办法所涉及的承兑汇票主要是指银行承兑汇票(含电子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第四条各单位负责人为承兑汇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物机部、工经部是承兑汇票的主责部门,负责与供应商、协作队伍的沟通,保证承兑汇票的使用;财务部门是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主导部门,负责承兑汇票使用过程的管控。

第二章汇票开具管理第五条各单位为开具承兑汇票申请人,其财务部为承兑汇票主办人和票据管理责任人。

办理承兑汇票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分全额保证金和物资保证金。

各单位承兑汇票申请时,以资金计划作为申请依据同时缴纳全额保证金,资金计划经公司资金中心审核,报总会计师审批后方可办理。

战略合作采购承兑办理(专指支付公司款项),各单位要向公司缴纳物资保证金,公司将保证金缴纳至集团公司履行相关审批流程后由集团公司办理承兑。

如若确因资金紧张无法缴纳物资保证金,则需向公司提交借款请示报告,行文报经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审核后,经总会计师审批、党政会签后报集团公司按规定办理,还款日结束前项目应按承诺还款。

第六条各单位在提交资金计划时应主动向公司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且申请承兑汇票金额不得低于业主拨款金额的30%,不申请或金额不足30%的,资金中心将不予批复资金计划。

公司银行承兑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银行承兑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银行承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根据《企业财务通则》、《支付结算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公司对外办理银行承兑汇票,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办理银行承兑汇票时,需提供真实、合法的交易背景,确保票面金额、出票日期、到期日期、付款人等信息准确无误。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使用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进行结算,应确保交易真实、合法。

禁止将银行承兑汇票用于虚构交易、套取资金等非法用途。

第四条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公司应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保管,设立专门的银行承兑汇票保管人员,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的安全。

银行承兑汇票应存放于保险柜中,实行双人保管,确保钥匙和密码的安全。

第五条银行承兑汇票的贴现公司办理银行承兑汇票贴现,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银行的相关规定执行。

贴现利息计算准确,确保实付贴现金额正确。

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到期兑付公司应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的管理,设立专门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兑付人员,确保到期银行承兑汇票的及时兑付。

第七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内控管理公司应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内控管理,建立健全银行承兑汇票的内控制度,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使用、保管、贴现、到期兑付等环节的合规性。

第八条银行承兑汇票的审计和监督公司应定期对银行承兑汇票进行审计,确保银行承兑汇票的办理、使用、保管、贴现、到期兑付等环节的合规性。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整改。

第九条违规行为的处理对公司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当依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制度的修订本制度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如有变更,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修订。

第十一条制度的生效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确保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银行三方合作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三方合作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三方合作协议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一、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是一种很重要的金融服务业务,能够为客户提供融资、结算、信用等服务。

而由于这种业务涉及到多方合作和资金流动,需要各方之间签订协议,并建立相应的业务管理办法,以确保业务的顺利开展。

二、合作方介绍本协议所指的三方合作分别为银行A、银行B和企业C。

银行A作为承兑汇票方,对企业C提交的汇票进行承兑;银行B作为承兑汇票转贴现方或收款行,对承兑汇票的付款或贴现进行管理。

企业C是承兑汇票的出票方,为获得融资等金融服务而向银行A提交承兑汇票。

三、业务管理办法1.业务流程企业C采用线上方式提交承兑汇票申请,银行A收到申请后进行审核和承兑。

一般情况下,银行A会在承兑汇票上盖上公章并签名,证明承兑事项在承兑汇票上。

之后,银行A将承兑汇票交由银行B进行转贴现或收款等业务。

2.汇票信用背书若企业C需要借款,可以将承兑汇票背书给银行B并向银行B提出融资申请;若企业C无需融资,则需由债务人进行清偿。

3.合规管理银行A和银行B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对相关业务实行严格的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

同时,在合作过程中,应建立反洗钱和反恐怖主义融资制度,加强协作,避免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4.责任承担若因银行A、银行B或企业C原因造成的业务风险或损失,应根据责任承担原则,由相应方承担相应责任,并通过协商等方式解决相关纠纷。

5.协议变更本协议的任意条款若经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可由银行A、银行B和企业C协商修改。

修改后的协议须经过签字和盖章等形式手续方能生效。

四、结语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在商业运营和金融服务中的地位相当重要,因此本办法是必要的。

通过本办法的规定和落实,可以保障各方在承兑汇票业务中的利益和法律权益,同时也可以规范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以保持业务的良好运营状态。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一、目的:,一,为规范河南XXXXX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银公司”,在经营活动中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管理、贴现、到期兑现和内部转让等环节的业务操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和《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暂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银行承兑汇票是指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三,河南XXXXX实业有限公司在遵从河南XXXXXX 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对银行承兑汇票的制度与统一管理基础上~并结合XXXXX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条款。

二、收取:,一,银行承兑汇票的收取~仅指永银公司在销售产品过程中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其他经济往来原则上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销售部门应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根据产品销售市场~区别客户资信情况收取银行承兑汇票~能以货币资金方式收款的~不得收取银行承兑汇票。

,三,收取银行承兑汇票时~必须认真鉴定银行承兑汇票的真实性~并对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各要素进行严格审查~对要素齐全、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给交票单位开具全额的、临时性的收款收据~并在收据上注明交票单位的全称、银行承兑汇票号码~并由交票单位的工作人员在收据上签字。

对不能辨别真伪~记载要素不全、不符合要求的银行承兑汇票一律不得收取。

,四,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出票人开户行原则上为信誉良好的商业银行~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五,收到的银行承兑汇票~如因银行承兑汇票不符合贴现要求或到期不能兑现~必须退回原交票单位~并按有关规定~向客户收取滞纳金。

三、管理:,一,对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要视同现金进行管理~同时~做好内部控制~由台账管理人员设置专门固定式账簿进行登记。

XXXX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XXXX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XXXX集团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讨论稿)第一条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范行银行承兑汇票的运作,防范票据风险及资金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纳入集团有限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各级企业(下称各企业)。

第三条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称银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它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第四条银票的开具、收付必须有真实的交易或贸易背景。

严格禁止各企业没有真实交易或贸易背景的银票买卖活动。

第五条银票管理人员配置及职责:各企业应根据业务需要,设置相应的票据管理员(出纳)、票据复核员(会计)等,具体负责银票的开具、收付业务与安全管理。

票据管理员(出纳):负责银票的收、支付业务登记和台账登记;负责银票的保管和及时盘点;负责银票的背书支付、质押换票(或质押贷款);负责收取支付银票的依据;负责问题银票的跟踪处理等等。

票据复核员(会计):负责银票签收和台账登记;负责银票移交出纳保管;负责银票的每月盘点监督;负责银票的背书稽核;负责银票的相关账务处理;负责问题票据的跟踪监督等等。

第六条在办理银票收、付业务中,各企业应建立《银行承兑汇票登记簿》制度(附《银行承兑汇票电子台账》),将收票时间、票据号码、票面金额、出票行、出票日、到期日、交票单位(付款单位)、支付日期、支付对象(或贴现银行、贴现利息、实收金额)(或托收日期、托收金额)、经手人及身份证号等信息登记在银票签收登记簿上,使公司从收票、入账、保管、支付、签收等每个环节都能予以追溯,以防范资金风险。

第七条银票的收取管理:(一)各企业相关部门业务人员是银票管理的首要核查人员与责任主体,按银票的要素与要求对收到的银票进行严格审核,减少企业资金风险和损失。

(二)各企业财务部票据管理员是银票核查人员,在业务人员核实的基础上再次进行专业核查与判别,以进一步减少企业资金风险和损失。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了防范银行承兑汇票风险,保障资金安全,明确管理责任,全面掌控资金信息,依法合理利用相关资源,降低财务成本,改善银行承兑汇票管理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纳入江西****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下属单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相关业务,各下属企业可参照本办法规定制定对所属企业的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第三条财务部是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部门,负责全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体系设计、制度建立和管理工作。

第二节收票和保管第四条由于银行承兑汇票所存在的风险性,在对外背书转让、贴现、委托收款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中,供应商、银行均不接受地方性商业银行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因此,公司各单位在经营活动中不得接收商业承兑汇票,尽可能接收国有商业银行及大型股份制银行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对地方性商业银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签发的银行承兑汇票要严格审核,在有防范风险措施确认零风险的前提下,才能收票,否则,收票人对可能发生的风险负责。

第五条各单位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相关业务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时,应按下述要求对票面要素及背书进行严格审核。

(一)票面要素的审核1.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事项必须齐全、正确,银行承兑汇票在提示付款期限内。

2.银行承兑汇票记载的收款人或被背书人是否确为本单位。

3.银行承兑汇票票面整洁、字迹清晰、印章齐全、清楚,不得有破损、污迹、涂改,不得有错别字,前后背书要连续一致并符合规定,印章不得重叠。

4.银行承兑汇票要素填写齐全、规范、正确。

(1)出票日期。

其填写要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即年月日填写要使用中文大写,在填写月、日时,月为壹、贰和壹拾的,日为壹至玖和壹拾、贰拾和叁拾的,应在其前加“零”,日为拾壹至拾玖的应在其前加“壹”。

且不得出现出票日期在交票日期以后的情况,即“远期银行承兑汇票”,还要注意闰年、闰月及各大、小月份的自然天数,不要出现“零贰月零叁拾零日”或“肆月叁拾壹日”等现象。

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制度

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制度

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制度
任何一份管理制度都应当明确其目的和适用范围。

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制度也不例外。

该制度需明确指出,其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对承兑汇票的使用和管理,防范金融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并促进贸易的便利化。

同时,应明确该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到承兑汇票业务的部门和员工。

是制度的具体内容部分,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承兑汇票的申请与审批流程。

企业需要设定明确的申请条件、审批权限和流程。

比如,申请承兑汇票需提交相应的贸易合同、发票等证明材料,由财务部门初审后,提交至管理层或者专门的审批委员会进行最终审批。

2. 承兑汇票的使用与保管。

对于已经签发或收到的承兑汇票,企业应规定严格的保管和使用程序。

这包括专人负责保管、登记台账、定期盘点以及在必要时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保证措施。

3. 承兑汇票的结算与兑付。

企业应制定清晰的结算流程和时限要求,确保到期承兑汇票能够及时得到兑付。

还应有应对未能按时兑付的应急预案。

4. 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

管理制度应包含对潜在风险的评估以及相应的内部控制措施。

例如,对于信用等级较低的交易对手,企业应设定更为严格的审批标准和额度限制。

5. 法律责任与违规处理。

明确指出违反管理制度的法律后果和内部的纪律处分措施,以此提高整个制度执行力。

企业应确保管理制度的动态更新和员工的培训教育。

随着市场环境和法律法规的变化,企业需要定期审查和更新管理制度,同时,通过培训等方式确保员工对制度内容有足够的了解和正确的执行。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_共10篇完整篇.doc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_共10篇完整篇.doc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_共10篇第1篇:07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第2次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银票”)的管理,防范票据风险,减少资金占用,提高资金变现能力,增强资金的流动性,合理节约财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以下简称“票据法”,见附件1)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安徽海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及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分别简称“股份公司”和“子公司”。

合资公司可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第二章部门职责第三条销售部门职责1、销售部门在定价过程中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实行差别定价,同时合理降低银票收取比例,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负责对收取银票进行初审,所收银票需满足“票据真实、内容完整、文字印章清晰”等要求。

3、负责协助处理银票背书过程中存在的后续问题,根据瑕疵影响背书使用程度,协助办理证明或予以换票。

4、统销单位负责妥善保管所收取银票,并每旬送交财务部门,对于即将到期的银票,应提前10天送交财务部门办理托收入账手续。

5、负责客户退(转)款手续的审核办理,在规定办结期限内提前两个工作日将已办妥手续送交至财务部门,办理退(转)款。

第四条供应、装备、电子自动化等业务部门职责1、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合理加大银票支付比例,提高资金变现能力,增强资金的流动性。

2、提前两个工作日办妥申请汇款手续至财务部门,并确定银票支付金额及标准。

3、负责将财务部门背书后的银票转交供货商,并完善交接手续。

4、负责协助处理银票背书过程中存在的后续问题。

第五条财务部门职责1、对销售部门所收银票进行复审,对于审核中发现问题应及时与销售部门联系出具证明或予以换票处理。

2、负责销售部门收取银票的审核、保管、托收、贴现及背书转让等事宜。

3、负责协调处理银票背书过程中存在的后续问题。

4、负责审核支付业务部门付款手续,并最终确定付款方式及金额。

第三章银行承兑汇票收取管理第六条银行承兑汇票的收票原则1、股份公司及子公司在收取经济交易款项时,应以优先考虑收取现款(包括现金、银行汇票、支票等)。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

银行承兑汇票承兑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一、承兑管理办法1.承兑方式:银行可以以书面或电子方式承兑汇票,书面承兑应包括承兑字样、签名、常用印章等;电子承兑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2.承兑限额:银行根据客户信用等级、交易金额等因素,设定承兑限额,超过限额的汇票需要进行评审、审批程序。

3.承兑期限:银行承兑的汇票应明确约定期限,但是最长不得超过1年。

银行也可以根据客户的实际需要,提供不同期限的承兑服务。

4.验真与审查:银行在承兑前,应对汇票的真实性、真实性和汇票像背书转让、汇票金额、签发人身份等进行审查,确保汇票的合法性。

5.不承兑事由:银行有权拒绝承兑汇票,例如汇票金额超过限额、汇票背书有问题等。

银行要及时向持票人说明不承兑的事由,并保管好汇票。

6.通知背书人:银行在承兑后应及时向背书人通知承兑事实,保证背书人知晓,同时要求持票人确认承兑通知的真实性。

7.不得修正和转让:银行承兑后的汇票,不得由银行修正和转让给其他机构和个人,也不得在未达到承兑期限前,随意撤销承兑。

8.逾期不付:如果银行在汇票到期时没有支付汇票款项,需按照法律法规承担逾期不付的责任,并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二、操作规程2.审批程序:银行应设立专门的审批机构,对超过承兑限额的汇票进行评审、审批,确保承兑的安全性和合规性。

3.承兑通知:银行应将承兑事实及时通知背书人,并要求持票人确认通知。

通知书应包括承兑的事实、承兑金额、承兑期限等相关信息。

4.存档管理:银行应做好承兑汇票相关材料的存档管理工作,确保文件完整、可查。

存档材料应包括汇票、承兑通知书、客户资料等。

5.期限管理:银行应设置专门的系统和提醒机制,确保承兑汇票的期限管理,避免逾期不付给银行带来损失。

6.风险防范:银行应建立风险管理制度,对承兑汇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防范,提高风险防范意识。

7.业务培训:银行应加强员工的培训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操作能力,确保承兑管理工作的高效运行。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规范银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提高业务风险控制水平,保障银行和客户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银行开展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的各项管理工作。

三、业务申请
1、委托方应当向银行提交代理合同、承兑汇票及相关申请材料。

2、银行应当对委托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给出审核结果。

3、委托方应当在银行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向银行提供相应的担保措施。

四、业务承兑
1、银行应当对所承兑的汇票进行仔细审查,确认其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确保所承兑汇票符合法律、法规和银行规定的所有条件。

2、银行应当根据汇票金额、期限和企业信用等情况,对承兑汇票进行限额管理。

3、银行应当严格执行承兑汇票期限管理义务,不得超期支付,并按要求进行提
前预警或催收。

五、业务管理
1、银行应当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对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进行全方位的风险
管理评估,加强业务风险控制,确保业务安全。

2、银行应当采取有效的措施,确保交易记录的完整、准确和可追溯。

同时,应
当对交易记录进行加密和备份,保证交易信息的安全性和可恢复性。

3、银行应当建立客户信用评级体系,对客户进行评级,根据评级结果进行贷款
和承兑汇票行为限制。

4、银行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市场规则,采取措施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违规
行为,有效维护银行业务秩序和市场规则。

六、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规定及解释权归本银行所有。

银行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本办法。

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银行承兑汇票管理办法为加强对银行承兑汇票的管理,规范承兑运作,防范票据风险及资金风险,特制定本办法,请严格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宜宾天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股份公司)及其下属分(子)公司、控制企业、代管企业。

二、银行承兑汇票的定义及特点(一)定义银行承兑汇票(以下简称:承兑汇票)是由银行担任承兑人的一种可流通票据,本办法所指承兑汇票仅指银行承兑汇票,不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公司不收取商业承兑汇票。

(二)特点1、银行担任承兑人。

2、承兑汇票到期日无条件向收款人支付汇票金额。

13、从开出之日起至到期承付日止,最长不超过六个月。

4、票面金额一般不超过2000万元。

三、承兑汇票票面记载的七大主要要素(一)确定的大、小写支付金额。

(二)付款人名称、帐号、开户行。

(三)收款人名称、帐号、开户行。

(四)承兑协议编号、付款行行号、地址。

(五)承兑(付款)银行经办人私章。

(六)大写出票日期、大写到期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承兑(付款)银行盖章。

四、承兑汇票管理人员配置及职责(一)各分(子)公司根据岗位职责,设置专职与兼职票据管理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与安全管理。

(二)资产财务部现金流中心设置专职票据管理员与兼职票据管理员各一名。

1、现金流中心票据管理人员分工(1)主管:负责保管集团股份公司、天亿公司、特种水泥公司、包装公司、天越公司承兑汇票;负责代管海丰和锐寄放于集团股份公司的承兑汇票;负责对承兑汇票的支付进行安排;负责代贴现与换票业务;参与承兑汇票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负责承兑汇票风险分析与安全管理等。

(2)专职票据管理员:负责集团股份公司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及台帐登记;负责代收海丰和锐承兑汇票并代开收据;负责承兑汇票的安全管理;负责问题票据的跟踪;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粘贴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3)兼职票据管理员:负责天亿公司、特种水泥公司及包装公司承兑汇票的收付业务及台帐登记;负责承兑汇票的安全管理;负责问题票据的跟踪;负责承兑汇票收据的返回、移交及通报;负责承兑汇票的盘点;负责承兑汇票的背书;负责风险票据的法律联系及维权工作等。

公司银行承兑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银行承兑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银行承兑管理制度范本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公司银行承兑的管理,防范财务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本制度遵循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的原则,确保每一笔银行承兑业务都能合规、高效地运作。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银行承兑汇票的业务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签发、贴现、背书转让、兑付等环节。

三、职责划分1. 财务部门负责银行承兑汇票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申请、保管、登记、审计等。

2. 业务部门在开展相关业务时需与财务部门紧密配合,提供必要的贸易合同和发票等凭证。

3. 内审部门定期对银行承兑业务进行审计,确保制度的执行和业务流程的合规性。

四、操作流程1. 申请:业务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向财务部门提出银行承兑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贸易合同及发票。

2. 审核:财务部门负责审核业务部门提交的资料,确认无误后办理银行承兑手续。

3. 签发:银行根据公司的信用状况和贸易背景,决定是否出具银行承兑汇票。

4. 保管:财务部门应当妥善保管银行承兑汇票及相关凭证,防止遗失或损毁。

5. 贴现与转让:根据公司的资金需求,财务部门可按规定程序对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或背书转让。

6. 兑付:到期日,持票人需按时到银行办理兑付手续,确保资金的及时回流。

五、风险管理1. 公司需对银行承兑额度进行严格控制,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信用额度。

2. 任何个人或部门不得私自对外开具或接受银行承兑汇票。

3. 对于已贴现或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财务部门应实时跟踪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

4. 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无法按时兑付,应及时与银行沟通协商解决方案。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和修订。

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的地方,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湖南**科技有限公司承兑汇票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承兑汇票业务管理,控制承兑汇票业务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有关规定,结合湖南**科技有限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兑汇票是指本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开出的,以及销售货物或提供劳务收取的银行承兑汇票.
第四条办理收票、开票、贴现、背书转让和承兑等有关承兑汇票业务必须经过公司总经理授权或委托财务总监授权.
第五条财务部门是承兑汇票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开出承兑汇票
第六条公司采购货物或接受劳务时,可以根据需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进行支付,但必须具有真实的货物购销行为、签署购销合同,并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
第七条承兑汇票业务必须在公司核准的银行工程项目融资授信额度或短期融资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

第八条公司相关部门需根据当月资金计划,在经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总监审批后,方可开出承兑汇票业务。

第三章收到承兑汇票
第九条公司销售和财务部门必须按照信用政策的规定收取承兑汇票。

下列金融机构作为承兑人的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接受:
(一)国有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中国建设银行。

(二)股份制及其他银行:交通银行、中信银行、深圳发展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民生银行、招商业银行、华夏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兴业银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第十条对外销售不得收取商业承兑汇票,不得收取地方商业银行及信用合作社开出的银行承兑汇票。

如特殊情况需要收取上述票据,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收取。

第十一条收到背书转让的承兑汇票必须及时在承兑汇票“背书人栏”上注明本公司名称。

销售部门在收到承兑汇票后必须及时将承兑汇票交到财务部门集中管理,双方签字登记,办理交接手续。

第十二条财务部门在收到承兑汇票后,应对所接受承兑汇票的真实性主动向出票银行或开户银行进行查询核实,以确保票据的真实性.
第四章承兑汇票的背书转让及贴现第十三条公司可将承兑汇票背书用于对外支付。

财务部门办理背书转让业务时,应根据付款申请单、合同履行与结算单据检查付款手续是否完备,核实收款单位是否与合同和发票相一致。

第十四条财务部门在办理承兑汇票背书转让业务时,必须在“被背书人栏"注明被背书人全称,并对背书转让情况(包括承兑汇票号、背书批准人、背书转付单位、申请付款业务部门等)进行登记.申请付款的业务部门到财务部门办理取票手续时须签字请领。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时,必须在“背书人栏”注明贴现金融机构名称。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办理承兑汇票贴现业务取得的贴现资金必须于贴现当天划入本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第五章承兑汇票到期收回或承兑
第十七条对于收到的承兑汇票未经背书转让,在承兑汇票到期前约定的工作日,财务部门负责持票委托开户银行向承兑银行办理托收手续,保证到期收齐票款。

第十八条财务部门负责筹措资金,办理本公司开出承兑汇票的到期承兑工作。

第六章承兑汇票保管与检查
第十九条财务部门是本公司承兑汇票保管的第一责任部门,财务总监是本公司承兑汇票保全第一责任人。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必须建立《承兑汇票登记薄》,对承兑汇票应有专人进行登记、保管,严格遵循账实分管的原则。

承兑汇票数量较多时也可以将承兑汇票委托本公司开户银
行进行保管,并与委托保管银行签订书面委托协议,分清责任.
第二十一条负责保管承兑汇票的财务人员不得兼管应收票据或应付票据账目,不得保管预留银行印鉴等.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每月至少对承兑汇票进行一次盘点,必须指派不相容岗位人员对所有开票、收票、贴现、背书转让、承兑等与承兑汇票有关的业务进行检查,并对账实进行复核,检查与复核情况要形成记录,检查人与财务部门负责人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字,并将检查结果报告财务总监。

对外委托银行保管承兑汇票的,财务部门必须安排不相容岗位人员每月至少与银行核对一次,双方对核对结果签字确认。

第二十三条财务部门须在每月10日前将上月所有开票、收票、贴现、背书转让、承兑等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财务总监和公司总经理.财务总监要不定期对公司有关承兑汇票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

第七章承兑汇票管理责任认定与追究第二十四条承兑汇票管理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认定.
(一)对于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收取的承兑汇票,到期不能收回的,应收票据的责任人为信用批准人、合同签订人、销售业务经办人。

负责制定信用政策的部门、销售业务的经办部门为应收承兑汇票的责任部门.
(二)对于购买产品、原材料和设备及材料开出的承兑汇票,如发生承兑汇票开出而货未到或出现量差、质量等问题,应付票据的责任人为购货批准人、合同签订人、采购业务经办人。

负责采购业务的部门为应付承兑汇票的责任部门.
(三)承兑汇票开具、保管、贴现、背书转付环节的责任人为财务总监、财务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及保管人员。

财务部门及经办背书转付的业务部门为承兑汇票管理的责任部门。

第二十五条承兑汇票管理责任的解除与追究。

(一)应收票据责任的解除。

因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取的承兑汇票,到期出票人按期承付后,公司收回承兑汇票款项或对已将该承兑汇票进行贴现或已将该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没有异议时,业务部门及其经办人员对该承兑汇票的责任才能解除.
(二)应收票据责任的追究。

因销售和提供劳务收取的承兑汇票,公司不能到期收取票款或承兑汇票权利被追索,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追究收取汇票人、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责任。

(三)应付票据责任的解除.对于购买原材料、产品、设备及材料等开出的承兑汇票,如及时收到货物、合同履行完毕,购货批准人、合同签订人、采购业务经办人对该承兑汇票的责任才能解除.
(四)应付票据责任的追究。

对于购买原材料、产品、设备及材料开出的承兑汇票,如不能按合同规定及时收到货物,造成经济损失的,必须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部门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