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第1章)第一大节课件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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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
第一章 绪 论
✓ 第一节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 第二节 行政法的法源 ✓ 第三节 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行政法学的基本概念 重点与难点
1. 行政法学研究的行政(公行政) 2. 行政法的概念 3.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 4. 行政法的本质
一、 行 政
(一)、行政、国家行政和公行政

私行政
非国家的公共组织的行政

公行政
国家行政
形式行政
实质行政
• 私行政,即私人企业、组织、团体主要针对其内部事务的 执行、管理活动。
• 公行政,是指行政主体运用行政权对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 的执行、管理活动。
• 国家行政一般指国家行政机关从事的执行管理活动,这是 就国家职能的一般划分而言。如果不从这个角度界定国家 行政,而是具体分析各个国家机关的具体活动,那么无论 是国家行政机关还是国家立法机关,或者国家司法机关, 都有部分活动具有行政性质,如国家机关内部的人事、财 务管理和其它内部的执行、管理活动。
行政,就其广泛意义而言,是指组织的执行和管理职 能。 1.《现代汉语词典》理解的行政指:行使国家权力的 (活动);机关、企业、团体等内部的管理工作。 2.行政的英语表示是administration。 任何组织要生存和发展,都必须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 行Hale Waihona Puke Baidu执行和管理职能。
正确理解两个词:【一】执行;【二】管理
公行政与私行政的区分标准
• 主体: 公行政是依法设置的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组织; 私行政是私行政是自设的组织,通过登记获得合法地位。
• 职能: 公行政是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追求的是公益性; 私行政是管理企事业内部事务,追求企业或组织的利益。
• 权力: 公行政是行使国家的权力,运用国家强制措施实行管理; 私行政是单位的经营权或管理权,靠组织纪律强制和管理。 行政含两部分:外部行政,指行政机关、法律授权组织对 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管理。内部行政,指行政机关和授 权组织内部的自身管理。
• 社会公权力以及国际公权力也包括具有一定制定 规则、执行规则、裁决争议的权力。
• 公权力虽然包括立法权、司法权等其他重要权力, 但行政权是其中最主要的部分。
第一节
(三)、行政与行政国家
❖ 有社会组织就有国家。 ❖ 有国家就有国家行政。 ❖ 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的行政法,是19世 纪 末20世纪初随着“行政国家”的兴起而逐 步形成起来的。 ❖ “行政国家”是指随着科技的发展与生产关 系的调整而导致的国家政府行政职能和行政权 的大扩张、大膨胀的趋势。
• 本质:控制和规范行政权的法;
行政权是指宪法和行政组织法授予行政主体执行国家法 律、政策,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国家权力。
• 形式:没有统一法典; • 分类: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
救济关系和内部行政关系;
第二节
(三)、行政法是控制与规范行政权的法
对行政权加以控制和规范的原因
1. 行政权同其他公权力一样,其作用具有两重性:积 极方面,可以为人们提供秩序,起积极的组织、协调、 指导的作用,促进社会发展;消极方面,公权力可以 被滥用,威胁人民的生命、自由、财产,阻碍及破坏 社会经济的发展。 2. 行政权不完全同于其他国家公权力,它与公民个人、 组织有着更经常、更广泛、更直接的联系。
1、政府服从法律、行政受法的支配是法治的一般原则。
法治与行政法二者互为因果,互为条件
2、法治国家时代的重要标志是行政法。
(1)民主转化成人民代表制民主与人民参与制民主相结合; (2)法治也由相对静态的宪法、组织法平衡、制约机制转化 为以行政法的动态平衡制约机制为重要补充的新的机制。
二、 行 政 法
学术界对行政的几点争议
首先,学界对行政是否只是国家的 活动即存在争论;
其次,行政是否只是消极的执行? 再次,行政是否只是行政主体对行
政相对人实施的单方行为? 复次,行政是否等于或相当于管理、
规制? 最后,行政是否以强制为基本特征?
第一节
(二)、行政权与公权力
1、行政权 是指执行、管理权,主要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执行国家法
➢美国的行政管理从“守夜人式国家”到 “行政国家”变迁的原因:
1. 历史的必然 2. 人为的因素
➢ “行政国家”异化的主要表现:
1. 对民主、自由和人权构成威胁; 2. 权力的腐败和滥用; 3. 官僚主义效率低下; 4. 资源浪费 5. 生存能力和创造能力退化。
大多数国家由“行政国家”陆续过渡到 “有限政府”的一般途径:
(一)、中外行政法的一般定义
1、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日本等五国 对行政法的定义。 2、我国对行政法的定义
所谓行政法,是指调整行政关系的、规 范和控制行政权的法律规范系统。
第第二二节节
(二)、行政法是调整行政关系的法
行政法的调整对象、本质、形式和分类
• 调整对象:行政关系;
行政关系是指行政主体行使行政职能和接受行政法制监 督而与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制监督主体所发生的各种关系以 及行政主体内部发生的各种关系。
1.转变和缩减政府职能,限制行政权。
2.规范行政行为,控制行政权。
3.加强社会自治,转化行政权。
注意:行政法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是 伴随行政国家的产生而产生的。国家行政职能 大为增加,行政权大为扩张以至于必须对行政 权加以控制和制约,才逐步形成作为独立法律 部门的行政法。
第一节
(四)、行政与法治国家
• 【一】执行:
• 1、执行与行政是一个词。Executive • 2、执行是相对于“决策”而言,决策是确定组织的目
标、纲领和行动方案。
• 【二】管理:
• 1、行政活动是管理活动。 • 2、管理是相对于“运作”而言,运作是组织为生存、
发展进行的各种活动,管理是为保障运作符合决策所确定 的目标、纲领、方案而对运作进行的规划、指挥、组织、 协调、控制等。
律、管理国家内政外交事务的权力。 2、公权力
是指人类共同体(国家、社团、国际组织等)为生产、 分配和提供“公共物品”(安全、秩序、公交、通讯等) 而对共同体成员进行组织、指挥、管理,对共同体事务进 行决策、立法和执行、实施决策、立法的权力。它包括国 家公权力、社会公权力以及国际公权力。
• 国家公权力包括国家立法权、国家行政权和国家 司法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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