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月工作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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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月工作总结
社区矫正月工作总结(一)
20XX年,开发区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深入贯彻省、市、区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区司法局中心大局和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部署,以维护安全稳定服务青奥为抓手,进一步细化落实特殊人群管理教育服务,为雨花台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法治环境。
截至11月底,今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8人,解除矫正4人,目前在册人数15人,其中缓刑12人,假释2 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管制0人。累计办理审前和假释前调查评估9例。开发区司法所通过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实现了年度“六个不发生”目标。
开发区司法所认真参加区局组织的《条例》专题学习培训活动,先后3次参加区局组织的联席会议学习讨论条例,对《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有了较深刻的认识,了解《条例》的精神和规定,牢牢掌握社区矫正工作规范执法、管理和教育的要求,切实提高了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建设水平。同时为营造浓厚氛围,积极通过利用政府网站,学习《条例》的重要意义和重要内容,开发区利用社区宣传栏、电子屏幕等载体,对广大群众进行推广宣传,不断提高社会知晓率,为社区矫正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依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省《条例》和社区矫正工
作制度要求,开发区司法所进一步细化接收宣告、管理教育、考核奖惩、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操作规定,严格落实电子定位、风险评估、困难扶助等相关制度,严密执行交付衔接,严防脱漏管,规范审批流程,重点抓好调查评估、考核奖惩、收监执行等执行环节,确保公正严明、文明执法。进一步完善执行档案、工作档案、人员档案管理标准程式。全年共调查评估8例,法院采信8例。对新入矫8人全部按照规定进行风险评估、心理评估,全部纳入手机定位严管。解矫4人全部按照规定时间和规定程序予以宣告并与安置帮教实现无缝对接。
一是突出分级管理,对重点人员和重点管控环节实施严格管理。全年严管人员累计达到11人,普管4人,宽管0人,严格落实准假外出人员全面实施定位管控,目前在册定位管控人数为11人,定位管控率100%,达到省规定不低于50%目标。
二是突出惩处环节。XX年累计警告2人,治安处罚0人,撤销缓刑0人,撤销暂予监外执行0人。南京青奥会期间,与公安、法院等单位密切合作,严格管控社区矫正人员。
三是突出合作交流。今年7月5号上午,雨花开发区司法所联合6家邻街道司法所对在册的40名社区服刑人员在开发区管委会114室集中上心理健康教育课。此次教育活动特别邀请到了南京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李树明主任。李主
任以“社区服刑人员心理亚健康与积极改造”为讲课重点,他首先从人生、命运、个人能力三个方面阐述了人的一生基本道理,以狱政管理和减刑假释,告戒社区服刑人员要遵纪守法,莫以恶小而为之,莫以善小而不为,同时鼓励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接受社区矫正,早日解矫,以良好的工作生活心态增加自己的幸福指数,赢得了社区服刑人员热烈的掌声。
进一步完善教育矫正模式。认真组织实施集中教育、分类教育、个别教育,多样设置社区服务项目,创新方法,优化形式,丰富内容。积极探索公、检、法训诫教育新方法,针对日常管理中涉毒涉黑人员开展司法所和派出所所所联合训诫教育、违规违纪人员和重点人头开发区司法所和区司法局检司联合训诫教育、使教育矫正措施更具有针对性。XX 年,累计训诫教育1人。进一步巩固劳动教育成果,积极利用区、街道发挥劳动教育基地作用,劳动与教育学习帮扶相结合,全面完成规定时数,对不服从管理不参加服务和教育的人员,按照规定及时给与教育和惩处。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教育,利用监狱心理咨询师资源,建立心理健康教育对接服务,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心理矫治,完成心理测试12人次,心理咨询12人次,危机干预1次。
20XX年累计提供就业辅导10人次,帮助落实就业岗位2人次,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百分之百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目前在册12名社区服刑人员,有固定或相对固定收入人员
11人,就业率高于南京市规定85%目标。由于帮扶及时、措施得力,服刑人员矫正心态普遍端正,促进了社区服刑人员更好回归融入社会。
社区矫正月工作总结(二)
今年以来,全市社区矫正工作紧紧围绕“规范化建设提升年”活动主题,以监管安全稳定为第一责任,创新探索建立“机构专业化、建设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帮扶人性化”社区服刑人员服务管理模式,取得了明显成效。首创“队建制、双配制”模式和建立社区矫正机构兼职法制员制度,得到部领导和省厅主要领导的充分肯定和批示。社区矫正执法支队被南通市委政法委、南通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表彰为“南通市公正司法示范点”。今年1-11月,全市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2064人,解除矫正1888人,目前在矫3476人,重新违法犯罪率始终控制在1‰以内。
一、以机构建设为切入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专业化水平。首创社区矫正“队建制、双配置”模式,市、县、乡镇分别设置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中队,进一步增强了纵向协调管理力度。社区矫正执法支队、大队分设队长、政委(教导员),坚持业务建设和政工管理并举,增设中层正职9名,其中政委1名、教导员8名。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正科职建制,以指导、监督、审核、协调职能为主;大队主要开展集中性矫正工作,承担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登记、风险评
估、动态监管、考核鉴定、集中教育和承办非监禁刑(拟假释)人员审前调查、对社区服刑人员提出司法奖惩建议;社区矫正执法中队主要依托乡镇司法所和乡镇司法社工中心,以乡镇片区设立中队,负责日常监管职能。该做法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的高度肯定。司法部副部长郝赤勇专门作出重要批示“认真总结南通等地经验,抓好实施办法落实”。
二是以素质提升为根本点,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社区矫正实施办法》颁布施行后,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迅速贯彻落实,掀起学习热潮。市局按照部、省厅文件精神,及时下发通知,明确要求各单位,广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制定学习计划,尤其对从事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人员,必须弄懂弄通、学深学透实施办法的条款内容,为规范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法律基础。3月1日以来,市、县两级司法行政部门先后组织各类培训27期,组织各类考试19场,市局专门组织社区矫正执法机构兼职法制员进行执法技能考试,110名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了考试,此项工作得到省厅领导的充分肯定。市局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施行前一天,先期组织培训,市局分管领导亲自辅导,对执行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了全面分析,明确了具体要求,规范了统一标准,提出了规范化建设要求,收到良好的效果。与此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年初,全市有16个集体、18名个人被评为省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先进集体、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