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噪声功能区监测点位布设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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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4 HUANJINGYUFAZHAN ▲宜昌市噪声功能区监测点位布设探讨

唐军,杜容山

(宜昌市环境保护监测站,湖北 宜昌 443005)

摘要:手工监测是环境管理和自动监测的基础,功能区噪声监测是城市常规噪声监测的重要内容之一。目前功能区噪声监测点位布设技术

规范比较粗放,依据宜昌市噪声功能区分布及噪声手工监测数据,对功能区点位布设进行了优化探讨,较好地反映宜昌市功能区噪声环境

状况。

关键词:功能区;噪声;点位布设

中图分类号:X8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1-0164-02

DOI:10.16647/15-1369/X.2019.01.097

Discussion on the layout of monitoring points in the noise function region of Yichang

Tang Jun,Du Rongshan

(Yichang Environmental Monitoring Station, Yichang Hubei 443005, China)

Abstract: Manual monitoring is the basis for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and automatic monitoring. Noise monitoring of functional areas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contents of routine noise monitoring in urban environments. At present, the technical standardof noise point layout is relatively approximatein the functional area. According to the noise function area distribution and noise manual monitoring data inYichang City, the optimization of point layout offunctional area was discussed, which can better reflect the noise environment of the functional area inYichang.

Key words:Functional region; Noise; Point location

噪声妨碍人们正常的工作、学习和休息及语言交流,长时间的噪声污染会损伤人的听力、引发神经系统和心血管系统疾病等。噪声监测是噪声污染治理的基础工作,我国城市常规噪声监测主要有区域环境噪声监测、交通噪声监测和功能区噪声监测。其中,功能区噪声监测备受环境主管部门和环境学者的关注,功能区噪声监测分为手工监测[1]和在线自动监测[2-3]。噪声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具有全天候、长时间连续监测的优势,在城市噪声监测中得到重视。环境主管部门和研究工作者对噪声在线自动监测点位布设进行研究,期望达到以点带面的效果[4-5],但前提是获得科学的手工监测数据;而且噪声在线自动监测系统投资昂贵[6];另外,较快的城市建设改变了城市空间布局、人们晨练和夜生活时间延长等均对噪声排放产生较大的影响,相同的功能区噪声值差异可能较大。因此,为了客观、准确反映所有功能区的噪声排放特点和变化规律,加强环境管理和执法防治噪声污染,依然需要开展噪声的手工监测。

区域环境噪声的网格化布点和交通干线的点位设置规定比较明确,功能区噪声点位设置的技术规定较为粗放,依据《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 GB/T15190-2014》《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等技术规范,结合宜昌市在本次功能区噪声点位优化工作中遇见的技术问题进行相应的探讨,供噪声功能区的点位设置参考。

1 功能区噪声的基本特征

功能区噪声是指政府按区域的使用功能特征和环境质量要求确定的声环境功能区划的各功能区内噪声质量水平,根据《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的规定,噪声功能区分为0、1、2、3、4类。0类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1类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位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2类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3类指以工业生产、仓储物流为主要功能,需要防止工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4类指交通干线道路两侧一定距离之内,需要防止交通噪声对周围环境产生严重影响的区域,包括4a类和4b类两种类型,4a类为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区域,4b类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城市功能区噪声是评价城市声环境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政府以环境功能确定噪声控制目标,加强城市噪声管理,有效控制噪声污染的程度和范围,改善声环境质量,促进环境、经济、社会协调一致发展。2 布设监测点位

2.1 监测点位的数量

依据《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城市声环境常规监测HJ 640-2012》(简称规范)中6.2.3的点位数量规定,巨大、特大城市≥20个,大城市≥15个,中等城市≥10个,小城市≥7个;城市规模通常指城市人口的数量,按市区常住人口,巨大城市为大于1000万人,特大城市为300万人~1000万人(含),大城市为100万人~300万人(含),中等城市为50万人~100万人(含),小城市为小于50万人。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发现,在我们城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俗称统计年鉴)中查询不到市区近几年的常住人口,而且我市城区有一个县改区,存在大量的农村,国土面积基本等同宜昌的主城区,故该行政区只考虑原来县城区域,否则按照面积及代表性设置点位,不能准确反映城市功能区噪声的质量状况。

人口数量的统计可以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一是上述规范规定了点位设置数量下限,没有规定上限;二是现阶段城市的快速发展,提高点位数量满足环境监管面临城市快速发展的需要,这在人口数量处在中、大城市的节点上尤为重要。

2.2 监测点位的类别分布

随着环保考核指标增加和工作内容细化,各地环境主管部门均高度重视功能区噪声点位的设置。在点位分布设置中主要考虑各行政区的规划(住宅、商业、旅游、工业)定位,并结合各个行政区的功能区类别在规划中的占比。

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没有具体规定0、1、2、3、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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