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建立招商项目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为加强对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谋划、引进、立项等前期工作和相关政策的落实,及时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切实加强招商引资项目的组织协调和跟踪服务,确保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成功率,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副省长

召集人:

成员: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财政厅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环境保护厅

省农业委员会

省交通运输厅

省水利厅

省林业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科学技术厅

省统计局

省农垦总局

省森工总局

省金融工作办公室

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工作联席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具体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协调等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主要事项。

二、联席会议及其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

1、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关系全省招商引资工作的长远性、全局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省委、省政府提供决策建议。

2、协调处理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涉及省级相关部门的重要事项,切实解决全省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在办理审批手续、开工建设方面的问题,推进招商引资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投产。

(二)联席会议办公室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全省年度招商引资计划,审定年度重大招

商项目,收集、筛选项目充实招商引资项目库,策划招商引资新项目。

2、全面掌握各地招商引资动态,督促检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招商引资重大决策措施的有关情况。

3、监督检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事项和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重大事项提请联席会议统筹协调。

4、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拟提交联席会议审定的重大招商引资相关事项提出初步审查意见,报联席会议决策。

5、研究确定需要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事项的牵头主办部门及协办部门。

6、负责联席会议的会务和议题资料准备,起草联席会议会议纪要,编发工作简报,督促检查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工作事项。

7、完成省领导和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工作机制

(一)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全体成员出席;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全体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1)传达国

家及省有关项目推进工作的精神,安排部署半年或全年项目推进工作。(2)通报、分析招商引资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3)审查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和重大活动安排计划等。(4)其他需要全体会议研究审议的问题。全体会议主汇报单位为联席会议办公室,其他参会单位可作补充汇报。

2、联席会议专题会议。专题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联席会议总召集人或总召集人委托的召集人主持召开,根据会议议题,可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联席会议的职责,协调解决全省招商引资工作中除需提请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审议以外的其他重要问题。专题会议根据会议研究的内容确定主汇报单位。专题会议议题由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送办公室筛选后,呈请会议总召集人审定。

3、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办公室主任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由办公室主任或副主任主持,根据会议议题通知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主要任务是根据办公室的工作职责,协调落实有关工作事项。

提请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的书面材料,原则上应在会议召开前两天送参会单位。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和做出重要决策的专题会议的会议纪要由会议总召集人签发。联席会议不能议定或需省委、省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的其他重要问题,

按程序提请省委、省人民政府审定。

(二)调查研究制度。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针对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向联席会议提出需要调研的课题建议,由联席会议研究确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单位和地方开展调研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根据招商引资工作需要,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具体意见,及时报送联席会议办公室。对调查研究中发现的特殊问题,要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及时进行处理。

(三)督促检查制度。

由联席会议提请省政府督查室列入督办程序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招商引资工作的重大决策和工作部署的情况;省委、省人民政府有关会议审定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省委、省人民政府领导对招商引资工作的有关批示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由联席会议责成办公室或有关部门进行督促检查的事项是:联席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联席会议有关会议研究确定的工作事项的落实和办理情况。

对有关部门和单位提出的紧急问题,可通过现场办公等形式,督促办理。对现场办公不能解决的,要明确主办部门或单位在限定的工作日内办理,主办部门或单位要将办理情况及时反馈联席会议办公室。

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及时收集汇总督促检查情况,并向联席会议报告。原则上,联席会议每季度向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及单位通报一次督查情况。

(四)信息联系制度。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对重大、紧急问题要及时报告。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与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及时了解情况,重大、紧急情况要及时向联席会议报告。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指派一名处级干部担任联络员。联络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做好信息联系工作。

根据工作需要,由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省政府新闻办组织新闻媒体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进展情况、重大招商引资活动等进行宣传报道,采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及时通报招商引资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

四、工作要求

(一)对确定的重大招商项目,全面落实工作责任制。每个重大招商项目要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并由项目归属地一名政府领导为责任领导具体负责项目的协调服务工作,保证项目顺利实施。

(二)各成员单位要严格按照会议要求认真落实好确定的工作事项,切实解决项目实施中的重大困难和突出问题,全力以赴推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