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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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市加快电子商务发展实施方案(2018-2020年)电子商务作为重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是推动未来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为贯彻落实《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全面把握机遇,积极发挥电子商务在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中的引领作用,加快我市电子商务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实施期为2018-2020年。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培育经济新动力”与《河北省加快电子商务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战略部署,以建设电子商务强市为目标,培育壮大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完善支撑服务体系,普及深化电子商务应用,助力供给侧改革和双创发展。大力推进政策创新、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加快建立开放、高效、诚信、安全的电子商务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构建“4+4”产业格局,全力打造全国现代商贸物流中心城市,为加快建设现代化省会城市提供重要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18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53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720亿元;到2019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61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830亿元;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额达到7000亿元,网络零售交易额超过950亿元,网络零售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超过20%。网络购销规模显著提高,平台和园区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企业创新能力逐步增强。通过电子商务实现产业

转型升级,电子商务应用在全省乃至全国处于先进水平,将石家庄建成具有较强影响力的区域电子商务中心。

三、主要任务

围绕工作目标,重点实施“六大工程”,推动全市电子商务加快发展。

(一)电子商务主体壮大工程

1.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平台经济。围绕钢铁、铁矿石、农产品等区域优势产业,积极支持一批现货电子交易平台建设。围绕我市医药、建材、装备、食品、纺织等优势行业,重点推动一批垂直细分领域交易平台。围绕我市传统商贸流通行业,重点推动一批网上零售交易平台。围绕二手车、二手设备、物资回收、拍卖、会展等重要领域,重点培育一批生产性服务业交易平台。围绕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流通成本,重点推动一批第四方物流平台。到2018年,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3家以上,超过10亿元企业达到6家以上;到2019年,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4家以上,超过10亿元企业达到8家以上;到2020年,电子商务年交易额超过百亿元的企业达到5家以上,超过10亿元企业达到1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金融办)

2.打造一批国内有影响力的龙头企业。重点推动我市具备优势的钢铁、医药、农产品、网络零售、物资回收等电子商务企业健康快速发展,提升平台影响力。引导重点商贸企业提升网络零售水平,辐射全国消费市场。支持品牌效应明显的工业骨干企业,建立自主电商平台,扩大品牌影响力。鼓励本地优势电子商务企

业通过设立分支机构、合资合作等方式,拓展国内外市场。到2020年,创建15家以上国家级、省级电子商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质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供销社,有关县(市、区)政府)

3.引进一批知名电子商务领军企业。推进与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的深度合作,加快一批重大电子商务与物流快递项目落地。结合我市4+4产业布局,积极引进国内外优秀的智能化物流企业与第四方平台。鼓励本地有实力的商贸物流企业,与阿里、京东、苏宁加强在新零售、跨境电商、大数据、云计算、精准扶贫等方面合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市、区)政府)

4.发展一批特色鲜明的电子商务网店。支持正定板材家具、晋州服装、无极皮革、新乐电热毯等区域产业,通过第三方平台开设旗舰店、专卖店等方式,促进全网营销;引导传统批发市场企业、商户开办网上商城,拓展网络批发零售业务;推进藁城宫灯、深泽布艺等细分市场和小众商品,通过微营销等方式塑造品牌。鼓励传统企业通过开设网店或设立电子商务企业开展经营,全面扩大电子商务主体数量和经营规模。到2018年,全市网店及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到7万家;到2019年,全市网店及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到7.5万家;到2020年,全市网店及电子商务企业数量达到8万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电子商务园区示范提升工程

1.推进电子商务重点园区建设。借鉴浙江省经验,在省内先行先试,对全市电子商务园区实施5A等级管理。对优势特色园区,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给予政策、资金与项目重点支持,促进重点园区实现快速发展。到2020年,省级以上电子商务示范基地达5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关县(市、区)政府)

2.推动产业园区型集聚发展。发挥我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示范基地试点引领作用,倡导全社会因地制宜建设电子商务园区。加快大型综合电子商务园区与“电商创新小镇”建设,以电子商务为引领,全面推动软件、客服、大数据、物联网、快递等相关行业发展。支持各县(市、区)依托现有开发区、产业园与产业集群建设电子商务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乡镇、街道、企业,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建设网商孵化园、创业园。支持鹿泉、平山、赞皇、行唐、无极、深泽等县(市、区)依托国家试点和区域特色产业,电子商务相关业务向园区聚合。到2018年,全市A级以上电子商务园区达到20家以上;到2020年,全市A 级以上电子商务园区达到30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三)网络消费促进工程

1.打造电子商务网络知名品牌。发挥电子商务在拉动消费与供给侧改革方面促进作用,重点推动制造业重点企业、外贸优势企业、中华老字号企业、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自建或通过第三方知名平台,以自主品牌方式开展网上交易,提升品牌附加值。支持县域产值10亿元以上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应用,推进产品迭代与产业转型升级,提升集群核心竞争力。鼓励我市重点企业依托知名电商平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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