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病案封存制度

医院病案封存制度

1、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科工作人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

2、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五)病历复印制度

1、病历复印权限:患者本人或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代理人;保险机构。

2、病历复印注意事项:住院病历因复印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该病区工作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不得让病人及家属随意翻阅。

3、复印病案资料包括:门(急)诊和住院病案中的住院志(即住院病历)、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4、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①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②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③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②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身份证+委托书)

③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身份证+死亡证)

④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身份证+死亡证+单位证明)

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医教科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复印病案资料须在病案室进行。病案室值班员审核复印者各种证件齐全、嘱其填写申请书,复印相关的病历客观资料,与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室章。申请书和各种证明贴在该病历体温单后面。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公安部门或行政管理管理部门;需有医教科核对后的批示。

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

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 病历是医疗机构中重要的信息载体,记录着患者的诊疗过程和医疗服务。病历封存管理制度旨在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合规性,有效保护患者隐私,提高医疗机构的管理水平。本文将介绍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和操作流程。 一、制度目的 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确保紧急病历的安全保存和合规使用。具体目标如下: 1. 提高医疗机构的保密水平,保护患者的个人隐私不受侵犯。 2. 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减少病历篡改等违规行为。 3. 优化紧急病历的存储和查阅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与病历封存相关的工作人员,包括医生、护士、档案管理员等。 三、制度内容 1. 紧急病历封存的定义 紧急病历是指因患者病情危急、急需救治等特殊情况下的病历,具有重要的医疗、法律和管理意义。 2. 紧急病历封存的条件

(1)病情确实紧急,需要立即采取抢救措施或手术的情况。 (2)涉及患者人身安全、社会安全等重大利益的情况。 (3)其他具备紧急封存条件的情况。 3. 紧急病历封存的程序 (1)二次确认:医生接诊后,应与患者或家属核对患者个人信息、病情紧急性等,确保封存条件满足。 (2)封存授权:由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或指定人员对紧急病历进 行授权封存。 (3)封存过程:将紧急病历置于封存袋内,加盖医疗机构专用章,同时记录封存时间和人员信息。 (4)登记备案:由医疗机构的档案管理部门对封存的病历进行登 记备案,做好病历的信息管理和追溯。 4. 紧急病历封存的时限 (1)紧急病历的封存时限一般为24小时。 (2)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封存时限,需经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 批准,并进行书面备案。 5. 紧急病历封存解封的程序 (1)授权解封:仅有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或指定人员有权对紧急 病历进行解封。

医院病案封存制度

医院病案封存制度 1、发生医疗问题争议时,由医教科工作人员在病员或其有关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 2、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负责保管。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复印件。 (五)病历复印制度 1、病历复印权限:患者本人或代理人;死亡患者近亲属或代理人;保险机构。 2、病历复印注意事项:住院病历因复印需要带离病区时,应当由该病区工作人员负责携带和保管,不得让病人及家属随意翻阅。 3、复印病案资料包括:门(急)诊和住院病案中的住院志(即住院病历)、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4、在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限完成病历后予以提供: (1)对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印或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应当受理: ①病员本人或其代理人。 ②死亡病员近亲属或其代理人。 ③保险机构。 (2)受理申请时,申请人按照要求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①申请人为病员本人的,应当提供其有效身份证明。 ②申请人为病员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身份证+委托书)

③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及其近亲属的有效身份证明及近亲属的法定证明材料。(身份证+死亡证) ④申请人为死亡病员近亲属代理人的,应当提供病员死亡证明、近亲属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近亲属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代理关系的法定证明材料。(身份证+死亡证+单位证明) ⑤申请人为保险机构的,应当提供保险合同复印件,承办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病员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病员死亡的,应当提供近亲属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证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机关因办理案件,需要查阅、复印或者复制病历资料的,由公安、司法机关向医教科出具采集证明的法定证明及执行公务人员的有效身份证明后方可给予协助办理。 (4)可以为申请人复印或者复制的病历资料包括:住院病历的入院记录、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报告、护理记录、出院记录。 复印病案资料须在病案室进行。病案室值班员审核复印者各种证件齐全、嘱其填写申请书,复印相关的病历客观资料,与申请人核对无误后,加盖病案室章。申请书和各种证明贴在该病历体温单后面。申请人为保险机构、公安部门或行政管理管理部门;需有医教科核对后的批示。

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

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 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健康水平越来越高,但是疾病也越来越多,特别是在现代社会,由于生活方式的改变和环境等方面的影响,疾病的发病率也在不断上升。在疾病治疗的过程中,医疗病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对于病人的健康和治疗效果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医疗病历的安全,保护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合法权益,不断完善医疗病历管理制度,加强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一、紧急病历封存的定义及目的 紧急病历封存是指当出现医疗事故或诉讼的紧急情况时,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保护医疗病历的安全性,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将相关医疗记录进行封存,以保证医疗机构和医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其目的是为了确保医疗病历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避免因过失或者不当操作导致医疗记录的不真实或者丢失,同时也是为了保护病人的利益和权益,确保病人的隐私得到保护。

二、紧急病历封存的实施原则 紧急病历封存工作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病历管理办法》的规定,依照如下原则进行实施: (一)实行责任清晰。医疗机构应当设立专人负责紧急病历封存的工作,明确其职责和任务,并确保其独立性。 (二)安全保障有保障。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相应的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建设和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等,确保医疗病历的安全。 (三)法律法规和制度严格遵守。紧急病历封存的工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并有严格的程序和操作规范。 (四)部门沟通及时顺畅。在紧急病历封存的工作中,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与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及时沟通和联系,确保工作的顺利实施。 三、紧急病历封存的步骤及主要工作

(一)收集医疗病历。当出现医疗事故或诉讼的紧急情况时, 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尽快收集相关的医疗病历,保证其真实、完整、准确。 (二)确认紧急情况。为了保证紧急病历封存的工作顺利实施,医疗机构和医生需要确认紧急情况的真实、合法性,避免出现不 必要的风险。 (三)签署协议。在进行紧急病历封存前,医疗机构和医生需 要与涉及的部门或个人进行协商,制定协议和工作流程。 (四)封存医疗病历。根据约定的协议和工作流程,医疗机构 和医生需要及时将相关医疗病历进行封存,确保其安全和保密。 (五)标注备案。在完成紧急病历封存后,医疗机构和医生需 要对封存的医疗病历进行标注备案,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确保其真实性和可操作性。 四、结论

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

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 1. 前言 病历是医疗机构进行诊断和治疗的重要依据,对病人的疾病状态进行全面记录。为了保护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医疗机构需要建立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本文将详细介绍紧急病历封存管理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 应封存的紧急病历 紧急病历是指患者在急诊或手术等紧急情况下所需的病历。这些病历需要紧急处理,以确保医生能够迅速获取必要的信息。 3. 封存流程 3.1 紧急病历封存的时机 紧急病历的封存时间一般为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在这个时间范围内,医疗机构需要完成病历的封存工作,以保证病历的完整性。 3.2 封存责任人 医疗机构应指定专人负责紧急病历的封存工作,该人员应具备医学及信息管理专业知识,并能熟练操作电子病历系统。 3.3 封存流程 (1)紧急病历封存工作应在患者出院后24小时内开始进行。

(2)封存责任人应通过电子病历系统将患者紧急病历进行封存, 确保病历的完整性。 (3)封存前,封存责任人需要对病历内容进行审核,确保病历中 所有重要信息都已记录完整。 4. 封存标签和存储要求 4.1 封存标签 每份紧急病历在封存时应贴上封存标签,标签上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患者姓名、住院号、封存人姓名、封存日期、封存时间以及病历 的紧急程度(如急诊、手术等)。封存标签需要清晰易读,并且粘贴 在病历上不易脱落。 4.2 存储要求 封存后的紧急病历应按照医疗机构的要求进行分类存储,并存放于 专门的病历档案室内。档案室需要保持适宜的温度、湿度和光线条件,以确保病历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 紧急病历的解封 当医疗机构需要使用已封存的紧急病历时,需要进行解封操作。解 封应由授权人员负责,并通过电子病历系统进行操作。解封后的病历 应及时归还原处,并在解封标签上做好解封记录。 6. 紧急病历的保密性

医院病历封存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封存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制度旨在规范医院病历封存管理工作,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安全性和保密性。适用于医院内所有科室和临床工作人员。 二、定义 1. 病历封存:指将病历资料存放于指定位置,并进行相应的管理和保管工作的过程。 2. 病历管理员:负责病历封存和管理的专职人员。 三、责任与义务 1. 医院 (1)制定病历封存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 (2)为病历封存工作提供必要的设备和材料。 (3)定期对病历封存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其顺利进行。 (4)对违反病历封存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2. 科室 (1)全面落实病历封存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法进行病历封存工作。 (3)保持病历存放位置的整洁和安全。

(4)配合病历管理员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3. 病历管理员 (1)负责医院病历封存管理的日常工作。 (2)准确记录和查询病历封存情况。 (3)定期对病历资料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保管好病历封存所需的钥匙和密钥。 四、病历封存流程 1. 准备工作 (1)病历管理员应提前了解本次封存的时间和范围,并向各科室发出通知。 (2)科室应按时整理好待封存的病历,并做好清点和登记工作。 2. 封存过程 (1)病历管理员按照科室提供的清单进行病历封存,确保病历的顺序正确。 (2)病历管理员将封存好的病历装订或放入指定的文件柜,并密封门存编号和封存日期。 3. 登记和记录

(1)病历管理员应准确记录每次病历封存的科室、封存编号和日期等信息。 (2)科室应及时向病历管理员提交封存的病历清单。 4. 保管和查阅 (1)病历管理员应将封存编号和位置的记录妥善保管,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科室需要查阅封存的病历时,应向病历管理员提出申请,并在查阅后及时归还。 五、保密和安全措施 1. 病历封存区域仅授权人员能够进入,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 2. 病历管理员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封存柜、文件柜和锁等设施,确保其完好无损。 3. 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复印、拍照或传输封存的病历资料。 4. 病历管理员应对封存行为进行记录和监督,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六、病历封存期限 1. 普通门诊病历:3年。 2. 住院病历:20年。 3. 特定病种病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医院病历封存管理制度

医院病历封存管理制度 一、背景介绍 医院作为诊断治疗机构,长期以来累积了大量病历资料,它们是医生诊断、治疗和监察的重要依据。为了保障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医院需要建立一套病历封存的管理制度,确保病历的保存、存储和使用符合规范,并为医疗服务提供必要的支持。 二、病历封存的目的 病历封存是指将已完成的病历资料整理、封装,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密封和存储,以保障病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其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保护患者隐私:病历封存可以避免患者个人信息被泄露,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2. 提供证据:病历封存后的资料可以作为医疗纠纷时的证据,确保公正和合法的医疗行为; 3. 便于查询和复核:封存后的病历不会因为年限较长而导致难以查找,方便医务人员进行查询和复核。 三、病历封存的具体操作步骤 1. 资料鉴定:医院在接收患者病历后,进行资料鉴定。封存的病历必须是已完成的、具备法律效力的文件,同时对病历中的各项信息进行准确性核实;

2. 病历整理:将病历按科室、就诊日期等进行整理,形成相对完整的病历文件; 3. 病历封装:采用专用文件袋或文件盒等密封装置进行病历封装,确保病历资料的完整性; 4. 元数据登记:对病历封装后的文件进行登记,记录病历的基本信息,方便后续的查询和复核; 5. 封存存储:将封装后的病历按照科室或时限进行分类存储,确保病历的长期保存; 6. 访问控制:对病历的访问进行严格的控制,只有授权人员才能查阅和使用病历资料; 7. 质检和维护:定期对已封存的病历进行质检和维护,确保病历的质量和可读性。 四、病历封存的管理要求 1. 安全性要求:病历封存需要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确保病历文件不受损坏、丢失或篡改; 2. 存储环境要求:病历的存储环境应符合相关标准,包括温度、湿度、通风等条件的控制; 3. 存储期限要求: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医院需确定不同类型病历的存储期限,并按规定进行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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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封存制度 Written by Peter at 2021 in January

病历封存制度 (2015)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请首先到医务科纠纷办公室 进行投诉流程,或者由医务人员通知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2、在院病历由科室提供,出院病历由病案科提供。复印地点:病案科。 3、病案科负责审核封存病历申请人提供的合法证件。(按照我院《病历复印管 理》规定执行) 4、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病案科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 始病历封存程序。 5、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 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这时的补记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只要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的即可。对于一些医生抢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抢救工作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的纠纷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然后再提供给病案科封存。 6、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复印件 留作医院相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7、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时,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 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8、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 在封条上三方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存笔录。 9、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统一保管。封存病历的启封也需要医患双方在场。任何 一方不得私自开启,封存年限除双方约定的时限外,至少封存20年。 10、对于封存件是原件的病历,如果约定期限之后确实需要启封,医疗机构先要 联系患方,如联系不上或患方不配合,医疗机构应通过公正机关启封病历。 申请公证机关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公证文书证明医方联系患方的经过、结果以及医方启封病历的具体时间,同时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复印一份病 历,让公证机关予以封存。病案科人员要对封存笔录妥善保管。封存笔录上的封存时间是计算诉讼时效起点的重要依据。 附件一:封条格式 华西第四医院病历封存条 封存内容: 封存日期: 签字(手印): 附件二 病历封存笔录 封存病历名称:四川大学华西第四医院(患者姓名)的住院病历(住院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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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历封存制度 (2015)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得情况下封存与启封。封存得病历资料可以就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1、当出现纠纷与医疗争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请首先到医务科纠纷办公室 进行投诉流程,或者由医务人员通知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2、在院病历由科室提供,出院病历由病案科提供。复印地点:病案科。 3、病案科负责审核封存病历申请人提供得合法证件。(按照我院《病历复印管 理》规定执行) 4、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病案科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 始病历封存程序。 5、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 历得,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这时得补记就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得,只要就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得即可。对于一些医生抢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抢救工作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得纠纷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然后再提供给病案科封存。 6、封存得病历可以就是原件也可以就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复 印件留作医院相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7、封存得病历为复印件时,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得病历内容应 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她病历可以就是骑跨章。 8、封存得病历应当在信封得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得纸。然后 在封条上三方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得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存笔录。 9、封存得病历由病案科统一保管。封存病历得启封也需要医患双方在场。任何 一方不得私自开启,封存年限除双方约定得时限外,至少封存20年。 10、对于封存件就是原件得病历,如果约定期限之后确实需要启封,医疗机构先要 联系患方,如联系不上或患方不配合,医疗机构应通过公正机关启封病历。申请公证机关介入得目得,就是通过公证文书证明医方联系患方得经过、结果以及医方启封病历得具体时间,同时在公证人员在场得情况下复印一份病历,让公证机关予以封存。病案科人员要对封存笔录妥善保管。封存笔录上得封存时间就是计算诉讼时效起点得重要依据。

病历封存制度

病历封存制度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一、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请首先到医务科进行投诉流程,或者由医务人员通知医务科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二、在院病历由科室提供,出院病历由病案室提供。复印地点:病案室。 三、病案室负责审核封存病历申请人提供的合法证件。(按照我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执行) 四、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医务科工作人员、病案室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始病历封存程序。 五、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这时的补记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只要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的即可。对于一些医生抢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抢救工作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的纠纷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然后再提供给病案室封存。 六、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必须

复印一份复印件留作医院相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七、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时,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八、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在封条上三方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存笔录。 九、封存的病历由病案室统一保管。封存病历的启封也需要医患双方在场。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启,封存年限除双方约定的时限外,至少封存20年。 十、对于封存件是原件的病历,如果约定期限之后确实需要启封,医疗机构先要联系患方,如联系不上或患方不配合,医疗机构应通过公证机关启封病历。申请公证机关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公证文书证明医方联系患方的经过、结果以及医方启封病历的具体时间,同时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复印一份病历,让公证机关予以封存。病案室人员要对封存笔录妥善保管。封存笔录上的封存时间是计算诉讼时效起点的重要依据。

《病历封存制度》

《病历封存制度》 病历封存制度 (2015)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请首先到医务科纠纷办公室进行投诉流程,或者由医务人员通知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2、在院病历由科室提供,出院病历由病案科提供。复印地点:病案科。 3、病案科负责审核封存病历申请人提供的合法证件。(按照我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执行) 4、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病案科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始病历封存程序。 5、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这时的补记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只要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的即可。对于一些医生抢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抢救工作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的纠纷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然后再提供给病案科封存。 6、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复印件留作医院相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7、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时,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8、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在封条上三方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存笔录。

病历封存制度

病历封存制度 (2015)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请首先到医务科纠纷办公室 进行投诉流程,或者由医务人员通知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2、在院病历由科室提供,出院病历由病案科提供。复印地点:病案科。 3、病案科负责审核封存病历申请人提供的合法证件。(按照我院《病历复印管 理》规定执行) 4、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病案科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 始病历封存程序。 5、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 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 这时的补记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只要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的即可。对于一些医生抢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抢救工作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的纠纷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然后再提供给病案科封存。 6、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复印件 留作医院相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7、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时,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 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8、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 在封条上三方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存笔录。 9、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统一保管。封存病历的启封也需要医患双方在场。任何 一方不得私自开启,封存年限除双方约定的时限外,至少封存20年。 10、对于封存件是原件的病历,如果约定期限之后确实需要启封,医疗机构先要 联系患方,如联系不上或患方不配合,医疗机构应通过公正机关启封病历。 申请公证机关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公证文书证明医方联系患方的经过、结果以及医方启封病历的具体时间,同时在公证人员在场的情况下复印一份病历,让公证机关予以封存。病案科人员要对封存笔录妥善保管。封存笔录上的封存时间是计算诉讼时效起点的重要依据。

病案(病历)封存、启封制度[精选5篇]

病案(病历)封存、启封制度[精选5篇] 第一篇:病案(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病案(病历)封存、启封制度 一、若患方要求封存病(案)历,应提供有关身份证明,由主管医师报科主任、医务科和病案科,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原件,与患者或近亲属到病案科,在医患双方共同见证下封存。 二、封存前,院方先复印一份病(案)历,患方需要时按病历复印制度执行。 三、封存的病(案)历为复印件。病案科工作人员填写病(案)历封存登记表,并在封存件包装档案袋正面写清住院号、患者姓名、科室、封存日期,参与封存的医师与患者或其近亲属在封存件包装档案袋上签字并按手印认可封存内容,加盖病案科公章或由病案科参与病(案)历封存人员签字。 四、封存的病(案)历由病案科专人保管,任何人不得私自拆封。 五、非工作日时间封存病(案)历时,需行政值班人员在场并签字,封存的病历由行政值班人员暂时保管,上班时间交病案科保管。 六、若患方要求启封封存病(案)历,提供有效身份证明,到医务科提交书面启封申请(须有申请人签字或手印),医务科负责人同意签字后,携申请与相关科室医师共同到病案科启封病(案)历。病案科保留书面申请书及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填写病(案)历解封登记表。 七、病(案)历封存的时限为一年,封存时限到期,封存病(案)历自动解封,按病历管理有关制度执行。若患方要求延长封存时间,需重新办理病(案)历封存手续。 第二篇:《病历封存制度》 病历封存制度 (2015) 根据我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规定:“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

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特制订本制度。 1、当出现纠纷和医疗争议,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请首先到医务科纠纷办公室进行投诉流程,或者由医务人员通知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节假日请通知院总值班)到现场,接受封存病历申请。 2、在院病历由科室提供,出院病历由病案科提供。复印地点:病案科。 3、病案科负责审核封存病历申请人提供的合法证件。(按照我院《病历复印管理》规定执行) 4、患者本人及其代理人、纠纷办公室工作人员、病案科工作人员三方在场,开始病历封存程序。 5、根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第九条规定:“因抢救急危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当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实补记,并加以注明。”这时的补记是符合《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的,只要是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补记的即可。对于一些医生抢救急危患者时没来得及书写病历,而抢救工作一结束,患方就要求封存病历的纠纷争议,我院医务人员据实补记病历,然后再提供给病案科封存。 6、封存的病历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复印件,封存原件时,必须复印一份复印件留作医院相关医疗工作时使用。 7、封存的病历为复印件时,应当编顺序页码,并由医院盖章,重要的病历内容应由医院加盖确认章,其他病历可以是骑跨章。 8、封存的病历应当在信封的三条缝都贴上封条,封条最好选用较薄的纸。然后在封条上三方签字、手印并注明封存日期,封存的内容,页数。同时做好封存笔录。 9、封存的病历由病案科统一保管。封存病历的启封也需要医患双方在场。任何一方不得私自开启,封存年限除双方约定的时限外,至少封存20年。 10、对于封存件是原件的病历,如果约定期限之后确实需要启封,医疗机构先要联系患方,如联系不上或患方不配合,医疗机构应通过公正机关启封病历。申请公证机关介入的目的,是通过公证文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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