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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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之我见

会计集中核算和国库集中收付都是财政资金管理的改革,改革的目的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加强会计监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建立公共财政的必然要求,是从源头上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在全国推行以来。取得了一定效果,对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但在实践中也存在一些薄弱之处,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会计工作效率。

标签: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国库集中收付

1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适用范围

会计集中核算是指在保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主体,保留各个单位资金审批权和使用权,按照“财政收入一个账户,财政支出一个漏斗,资金管理一个渠道”的要求,取消各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账户,各单位财政资金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各单位支出由财政直接支付,并设立会计核算结算中心,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管理、集中资金结算,进行统一核算和管理,力求核算、管理、监督成本最小,效益最大。

集中核算的实施范围以一级、二级预算的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单一的行政事业单位授权收费或罚没项目的事业单位,纳入集中核算比较适宜。而某些预算单位,比如差额或自收自支的单位,不纳入集中核算的范围。经营性事业单位也不宜纳入会计集中核算的范围。

2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取得的成效

2.1为进一步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奠定了基础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核算中心为财政部门提供了准确的会计信息和基础资料,财政部门能够及时掌握各核算单位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经过综合分析,为财政宏观管理提供服务,从根本上改变财政管理分散的状况,有利于财政部门对资金加强统一调度和管理,保证资金使用的有序性和计划性。同时会计集中核算系统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系统,为国库集中收付制度的建立奠定了坚实基础。

2.2优化了理财环境,提高了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效率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使会计人员具备了依法独立理财的环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纳入会计中心统一核算,中心选配业务素质较高的专职会计人员,与被纳入核算单位没有任何依附关系,大大减少了会计工作的行政干预,会计核算中心运用会计电算化网络系统,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大大提高了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保证了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统一性。

2.3监督职能进一步体现,核算单位财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会计集中核算以后,财政部门的监督领域得到进一步拓展,通过会计核算中心,实现了财政对核

算单位资金收付全过程监管,特别是对支出的方向、结构、规模等方面的监督,把许多不合理的支出消灭在萌芽状态。各核算单位的财务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改变了过去资金使用上的随意性,增强了财务收支活动的规范性,避免了多头开户、多种账户、多渠道流出等现象的发生,提高了各核算单位自我约束,自我监督的自觉性,堵塞了一些单位少扣税或不扣税的漏洞,切实发挥会计核算作用,增加了财政收入。

2.4精简了会计机构和人员,降低了行政管理成本实行会计集中核算,行政事业单位不再保留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只保留一名报账员,大大减少了财会人员,节约了经费开支。

3基层行政事业单位在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3.1弱化了单位财务管理工作。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相分离,筹集、使用、管理资金,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控制等财务管理职能仍在单位,而会计核算工作由会计集中核算中心负责,单位内部不再设账,也没有会计人员,只配备报账员,负责本单位日常报账和与核算中心的联系工作。而对基层单位而言,本来相关法律法规意识不是很强,认为既然会计核算职责不在本单位,本单位负责人当然不应对会计信息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及时性负责。加之,基层单位一些事务比较琐碎繁杂,单位负责人会依赖核算中心进行日常的审核把关,而减少对财务活动合法性的关注,将本单位财务管理的目标只盯在资金的筹集、争取和使用上。

3.2资产管理工作薄弱。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单位的实物资产管理成为非常薄弱的环节。一方面账务核算过于笼统,账面不能反映实物资产的类别。另一方面,大多数单位没有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建立和登记资产明细卡片,没有定期进行资产盘点,造成资产购置、受赠、置换、报废等不做账务处理、账实不符的情况普遍存在。

3.3出现往来资金长期挂账,无人定期核对清理,容易产生呆账、死账等,由于往来账管理上的漏洞,使得单位的各种违规行为处于长期隐蔽状态,不能及时发现、及时纠正,也容易绘一些违法乱纪者提供可乘之机,造成国家财产损失,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3.4集中核算内容不完整,核算方法不健全,不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对单位收取的预算外收入、罚没款没有设置相应明细的应缴科目核算,只有在资金实际缴存后,核算中心凭上缴资金凭证,在财政专户资金中集中反映各种上存情况。由于单位没有账,大多数单位也没有建立各类资金台账,造成预算外资金和罚没款的收、缴、存情况无账可查。另外,对一个单位的各项专项资金只在一个账户里反映,没有进行明细核算,不能反映各类专项资金的拨人、拨出和结余情况,不利于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和监督拨付、使用情况。核算内容不完整、核算方法不健全等问题,导致会计信息失真,不能准确反映单位各项财政资金的全貌。从单位个体来说,不利于合理地安排、调度资金,对可用资金难以做到心中有数。

3.5单位和核算中心在衔接、配合上存在不足,直接影响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水平。一方面,单位在发生有关经济业务时,不能及时向核算中心提供有关经济活动的详细情况,造成核算中心在核算时间上的不及时和核算内容上的不具体明细。另一方面,由于会计集中核算人员不主动了解情况或业务不精通,常出现核算错误情况。会计核算上的种种不规范和不及时,必然会影响到单位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及财务决策的及时准确性。

4对策

4.1完善和健全国家制定的会计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在法规体系建设上,要有较强的操作性、实用性、科学性、严谨性,完善其配套措施,健全科学的财务管理制度,使会计各项工作及监管部门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堵住会计核算不规范的法律漏洞。加大会计法规实施力度,强化单位负责人法纪观念,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除要求及时整改外,应严格依法处理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4.2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财政、审计等国家机关和业务主管部门对行政事业单位进行检查和审计时,要以《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法规作为衡量会计工作的基本标准和依据,对会计工作质量进行监督,要进一步规范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基础工作,对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私设会计账簿和设有账外账的单位,依照财政会计法规的有关规定从严进行处罚,并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的责任。

4.3健全电算化会计资料管理的具体措施,深化核算体制改革对行政事业性单位电算化会计资料的保管方式、保管条件、行政事业性单位的电算化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的工作职责应做明确的规定,并按要求严格执行。

4.4统一认识,加强管理,明确责任统一单位领导的认识是集中核算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按照《会计法》的规定,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后,会计责任主体仍是预算单位,而不是会计核算中心。在推进会计集中核算改革的进程中,应进一步理顺财政部门、核算中心和单位各方之间的关系,明确各方责任,确保财政部门的会计管理和监督职责履行到位,进一步明确核算中心的职责定位,让核算中心真正担负起日常监督把关的重任,强化单位的会计主体地位和单位负责人责任意识。

4.5尽快从以财政集中收付制为主要形式的会计核算中心改革向规范的国库集中收付制过渡。与此同时,积极推进预算编制改革,推行部门预算的细化预算,形成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的机制。

参考文献:

[1]李翠玲关于完善行政事业单位会计集中核算的思考[J]技术经济与管理研究2007(4)

[2]彭素萍,浅谈国库集中支付与会计集中核算的融合,江西煤炭科技2008 0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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